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絲特與潘金蓮的對比看婚姻中的倫理道德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2日

  海絲特是19世紀著名浪漫主義小說家納撒尼爾•霍桑的代表作《紅字》中的女主人公。潘金蓮是中國傳統文學中的一個代表人物。這兩個女性形象處於不同時代,不同文化背景,她們之間有很多差異但也有很多共同點,下面通過對其進行對比,來探討婚姻中的倫理道德。

  一、 傳統婚姻的犧牲品

  義大利著名學者維柯認為,人類歷史有三大起源:宗教、婚姻、葬禮。一切民族,無論是野蠻的還是文明的,雖然彼此在時間上和空間上都隔得很遠,卻都會在結婚時舉行隆重的儀式,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婚姻對任何民族都是一種永恆、普遍而又神聖的習俗,1都具有很強的道德約束力。

  海絲特和潘金蓮雖然所處的歷史及文化背景不同,但兩人都擁有不幸的婚姻,這是造成她們悲慘命運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因。

  《紅字》女主人海絲特•白蘭是一個遭受不合理婚姻束縛的典型代表。她年輕美貌,熱情奔放。她的丈夫羅格•齊林渥斯***Roger Chillingworth***則是一個臉上帶著邪氣與醜惡,衰老且外貌醜陋,身體畸形的偽善的老學者。在海絲特年紀尚小的時候,他誘惑她結了婚。他們的年齡相差很大,婚後,他沒有給海絲特足夠的關愛和愛情,兩年前與她離散。她從歐洲來到波士頓。隨後過著“守寡般”孤獨的生活。她在回憶她無愛的婚姻時說“只能把它們當作最醜的回憶了”2她的愛情斷送在沒有愛情的婚姻上。然而面對沒有絲毫愛情的婚姻,海絲特還是接受了。這是清教思想對她的禁錮,清教所規定的丈夫對妻子的絕對擁有權是造成她婚姻悲劇的原因。在殖民地時期的嚴酷統治下,清教徒力圖使社會宗教化,而清教思想實際上是對人性的壓制。

  潘金蓮是中國文學名著《水滸傳》中一個家喻戶曉的人物形象。且看《水滸傳》中對她的描述:“那清河縣裡有一個大戶人家,有個使女,小名喚做潘金蓮,年方二十餘歲,頗有些顏色。因為那個大戶要纏他,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那個大戶以此恨記於心,卻倒賠些房奩,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與他。”3由此可見,潘金蓮並非人們所想的,天生就是淫婦。她不願做大戶的玩物,而大戶因此報復於她,把她嫁給“三寸丁谷樹皮”,長相猥瑣,懦弱無能的武大郎。潘金蓮成了大戶與武大郎之間交易的犧牲品。她與武大郎沒有愛情,卻無法擺脫這個婚姻。中國封建社會裡的女人遵守封建禮教“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束縛,4在這樣的道德觀念下,她沒有選擇婚姻的自由,而只能安分守己的做男人的附庸。在封建社會的東方,人們用束縛婦女的方式來保持他們的道德。

  海絲特與潘金蓮這兩個人物都是各自時代的犧牲品,這兩個人物形象同時也是對所謂的合理的婚姻中倫理道德的批判。無論是清教思想虛偽道德,還是封建社會維護男權的倫理觀念,都是對人性的壓制,對實現個人價值的否定。海絲特與潘金蓮想要追求愛情的合理的要求,在當時的社會裡,也違背其倫理道德觀念,成了不可能實現的事情。在這樣的傳統婚姻中,所謂的婚姻倫理道德觀念成了否定人性、虛偽的代名詞。

  二、 對傳統婚姻的反抗

  海絲特與潘金蓮是傳統婚姻的犧牲品,同時也是各自時代舊秩序的破壞者。然而,一個成為真善美的象徵,而另一個成為人們口中的淫婦。是什麼導致了這樣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

  海絲特與潘金蓮在反抗傳統婚姻的過程中,有一些相似之處。她們向傳統的婚姻制度發起了挑戰,向傳統的倫理道德觀念發起了挑戰。

  在海絲特的獨居生活中,她向年輕的牧師丁梅斯代爾傾訴內心的苦悶,兩人年齡相仿,互相吸引,逐漸產生了感情。海絲特真切感受到愛情的浪漫與甜蜜。沉浸在愛情中的她忘記了基督教的基本教義,犯了通姦罪,須在胸前側佩戴A***adultery***字到絞刑臺示眾。當別人勸她說出孩子的父親時,她說“我永遠都不會說出孩子的父親是誰的!”當她的丈夫要求她說出***的名字,她只告訴他:“我不愛你,從你那裡我從未感受到愛情”。雖然痛苦、難堪,但懷著對美滿愛情的執著追求,海絲特用非凡的勇氣承受著來自社會道德的壓力,卻不甘受命運擺佈,大膽的抗爭,她雖然在形式上接受了A字,但從未在心理上屈服,在她看來,她的愛情與宗教、道德無關,這是人最起碼的需求。這與清教禁慾思想相悖,這是對清教思想的反抗。

  再看潘金蓮,她為了與武大安穩過日子所做的一切努力在武松出現時瞬間瓦解。兄弟二人的強烈反差喚醒了潘金蓮對愛的追求。武松打虎的英雄壯舉,使得潘金蓮對其一見傾心,每日好酒好菜招待,想要成就一段姻緣。怎奈落花有意流水無情,再加上武松又是一個講求名節的的人,不用做出有悖倫常的事情。且不說叔嫂私通無論在古代還是在現代,都是不被允許的,就潘金蓮對武松感情而言,她的這種感情是長期壓抑下的掙扎,愛美厭醜是人的本性,追求快樂生活是一種潛意識的生物本能,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潘金蓮努力改變自我的命運,體現了一種個體意識的覺醒。

  海絲特和潘金蓮兩個擁有不幸婚姻的女人,都具有反抗精神。他們生活在女人作為附庸品存在的社會裡,不肯屈從於傳統道德的束縛,勇敢的追求自己的愛情,並且願意承擔自己追求幸福所犯下錯誤。她們勇敢的挑戰社會虛偽的倫理道德觀念,敢於反抗不合理的婚姻制度,這是一個女性對自己個體能力和價值的自我認定,她們追求個性解放,這種追求是正當的,值得同情的。

  然而,綜合分析海絲特與潘金蓮在違背當時所謂倫理道德觀念之後的不同的行為,我們也可以看出她們最終得到不同結果的原因。

  海絲特在她的非法愛情受到人們的唾棄和法律的制裁之後,始終將象徵著罪惡與恥辱的紅“A”字帶在胸前。她憑著刺繡的好手藝,幫助別人作針線活;她把辛苦賺得的不多的收入用來救濟那些貧窮的人;每當瘟疫流傳的時候,她總是最忘我的照顧病人。她通過自己的善良、勤勞、誠實和積極進取的精神,獲得了社會的尊重和人們的愛戴。到了最後,她胸前所掛“A”字恥辱已經消失,她成了“天使***angel***”,變成了善良與完美的象徵。與她相比,那些高呼清教教義的人們顯得那樣的渺小而又微不足道。從海絲特身上,我們看到了一個擁有不幸婚姻的女人,在追求愛情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無畏與忠誠,以及女性一切美好品質在她身上的完美體現。

  潘金蓮在被武松拒絕之後,她對命運的抗爭變得更加激烈。這時她巧遇西門慶,並迅速投入其懷抱,被武大發現後,西門慶踢傷武大,兩人依舊我行我素。為了達到和西門慶長久風流的目的,她在王婆和西門慶的教唆下,毒死武大。最終被武松為兄報仇所殺。落了個不得善終的下場。潘金蓮為了達到與西門慶苟合的目的而不擇手段,殺害了自己的丈夫,雖然其根源是人性受壓抑,被扭曲所致,但她違背了人類社會的倫理道德,最終成了害人者和自我毀滅者。

  面對所謂的婚姻倫理道德的壓迫,海絲特通過自己的真誠善良幫助別人,成為其所在社會新倫理道德的典範,使人們認識到清教的倫理道德觀對人性的壓抑,實現了對自己的“救贖”。而潘金蓮則矯枉過正的反抗封建社會的倫理道德觀念,她在與命運抗爭中變得殘忍毒辣,冷酷無情,不惜傷害別人來獲得自己的目的,違背了整個社會應有的正確的倫理道德。

  三、結語

  婚姻具有一定的法律和倫理責任,感情專一與忠誠是現實婚姻中當然的倫理道德原則。人固然有許多欲望,不能只尋求自我的幸福與滿足,過分注重自身的權利而置其它人利益與不顧。然而,如果沒有給予人們自由選擇的權利,只要求夫妻雙方不惜以終生痛苦為代價去維繫的婚姻,則是不合理的,對這種婚姻制度的反抗,則不能算作對婚姻中倫理道德的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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