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適齡女子不出嫁要***資料
古代男女婚嫁看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門當戶對,郎才女貌”等條件。各時代男女婚嫁年齡各有不同,那麼在漢朝女子的適婚年齡是多少歲?如果適婚年齡還未嫁人會受到什麼處罰?以下是小編為你精心整理的,希望你喜歡。
漢朝適齡女子不出嫁要***
在漢初劉盈***惠帝***當皇帝時期***公元前195年-公元前188年***,便有明確的“***”方案懲罰那些違反計生政策的人。據《漢書·惠帝紀》記載,在公元前1***,劉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這“國策”用今天的話來解讀是這樣:年齡在15至30歲之間的適婚女子如果不出嫁,將被***,***的金額是“五算”。“算”是當時計徵人頭稅的一種計量單位,是開國皇帝劉邦在建國後第四年定下的稅收辦法。15歲以上、56歲以下的國民,都要繳納人頭稅,每人稅款金額是120錢,稱為“一算”。
對於西漢“五算”的***標準,在當時並不算低,以整個西漢的糧食均價每石100錢上下的標準來算,720錢可以買到七八石糧食,至少是一個成年人一年的口糧。
漢朝女子必須嫁人的年齡介紹
漢代早婚現象的興起,王室與民間皆然。查考《漢書》、《後漢書》,男子從十五歲至十八歲初婚者都有。如《後漢書·靈帝記》:“建寧四年四月癸丑,立貴人宋氏為皇后。”靈帝於建寧元年即位,年十二,那麼結婚時年十五。《後漢書·桓帝記》:“建和元年秋七月乙未,立皇后梁氏。”桓帝是十五歲即位的,結婚那年應為十六歲。《隸釋》十五金廣延母徐氏紀產碑雲:“收從孫,即廣延,立以為後。年十八,娶婦徐氏。”
漢人婚禮始舉樂,並出現了鬧新房的習俗,且婚嫁之風極為奢侈。漢代早婚現象的興起,王室與民間皆然。男子的初婚年齡一般從十四歲至十八歲。女子的初婚年齡一般則在十三歲到十六、七歲。女子十九而出嫁者亦有。男女之年以相配為主,大率以男稍長於女為常。例如,漢順帝初婚年齡是十四歲,其後梁氏是十三歲。有些皇族的婚齡則更低,一些婚姻幾乎處於童婚狀態。漢昭帝、平帝、霍氏、王氏的婚齡皆在十歲以下。
宣帝時,也曾有人譏諷世俗嫁娶太早的惡習。《漢書》七十二《王吉傳》雲:吉意以為:“夫婦,人倫大綱,夭受之蒙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為人父之道而有子,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當然,這種意見當時未能被統治者和民眾廣泛接受。而早婚的觀念也一直深深影響著後世多朝。直到宋朝,人們的婚齡才有了一定程度的普遍回升。
漢朝的主流思想介紹
漢代在立國時用無為而治之法,文景時期,又用道家黃老思想為主,並輔以儒家和法家思想為法制指導思想,不僅強調無為,還注重禮與德的作用,既承認法律的重要性,又堅持約法省簡,務在安民。 而從漢武帝之後,統治者又確立儒家思想成為了正統思想,並輔之以法家思想為法制指導思想,其中心是“德主刑輔”,即先用德禮教化,教化無效再施之以刑罰。這種剛柔相濟的治國之道,成為漢武大帝以後漢王朝法制的指導思想。
這一思想對後世歷代王朝的立法影響很大。漢宣帝曾有名言:“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便是這種思想的精闢闡述。由於秦始皇焚書坑儒所毀壞的很多文獻書籍,通過漢代學者的不懈努力和發掘記錄得以重現,包括五經當中的古文尚書,也是這時候發掘整理出來的。漢武大帝採納董仲舒、公孫弘等的意見“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經學成為學術主流。
據歷史學家黃現璠考證儒學獨尊之時代背景時,曾說:“儒學獨尊之原因,在客觀條件上是由於漢至武帝,六十餘年間,社會經濟已呈繁榮;帝王集權亦經樹立;學術思想自然趨於統一。蓋諸家學說皆與帝王集權衝突,如墨家主平等,道家主放任,等等,皆不利於帝王集權。儒家與民言服從,與君言仁政,正合帝王專制之治。加之,儒家學說範圍極廣,言訓詁註疏校勘典章制,甚至陰陽五行等,皆可附從,故得信仰者眾。
為此,武帝乃行董仲舒之議,罷黜百家,表章六經,儒學遂取得獨尊地位。於是,五經博士弟子以及用儒生,行夏時即於此時開始。博士儒學參與實際政治,已非文景時具官待閒。”
農村省婚嫁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