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犯罪案例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6日

  目前,隨著我國的各種金融活動日益頻繁和信用卡使用的日益普遍,信用卡犯罪已經成為一種多發犯罪。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篇1:

  近日,市中區人民法院審理兩起涉信用卡犯罪案件,其中一起案件被告人使用信用卡惡意透支並冒用他人信用卡***,另一起案件被告人利用POS機為他人提供有償套現服務。兩起案件被告人最後都被判刑並處罰金。

  信用卡發行量劇增的同時,因信用卡透支引發的糾紛案件不斷增多,市中區人民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糾紛案件,數量也呈逐年上升之勢。市中區人民法院調研發現,貸款***、信用卡***、利用POS機非法套現等呈多發趨勢,2012年,市中法院全年受理信用卡糾紛案件達295件,2013年第一季度受理56件,訴訟標的額由原來的幾千元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斷增長。

  案件一 兩年透支信用卡28萬餘元

  市中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徐強***化名***於2011年4月、6月先後使用自己的身份證明,申辦中國工商銀行***5.48,-0.04,-0.72%***的信用卡2張。此後,徐強在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多次在商場套取現金或消費透支,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截至案發前,徐強使用2張信用卡惡意透支本金數額共計288278.09元。

  2012年5月,徐強陪同王軍***化名***申辦中國建設銀行***6.95,-0.05,-0.71%***、交通銀行***7.05,-0.06,-0.84%***、中國光大銀行[微博]***5.43,-0.05,-0.91%***的信用卡各1張,並安排王軍在申辦過程中填寫他所提供的郵寄地址。徐強收到3張信用卡後,在王軍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3張信用卡套取現金或消費透支。截至案發前,徐強冒用王軍信用卡***本金共計92364.4元。市中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徐強犯信用卡***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5萬元。

  “銀行業務競爭激烈,由於考核資料不科學,為搶佔信用卡市場份額,部分金融機構將信用卡業務外包,導致辦理程式不規範。”市中區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樑偉分析說,部分銀行的信用卡經辦人員採取在路邊或人流量大的地方擺攤、設點的形式辦理信用卡,辦卡人員對相關證件的真實性審查極其簡單,有些申請人利用這個“空子”,用虛假的或他人的證件騙領信用卡而惡意透支。

  案件二 用POS機套現得利1.7萬獲刑3年

  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李磊***化名***在經營濟南市中盛佳家超市期間,為獲取非法利益,使用超市的兩臺POS機,採取虛構交易為信用卡持卡人套取現金,並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先後為張亮、張明***化名***等多名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共計8189836.64元,非法獲利1.7萬元。

  市中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李磊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以虛構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特別嚴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非法經營罪成立。李磊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8萬元。

  “有的銀行對銷售點終端機***POS機***監管不嚴,導致信用卡以卡養卡的現象。”市中區人民法院法官表示,很多持卡人申領多張信用卡,透支消費後找到提供非法套現的POS機特約商戶,通過刷另外一張卡套現來償還前一張信用卡欠賬。

  很多人認為欠銀行的錢不是什麼事,只要到時候把利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還了就沒事,不知道會構成刑事犯罪。銀行在催繳無法聯絡到卡主時,都會報警,卡主就會變成警方聯網追查的物件。有的欠款卡主被抓後,雖然能及時還清欠款,但仍會被拘留。法官建議,如確實出現無法及時還款的情況,應及時與銀行聯絡,說明原因,與銀行簽訂還款協議,不要抱僥倖心理一躲了之。

  篇2:

  [案情簡介]一假卡集團在經過多次實地探察後,將犯罪目標鎖定在上海時代廣場一酒樓。收單銀行在對該酒樓的終端機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終端機內裝進了與本機構造不同的電路板,隨即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公安人員立即展開調查,並在短時間內確定了犯罪嫌疑人,遂連日派員在酒樓設伏。某日凌晨時分,四名犯罪嫌疑人又到酒樓租房“麻戰”,當發現無職員守候在終端機旁時,便拿起終端機欲取回電路板,守候已久的公安人員當即將四名犯罪嫌疑人拘捕。

  [分析]該種盜取信用卡資料的手法,為假卡集團常用。基本作案經過一般如下:***1***犯罪分子結夥到某酒樓租房通宵打麻將;***2***待夜深人靜,酒樓員工因睏倦而懈於防備之時,將信用卡終端機開啟安裝電路板,此後又將終端機復原,當終端機刷卡需要授權時,所有的信用卡資料均會被讀取並記錄下來;***3***一段時間後,犯罪分子再以“麻戰”作掩護,伺機取回電路板套用持卡人資料製造假卡。

  此案件說明假卡集團手法的巧妙,已掌握了高超的犯罪技術,同時也反映出商戶疏於風險防範,對終端機的管理不嚴。正確的做法是,在終端機不頻繁使用時將其鎖放起來,則犯罪分子只能望而興嘆。

  案例二:伺機窺探信用卡密碼,利用吞卡做手腳

  [案情簡介]2002年末,一香港持卡人在尖沙嘴某銀行的櫃員機上提款,在將卡插進提款機後,機器顯示“很抱歉,此機暫停服務”字樣,但提款卡卻未退出。持卡人以為被櫃員機“吞卡”,立即致電該行查詢。該行職員表示,銀行從機中取出提款卡後,會將卡剪掉一角並寄回原發卡行,持卡人可於翌日到髮卡行領回新補發之提款卡。但該持卡人到原發卡行領卡時,被告知其提款卡沒有“失靈”記錄,反而在被“吞卡”後有兩次成功提款記錄,共計1.2萬元。至此,持卡人方意識到提款卡被盜用。

  [分析]此種造成櫃員機“吞卡”假象的作案手法較為常見,不但香港地區和國外有,我國內地也曾發生過。犯罪分子將最普通的膠紙或膠套塞進櫃員機插卡口,卡住提款卡,令櫃員機系統無法讀取卡資料及出現“暫停服務”的字樣。持卡人往往認為被“吞卡”而離去,犯罪分子則勾出卡片,用伺機窺得的密碼提取存款***犯罪分子鎖定一經常在同一臺櫃員機上提款的持卡人,待其使用提款時採用多種方法窺得密碼***。

  此案從一個側面說明,持卡人在提款時該有些“防人之心”,多些風險防範意識,避免信用卡密碼洩漏。

  案例三:利用微型套卡機,內外勾結偷資料

  [案情簡介]香港大型卡拉OK連鎖店“加州紅”曾發生侍應生收受假卡犯罪集團賄賂,幫助套取持卡人資料的案件。香港廉署在對“加州紅”尖沙咀美麗華商場分店進行跟蹤調查時,發現有多張偽卡資料來自在該店使用的信用卡。進一步調查發現,這些信用卡同在晚6 時至8時許被 “刷”。於是,通過偵查鎖定犯罪嫌疑人並予以拘捕,被拘捕的兩名嫌疑人分別為該店侍應生和前僱員。香港廉署還在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查獲一微型套卡機,機身體積與火柴盒相當,卻可儲存約150套信用卡資料。

  [分析]大部分信用卡犯罪集團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即在鎖定一處作案目標時,總要尋找並收買該目標內的僱員,由其盜取資料。此案中的犯罪集團也是給這名涉案服務人員許以厚金,由其在處理信用卡籤賬時協助套取顧客信用卡資料。該服務人員將信用卡犯罪集團提供的微型“套卡機”藏在身上,當有顧客以信用卡籤賬時,利用該儀器讀取客戶信用卡資料,並儲存在儀器的晶片中,然後交回犯罪集團。犯罪集團將“套卡機”接入計算機譯碼,而後利用所獲資料製作假卡,再由其他案犯在其他地方購物或套取現金。

  通過此案,持卡人和商戶均須銘記一原則:持卡人應儘可能要求商戶收銀人員在自己視線之內“刷卡”,並留意籤賬單的交易資料及隨後的銀行月結單。商戶在受理信用卡時,不但要防備外來的信用卡案犯,同時也要留心監管自家僱員。否則,僱員夥同犯罪集團作案,商戶將會因此蒙受更大損失。

  案例四:利用郵寄信用卡時的漏洞進行犯罪

  [案情簡介]2003年初,一市民接到髮卡行通知,稱該行預先批核給他一張萬事達卡,但等了數星期仍未收到信用卡,於是向銀行查詢。銀行職員稱卡已寄出,因他未收到,故將補發新卡給他。次月該客戶收到了新卡,卻因疏忽未向銀行確認已收到卡片,也沒有在簽名條上籤署名字,更沒有使用該卡籤賬。可是月中卻收到銀行月結單,顯示該卡發生金額數千元的籤賬。

  這位信用卡持卡人立即向銀行查詢,銀行職員告之根據計算機記錄曾有人確認收卡。而卡戶則表明並未確認收卡,信用卡背面也並未曾簽名,更無可能籤賬購物,指出銀行在處理確認收卡的程式及保護客戶資料方面存在漏洞。

  [分析]現在,髮卡銀行在對風險和成本進行比較評估後,有的銀行會採用郵寄方式寄送信用卡。但第一次領新卡便採用郵寄方式,確實存在較大風險,信用卡髮卡銀行的郵寄信用卡行為存在較大漏洞。

  在這個案件中,犯罪分子可能利用了以下四種手段的一種或幾種:一是,髮卡銀行寄給信用卡時,案犯從持卡人信箱內將卡盜走,用“側錄機”從卡內取得持卡人資料並製造出假卡,再將信件封好放回信箱;二是,案犯假扮郵差或速遞公司職員,藉口送檔案或包裹騙取持卡人的身份證資料及簽名,用以申請信用卡,進行透支取現及購物;三是,案犯偷走持卡人的信用卡資料和聯絡方式,冒充信用卡中心職員在電話中騙取持卡人的密碼,或冒充警員,要求持卡人撥打指定的電話號碼聯絡信用卡中心取消已遺失的信用卡,另一假扮中心職員的犯罪分子則在電話中騙取持卡人密碼;四是,犯罪分子從持卡人的信件中盜取其個人資料,冒充持卡人掛失信用卡並要求換髮新卡,然後在信箱旁守候郵遞人員送信,伺機盜走補發的信用卡冒用。

  據瞭解,我國內地一些髮卡銀行採取的向客戶寄卡的方式,已成為一種趨勢。通過此案件,信用卡持卡人應該吸取的教訓是,必須親自取卡,以降低被冒用的可能。髮卡銀行應當吸取的教訓是,應該多考慮持卡人的賬戶安全問題,大力完善寄卡的流程和環節,以降低風險。

  篇3:

  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向媒體公佈了幾起信用卡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1】

  用好友資訊瘋狂辦卡

  套現炒房無力還款

  嫌疑人王某起原是我市某房地產中介公司職員。2008年4月開始,他利用好友宮某柱的身份證,向我市某銀行深圳分行申請辦理信用卡,並在申請表上留下自己使用的電話。成功申請後,他又對信用卡配送人員謊稱宮某柱委託其取卡,從而獲取了以宮某柱名義辦理的信用卡。該卡成功申請後,嫌疑人王某起又以宮某柱的名義利用相同手法分別向我市九家銀行成功申請16張信用卡,然後套現炒房。

  2009年開始,國家對房地產進行調控,王某起無力償還上述信用卡欠款,截至今年2月,上述信用卡透支本金共計232926.72元。

  【案例2】

  知名酒樓“小弟”

  偷取銀行卡資訊

  去年12月起至今年3月,廣東茂名市電白籍的嫌疑人詹某以宗親、同事為紐帶,通過利誘發展了福田丹某軒、紫某會、某某漁村、南山德某軒、海某城等酒店服務員黎某等人。這些被收買的知名酒樓的“小弟”看準客人結賬、銀行卡離身的機會,使用銀行卡資訊竊錄器大量竊取客人的銀行卡資訊。

  隨後,這些“小弟”拿著POS機上前讓客人輸入密碼,並在客人身後偷偷記下來。接著嫌疑人通過人工傳遞的原始方式,將竊取的信用卡資訊帶回茂名市電白地區製作成偽造信用卡。最後,該犯罪團伙分別在北京、上海、廣東等八省、市的50多家珠寶店、商場中進行盜刷,金額巨大。

  今年4月,公安機關將全部嫌疑人抓獲。

  【案例3】

  利用自助轉賬終端

  非法套現1141餘萬元

  日前,嫌疑人楊某以深圳賽格電子市場某電腦展銷櫃名義,向我市某銀行申領了自助轉賬終端。隨後,楊某在租用的深圳市福田區華強北路賽格電子市場某櫃檯,以合法銷售電子元器件為掩護,虛構交易,使用該自助轉賬終端,為信用卡持卡人張某、歐某等人進行信用卡套現,並向信用卡持卡人收取交易數額1%至1.5%不等的手續費用。

  經深圳市司法會計鑑定中心審計,楊某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非法經營總數額人民幣1141餘萬元。現犯罪嫌疑人楊某已被福田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刑罰。

  篇4: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姜某信用卡***案

  3月17日,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公安機關摧毀一個網銀***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繳獲膝上型電腦、銀行網銀金鑰等一批作案工具。經查,2009年1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姜某偽造某銀行網站,並誘使被害人在該網站上填寫網銀使用者名稱、密碼等,隨後冒用被害人名義,通過網上銀行盜取銀行卡內資金。

  上海市李某信用卡***案

  3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打掉一偽卡***團伙,抓獲李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同時查獲2000餘條銀行卡資訊資料,繳獲網路聲訊電話、電腦等大量作案工具。經查,2009年11月2日至2010年2月1日,該犯罪團伙通過網際網路從他人手中非法購買大量銀行卡客戶資訊,製作偽卡後盜提資金百餘次,被害人涉及北京、上海、江蘇、廣東等17個省市。

  福建省廈門市許某非法經營案

  1月27日,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立案偵辦許某非法經營案,抓獲許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繳獲POS機13臺、銀行卡273張、涉案金額1.3億元。經查,犯罪嫌疑人許某等人長期從事非法套現犯罪活動,先後使用10多家異地商戶的POS機作為非法套現工具,通過印發名片、登報廣告、網際網路等方式招攬持卡人進行非法套現活動。

  廣東省深圳市陳某等人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案

  1月,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發現以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為核心的***特大銷售網路的線索,並立案偵查。3月8日,專案組開始破案攻堅,歷經48小時連續作戰,先後將犯罪嫌疑人陳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從3個窩點中繳獲***180萬份,假公章239枚。

  浙江省溫州市“3·26”非法制造發票案

  1月,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經過兩個多月的偵查,在溫州市蒼南縣錢庫鎮發現了一非法印製發票窩點。3月26日,在溫州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和稅務部門的配合下,平陽縣公安局與蒼南縣公安局採取聯合行動,成功搗毀了一非法制造發票窩點,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繳獲各類***122萬份,並當場查獲3臺製假工具和裝置。

  鄺某等跨省區非法制售發票案

  4月11日,新疆、河南經偵部門聯合行動,果斷出擊,成功打掉一個在新疆、河南兩省區作案的非法制售發票犯罪團伙,抓獲鄺某、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並在周口市西華縣鄺某家中端掉一大型印製窩點,查獲印刷機、晒版機、裁紙機各1臺,各類***87萬份;在周口市商水縣王某家中端掉一大型印製窩點,查獲3臺製假工具和裝置,繳獲餐飲業發票5萬餘份。

  福建省泉州市洪某家族式非法制售發票案

  4月3日,在福建省公安廳的協調指導下,泉州市公安局組織市局有關部門和南安、鯉城、安溪等地公安機關,成功打掉一集生產、加工、銷售於一體的洪某家族式***製售團伙,抓獲洪某及其妻、堂弟、妹夫等16名犯罪嫌疑人,搗毀各類窩點16個,查獲製假裝置20臺,繳獲各類***70萬餘份。

  廣東汕尾樊某***案

  3月,貴州省黔南州公安機關從已偵破的一起假幣犯罪案件中獲悉,***的“上線”在廣東省汕尾市。在公安部經偵局的統一指揮下,貴州、廣東兩省公安經偵部門在兄弟警種配合下,聯合開展偵查,迅速查清了廣東汕尾***“上線”樊某的身份。4月5日,當樊某在一飯店再次***時,被當場抓獲,繳獲2005年版百元面額***200萬元。經進一步偵查發現,樊某還涉嫌製造***。

  廣東省茂名市系列偽造貨幣案

  2月,接到群眾對偽造貨幣窩點的舉報後,廣東省茂名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立即牽頭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3月26日,茂名市公安局組織100餘名警力展開集中收網行動,搗毀位於電白縣的假幣印製窩點1個,位於茂名市茂港區、茂南區的假幣二次加工窩點3個;抓獲周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繳獲***約53萬元,印製假幣的裝置17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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