盤點那些語言運用中的易錯說法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7日

  中華民族歷史文化悠久,語言博大精深,那些語言運用中的易錯說法你知道嗎?下面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是的詳細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此致”乃到此結束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幾乎所有識字的中國人都寫過信,幾乎所有寫過信的人都會用此致、敬禮作為結束語。“敬禮”的意思比較明白,“此致”到底什麼意思,“此致”和後面的“敬禮”到底是什麼關係,卻是眾說紛紜的問題。其實,這是從古文傳承下來的一種用法。這裡的此,其作用在於概指前文,而致字在這裡的意思是盡、結束,此和致連用,表達的意思是“我要說的事情到這裡已經說完了”。

  理解了“此致”的意思,我們就會明白,為什麼下發通知的公文末尾要用“此通知”,釋出命令的公文時末尾要用“此令”……所有這些,其實都是煞尾語。

  所以,從慣例上講,信件的結尾,“此致”和“敬禮”都必須單獨成行。

  “笑納”並非笑著納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笑納”一詞,“納”是接受、收下之意,“笑”則是嘲笑、哂笑之意。“笑納”的意思是說,自己送給對方的東西不好,不成敬意,讓對方笑話了。所以應是“自己送禮物請對方笑納”。而有人把“笑”錯誤地理解為“高興”,是因為高興而笑,所以會說對方送的禮物自己笑納了。

  “做好東道主,笑納遠方客。”客人可以“笑納”嗎?要對方把“遠方客”作為禮物收入。這不成了笑料了嗎?把人作為禮品請對方“笑納”,這多少有點不人道了吧!把“笑納”改為“笑迎”,才是正確的。

  “蓬蓽生輝”是謙辭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蓬蓽生輝”又可說成“蓬蓽增輝”、“蓬蓽生光”、“蓬閭生輝”,其中,蓬是蓬草;蓽通“篳”,即用荊條、竹子等編製成的籬笆等物。“蓬蓽”連用,是“蓬門蓽戶”的略語,比喻窮人住的房子。如杜甫在《客至》中寫道:“花徑未曾緣客掃,蓬門今始為君開。”雖然只是詩歌中的比喻,但也說明他當時的生活很貧苦。

  “蓬蓽生輝”是個謙辭,表示的是“簡陋的房屋也發出了光輝。是謙詞,多用於對他人來訪或題贈詩人字畫等表示感謝”的意思。所以,這個詞只能出於自己之口,不能出自他人之口,否則就有貶低別人、抬高自己的意思。

  “首當其衝”非首先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首當其衝”原為“當其衝”,出自《漢書·五行志下》:“鄭以小國攝乎晉、楚之間,重以強吳,鄭當其衝,不能修德,將鬥三國,以自危亡。”意思是說鄭國是個小國,身處晉、楚、吳三個大國之間,處境十分困難,一旦國與國之間有衝突,首先要遭殃的就是鄭國。

  需注意的是“衝”字。在現有所有的詞典中,編者都將這個“衝”解釋為“要衝”。可是,有一種說法卻認為,“衝”字不能作“要衝”講,應當理解作“戰車,攻敵、攻城的戰車”。因為“衝”字在古代還有一個義項:戰車。“衝”的作用是用來衝擊敵陣或撞擊敵人的城牆,類似於今天的坦克,在正面向敵陣推進,步兵可以躲在其後面,用它作為掩護,殺向敵人。而於對方來說,首先面對它的人,當然要面臨巨大的危險。這種說法,也有一點意思。

  “勞燕”最慣是“分飛”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勞燕”代指伯勞和燕子兩種鳥類,“勞”是伯勞的簡稱,和“辛勞”無關。“勞”和“燕”分別朝不同的方向飛去,因此,它們的姿勢是“分飛”而不是“紛飛”。

  伯勞俗稱胡不拉,是食蟲鳥類,大多棲息在丘陵開闊的林地,為我國較為常見的鳥類。因為較常見,所以也就被寫進了詩裡。和伯勞一起走進詩裡的還有燕子。譬如王實甫的《西廂記》中就有這樣的句子:“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勞飛燕各西東。”

  當伯勞遇見了燕子,二者就相互完成了身份的指認,共同構成了全新的意思,在傳統詩歌的天空下,伯勞匆匆東去,燕子急急西飛,瞬息的相遇無法改變飛行的姿態,因此,相遇總是太晚,離別總是太疾。東飛的伯勞和西飛的燕子,合在一起構成了感傷的分離,成為了不再聚首的象徵。

  因此,“分飛”是“勞燕”最常見的姿態,天空沒有留下勞燕的影子,但“勞”和“燕”曾經飛過,曾經朝著不同的方向飛過。

  “烏紗”為何那樣“烏”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烏紗帽最早出現在東晉。咸和九年***公元334年***,東晉成帝一時興起,讓在宮廷中做事的官員統一戴一種用黑紗做成的帽子,是為最早的烏紗帽。到了南朝劉宋時,有個叫劉休仁的名士別出心裁,製造了一頂用黑紗抽扎邊沿的帽子,也叫烏紗帽。因為樣式獨特,這種帽子很受民間追捧,很快風行一時,不分貴賤、不分官民皆得而戴之。

  隋朝時,烏紗帽成了等級的標誌,烏紗帽上的玉飾數量有嚴格的級別限制,一品官紗帽上的玉飾可以有九塊,而六品之下的紗帽則不允許有任何玉飾。到了唐朝,烏紗帽更是搖身一變,身價倍增;據《唐書·輿服制》:“烏紗帽者,視朝及燕見賓客之服也。”《唐書》說得很清楚,烏紗帽是重要場合———官員們上朝和宴請賓客時所必須戴的,是正規場合禮儀所必需。在這一刻,烏紗帽完成了從灰姑娘到白天鵝的轉變。

  宋太祖趙匡胤陳橋兵變、黃袍加身之後,為防止大臣在朝廷之上交頭接耳,就下了一道變態的詔書。命令所有的官員都要在烏紗帽兩邊各加一隻尺餘長的翅子,並裝飾以不同的花紋以示官階。這樣,在朝堂之上,如果有人交頭接耳,兩隻帽翅自然擺來擺去,有時甚至可能會把對方的紗帽碰掉,出於禮儀的考慮,朝廷之上,交頭接耳的自然也就少了起來。

  烏紗帽最後一統天下是明朝的事情。1370年,明政府規定:凡文武官員入朝,必須要戴烏紗帽,穿團領衫。並且規定,官階越高,紗帽的雙翅就越窄,反之就越寬。從此之後,烏紗帽成為了官員的專利品,普通百姓不許染指。從明朝開始,烏紗帽正式成為做官的代稱。

  梧桐何以引鳳凰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鳳凰,是古代傳說中的百鳥之王,雄為鳳,雌為凰,是人們普遍崇拜的象徵祥瑞的神鳥。“有羽之蟲三百六十而鳳凰為之長。”鳳凰的華貴和祥瑞之氣使得龍的傳人們爭相附鳳,還成為俊傑之士的代名詞。

  而在中國傳統文化中,認為梧桐乃古之嘉木,鳳凰非梧桐不棲,非梧實不食。由此可見梧桐是多麼的高貴了。由於鳳凰只在梧桐樹上棲息,所以人才也往往歸於適合自己發展的空間。

  “亂七八糟”兩戰亂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亂七八糟”這個成語同歷史上兩個重大的事件有關。

  “亂七”,指的是發生在西漢時期的“七國之亂”。西漢初,劉邦為了鞏固皇權,在剷除異姓諸侯王的同時又分封了一批劉姓子弟為王。但是,隨著諸侯王的勢力不斷擴大,到漢景帝時諸王勢力嚴重地威脅著漢王朝的中央政權,其中齊、楚、吳三封國幾乎佔天下之半。漢景帝採納了晁錯的建議,下令在眾同姓王中推行“削藩”的政策,激起諸王強烈反對。吳、楚等七國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名,發動武裝叛亂,史稱“七國之亂”。漢景帝派太尉周亞夫率兵征討,取得了勝利。

  “八糟”,同晉朝皇室內部爭權奪利的“八王之亂”有關。西晉初年,司馬炎建立晉朝後,把皇室子弟分別封為諸侯王。司馬炎死後,即位的惠帝司馬衷為人庸愚弱智,朝權落入他外祖父楊駿的手裡。這引起司馬炎的妻子賈后的不滿,她便暗中用計,殺掉了楊駿及其同黨,又設計殺死了司馬瑋。後來,為獨霸朝野,賈后又將皇太子廢為庶人後毒死。趙王倫趁機發動兵變,進攻洛陽。因為先後參與這場亂事的共有八個同姓王,所以這次戰亂史稱“八王之亂”。

  “蛛絲馬跡”非“螞跡”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如果生活在農村,在一些老式廚房中可以經常看到蜘蛛。這些蜘蛛在廚房頂上結了很多蜘蛛網,這自然就是蛛絲了。在這老式廚房中還有一種小蟲子,叫做“灶馬”。灶馬爬過的地方留下很多不很明顯的痕跡,這就是“馬跡”。灶馬爬過的痕跡與蜘蛛網經常在一起出現,兩者又都是不很明顯的,所以說“蛛絲馬跡”的“馬”應該是灶馬的“馬”,而不是作為家畜的“馬”。

  唐代段成式《酉陽雜俎》蟲篇:“灶馬,狀如促織,稍大,腳長,好穴於灶側。俗言,灶有馬,足食之兆。”所以,灶馬又可簡稱為“馬”。

  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蟲三:“灶馬,處處有之,穴灶而居。”那麼,既然是廚房裡的蟲子,為什麼不清除掉呢?原來人們相信灶臺上有灶馬,是豐衣足食的吉兆,甚至把它叫做“灶爺馬”,把它當作農曆臘月二十三祭灶時,“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的灶王爺的坐騎。如此說來,這倒是很有趣了。

  “弄璋”“弄瓦”莫混淆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生男孩子一般被稱為“弄璋之喜”,生女孩子就是“弄瓦之喜”。

  “弄璋”與“弄瓦”典出《詩經·小雅·斯干》。生下來個男孩,讓他睡在床上,給他穿好看的衣裳,讓他拿著玉璋玩;生下女孩,就讓她睡在地上,穿上小裼衣,讓她玩紡具***瓦***。讓女孩生下來就弄紡具,是希望她日後能紡紗織布,操持家務。

  璋是上等的玉石;瓦則是紡車上的零部件。璋為玉質,瓦為陶製,兩者質地截然不同。璋為禮器,瓦為工具,使用者的身份也完全不一樣。男孩“弄璋”、女孩“弄瓦”,凸顯了古代社會的男尊女卑。由此可見,即使早在《詩經》時代,重男輕女也已經成為一種風氣。

  無事不登三寶殿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佛教以佛、法、僧為“三寶”。佛指大知大覺之人;法即是佛所說的教義;僧指繼承和宣揚教義之人。“三寶”所在之殿當然就是三寶殿了,即佛教信徒登場做法事的地點“大雄寶殿”;佛家珍藏經書、經典之所“藏經樓”;還有僧人休息的“禪房”。這三處地方,是清靜高潔的佛教重地,進出的都是佛門弟子,俗人不可隨意亂闖。

  那麼,發生了什麼事善男信女們才應去三寶殿呢?按照規矩,初一、十五拜佛誦經當然要去;新年、節日祈福祭天必定要去;戰爭、災荒、婚喪、生日、病痛……要求神拜佛肯定要去;法事、儀式、招魂必要拜佛上香、請僧人出廟,也必然要去;軀體康復、考試中舉、生兒育女因許願還願也要去寶殿……可見,無事的話,誰會去“三寶殿”騷擾呢?

  當然,現實生活中,有事相求當然要登“三寶殿”的。遇到棘手的問題不好辦,找人託關係,請客送禮時笑著說“無事不登三寶殿”,實在是有點對不住佛門了。

  豈可隨便就出家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在古代要皈依佛門,必須經過合法的途徑。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必須持有度牒。度牒就是國家認可的出家資格證書,是政府機構發給公度僧尼以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憑證。

  僧尼有了度牒,便取得了合法的身份,有度牒的就算是正規僧人,留居本寺或行遊他方都不會被為難,可免賦稅和勞役、兵役等義務,得到政府的保護。

  為增加財政收入,官府經常出售空名度牒。《水滸》上說魯智深溜下桃花山,“胸前度牒袋內藏了真長老的書信”,可見度牒是小心收藏的。“棒錘似粗莽手腳”的孫二孃也有溫柔的一面:她取出度牒,縫個錦袋盛了,教武松掛在貼肉胸前———可見這本護身符在她心目中的分量。

  因此,在古代出家絕非一件容易事,不是自己宣佈出家就出家了,只有手持度牒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和尚,否則就是“非法”出家。

  太監不等於宦官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在清朝之前,“宦官”和“太監”是兩個差別比較大的概念。

  “宦官”一詞至遲在戰國時期就出現了,而“太監”一詞,直到遼代才出現。戰國時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閹人,而後來的太監則必須是閹人。宦官“悉用閹人”是東漢以後的事情。而太監和宦官發生聯絡只是明朝的事情。以“太監”作為宮中閹人的通稱,是明清時代的事情。

  太監本是古代職官的名稱,晚至唐宋時期,朝廷中仍有太監官職的設定,所任者並非都是閹人。明代在宮廷中設定了由宦官所領的二十四衙門,各設掌印太監,是宮廷中的上層宦官。此後,太監逐漸成為宮中閹人帶有尊敬色彩的通稱。因此,在大明王朝,太監是高階宦官,他們直接管理一般宦官。所以,在明朝,太監和宦官的關係可以這樣界定:太監必須是宦官,而宦官卻不都是太監。發展到了清朝,太監和宦官才成為同義語,才成為可以互用的兩個詞。

  “道人”未必是“道士”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佛教是在東漢初年才正式傳入中國,當時儘管道教以原始的形態在民間廣為流行,但並不像佛教那樣有比較系統的理論與嚴密的組織。但是,道教源於古老的巫術與神仙方術,加上與先秦諸子中的道家有千絲萬縷的聯絡,其傳播植根於民眾,傳播範圍也比較廣泛。

  為了謀求自身的發展,佛教只有借“道”而行,採用了很多道教的名詞與說法。比如,佛教又稱為“浮屠教”,僧人也因之而叫做道人了。唐宋以降,隨著佛教地位的上升,佛教有了足夠的資本來同道教抗衡,於是便逐漸放棄了以前藉助道教傳播的招牌,取消了“道人”的稱謂,才轉用從古印度梵語中音譯的“和尚”、“僧”等稱謂詞語。

  “三長兩短”捆棺材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據《禮記·檀弓上》記載,古時棺木不用釘子,人們是用皮條把棺材底與蓋捆合在一起的。橫的方向捆三道,縱的方向捆兩道。橫的方向木板長,縱的方向木板短,“三長兩短”即源於此。到後來,人們用釘子釘棺蓋,既方便又快捷,三長兩短的捆棺材皮條也隨之消失。但是,這個詞語卻一直流傳下來,在生活中經常使用。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隨著火葬的推行,棺材也逐漸淡出人們的視線。如果連棺材都絕跡的話,那麼把“三長兩短”指作棺材的說法也會像三長兩短的捆棺材的皮條一樣消失。那個時候,恐怕知道“三長兩短”來歷的人會更少了。

  “未亡人”限制性別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未亡人”,舊時寡婦的自稱。如果是一個男人死了妻子,不論這個男人多麼悲痛欲絕,他都是沒有資格成為未亡人的。“未亡人”只能是寡婦,不能是鰥夫,這就是未亡人的資格。

  “附庸”也可有“風雅”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庸”的本義就是方圓不足五十里的小國、“小城”,因為太小,這樣的小城沒有資格直屬於天子,而只能附屬於別的諸侯國。因此,“附庸”準確的意思就是,“附”屬於其他諸侯國的“庸”。

  根據古代禮制,天子的領地要超過千里,公、侯的領地方百里,伯的領地方七十里,子、男的領地方五十里。方五十里的領地就顯得實在有些不入流了,這樣的小地方不可能有任何政治地位,因此也就沒有資格參加天子的朝會,附屬於別的諸侯國就是它的宿命。

  “附庸風雅”本來是個十分中性的詞,無非是“附庸”之地的“風”和“雅”而已。當“以大為美”的審美觀發展到極端,對“大”盲目崇拜後,“美”和“文化”就這樣被整齊劃一了。其中折射出的心理十分複雜,耐人尋味。

  “雞丁”前面冠“宮保”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宮保雞丁”的發明者丁寶楨,是清朝一位很有名的官員,他是咸豐三年進士,光緒二年任四川總督。據傳,丁寶楨對烹飪頗有研究,喜歡吃雞和花生米,尤其喜歡吃辣。丁寶楨在四川總督任上時,自己創制了一種以雞丁、紅辣椒、花生米為主要原料的美味佳餚。這道美味本來只是丁家的“私房菜”,但後來越傳越廣,盡人皆知。

  很多人知道是丁寶楨發明了這道菜,但是知道為什麼被冠以“宮保”的人就不多了。

  明清兩代各級官員都有“虛銜”。咸豐皇帝以後,這些個虛銜多用太保、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少保來命名,所以又有了一個別稱———宮保。丁寶楨資歷深、官位高,治蜀十年,為官剛正不阿,多有建樹,於光緒十一年死在任上。為了表彰他的功績,朝廷加封他為“太子太保”。因為丁寶楨的“太子太保”是“宮保”之一,他發明的菜也由此得名“宮保雞丁”。

  隨著時代的變遷,很多人已經不知道何為“宮保”,就把“宮保雞丁”寫成了“宮爆雞丁”或“宮煲雞丁”。

  靈柩不是棺材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棺材”和“靈柩”兩詞最根本的區別是,前者只是“為裝殮死人用的東西,一般用木材製成”;而後者是“死者已經入殮的棺材”。簡單來說,“棺木”裡面沒有裝人屍體,而“靈柩”有了死者屍體。可見“棺材”和“靈柩”兩詞並不是一個意思,千萬不可亂用。如果有人作古,親人可以為他去買副“棺材”;如果是說去買一副“靈柩”,等於說買來一個有屍體的棺木,這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荒唐的事情,估計無人會做這種蠢事。

  “紅得發紫”受豔羨

  誤解指數:★★★★★

  常用指數:★★★

  作為服色,“紫”的地位本不如“紅”。“紅”在漢代稱為“朱”,被視為正色,而“紫”是間色,又稱雜色。在上古時代,間色是被人看輕的,而紫色尤其被視為一種惑人的邪惡色彩。在正統思想觀念影響下,紫色的地位不如紅色。

  當然,紫色雖遭到貶斥,卻頗符合古人審美習慣。也就是說,紫色還是有自身的美,且受到人們喜愛。這就奠定了其地位變化的基礎。

  那麼,紫色的地位是如何上升的呢?這應當是與上流社會的風尚有關。《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中記載著這樣的故事,說的是齊桓公喜歡穿紫色衣服,於是國人都喜歡上了紫色。那個時候,紫色衣服的價錢是素色衣服的五倍。齊桓公有點擔心,就對管仲說:“我喜歡穿紫衣服,紫色衣服很貴,現在全國上下都喜歡穿紫色衣服,該怎麼辦呢?”管仲說:“大王想制止這種現象,何不試著不穿紫衣?”齊桓公依言而行,三天後國內再無人穿紫衣服。

  在這種情況下,紫色得以與朱***紅***色同為尊貴之色,甚至紫色的地位超過了紅色。唐宋兩代規定,三品以上高官服紫,唐代三品以下五品以上服朱,宋代五品、六品服硃色。這樣,這兩種顏色就變得越來越尊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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