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有哪些原因
商標的駁回是有什麼原因的嗎?如何辦理商標駁回的複審?小編把整理好的商標駁回的原因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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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駁回的原因分為絕對理由和相對理由。
駁回商標註冊的絕對理由——禁止性規定。
禁止性規定主要是指《商標法》關於禁止某些標誌作為商標註冊的規定,這些規定主要分佈在《商標法》的以下條款中。
1、第十條關係國家名稱、軍隊標誌、國際組織標誌、紅十字、紅新月、民族歧視性欺騙性、有害道德風尚及不良影響、有關縣級區劃的地名等;
2、第十一條關係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敘述商品或服務特點的標誌、以及缺乏顯著性的標誌;
3、第十二條關於三維標誌註冊的限制性規定;
4、第十六條關於地理標誌保護的規定等。申請註冊的商標違反以上規定的將予以駁回,這些規定,也稱為駁回商標註冊申請的“絕對理由”。
駁回商標註冊的相對理由—與在先商標權利的衝突。
所謂與在先商標權利發生衝突,主要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註冊或已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這是駁回商標註冊申請的另一個因素,這個因素也稱為駁回商標註冊的“相對理由”。
因此,所申請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是否違反商標註冊的禁止性規定,是否同他人申請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同他人申請註冊商標所核定的商品***或服務***為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服務***,以及是否同他人的在先商標權利發生衝突,是該申請商標在實質審查中是否會被駁回的決定因素。
要求商標駁回複審要滿足什麼條件?
對於被駁回的商標,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申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起駁回複審程式。對於提起駁回複審程式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一***駁回商標複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資格。
***二***駁回商標複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時限內提出。
***三***駁回商標複審申請的內容,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中的確切內容,複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否則,該複審申請則被視為無效。
***四***申請駁回商標複審,必須將《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和《駁回商標複審申請書》二份寄送商標評審委員會。
***五***交納商標評審費。
商標駁回複審如何申請?
申請商標駁回複審應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和《商標評審規則》的規定進行。
1、申請人資格: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的原申請人。
2、申請的時限:商標註冊申請人收到商標局對該商標註冊申請的《商標核駁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申請複審。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遲延的,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許延期,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
3、申請複審的書件:
***1***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申請人應認真填寫申請書,特別是要填寫充足的複審理由***;
***2***同時附送:蓋有商標局“駁回”印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原件;
***3***《商標核駁通知書》原件;
***4***商標圖樣***原圖樣10張***;
***5***商標局寄送商標核駁通知的信封***用以確定複審是否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
***7***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後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宣告,並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書相同份數的證據材料;未在申請書中宣告或者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標註冊申請書》的商標,商品/服務及所填寫的其它內容不能作任何改動。
如何進行商標駁回複審?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回蓋公章***
***二***商標構思及使用情況***主要突出知名度***
***三***企業簡介
***四***企業所獲得的各項榮譽
***五***企業最近三年銷售、廣告費用及相關財務情況。
***六***企業媒體報道或圖片廣告原件及影印件
***七***企業銷售產品外觀原件及影印件
***八***其他可以證明企業產品和知名度證據和材料
***九***最早使用此商標的證明材料
***十***申請人需要對其提方的證據材料進行逐一分類編號並製作目錄清單,對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的具體事實做簡要說明,並加蓋公章。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商標駁回的原因,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標駁回申請複審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