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敬老法令
國人一直非常關心孩子的成長,有關家教方面的理論與實踐很多,甚至一些名門望族的家教經,如比較著名的嚴氏和曾氏,已經成了許多人的傳家法寶。
相比,國人對老人的贍養、安撫似乎遜色很多,既缺乏必要的機制,也缺乏系統的理論。老齡化的標準很多,最直接、最重要的標準就是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10%以上,就進入了老齡化社會。
2005年統計,中國60歲以上人口是1.44億,佔全國人口的11%。因此,中國已經進入了老齡化社會。老年人贍養問題越來越成為社會的大問題。縱觀古代各個朝代,養育、贍養老人的做法差異很大,最好的要數漢代了。
西漢初期,國家剛剛恢復***,皇帝就頒佈了養老詔令,凡80歲以上的老人均可享受“養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飲食”的待遇。
漢高祖詔曰,凡50歲以上的子民,若人品好,又能帶領大家向善的,便可擔任“三老”職務,由鄉而縣,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盡免徭役,每年十月還賜予酒肉;漢文帝詔令:“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孝養其親?今聞吏稟當受鬻者,或以陳粟,豈稱養老之意哉!具為令。”
到了成帝建始年間,又將享受這種法定待遇的老人的最低年限降到了70歲。每年秋天,由地方政府普查人口,對高齡老人進行登記造冊,並舉行隆重的授杖儀式。
如《後漢書·禮儀志》中記載:“仲秋之月,縣、道皆案戶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哺之糜粥。八十、九十,禮有加賜。玉杖長尺,端以鳩飾。鳩者,不噎之烏也,欲老人不噎。”從這個記載來看,漢代的養老敬老,不僅務實,而且還有良好的健康祝願,如上所述的“鳩者,不噎之烏也,欲老人不噎”。
1959年在甘肅武威縣咀磨子18號漢墓內出土了一根鳩杖,杖端繫著王杖詔書木簡,根據此木簡,以及1981年在同一地點漢墓中出土的一份西漢王杖詔書令冊木簡的記載可知,漢朝的養老、敬老法規始終一致,沒有間斷過,而且每隔一段時間,皇帝就要將敬老養老的法令詔告天下。
最耐人尋味的是,西漢詔書中明確寫道:“高年賜王杖***即前文中的玉杖***,上有鳩,使百姓望見之,比於節。”“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趨。”
當時的“六百石”官職為衛工令、郡丞、小縣縣令,相當於現在的處級幹部。也就是說,漢代的70歲老人在“政治”上享受處級幹部的待遇,持王杖進入官府不必趨俯,可以與當地官員平起平坐;漢代老人的“政治”待遇還體現在可以“行馳道旁道”。馳道是專為天子馳走車馬的道路,絕對禁止他人行走。即便是皇子,也不允許。可見漢代老人是何等特殊!
另外,漢代詔書還明確規定,各級官府嚴禁對高齡老人擅自徵召、系拘,也不準辱罵、毆打老者,違者“應論棄市”。
據記載,汝南地區雲陽白水亭長張熬毆辱了受王杖者,還拉此老者去修道路。這件事在當時影響很大,太守無法判決張熬,廷尉***相當於今天的最高法院院長***也難斷決此案,只好奏請皇帝定奪。皇帝說:“對照詔書,就該棄市。”張熬最終被判處死刑。此事在今天看來,似乎不可思議。
也許是受漢代的影響,後來各朝各代對老人的待遇都有不同程度的重視。逐漸地形成了中華民族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便是流傳千年的金玉良言。
漢朝的郡國並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