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活動中心管理制度範本
為活躍村民業餘文化生活,維護正常工作秩序,加強村民文化活動管理,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村民活動中心管理規定,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一、村文化活動中心由村委會負責日常管理,其職責主要為保持室內清潔衛生,維護、維修裝置。
二、村文化活動中心的開放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節假日全天開放。活動人員必須遵守開放時間,不得隨意要求提前或延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三、村文化活動中心主要為村民服務,原則上不對外開放,如需邀請外人蔘加,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四、凡來村文化活動中心參加活動者須自覺遵守活動室制度。
五、村文化活動中心管理制度:
1、不超過規定時間,不影響工作。
2、講究文明禮貌,禁止大聲喧譁,保持室內安靜。
3、注意公共衛生,不得吸菸,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
4、活動人員請按照器材使用規則安全使用,愛護室內運動設施,如果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5、不帶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入室活動。
6、活動後將物品歸放原位,關閉門窗、電源。
六、為不斷改善村文化活動中心的管理服務工作,活動者要積極配合工作人員搞好管理工作,並歡迎提出批評和建議。
篇二
榮華村文化活動中心宗旨:倡導全民分健身,提高村民健康標準,豐富村民業餘文化生活。
榮華村文化活動中心管理體制和構架
1、成立文化活動中心管理辦公室,全面管理和規範中心內部各項事務。
2、下設各活動部門和有關崗位,建立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榮華村文化活動中心規章制度內容:為充分活躍群眾文化,豐富村民業餘文化生活,倡導全民健身,挖掘村級文化生活內涵,培養和鍛鍊群眾文藝才能,逐步使村文化活動中心各項活動規範化制度化,維護中心公共設施。
特制定下列規章制度:
1、進入村文化活動中心需遵守本規章制度;
2、服從村文化活動中心管理人員的管理;
3、進入中心後文明用語,文明行為,嚴禁大吵大鬧;
4、愛護公共財物及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故意破壞者扭送公安松山關處理;
5、中心內花草樹木嚴禁採摘、攀折、踐踏等惡意破壞行為;
6、中心內燈光、休息凳椅、牆飾等公共設施嚴禁隨意破壞;
7、中心內各類健身器具和運動器具,文明使用,嚴禁故意損壞;
8、中心內各類活動室和室內活動用具妥善使用與保管;
9、所有違反本規章制度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自行承擔;
10、如有發現上述破壞或不文明行為,將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村規民約》進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
榮華村文化活動中心對違反規章制度的處罰規定
1、情節輕微的將對其進行教育和警告;
2、損壞公共財物、設施的歸人賠償;
3、故意破壞和損壞公共財物、設施的,除照價賠償,情節輕微的將處人民幣10元至100元***;情節嚴重或態度惡劣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並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篇三
為活躍村民業餘文化生活,構建和諧新三合,加強對村民文化活動室的使用管理,確保安全,規範服務,特制定以下管理及使用規定:
一、服務物件:本村村民及周邊社群區民。
二、開放時間:每晚20:30-22:30。
三、管理組成員:段素英、馬寶玉、馬建國、劉永萍,以上人員負責活動室的日常管理,其職責主要是清潔衛生和固定設施,配套裝置的使用維護。
四、活動人員必須遵守開放時間,不得隨意要求提前或延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五、活動人員要愛護公物,不得破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六、活動員要衣著得體,舉止文明,遵守社會禮儀。
七、保持良好的活動環境,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拋菸蒂,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
八、不帶學齡前兒童入室活動。
九、活動結束後,關好門窗,切斷電源,確保安全。
十、為不斷改善本活動室的管理服務工作,活動者要積極配合工作人員,搞好管理工作,並歡迎提出批評與建議。
篇四
為活躍廣大村民群眾文化生活,加強活動室管理,確保安全、防火,保持環境衛生,有效利用現有資源,根據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化活動室由村委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其職責主要是按規定時間開關門,保持室內清潔衛生,維護、維修活動器材裝置。
二、文化活動室的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下午14:00—16:00,晚上18:00——21:00,節假日全天開放。活動人員必須遵守開放時間,不得隨意要求提前或延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三、凡來文化活動室參加活動者須自覺遵守活動室制度。要講究文明禮貌,禁止大聲喧譁,保持室內安靜。注意公共衛生,不得吸菸,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
四、活動人員請按照器材使用規則安全使用,愛護室內腰鼓、威風鼓等設施,如果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活動器材不得向外借用。
五、活動結束後將活動器材歸放原位,關閉門窗、電源。
六、為不斷改善活動室的管理服務工作,活動者要積極配合工作人員搞好管理工作,並歡迎提出批評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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