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原因論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逐步加快,對農村養老方式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建立科學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是事關社會和諧發展的一件大事,其政治基礎、社會基礎、經濟基礎已基本具備。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淺析農村養老保障的現狀及對策思考

  論文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障;現狀;對策

  論文摘要:論文從研究農村養老保障的現狀出發,指出了現存的農村養老保障存在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率低、農村老年生活照料狀況不理想、農村老年人醫療保障狀況令人擔憂、農村老年生活救濟體系不健全、農村老人精神生活一片空白等問題。具體分析了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包括城鄉二元體制長期存在、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不健全、農村養老保障缺乏法律支撐、農村家庭結構發生變化、農村經濟落後等,並提出了一些建設性對策。

  農村養老保障,就是由國家、社群和家庭成員等為滿足老年農民的養老需求而提供的經濟供養、照料服務和精神慰藉。無論在哪個國家養老保莽韓a是社會保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在老年人口比較多的中國農村,養老保障更是成了中國社會保障的重中之重。

  一、農村養老保障的現狀

  本文要研究的農村養老保障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社會養老保險,老年生活照料,老年醫療保障,老年生活救濟,老年精神生活等。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率低,覆蓋物件有缺失

  首先,農才蒯二會養老保險覆蓋率低。1986年民政部開始探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995年民政部制定《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a出“在農村群眾溫飽問題已基本解決,基層組織比較健全的地區,逐步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此後的幾年之內,農村養老保障一直處於發展緩慢的階段。2003年底,全國有1870個縣不同程度地死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有5428萬人參保。2005年底,全國有31個省約1900個縣開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有5400多萬農民參保。2001-2005年農村人口都在74471萬左右,這樣算來,2003年與2005年實際農村人口中參加養老保險的比例僅在7%左右。農村養老保險7%的覆蓋率遠低於農村人口對養老保險的需求。

  2009年中國在全國10%的縣***市、區、旗***展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試點工作。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實施情況來看,90%的中國農村暫時還無法享受到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在未來10年左右的時間裡,還將有部分農村沒有覆蓋在新型的農村養老保險的範圍內。

  其次,覆蓋韶寸象有缺失。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工業化、城市化的速度加快,農村大量集體土地被徵用,以致大量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大批農民工進城務工,***和進城務工農民的養老問題卻沒有得到相應的解決。雖然國家正在加大對農民工群體的保障力度,但剝也們還沒有全部被納人到保險體系內,對農民工的保障力度還比較弱。

  2.農村老年生活照料狀況不理想

  一直以來中國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主要是由家庭負責。近年來,隨著打工潮的出現,扣工族攜妻帶子在大城市安家漸成趨勢,農村出現越來越多的留守老人。這些留守老人他們生活上缺乏照料,過著“出門一把鎖,進門一盞燈”的寂寥甚三活。部分老年人不但得不到家人的照顧,還要從事農業生產勞動,同時還要照顧外出子女留下的孩子,身合壓力很大,健康狀況也最差。2008年12月1日,《靜寞夕陽:中國瀏寸留守老人》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所有子女均外出的農村“空巢”老人比例高達48. 5%,子女外出後,這些老人農業生產中因缺少,扶助而面臨很大困境護生病受傷時無法及時就醫和得到良好照料,而且、更容易出現上當受騙、被偷、被欺負、意外受傷等人身和財產安全隱患,健康、安全和生活質量令人堪憂。同時,在農村“重小輕老”現象比較普遍,少數子女視老年人為累贅,一些多子女家庭互相推誘贍養義務。婆媳關係緊張,“媳婦當家,養兒防不了老”。一些外出務工子女忽視家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與老溝三人缺少聯絡溝通,還有“外嫁女兒不養娘”的傳統習俗。

  黑龍江省人大代表翟玉和組織的調查組對中國農村的養老現狀進行的調查,顯示有85%的老人自己幹農活,90%的老人自己做家務,僅有8%的老人精神狀況良好,有52%的兒女對父母“感情麻木”。翟玉和說:“很多兒女在獄為,父母沒凍著,沒餓著,就是自己盡孝的最高標準了。”我們從農村都乒人中流傳的一些順口溜中也可以體會出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狀況二能幹,俺是兒女的勞力,不能幹,咱就成了人家的累贅;老話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現在呢,是家有一老,如有一草;人老了,最靠不住的就是兒女呀,歹心的兒女都趕不上好心的鄰居。

  3.農村老年人醫療保障狀況令人擔憂

  在中國,瀏寸老年人最需要的就是醫療保障。中國在20世紀60年代開始,就在訓劃經濟和集體經濟的基礎上建立了合作醫療制度。2002年中國政府開始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到2007年全國有2448個縣***市、區***開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參合率85.7%。但從中國農村合作醫療具體的實施情況來看,大多數農民仍然受到無錢看病的困擾,醫療費用遠遠超出了農民個人和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農村老年人的醫療狀況令人擔憂。

  2007年在山東煙臺進行的關於農村老年人醫療保障狀況的調查顯示,41. 0%農村老年人存在有病不治的狀況,其中,因為沒有治療費而不治療的佔了49. 3%。從老年人醫療費用的來源來看:目前,農村老年人醫療保障費用由自己和子女負擔的比例高達88.2%;從老年人的醫療照顧來看,老伴、子女是老年人生病時的主要照顧者,分別佔了55. 3%和36. 7%。這說明,自己和子女是農村老年人的醫療保險費的主要負擔者,老伴和子女是老年人醫療照顧的主要支撐者,也即家庭依然是農村老年人的醫療保障主要支柱。而家庭以外的來源***醫療保險和單位保險***所佔比例微乎其微***佔3.23%***,家庭以外的醫療照顧者也很少。從老年人患病時面臨的困難來看52. 0%的老年人認為患病時的最大困難是“醫療費的不足”;6.1%的人認為“沒有好的醫生”。此項調查顯示,即使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山東煙臺的農村地區,老年人的醫療狀況也非常不理想,更別提其他經濟不發達地區的農村老人的醫療保障狀況了。

  4.農村老年生活救濟體系不健全

  農村老年生活救濟體系主要包括五保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五保制度。1956年《高階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規定了以社會救濟為主要特徵的五保制度。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後,很多農村集體經濟體制遭到了破壞,使很多五保戶和鄉、村力、養老院的資金缺少了來源,經費難以落實。

  為了使得農村五保戶人員全部得到救助,中央要求各地加強集中供養,無論集中供養還是分散供養,五保戶的醫療需求都不能得到起碼的保障,條件最好的鄉鎮,一年最多也只能給每個五保戶報銷200元至300元的醫療費用。這些錢對於年老體衰、營養不良的五保戶們來說無異於杯水車薪。五保戶特別是老年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只能自己撐著,靠天養活。有些五保物件從本來就非常有限的生活費中硬擠出一部分,以便應急。然而,這必然導致營養狀況的進一步下降,從而增加罹患疾病的可能性,陷人惡性迴圈。

  以2005年六月在湖北省鹹安調查為例,馬橋鎮籌集20萬元用於五保戶居住的福利院改造,這些資金勉強完成了改造任務,但是每年1200元/人的給付際準只夠維持五保戶的低水準生活,福利院的水電費、房屋等設施的維修費、工作人員的工資等難以保證。尤其是2006年國家宣佈取消農業稅後,五保供養資金全部由財政轉移支付,列人鄉鎮、村的轉移支付預算。鄉鎮幹部、村幹部為了保障個人不隘最大化,顧慮五保物件多了會佔用本鎮或本村的上級轉移支付經費,因此有的村不願意上報或少報五保戶,出現了一部分應保未保的情況,致使部分困難群眾得不到及時救助。2007年,湖北省將農村五保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標準分別由原來每年1200元和800元提高到1500元和1000元,但還是存在供養資金不足、缺乏專職人員對五保戶進行日常管理、醫療救助資金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2***最低生活保障現伏。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收人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而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2006年,中國有大約3000萬農村貧困人口,享受低保待遇的有1593.1萬,在低保實施中也呈現出了很多問題。

  首先是關於農村低保的實際救助水平比較低,截至2006年底,低街;R寸象實際鄰倒的低保金為月人均33. 2元。從補助水平的地區分佈清況來看,2006年全面實施了農村低保的23個省份,平均補助水平為月人均35. 4元,其中,東部地區50. 9元,中部地區25. 3元,西部地區25. 5元。2009年,在安徽進行的一項關於農村低保現狀的調查顯示:以經濟較為發達的合肥市包河區為例,該區2009年上半年累計保障農才」低保物件3205戶次、6930人次,發放保障金149. 73萬元,月人均補割又為36. 01元。這種標準只能保障絕對貧困人口.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受傷織寸象勉強填飽肚子。

  其次,中國當前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面對的物件並不是全體農村居民,而僅僅是一部分“三無物件,’.赤貧和有困難的殘疾人,對新出現的貧困人口重視程度不夠,不能及時將其納人保障範圍。

  筆者認為對貧困人口來說,提供物質幫助無疑是急需的,但低保制度不是簡單地讓貧困人***下去,而是要讓他們“體面”地生活,農村低保水平還有待提高。

  5.農村老人精神生活一片空白

  目前在中國農村,養老保障普遍是基本物質生活保障,農村老人除了享受家庭的天倫之樂之外,基本沒有精神娛樂活動。老年孤獨是普遍問題,可以說孤獨是老年人最突出的感情障礙。當老年人的這種感情障礙在家庭當中無法解決的時候,社群或集體就應該承擔這種責任、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不足。總體來說,目前中國農村社群文化發展相對滯後,社群服務體系不健全,還滿足不了老年人的情感需求。不過,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加強,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質量會逐步得到提高。

  二、農村養老保障現狀產生的原因

  農村養老保障的發展出現了諸多問題,嚴重的滯後於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筆者認為,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1.城鄉二元經濟體制的長期存在

  首先,長期以來中國在處理城鄉關係時一直採用城鄉分治的處理政策。在城鄉分治的政策主導下,逐漸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城鄉二元經濟體制,這種政策導致了長期的農業支援工業,城市通過工農產品“剪刀差,,政策過度的吸取農村剩餘,致使農村經濟一直無法決速發展,城鄉經濟發展差距進一步擴大。城鄉二元經濟體制的存在不但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還使得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也呈明顯的二元化特徵,農村養老保障一直處於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邊緣。與城鄉二元經濟體制伴隨而生的是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這一戶籍制度明顯的標示出了農村人和城市人的身份不同,人為的限制了農村人口不能自由向城市流動。在這種身份的限制下,農村居民無法享受和城市居民相同的保障待遇。

  其次,農村的養老工作一直是在家庭中進行,長期以來農村的養老問題處於隱形狀態,因此農村養老問題沒有得到國家的重視。以致國家把養老保障的政策一直往城市傾斜,有限的物力和財力也投六壓紐了城市養老保險發展中,使得城鄉之間在養老保障方面的差距逐漸擴大。

  2.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不完善

  中國目前在農村推行的養老保障體系不完善是造成農村養老保障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首先,養老保障體系層次的不完善。中國農村經濟發展極度不平衡,政府沒有因地制宜的根據各個地方的經濟發展狀況制定一套符合中國農村的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多層次的養老保障可以從各個層次給農民提供不同程度的保障,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經濟落後地區的農民也能享受到基本的物質生活保障。但是中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完全在農村建立這種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只是在幾個經濟比較發達地區施行試點。

  其次,養老保障體系內容的不完善。養老保障體系內容應該主要包括:社會養老保險,老年生活照料,老年醫療保障,老年生活救濟,老年精神生活等。一方面,對老年人來說最主要的應該是醫療保障,但是中國農村大部分地區的醫療保障狀況都十分不理想,曾經對保障農民的基本健康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由於其賴以存在的集體經濟遭到破壞而被大大地削弱了保障功能,同時新的醫療保障制度又沒有完全覆蓋全體農村人口,導致農村合作醫療保健網路出現了“底破線斷”的局面,相當一部分農民醫療狀況惡化。“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又普遍在農村發生。另一方面,由於打工潮的出現及農村家庭結構發生變化,造成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受到打擊,農村老人生活缺乏照料,精神生活一片空白;同時由於農村集體經濟體制遭到破壞、國家財政投人過少等,導致農村社群養老缺乏必須的物質基礎,農村救濟體系不完善。

  第三,農村養老保障管理機構不健全,管理體制混亂。目前已經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的地區,只在縣級以上才設立農村社會保險機構,鄉鎮還沒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各個行政村更是沒有任何管理機構。再加上由於缺乏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與技術落後,造成了管理機構的混亂管理,甚至還出現了違規現象。 3.農村養老保障缺乏法律支撐

  立法先行是各國社會保障建立和發展的顯著特點,也是值得我們借鑑的寶貴經驗。但在中國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法律檔案,只有1992年1月3日民政部公佈實行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1995年頒佈實施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意見的通知和2009年9月1日,國務院印發的《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以及一些相關法律中關於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重要性的相關條款。從外國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發展歷史來看,丹麥、瑞典、葡萄牙、西班牙分別於1891年,1913年,1919年,1949年開始通過立法在農村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中國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任何一部關於農村養老保障的法律檔案,中國農村養老保障的法律缺失嚴重地制約了中國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沒有法律的約束力造成了農村養老保障工作無法操作,各地在制定本地農村養老保障時找不到合適的法律依據,只好各自為政。沒有高度統一的法律約束力,使農民對農村養老保障政策產生了懷疑,農民的參保積極性也受到了巨大的打擊。

  4.農村家庭結構的變化

  由於受儒家思想的影響農村老年人的養老責任一直由家庭負擔,“家庭養老”是中國農村老年人最主要的養老方式。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以及在中國實行了獨具特色的計劃生育政策後,造成農村的家庭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核心家庭”、“空巢家庭”大量出現,農村家庭結構趨於小型化。由於“家庭養老”是建立在農村大家庭結構的基礎之上的,農村家庭結構逐漸小型化,造成“家庭養老”正在解體,農村養老保障問題日益突出。1991年中國老齡科研中心老年人供養體系調查資料表明,中國農村60歲及以上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養老的比例為6300;2001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農村家庭變化課題組調查資料表明,這一比例已經下降為5000左右。

  5.農村經濟落後

  農村養老保障發展緩慢歸根結底是資金缺乏的問題。雖然近幾年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惠農”政策。也使農民得到了一些實惠,但農民增收緩慢卻是事實,農村經濟比城市落後了很多,直接導致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發展緩慢。

  農村經濟落後一方面造成了地方政府沒有過剩的財力物力投人到農村養老保障事業中,沒有政府的支援農村養老保障無法發展。另一方面由於農村居民收人過低,大部分家庭的收人除了日常花費外都沒有多餘的錢財參加養老保障,沒有農民的參與,農村養老保障的發展就無從談起。

  三、建立農村養老保障的新思路

  從上面的分析可知,現有的農村養老保障存在很多問題。要想盡決地解決這些問題,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障,筆者認為可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

  1.打破城鄉二元體制,儘快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障制度

  首先,城鄉二元體制是中國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發展的制度性障礙。現在實行的養老保障具有明顯的身份特徵,以是否具有城市戶口為依據實行農村和城市不同的兩種養老保障制度。歷史證明,這種戶籍制度的差異不僅是一種身份的象徵,更是一種資源享有權的確認,這種制度性的歧視、身份的差別使得大部分的農村居民承受了巨大的壓力,難以獲得資源和發展的機會,也被排除在養老保障體系之外。要想發展農村養老保障、儘快地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障體系,必須取消城鄉有別的城鄉二元體制,施行城鄉一致的身份體系。

  其次,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障是中國養老保障事業發展的最終目標。社會保障的公平性要求任何社會成員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不論其社會地位、職業、貧富等,均被強制性地納人到社會保障範圍,社會保障的社會化程度越高,這種公平性就表現得越充分。現在中國的養老保障具有明顯的身份特徵,只有儘快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障,才能把農村居民全部納人到養老保障體系中,讓每個公民都能平等的享受相同的待遇。

  2.逐步完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

  首先,應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中國國土面積比較大,經濟發展程度嚴重不一,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是符合中國實際國情需要的。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應該包括:自我保障層次、政府負責層次、政府主導責任分擔層次、單位負責層次、市場提供層次。各個地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經濟條件好的地區可以全面展開各個層次,快速發展;經濟條件差的地區可以選擇最基礎的保障層次發展,然後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推進。

  其次,還應完善養老保障體系的內容,分別從社會養老保險、老年生活照料、老年醫療保障、老年生活救濟、老年精神生活等方面來進行。依據農村老年人對各個養老體系內容的需求程度,可以優先發展老年人最需要的醫療保障及能保障老年人基本物質生活的救濟制度,然後依次發展其他養老保障體系的內容。

  第三,應該健全管理機構,理順管理體制。政府應該從健全管理機構、基金管理、專人監督、專款專用等方面著手建立符合中國農村現狀的養老保障管理體制。在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的各個縣設定專門的管理機構,並且在各個村設定一個代辦點,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本事務的處理。適當放寬農村養老保險金的投資渠道、嘗試委託專門的基金管理公司進行投資來提高基金的收益,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同時監管部門也應該在基金執行的各個環節加大監管力度,務必做到專款專用,政府還可鼓勵社會上的輿論對此進行監督,以彌補政府監管機制的不足。

  3.儘快完善農村養老保障的法律體系

  完備的法律是工作的標準,是一切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保障,農村養老保障的發展同樣需要法律的保障。

  首先中央應該以《憲法》中相應規定為依據儘快制定一個全國統一的農村養老保障的立法體系。這個立法體系應該包括農村養老的原則、物件、機構、形式,及家庭養老、土地養老的內容,以及農村養老保障金的籌集發放辦法等。其次,各個地方政府應該從本地實際出發,在統一的農村養老保障法律體系內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規,切實保障農村養老法律的貫徹實施。

  中國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發展的過程證明,不健全的法律造成了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無法可依,以致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發展緩慢。

  4.繼續提倡家庭養老在農村養老保障中的作用

  家庭保障主要是家庭中的成年子女通過物質幫助、月民務來滿足老年人的物質、情感需求,體現成年子女對老年人的反哺。由於長久以來歷史的積澱,家庭養老在中國有著深厚的文化基礎和現實基礎。雖然目前樹指袋養老面愉著許多的困難,但這並不意味著家庭養老將被其他養老方式代替。政府可從制度建設上、思想宣傳上倡導和鼓勵農才指碳濟老。繼續倡導家庭養老在農村養老保障中的作用是中國解決農村即將到來的老齡化問題的切實途徑。

  5.大力發展農衝創經濟,提高農民收入

  農村經濟落後,農民收入過低是造成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發展緩慢的重要原因。才拼水養老保障的發展離不開農民的參與,而由於經濟落後、收人朝氏,往往制約了農民參與養老保障的慾望。因此,大力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收人是促進農村養老保障事業發展的重要途徑。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收人的提高離不開政府的支援,國匆寸落後地區不但要給予政策上的支援還要給予技術上的支援,變“輸血式”扶貧為“造血式”扶貧才能真正讓農民發展起來農民富裕起來。

  範文二:淺析關於農村養老保障問題的思考

  論文論文關鍵詞:農村  養老保障 問題 解決途徑

  論文摘要:倡導和諧社會,保障問題是基拙。我國農村人口年齡65歲以上的占人口總數的7.5%,這已經超過國際老齡社會7%的比例。城鄉非均衡發展戰略,二元社會結構的分割造成農村地區的社會保障幾乎空白,佔絕對比例的農村老年人的養老保障現狀的不樂觀,給探討和解決這個問題敲響了警鐘。

  一、現階段我國農村養老面臨的困境

  1.農村輕壯年勞動力的大量湧出,人口流動加劇,直接導致了家庭養老保障能力的下降。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城市化程序的加快,由農村輕壯年形成的“民工潮”使大量農村勞動力流向城市。許多農民離開農村進人城鎮打工或從事其他非農產業,導致農村田地無年輕勞動力照料。老年人受到照顧更加困難,家裡留的只是老人和小孩,老人不僅要承受精神上的寂寞感,還要承擔繁重的家務,照料年幼的孫子、孫女。養老問題面臨很大的衝擊。

  2.現代家庭規模的縮小,使得家庭贍養老人的負擔越來越重。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實行計劃生育,使中國人口增長得到了極大的控制。但同時也為養老帶來一系列的問題。按政策規定,農村一戶如果頭胎是女兒,可生第二胎。也就是一戶按政策規定只能有兩個孩子,農村家庭的子女逐漸減少,家庭小型化越來越普遍,核心家庭的數量日益增多。將來,一對夫妻要贍養四個老人,撫養一個或兩個小孩將會是一個普遍的現象。這種“四二一”式的倒金字塔形家庭將給子女實際的經濟承受能力帶來很大壓力,在這樣的家庭人口結構下,一旦家庭成員生病,出事故,龐大的醫藥、護理和營養費用將給家庭帶來重大的經濟與時間的壓力。

  3.耕地農民收入太少,“土地養老”功能的弱化對農村家庭養老的衝擊。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農業結構的調整,大量的耕地被徵用,使得農村的人均耕地面積越來越少,農民靠土地獲得養老保障面臨危機。土地是農民最重要和最主要的謀生手段,也是農村家庭的重要經濟來源,現如今,農民擁有的土地越來越少,土地的利用率下降。根據《中國統計年鑑》提供的資料,從1978年到1998年,全國農民平均來自第一產業的收人比重由91. 5%下降到了57. 2% ,其中純農業收人僅佔總收人的42.9%,其原因來源於兩方面:一方面農產品的生產成本有所提高,據統計人均種植業的收人僅是人均消費的1/5,土地收人已無法滿足農民的生活所需。另一方面,農村的年輕勞力外流,青壯年投人二、三產業,農村的田地由老人、婦女打理。所有這些都決定著我國農村家庭經濟實力太小,承受風險的能力很低,很難獨自擔當老年保障的重任。

  4.敬老養老觀念的轉變對農村家庭養老的影響。農村年輕一代道德觀念的下降,傳統的“孝道”不斷受到新的價值觀的挑戰和衝擊。現在的農村老年的養老問題決不單單只是經濟問題。近幾年,農村贍養糾紛不斷,子女不贍養老人的情況時有發生。年輕人受外界的生活方 式、價值觀念的影響,他們不再像從前那樣看重家庭和盡孝道,而更注重追求自己的成功和個人的享受,享樂、炫耀拜金等非理性因素的影響,傳統倫理道德觀念逐漸淡化,傳統孝道觀所極 力推崇的尊老、敬老、養老的價值觀念也日漸淡薄。另外,農村老人缺乏經濟積蓄和穩定的經 濟收人來源,子女盡孝的成本日益提高,大量農民子女外出打工,除去自己的基本生活開銷,一年也是所剩無幾,沒臉回家的情況非常多,城市生活成本高昂讓他們無法滿足自身虛榮的需要,更不能反哺家庭,這也直接動搖了個別子女的養老道德觀念。老人與子女之間因養老問題近幾年內發生過糾紛的家庭佔51. 4%。農村老人的生活狀況令人憂慮,理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5.老年人平均壽命延長,人口老齡化。根據2006年2月全國老齡辦的最新統計,中國65歲以上老年人佔總人口的比例已經達14%,比27年前翻了一倍,並且在一個很長的時期內都保持著很高的遞增速度,屬於老齡化速度最快國家之列。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整個人口的60%以上。不難想象,在新的世紀,農村養老問題將是我國最大的社會問題之一。農村養老問題直接關係到中國農村秩序的穩定與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解決我國現階段農村養老問題的建議

  1.政府的強力推行是中國農村養老的外在手段

  第一,農村養老保障工作首先必須遵循適應農村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必須適應農村勞動力非農化的需要;必須適應農村人口城鎮化的需要:必須適應農村家庭人口結構變化的趨勢;必須適應農村居民價值觀念的轉變,堅持量力而行原則,各級政府通力合作,明確分工。堅持“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協作”的精神,同時明確責任,保障資金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列人財政預算,由縣、市民政部門實行專項理財。

  第二,鼓勵發展農村家庭養老保障體系,同時發展農村社群養老保障,明確農村養老保障的標準和內容的政策依據,建立監督制約機制。根據統計,20%的城鎮居民佔社會保障支出的89%,而佔總人口80%的農村居民僅佔社會保障支出的11%。從人均佔有量來看,城鎮人均保障費為455元,而農村人均僅為15元,相差30倍。城鄉保障待遇的差距主要來源於二元化經濟格局、城鄉養老保障管理模式的不同。由於分開管理,導致資金的分配的計算有較大差距。對此政府應形成一個統一的城鄉基本養老保障管理模式,縮小城鄉老年保障的待遇的差距。 第三,加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和隊伍建設,全面提高管理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善於引進優秀的專業人才,充實管理隊伍。建立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通過考核,評定等手段擇優錄取優秀人才。在農村成立村委員會或監督組織,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老年人的贍養問題實行監督,組織好農村老年人的社群服務。面對農村老年人口數目的迅速增長和家庭養老的弱化,農村養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從1991年開始,民政部開始有計劃地組織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險改革的試點。到1998年底,全國已有2000多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養老保險改革試點,有8200多萬農民參加了養老保險。應該說,農村養老保險從無到有並初具規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以上數字對於8億農民來說仍顯比例太小,社會化養老保險對大部分農民來說還是比較遠。由於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落後,且地區間極不平衡,差異較大,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農村社會化養老保險制度與現實情況相脫離。 2.法律手段是健全中國農村養老體系的重要保障

  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部單獨的農村養老法,有關農村養老的問題散見於《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繼承法》、《保險法》、《民法通則》等等之中,這種分散的規定方法不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協調,而且影響到農村養老制度的實施。考慮到中國農村的特殊性和養老保障的複雜性,筆者認為,統一有關的保障法律法規,將有效減少領導幹部的隨意性操作,促進我國推動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

  第一,當前我國養老保障資金運作由於拆借現象缺乏有效的法律監督,使資金運作隨意性加大。針對這一問題建立起有關法規,杜絕部分領導隨意拆借養老保障基金,從根本上防範基金違規運作的發生,使農村養老保障工作更加流暢。

  第二,與有關金融部分合力,由國家推出農保基金的優惠政策和保護政策,拓寬基金增值渠道,促使更多的儲蓄存款流人農保基金運作。鼓勵各市、縣、鄉、村自主吸納農產品生產資金,增加資金來源渠道。推出養老保障資金由各級政府按比例承擔的政策。

  第三、金融部門推行養老儲蓄、建立養老基金會、建立農村商業養老保險。對農村獨生子女的家庭和雙女戶的家庭每月發放一定補助,或以一次性獎勵的形式用於農村計劃生育夫婦的養老保險費用。

  3.傳統孝道觀念的深入人心是中國農村養老的內在動力

  老人在對待自己子女不孝順的問題,由於傳統的“家醜不可外揚”的觀點,很多不願意利用法律手段來解決。這就使得法律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失靈。我們要極取傳統文化的合理核心,注意培養敬老觀念,將道德教育應放在一個更加突出的位置。尊老愛幼的傳統是在華夏數千年曆史中孕育、誕生、並傳承下來的。歷史上,我國的老年贍養是以孝為核心在家庭內部進行的,家庭養老是當前中國農村使用最普遍的養老方式,是老人認為的最完美的養老方式,也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之具體體現。它所具有的優越性是任何其他養老方式都無法比擬和替代的。子女孝順,不僅能讓老人晚年的生活有所保障,更使他們精神上得到慰寄。應發揮孝文化道德優勢,讓農村老人晚年祥和愉快。因此,加強倫理道德教育、倡導養老、尊老、敬老、愛老觀念,弘揚傳統孝道觀念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當務之急。

  要改變傳統意義上的“養兒防老”的觀點,“兒”,很多農民只是很狹義的理解成兒子,這也是很多農民逃避計劃生育的原因,更是大量農村女孩失學的根源,要大力宣傳生男生女都一樣的思想,改變農村“嫁出的女兒不養娘”的傳統觀念,營造良好的尊老、助老、養老的社會氛圍,真正做到人人尊老。有關資料顯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經濟來源構成中,來自子女供給部分城市佔16.8%,農村佔38.1 %。這說明子女供養在農村養老中佔有重要地位。農村養老的主要經濟來源還是來自於子女,因此,傳統孝道觀念是中國農村養老的內在動力。

  改革開放後,社會分層由從前的政治分層越來越傾向於經濟分層,二元式經濟結構帶來的新的社會問題—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城鄉發展的不平衡等社會矛盾的突現,提醒我們更應注重社會公平,而廣大農民的養老保障問題是最基本最重要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明確指出:構建和諧社會是我們黨不懈奮鬥的目標,但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社會保障體系尚未覆蓋城鄉居民;因此應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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