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護裝置管理制度範本
充分發揮安全防護裝置在事故預防中的能力,保障員工的安全,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一、目的與範圍
1.1為提高裝置、設施中的安全防護裝置的管理,充分發揮安全防護裝置在事故預防中的能力,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工傷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安全防護裝置的採購、使用、維修、報廢等方面的方法和內容。
1.3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裝置、設施中的安全防護裝置,包括專用安全裝置、與裝置配套的安全裝置、作業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等。
二、總則
2.1安全防護裝置是裝置、設施的有效組成部分,必須保持與主體裝置、設施同時使用、同時維修和保養,確保其安全可靠。
2.2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建立技術臺帳,凡更改、報廢均應通過相關部門的鑑定。
三、職責
3.1辦公室是安全防護裝置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安全防護裝置的選型鑑定、日常監督檢查、考核等工作。
3.2裝置部負責安全防護裝置的安裝、維修,組織車間進行保養等工作。
3.3生產車間負責安全防護裝置的使用、保養。
四、前期管理要求
4.1裝置部在裝置、設施選型時,應會同辦公室、車間共同選用與主體裝置、設施相匹配的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裝置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要求。
4.2安全防護裝置必須與主體裝置或工程同時安裝、除錯。
4.3主體裝置、設施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完好,並經辦公室組織的安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4需要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安全驗收審批的,應由辦公室在投入使用前辦理好審批手續。
五、使用管理要求
5.1安全防護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應對操作人員、裝置修理人員或其他相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5.2 操作人員應當熟悉安全防護裝置的主要功能,正確使用,並做好日常檢查和維護。
5.3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除、閒置安全防護裝置或改變安全防護裝置的用途。
5.4 操作人員發現安全裝置損壞或有其他故障,應及時報告主管;影響裝置安全執行或影響人身安全的,應停止運轉裝置,並懸掛安全警示標誌。
5.5辦公室在日常安全檢查中,應將安全裝置作為檢查的主要內容,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主管,並懸掛安全警示標誌。
六、維護管理要求
6.1因維修裝置需要臨時拆下安全防護裝置的,應制訂臨時安全措施,並在裝置修復後,及時恢復安全防護裝置;當班作業不能完成時,應懸掛安全警示標誌。
6.2安全防護裝置需要更換時,應選用同樣的規格和型號;選用不同型號或規格的,其安全效能不得低於原安全防護裝置的安全效能。
6.3安全防護裝置改造或更換為不同型號的,裝置部必須經使用部門、辦公室共同確認後進行,改造更換完成後,應由上述部門共同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防護裝置由裝置部會同辦公室、車間共同確認,已經報廢的安全防護裝置,不得挪做他用。
七、效能檢測
7.1需要進行安全效能檢測的,由裝置部組織實施,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
7.2需要社會中介機構進行法定檢測的專案,由辦公室、裝置部共同實施。
八、考核
8.1對於研製、開發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預防事故發生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企業有關獎懲規定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8.2對於違反安全防護裝置選型、使用、維修和保養的管理規定,按考核規定執行。造成事故,除按規定罰款外,還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篇二
1目的
為確保各類機械安全防護裝置設施裝置的正常使用,維護工人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單位各類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裝置。
3職責
3.1裝置科負責對各類安全防護裝置設施裝置的調研、安裝、除錯及維修,運營部負責購置。
3.2各使用部門、車間負責各類安全防護裝置設施裝置的管理、維護。
3.3生產部負責組織對各類安全防護裝置設施裝置的評審、驗收工作,並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4控制內容
4.1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是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避免或減少職業危害和預防工傷事故的技術措施或裝備,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要認真管理、使用和保養。
4.2各類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要求。
4.3生產部負責對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全面管理,並建立完整的資料和檔案,對有特殊要求的防護設施,必須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或管理辦法。
4.4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備品、備件等,供應必須及時,並保證質量。
4.5單機或與裝置配套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大修或更新,必須列入生產計劃,由工程部門提出並組織實施。
4.6各部門、各車間對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必須加強日常管理,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4.7各部門、各車間和職工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出現問題時,必須及時報告或處理。
4.8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拆遷或停止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
4.9安全防護裝置設施需要報廢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說明情況,報經動力處鑑定後,提出書面意見,報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廢。
五、控制記錄
《安全防護裝置設施裝置購置申請表》 管理部長期儲存
《安全防護裝置設施裝置維修記錄》 管理部長儲存5年
《安全防護裝置設施裝置報廢申報表》 管理部長期儲存
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防護裝置設施以下簡稱“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管理,保障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正常執行,保證員工的安全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重慶建設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裝置管理、使用、維護要求及考評細則》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護裝置設施主要包括:
1.機械裝置設施上各種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閉罩;
2.機械或電氣的各種屏障及聯鎖裝置;
3.各種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
4.各種手限制裝置、手脫開裝置;
5.自動或手動緊急停車裝置;
6.各類限制導致危險行程及過載保護裝置;
7.各種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裝置;
8.警告或警報裝置;
9. 各作業場所的安全監控、通風、防火、滅火、防爆、洩壓、除塵、防毒、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和安全隔離裝置;
10.工業梯臺的護欄、護籠;
11.各種防滑、防倒及防垮塌裝置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重慶建設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其他合資合作企業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 環境安全保障部負責公司各類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安全監管工作,並將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管理納入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和考核範疇。
第五條 各使用部門負責使用範圍內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
第六條 裝置保全處生產類裝置設施負責全面維護公司的各類安全防護裝置,保障其安全穩定執行;負責組織對各類安全防護裝置設施裝置的評審、驗收工作,並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第五條
第六條 控制內容
1.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是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避免或減少職業危害和預防安全事故的技術措施或裝備,各單位要建立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認真做好日常的管理、使用和維護。
2.各類安全防護裝置設施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要求。
3.環境安全保障部非生產類裝置設施和製造部裝置保全處生產類裝置設施負責對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全面管理,並建立完整的資料和檔案。對有特殊要求的防護設施,必須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或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維修、校驗記錄。
4.裝置保全處生產裝置負責各類安全附件、壓力錶計等特種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定期送驗,並保管有關定期檢驗報告,保證其在有效期內使用。
4.5安全防護裝置設施的備品、備件等,採購部必須及時供應、並保證質量。
4.6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大修,必須列入公司年度維修預算專案,由經營計劃部組織實施。
4.7各使用部門對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必須加強日常管理,對安全防護裝置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證其正常行。
4.8各部門和職工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出現問題時,必須及時報告或處理。
4.9安全防護裝置設施不準隨意棄置不用、拆除、挪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後必須立即恢復;確認為有必要拆除安全裝置及設施時,需經環境安全保障部非生產裝置和製造部裝置保全處生產裝置審定同意後方可拆除。
4.10安全防護裝置設施需要報廢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說明情況,報經環境安全保障部非生產裝置和製造部裝置保全處生產裝置鑑定後,提出書面意見,報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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