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目標管理法基本過程是什麼
目標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s,MBO***源於美國管理專家德魯克,他在1954年出版的《管理的實踐》一書中,首先提出了“目標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張”,認為企業的目的和任務必須轉化為目標。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收集的關於目標管理法的解釋,供大家閱讀參考!
什麼是目標管理法?
一、目標管理法的定義
使管理活動圍繞和服務於目標中心,以分解和執行目標為手段,以圓滿實現目標為宗旨的一種管理方法。目的是將組織的整體目標逐級轉化為下屬單位和個人的子目標,形成一個完整的目標考評體系,以此來提高組織績效。
二、目標管理法的起源
目標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s縮寫為MBO***是20世紀50年代中期出現於美國,以泰羅的科學管理和行為科學理論***特別是其中的參與管理***為基礎形成的一套管理制度。
1954年,德魯克在《管理的實踐》一書中,首先提出了“目標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張。之後,他又在此基礎上發展了這一主張,他認為,企業的目的和任務,必須化為目標,企業的各級主管必須通過這些目標對下級進行領導,以此來達到企業的總目標。
三、目標管理法的演變
德魯克本人在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對目標管理法進行解釋時表示,目標管理只是一個管理工具,並非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它只有在企業真正知道自己的目標時才會發生作用,但百分之九十的情況是,企業並不真正知道自己的目標是什麼。
對於那些在實踐中運用目標管理法的企業來說,目標管理法仍然存在一些弱點,比如對目標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宣講得不夠,沒有明確制定目標的原則,目標難以確定,目標一般是短期的,在操作中缺少靈活性等等。
四、目標管理的基本過程
1、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標體系
實行目標管理,首先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標體系,將目標任務向下細分轉化,構成一種鎖鏈式的目標體系,上下級的目標之間形成一種“目的—手段”的關係。
2、制訂目標
要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參與決策,併為組織中的每一個成員指定具體的目標,在制訂目標時,儘量尊重目標制訂者的願望,使人們增強責任感和提高工作的興趣,而非自上而下地攤派工作任務。
3、運用SMART原則對各種指標進行量化處理,以保證各種指標具有可衡量性,SMART原則即“具體性”***Specific***,“可度量性”***Measurable***,“可實現性”***Attainable***,“現實性”***Realistic***,“時限性”***Time-bound***。
4、確定時間範圍並組織實施
要有明確的完成目標的時間範圍,目標既定,時間既定,主管人員就應放手把權力交給下級成員,而自己去抓重點的綜合性管理。
5、對績效進行評估並提供反饋
對各級目標的完成情況,定期進行檢查、評價,並聽取員工的反饋,使得目標管理進入下一輪迴圈過程。對於成果評定的結果,不僅應該給予相應的獎勵和表彰,還應把個人成果反映到人事考核上,作為晉級、提升的依據。
五、目標管理法的相關案例
憑目標管理法獲得成功的企業有很多,通用汽車、IBM、長虹、康佳都是其中的代表,但是真正將目標管理法運用得出神入化的是海爾,或者說是海爾的張瑞敏。
張瑞敏博採眾長,上下求索,始創OEC管理法。而OEC管理法的核心,就是目標管理。OEC管理法是海爾生存的基礎,併成為海爾對外擴張,推行統一管理的基本模式,也是海爾走向世界的最好發展資本。
注:OEC管理法***Overall Every Control and Clear***是海爾以目標管理為基礎所獨創的一種生產管理模式,也可以表示為:日事日畢,日清日高。即每天的工作每天完成,每天的工作要清理並每天有所提高。具體內容為: ***1***O—Overall***全方位***; ***2***E—Every one***每人***、Every day***每天***、Every thing***每件事***; ***3***C—Control***控制***、Clear***清理***。
目標管理法的定義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