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古代婢女的趣聞
在古代封建社會裡婢女的命運究竟有多慘?趕緊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推薦的,看完本文也許你的疑問就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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婢女是封建社會富貴人家裡充當下人幹粗使灑掃之類工作的那一類年輕女子,在大家庭中處於最低下階層。來源有這麼幾類:一是從貧苦人家或者人販子手中買來的,二是家裡奴婢和奴才配對生下來的家生丫頭,三是在戰爭年間由戰敗國進貢過來的,四是犯了罪的家庭抄沒後家裡的女眷。在成為婢女之前有的女子出身並不低賤,但是成為婢女之後就都一樣,沒有了人身權利,連同著身體在內的所有權都屬於別人,可以由主人家隨意買進賣出、發配和處置。
但凡是稍有姿色的婢女被家中男性性侵非常普遍,就像潘金蓮,本是大戶人家買來的婢女,因為膚白貌美被家裡的男主人盯上,千方百計的想要佔了她。被收用之後又為主母不容,最後被報復性的嫁給又醜且窮武大郎。《醒世姻緣傳》中講到一位員外要買個丫頭,買方派出的婆子見到丫頭也問被之前的人家收用過沒有。可見丫頭婢女被性侵是大家心知肚明且十分尋常的事情,就像現在都懂的潛規則。放在那個年代也不叫性侵,很多時候這還屬於婢女的職責範圍呢。《紅樓夢》中就有柳湘蓮罵賈府裡只有門前的石獅子最乾淨,從側面反映出內部的混亂關係。在這種情況下下層婢女要獨善其身幾乎是不可能的。
也有那少數婢女,姿容出眾又聰明伶俐,把家庭上層男女主人服侍得妥帖,另眼相看她,收做小妾,倘若生下子女,做上姨娘,便是她們的信念和理想了。
婢女若是遇見溫厚的家庭,並不過分責打辱罵,日子還能過得去,有的在大戶人家的樹蔭下還過得衣食無憂。到了年紀放出去婚配,一生都為這個家族服務,還算好的了。若是遇到苛責的人家,遇上變態的主人,經常打罵,甚至以虐待下人為樂趣,也就只有忍著受著,逃跑是大罪,要是被抓回來也是九死一生。
歷史上被主人打死的婢女不少,甚至一些有名的大詩人。因為一個小婢女犯了一個小錯,被該詩人吊在樹上用鞭子活活打死。死了還不停手,直抽打到最後血肉模糊,肉身從腰處斷掉後下半截身體掉到地面上。筆者猜測《金瓶梅》裡潘金蓮罵丫頭要把她打下截來的典故就是出自這裡,簡直太血腥太恐怖。主人可以對奴婢恣意打罵虐待,如果沒有打死,那就相安無事。
就算打死了,雖說不同朝代都有律法規定殺死奴婢主人要負一定責任,也僅僅是徒刑一年或者罰俸而已,實際操作起來彈性就更大了。唐朝律法就規定過失殺死就無罪,所以歷史上少有主人因為殺死奴婢而服刑的例子。雖有魚玄機失手打死婢女綠翹而被判斬刑,那也是因為主人魚玄機得罪了人,並不是因為法律對下層婢女的保護體恤。相反,若是奴婢反抗主人或者毆打平民,要麼斬要麼絞,基本都是死路一條。社會地位差異的體現,就是這麼直接和赤裸裸。
婢女簡介:
婢女:舊時供有錢人家役使的女孩子
婢女可以負擔大部分家庭的家務,有錢的富豪經常藉由買進婢女來分擔家庭婦女應行的家務,這種買賣的行為,使得婢女成為私有的物件,主人擁有絕對的權力,可以任意買賣或典押婢女,也有權決定女婢的婚嫁。換言之,主人對於婢女具有終身約束的權力,也就是說婢女的自由權受到絕對的約制。婢女,一般都是中國人的叫法。同類詞有,婢僕、僕妾、女奴、青衣、丫鬟、丫頭、赤腳等等。現做這種職務的人一般被稱為女傭。
貼身形
此類婢女主要是負責陪伴主人,打理主人要求做的一切家務***注意:主人要求的得做,不要求做的吩咐給其他婢女便可***,做的大多數是些貼身的家務。如,替女主人穿衣、打扮、化妝及管理衣服、裝飾品等。因此,此類婢女的要求也較高。漂亮,聰慧,靈敏,善解人意,懂得基本的服裝搭配,這些要求都是貼身婢女必備的。
因為貼身婢女常常需要與主人共同外出,所以一般此類婢女的服裝配備也較好。這類婢女是可以穿主人已經不要了的衣飾的。還有,一般,那些貼身女僕常為主人的心腹,所以,此類婢女的身份也是較高的。
管家型
主要負責僱用和監督其他地位比自己低的婢女,食品採購和管理食品、高階布料和瓷器儲藏,以及管理主人的日常需求。管家型婢女為最高地位的婢女,大多數婢女都有她來指揮***有時,貼身婢女也是可以不聽從指揮的,不過前提是,要有主人的命令***。
由於要指揮所有婢女,故此必須要學習各種各樣的禮儀與知識。因為這類婢女需要豐富的經驗才能勝任,所以大多數的管家都是由出身較好的婢女慢慢晉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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