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冠李戴的歷史故事
張冠李戴比喻弄錯了事實或物件。它的故事是怎樣的呢?一起來看看小編給大家精心準備的資料,歡迎閱讀!
張冠李戴
解釋:把姓張的帽子戴到姓李的頭上。比喻弄錯了事實或物件。顛倒是非。
出處:
把姓張的人的帽子戴到了姓李的人頭上,這叫作“張冠李戴”,比喻認錯了物件或者弄錯了事實。為什麼非得拿姓張、姓李的人來說事呢?各種辭書都沒有解釋清楚,僅僅舉了一些例子,比如明人田藝蘅所著《留青日札》中有一篇《張公帽賦》:“諺雲:‘張公帽掇在李公頭上。’有人作賦雲:‘物各有主,貌貴相宜;竊張公之帽也,假李老而戴之。’”因此就把“張冠李戴”的出處安在了田藝蘅頭上,可是人家田藝蘅明明說“諺雲”,可見在他之前早就有了這個說法,田藝蘅只不過轉述“諺雲”而已。如此不求甚解,真是典型的“張冠李戴”!
其實,這個成語出自武則天時的俗語“張公吃酒李公醉”,記載在張鷟的《朝野僉載》一書中:“天后時,謠言曰:‘張公吃酒李公醉。’張公者,斥易之兄弟也;李公者,言李氏大盛也。”張昌宗、張易之兩兄弟是武則天最寵愛的面首,此時,李姓王朝已經易姓,武則天改國號為周,篡奪了李姓的天下,她的兒子唐中宗李顯也被廢黜。“張公吃酒李公醉”這句當時的民謠,張鷟解釋為“李公者,言李氏大盛也”,這種解釋沒有任何道理;“張公吃酒李公醉”一語非常刻薄,是諷刺李顯無法撼動母親的地位,奪回李姓的天下,在陪伴母親飲酒的宴會上,那邊廂“二張”飲酒飲得興高采烈,這邊廂李顯獨自一人悶悶不樂,懷有無限的心事,悶酒喝著喝著就喝醉了。這才是“張公吃酒李公醉”的真正含義。
相似的說法還有李商隱的詩《龍池》:“龍池賜酒敞雲屏,羯鼓聲高眾樂停。夜半宴歸宮漏永,薛王沉醉壽王醒。”薛王是唐玄宗李隆基的弟弟李業,壽王是李隆基的第十八子李瑁。楊玉環本來是壽王妃,被李隆基看中,使用了一些陰謀手段搶奪而去,變成了著名的楊貴妃,一躍而為李瑁的繼母。唐玄宗李隆基在龍池舉行盛大的酒宴,薛王沒有任何心事,喝至沉醉,盡歡而回,可是李瑁呢?就如同當年的李顯一樣,心事重重,老婆都被當爹的奪去了,而且還在酒宴上顧盼生輝,他能不鬱悶嗎?不過跟李顯不一樣的,李瑁的悶酒再喝也喝不醉,酒宴歸來,李瑁仍然醒著,而且徹夜不眠。此之謂“薛王沉醉壽王醒”,同“張公吃酒李公醉”如出一轍。
唐代時,又從“張公吃酒李公醉”演化出另外一個俗語:“張公帽兒李公戴。”這句俗語就更刻薄了,此處的“李公”指武則天早已死去的老公高宗李治,“二張”的帽子戴到了李治頭上,不是綠帽子是什麼!這才是“張冠李戴”這個成語的真正語源。
到了宋代,從“張冠李戴”的語源又演化出其他相似的諺語,比如“張三有錢不會使,李四會使卻無錢”,比如“張三李四”,等等。後來凡是一個成語或者俗語中同時出現張姓和李姓的,幾乎都源出於“張公吃酒李公醉”。
拓展:被張冠李戴的詩歌
古代A詩人的詩歌,最後署成了B詩人的名字,這也不是沒有的事。比如這首《相見歡》:“無言獨上西樓。月如鉤。寂寞梧桐深院鎖清秋。剪不斷。理還亂。是離愁。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這是一首廣為流傳的詩詞,曾被鄧麗君譜曲歌唱過。
在我們的教科書裡,作者是五代南唐後主李煜,李煜雖不是一個成功的帝王,但被稱為“千古詞帝”,有《虞美人》和《浪淘沙》等名篇留世。可是,《四庫全書》收載的該詞的作者卻是孟昶,五代後主邢臺籍的孟昶,孟昶也是一個才華橫溢的帝王,是我國春聯的鼻祖。
到底哪個才是真正的作者,因史料而產生了爭議,最後只好存下兩個版本,只是誰更傾向誰一些。發生這樣的誤認,張冠李戴,不僅古代有之,今人更甚。
那一天,閉目在經殿香霧中,驀然聽見,你誦經中的真言;
那一月,我搖動所有的經筒,不為超度,只為觸控你的指尖;
那一年,磕長頭匍匐在山路,不為覲見,只為貼著你的溫暖;
那一世,轉山轉水轉佛塔啊,不為修來生,只為途中與你相見。
這首《那一世》或《那一天》,大家都以為是倉央嘉措的詩作,其實根本不是。它出自1997年朱哲琴專輯《央金瑪》中的歌曲《信徒》的歌詞,詞曲作者是何訓田。或許因為《央金瑪》中另有一首歌名為《六世達賴喇嘛情歌》,因而這首歌詞被人繆傳成“倉央嘉措情歌”之一。目前流傳的《那一世》的各種版本,各種組合,均是網友們所為。
世人寧願相信一個活佛,也不執信現代人的思想,他們喜歡假託。2010年12月22日,在電影《非誠勿擾2》的片尾出現一首詩歌《見與不見》,由李香山***孫紅雷飾***的女兒川川在其父的人生送別會上唸誦。這首詩歌,一下被普及了,紅遍了大江南北。
2008年,這首詩被刊登在《讀者》第20期,詩題是《見與不見》,署名又是倉央嘉措,被訛傳為倉央嘉措所作。其實,原作者是扎西拉姆·多多,本名談笑靜,《見與不見》的原作實際上名為《班扎古魯白瑪的沉默》***班扎古魯白瑪,為音譯,意思為蓮花生大師***,出自其2007年創作的《疑似風月》中的一首。
2011年10月,法院認定《見與不見》的作者就是廣東肇慶女子談笑靜***筆名扎西拉姆·多多***。雖然《讀者》已宣告更正作者署名,雖然法院已裁定版權歸於談笑靜,但是這個謬誤還一直在流傳。至於作者是誰,其實,讀者並不關心,只要詩歌優美,只要他們自己喜歡就好。
如果一首詩歌被張冠李戴,我們應該尊重事實,改正錯誤,不要人云亦云,不要盲目跟風。尊重詩歌本身,就是尊重詩人自身。
約法三章的歷史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