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創業補貼政策
馬鞍山為推動大眾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推出了新的創業補貼政策。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歡迎閱讀。
:創業孵化基地可申請補貼
新政策規定,經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可根據在基地孵化9個月以上且符合條件的企業戶數,3年孵化期內按照每戶每年3000元的標準申請孵化基地補貼。
提前孵化成功或孵化期滿按時搬離創業孵化基地的企業可給予不超過5000元一次性搬家補貼,其中服務類、商貿類企業補貼500元,工業企業補貼5000元。
各創業孵化基地在每年9月份統一向市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時提供原入駐創業基地證明、新經營場所相關證明等。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者***企業***到市人力資源中心市場招聘人員的,免收攤位費。
:開網店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我市鼓勵和引導創業者利用網路創新創業,在馬鞍山範圍內註冊***註冊IP地址為馬鞍山市內***經營網店,並且已在市內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進行就業失業登記的人員,均可自願提出網路創業認定的申請。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兼職從事網路經營的人員,不在認定物件範圍內。
經認定的網路創業人員享受我市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貸款額度、期限及貸款的申請、審批、發放程式等,按現行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執行。未進行工商登記註冊,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並經認定的網路創業人員及其從業人員,可按規定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經認定的網路創業人員,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創業服務、創業指導、創業培訓補貼、場租補貼等各項創業扶持政策。
我市還將符合人社部課程標準的網路創業培訓專案納入補貼範圍,比照創業模擬實訓的資金補貼標準和撥付程式執行,具體專案和課程要求按省有關標準執行。
:高校畢業生初次創辦小微企業可領取創業扶持補貼
我市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照每人8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經認定的見習單位吸納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3—12個月就業見習,見習單位給予見習畢業生每人每月不低於1400元的生活補助,其中財政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標準給予單位見習補貼。
對見習期滿後與見習畢業生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且留用人數佔當年度見習畢業生50%以上的見習單位,根據吸納見習畢業生人數,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單位一次性獎勵。
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並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月給予職工養老保險補貼250元、職工醫療保險補貼6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24個月。
高校畢業生初次創辦的科技型、現代服務型小型微型企業,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領取一次性5000元創業扶持補貼。
技師學院高階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上述補貼政策。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創業可申領補貼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以下簡稱領金人員***作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與其他領金人員合夥創業的,可一次性領取未領的失業保險金和同期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視為本期核定的失業保險待遇已享受完畢。上述新創辦企業依法連續繳納失業保險費滿6個月以上的,可申領創業成功補貼5000元。
對領金人員給予不超過800元的求職補貼,隨第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一併發放,一個失業期內只享受一次。
用人單位招用領金人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按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給予用人單位就業補貼,最高每人不超過5000元。被招錄的領金人員,其應領未領的失業保險金期限按照《安徽省失業保險規定》有關規定予以保留。
:初次創業失敗可領社保補貼
初次創業的勞動者,所創企業工商登記註冊滿1年不滿3年且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資人,企業登出後登記失業並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經核定後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為所創企業納稅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1萬元,補貼資金用於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安市創業擔保貸款與貼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