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的歷史沿革發展
盧森堡,全稱為盧森堡大公國,是現今歐洲大陸僅存的大公國,鄰國法國、德國和比利時包圍,是一個位於歐洲的內陸國家,首都盧森堡市。盧森堡市地處德、法之間,地勢險要,歷史上一度是西歐的重要軍事要塞。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
盧森堡的歷史發展介紹
古代盧森堡屬高盧地區,居民屬比利時部族,公元前1世紀為羅馬凱撒軍團征服。
公元5世紀法蘭克人侵入,成為法蘭克王國一部分。法蘭克王國分裂後,盧森堡地區在963年成為阿登伯爵西格弗裡德的領地。1060年其後裔康拉德成為神聖羅馬帝國的盧森堡伯爵,盧森堡領地基本形成。
1308年盧森堡伯爵亨利四世被選為神聖羅馬皇帝,稱亨利七世,開創了帝國的盧森堡王朝***1308~1437***。盧森堡於1364年升為公爵領地。
15世紀盧森堡為勃艮第公爵所控制,16世紀初轉歸哈布斯堡王朝的查理一世統治。1556年又轉歸西班牙國王統治。
16世紀末起,盧森堡的冶鐵業開始發展起來。
17世紀盧森堡捲入三十年戰爭。
1659年簽訂《比利牛斯和約》,盧森堡南部一些地區劃歸法國。
1684~1697年法國曾佔領盧森堡全境。
1714年西班牙王位繼承戰爭結束後,盧森堡隨西屬尼德蘭一起轉歸奧地利。
1795~1814年法國佔領盧森堡。
1815年維也納會議決定,盧森堡升為大公國,以尼德蘭國王為大公,同時又加入德意志邦聯,由普魯士軍隊駐防,盧森堡東部一些地區劃歸普魯士。
1830年尼德蘭分裂為荷蘭與比利時兩個王國後,1839年倫敦條約規定,盧森堡地區西半部劃歸比利時,東半部成為以荷蘭國王為大公的有獨立地位的國家。
1848年歐洲革命波及盧森堡,開始制定君主立憲性質的憲法。
1866年盧森堡脫離德意志邦聯。
1867年《倫敦條約》確定盧森堡為獨立的中立國。
1868年制定君主立憲制憲法。
1890年徹底擺脫荷蘭王的統治,由拿騷-威爾堡***Nassau-Weilburg***家族專領,盧森堡大公國獨立。
19世紀末20世紀初盧森堡經濟迅速發展,尤其是冶鐵鍊鋼業成為國家主要工業,成為發達的工業國家。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國軍隊佔領盧森堡,大公及政府為德國控制。1921年盧森堡與比利時訂立關稅經濟同盟。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納粹軍隊於1940~1944年佔領盧森堡,將盧森堡兼併為德國行政區管轄地。大公與政府流亡英國。盧森堡人民進行了反法西斯鬥爭。戰後盧森堡於1945年加入聯合國。
1948年與比利時、荷蘭建立關稅經濟同盟。
1949年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放棄中立國地位。
1958年加入歐洲共同體。
1972年盧森堡第4次修訂憲法。現盧森堡有一院制議會,內閣對議會負責。主要政黨有基督教社會黨、社會主義工人黨、民主黨。大公讓親王***波旁家族***於1964年11月12日即位。
1974年以來,為適應國際市場日益激烈的競爭,改變國內經濟結構單一局面,盧森堡政府推行工業多樣化政策,取得了一些成績,經濟進一步發展,80年代鋼產量人均達16噸,遠居世界之冠,併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之一。
盧森堡於1972年11月16日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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