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虛詞的用法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古文,是上古時代的文字,也是古代人民陸續造成的文字的總稱。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閱讀

  古文中虛詞而的用法

  1.用作連詞。可連線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係。

  ***一***表示並列關係。一般不譯,有時可譯為“又”。如:

  蟹六跪而二螯。***《勸學》***

  ***二***表示遞進關係。可譯為“並且”或“而且”。如:

  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勸學》***

  ***三***表示承接關係。可譯為“就”“接著”,或不譯。如:

  餘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於水上。***《石鐘山記》***

  ***四***表示轉折關係。可譯為“但是”“卻”。 如:

  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勸學》***

  ***五***表示假設關係。可譯為“如果”“假如”。如:

  諸君而有意,瞻予馬首可也。***《馮婉貞》***

  ***六***表示修飾關係,即連線狀語。可不譯。如:

  吾嘗終日而思矣……***《勸學》***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說》***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一般作定語,譯為“你的”;偶爾也作主語,譯為“你”。例如:

  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記王忠肅公翱事》***

  3.複音虛詞“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語氣助詞,相當於“罷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

  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師說》***

  古文中虛詞以的用法

  1.用作介詞。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藉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視情況譯為“用”“拿”“憑藉”“依據”“按照”“用***憑***什麼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為其國與此同。***《察今》***

  願以十五城請易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乃入見。問:“何以戰?”***《曹劌論戰》***

  餘船以次俱進。***《赤壁之戰》***

  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記》***

  ***二***起提賓作用,可譯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三***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譯為“因”“由於”。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強秦之歡,不可。***《廉頗藺相如列傳》***

  時操軍兼以飢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戰》***

  ***四***引進動作、行為發生的時間和處所,用法同“於”,可譯為“在”“從”。例如:

  餘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師乘風雪,……至於泰安。***《登泰山記》***

  今以長沙豫章往,水道多絕,難行。***《漢書·西南夷傳》***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物件,用法同“與”,可譯為“和”“跟”;有時可譯為“率領”“帶領”。例如:

  天下有變,王割漢中以楚和。***《戰國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軍,與趙俱死。***《信陵君竊符救趙》***

  2.用作連詞。用法和“而”有較多的相同點,只是不能用於轉折關係。

  ***一***表示並列或遞進關係,常用來連線動詞、形容詞***包括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的短語***,可譯為“而”“又”“而且”“並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則遊者眾……***《遊褒禪山記》***

  ***二***表示承接關係,“以”前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後一動作行為的手段或方式。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餘與四人擁火以入……***《遊褒禪山記》***

  ***三***表示目的關係,“以”後的動作行為,往往是前一動作行為的目的或結果。可譯為“而”“來”“用來”“以致”等。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

  斂貲財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記》***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四***表示因果關係,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譯為“因為”。例如:

  諸侯以公子賢,多客,不敢加兵謀魏十餘年。***《信陵君竊符救趙》***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五***表示修飾關係,連線狀語和中心語,可譯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榮,泉涓涓而始流。***陶淵明《歸去來辭》***

  3.複音虛詞“以是”“是以”,相當“因此”,引出事理髮展或推斷的結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書假餘……***《送東陽馬生序》***

  餘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鐘山記》***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發於硎。***《庖丁解牛》***

  古文中虛詞為的用法

  1.用作介詞。除表被動外,一般讀去聲。

  ***一***表示動作、行為的物件。可譯為“向”“對”等。例如:

  此中人語云:“不足為外人道也。”***《桃花源記》***

  ***二***表示動作、行為的替代。可譯為“替”“給”等。例如:

  當橫行天下,為漢家除殘去穢……***《赤壁之戰》***

  公為我獻之。***《鴻門宴》***

  ***三***表示動作、行為的時間。可譯為“當”“等到”等。例如:

  為其來也,臣請縛一人過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動作、行為的目的。可譯為“為著”、“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史記·貨殖列傳序》***

  ***五***表示動作、行為的原因。可譯為“因為”“由於”。例如:

  吾見其難為,怵然為戒,視為止,行為遲。***《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動關係。讀陽平聲,可譯為“被”。“為”所引進的是動作行為的主動者;有時亦可不出現主動者;有時跟“所”結合,構成“為所”或“為……所”。例如:

  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屬皆且為所虜!***《鴻門宴》***

  今不速往,恐為操所先。***《赤壁之戰》***

  2.用作助詞。讀陽平聲,放在疑問句之末,表示詰問,前面有疑問代詞跟它呼應。可譯為“呢”?例如:

  如今人方為刀俎……何辭為?***《鴻門宴》***

  古文中虛詞乃的用法

  1.用作副詞。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可譯為“就”“這才”等;也可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是逆轉相背的,可譯為“卻”“竟***然***”“反而”“才”等;還可表示對事物範圍的一種限制,可譯為“才”“僅”等。例如:

  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曹劌論戰》***

  夫趙強而燕弱,而君幸於趙王,故燕王欲結於君。今君乃亡趙走燕。***《廉頗藺相如列傳》***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石鐘山記》***

  臣乃敢上璧。***《廉頗藺相如列傳》***

  項王乃復引兵而東,至東城,乃有二十八騎。***《項羽本紀》***

  2.用作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常作定語,譯為“你的”;也作主語,譯為“你”。不能作賓語。例如:

  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陸游《示兒》***

  3.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可譯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濟,此乃天也。***《赤壁之戰》***

  嬴乃夷門抱關者也。***《信陵君竊符救趙》***

  “乃”有時還作連詞用,釋為“若夫”、“至於”“如果”等。例略。

  古文中虛詞於的用法

  1.引進動作的時間、處所、範圍、物件、方面、原因等,視情況可譯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從”“跟”“同”“對”“對於”“給”“由於”等。例如:

  得復見將軍於此。***《鴻門宴》在***

  荊國有餘於地而不足於民***《公輸》在……方面***

  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出師表》在……中***

  請奉命求救於孫將軍。***《赤壁之戰》向***

  權起更衣,肅追於宇下。***《赤壁之戰》到***

  謂獄中語乃親得之於史公雲。***《左忠毅公逸事》從、自***

  故燕王欲結於君。***《廉頗藺相如列傳》跟、同***

  於其身也,則恥師焉……***《師說》對、對於***

  昔先皇頒僧保所貨西洋珠於侍臣……***《記王忠肅公翱事》給***

  2.放在形容詞之後,表示比較,一般可譯為“比”,有時可譯為“勝過”。例如:

  良曰:“長於臣。”***《鴻門宴》***

  冰,水為之,而寒於水。***《勸學》***

  有時則只是表示物件的性質和狀態,可不譯。例如:

  非常之謀難於猝發……***《五人墓碑記》***

  3.放在動詞之後,引進行為的主動者,可譯為“被”,有時動詞前還有“見”“受”等字和它相應。例如:

  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五人墓碑記》***

  臣誠恐見欺於王而負趙……***《廉頗藺相如列傳》***

  吾不能舉全吳之地……受制於人……***《赤壁之戰》***

  4.複音虛詞“於是”,用法與現代漢語的“於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開頭,表前後句的承接或因果關係,與現在的承接連詞或因果連詞相同。現代漢語也這樣用。

  於是秦王不懌,為一擊缻。***《廉頗藺相如列傳》***

  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記》***

  ***二***放在謂語之前或謂語之後,“於是”屬介賓短語作狀語或補語。可根據“於”的不同用法,分別相當於“在這”“從這”等。

  吾祖死於是,吾父死於是。***“在這職業上”《捕蛇者說》***

  古文中虛詞之的用法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它”***它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例如:

  作《師說》以貽之。***《師說》,代人,作賓語。***

  輮使之然也。***《勸學》,代物,作兼語。***

  人非生而知之者。***《師說》,代事理,作賓語。***

  ***二***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通常作復指性定語。如:

  均之二策。***《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助詞,也分幾種情況:

  ***一***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用在定語和中心語***名詞***之間,可譯為“的”,有的可不譯。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二***結構助詞,補語的標誌。用在中心語***動詞、形容詞***和補語之間,可譯為“得”。如:

  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三***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用在被提前的賓語之後,動詞謂語或介詞之前,譯時應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輸》,即“宋有何罪”***

  ***四***結構助詞。當主謂短語在句中作為主語、賓語或一個分句時,“之”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如:

  師道之不傳也久矣!欲人之無惑也難矣!***《師說》***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捕蛇者說》***

  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隆中對》***

  ***五***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如:

  頃之,煙炎張天。***《赤壁之戰》***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古文中虛詞其的用法

  1.用作代詞,又分幾種情況:

  ***一***第三人稱代詞。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詞之前,作領屬性定語,可譯為“他的”,“它的”***包括複數***。例如:

  臣從其計,大王亦幸赦臣。***《廉頗藺相如列傳》***

  ***二***第三人稱代詞。一般代人,用在動詞或形容詞之前,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整個主謂短語,在句中作主語或賓語修飾語***應譯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頗藺相如列傳》“其破壁”作賓語。***

  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師說》“其聞道”作主語。***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賓語。***

  ***三***活用為第一人稱。可用作定語或小主語,視句意譯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肅迎操,操當以肅還付鄉黨,品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赤壁之戰》***

  而餘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遊之樂也。***《遊褒禪山記》***

  ***四***指示代詞,表遠指。可譯為“那”“那個”“那些”“那裡”。如:

  則或咎其欲出者。***《遊褒禪山記》***

  今操得荊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戰》***

  ***五***指示代詞,表示“其中的”,後面多為數詞。如

  於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石鐘山記》***

  2.用作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測度、反詰、婉商、期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視情況可譯為“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於此乎?***《師說》表測度。***

  其孰能譏之乎?***《遊褒禪山記》表反詰。***

  汝其勿悲!***《與妻書》表婉商。***

  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伶官傳序》表期望。***

  3.用作連詞。作連詞用時,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設,可譯為“如果”;或表選擇,可譯為“還是”。例如:

  其業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餘之專耳,豈他人之故哉?***《送東陽馬生序》表假設。***

  古文中虛詞若的用法

  1.用作代詞。

  ***一***表對稱,相當於“你”“你們”;作定語時則譯為“你的”。例如:

  若毒之乎?***《捕蛇者說》你***

  更若役,復若賦……***《捕蛇者說》你的***

  ***二***表近指,相當於“這”“這樣”“如此”。例如:

  南宮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論語·憲問》***

  2.用作連詞。

  ***一***表假設,相當於“如果”“假設”等。例如:

  若能以吳、越之眾與中國抗衡……***《赤壁之戰》***

  ***二***表選擇,相當於“或”“或者”。例如:

  以萬人若一郡降者,封萬戶。***《漢書·高帝紀》***

  “若”和“夫”“至”結合,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層意思的開頭,表示他轉。例如:

  若夫霪雨霏霏……至若春和景明……***《岳陽樓記》***

  因

  1.用作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為“因為”“由於”,“趁著”“憑藉”,“經過”“通過”。例如:

  振聲激揚,伺者因此覺知。***《後漢書·張衡傳》***

  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為“於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戰》***

  相如因持璧卻立……***《廉頗藺相如列傳》***

  古文中虛詞因的用法

  1.用作介詞。介紹動作、行為發生的原因、依據、方式,可分別譯為“因為”“由於”,“趁著”“憑藉”,“經過”“通過”。例如:

  振聲激揚,伺者因此覺知。***《後漢書·張衡傳》***

  因賓客至藺相如門謝罪……***《廉頗藺相如列傳》***

  2.用作連詞。表示順接上文,可譯為“於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戰》***

  相如因持璧卻立……***《廉頗藺相如列傳》***

  古文中虛詞則的用法

  1.用作連詞,可表示多種關係。

  ***一***表示承接關係。一般用來連線兩個分句或緊縮複句中的前後兩層意思,表示兩件事情在時間上、事理上的緊密聯絡。可譯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是”。例如:

  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鬥卮酒。***《鴻門宴》***

  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石鐘山記》***

  子燦寐而醒,客則鼾睡炕上矣。***《大鐵椎傳》***

  ***二***表示假設關係。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設的情況,相當於“假使”“如果”;有的用於後面的分句,表示假設或推斷的結果,相當於“那麼”“就”。例如:

  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說》***

  ***三***表示並列關係。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裡,表示兩個***或兩個以上***分句之間是並列關係***不是表示兩個詞之間***。可譯為“就”,或不譯。例如:

  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

  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

  ***四***表示轉折、讓步關係。表示意思有轉折時,“則”字用在後一分句,可譯為“可是”“卻”;表示姑且承認一件事,預備下句轉入正意時,“則”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譯為“雖然”“倒是”。例如:

  於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

  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詩經·東門之》***

  2.用作副詞。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例如:

  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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