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選領導考試法律知識習題答案精講
法律知識在公選領導考試中是考生需要學習的公共基礎知識,為幫助大家記憶基礎的法律知識,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公選領導考試法律知識習題精講,供考生備考練習。
公選領導考試法律知識習題:
1.甲男明知乙由只有13週歲,誤以為法律並不禁止徵得幼女同意後的性交行為。於是在徵得乙女的同意後與乙女發生了性交。甲的行為屬於下列何種情形?*** ***
A.幻覺犯,不構成***幼女罪
B.法律認識錯誤,構成***幼女罪
C.物件認識錯誤,構成***幼女罪
D.客體認識錯誤,不構成***幼女罪
2.某甲向銀行取款時,銀行工作人員因點鈔失誤多付給1萬元。甲以這1萬元作本錢經商,獲利5000元,其中2000元為其勞務管理費用成本。1個月後銀行發現了多付款的事實,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關該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確的?*** ***
A.甲無需返還,因系銀行自身失誤所致
B.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
C.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同時還應返還1個月的利息
D.甲應返還銀行多付的1萬元,同時還應返還1個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潤
3.高中生錢某於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校將同學李某打傷,致其花去醫藥費2000元。錢某畢業後進入一家鍊鋼廠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訴要求錢某賠償醫藥費。該民事責任應由誰承擔*** ***。
A.錢某承擔,因錢某訴訟時已滿18週歲,且有經濟能力
B.錢某之父承擔,因錢某在侵權行為發生時末滿18週歲,沒有經濟能力
C.主要由錢某之父承擔,錢某適當賠償
D.主要由錢某承擔,錢某之父適當賠償
4.某市政府機關職員張某,因涉嫌犯間諜罪被有關部門立案偵查,後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
A.本案應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B.本案應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C.對王某的取保候審應由國家安全機關執行
D.對王某的取保候審應由公安機關執行
5.乙市M區人民法院對孫某盜竊罪和搶劫罪作出判決後,人民檢察院不抗訴,但孫某不服提出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量刑不當。一審對孫某盜竊罪和搶劫罪分別判處2年和9年有期徒刑,決定執行的刑期為10年,而兩罪準確量刑應分別為5年和7年。二審法院應如何處理?*** ***
A.直接改判兩罪刑罰分別為5年和7年有期徒刑,並在7年以上12年以下決定應當執行的刑期
B.直接改判兩罪刑罰分別為5年和7年有期徒刑,並決定應當執行的刑期為10年
C.維持一審判決
D.維持一審判處的2年有期徒刑,將一審判處的9年有期徒刑改為7年,並在7年以上9年以下決定應當執行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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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B。
精講:刑法中的認識錯誤分為事實認識錯誤和法律認識錯誤。事實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對其行為的性質、手段、物件以及其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的認識錯誤。法 律認識錯誤是指行為人在有意識地實施某種行為時,對自己行為的法律性質或法律意義的認識錯誤。本題中甲"誤以為法律並不禁止徵得幼女同意後的性交行為", 是對自己行為的法律性質的認識錯誤,故應選B項。《刑法》第236條第2款規定:"***不滿14週歲的幼女,以***論,從重處罰。"本題中,甲明知乙只有 13週歲,而與乙性交,甲顯然構成***幼女罪。值得注意的是,在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中,將原來應定*** 幼女罪的行為,規定認定為***罪,***幼女罪的罪名已經取消。故本題選B。
2.【答案】C。
精講:本題考不當得利的返還範圍。《民法通則》第9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關於返還範圍,《民通意見》第131條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孽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後,應當予以收繳。故本題選C。"
3.【答案】A。
精講:本題考限制行為能力人致損的責任承擔。《民通意見》第161條第1款:"侵權行為發生時行為人不滿18週歲,在訴訟時已滿18週歲,並有經濟能力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為人沒有經濟能力的,應當由原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故本題選A。
4.【答案】C。
精講:《刑事訴訟法》第4條規定:"國家安全機關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與公安機關相同的職權。"因此,間諜罪應由國家安全機關偵查。AB項排除。《***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關於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作出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執行。國家安全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以及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國家安全機關移送的犯罪案件時決定取保候審的,由國家安全機關執行。故本題選C。
5.【答案】D。
精講:《刑訴法》第190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高法解釋》第257條第1款第3項規定:"對被告人實行數罪並罪的,不得加重決定執行的刑罰,也不能在維持原判決決定執行的刑罰不變的情況下,加重數罪中某罪的刑罰。"因此,A、B均不正確。《刑訴法》第189條第2項規定:"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因此,C亦不正確。只有D符合《刑訴法》及《高法解釋》的規定。故本題選D。
公務員法律知識基礎習題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