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的原則技巧和辯詞
對於辯論大家應該都不陌生,通常我們在交流時遇到意見相左時往往就會據理力爭一分高下,這其實就是比較簡單的辯論了,但是真正辯論大賽是需要規則才能進行下去的,否則就會無疾而終,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歡迎大家閱讀。
【辯論的兩個原則】
孫子曰: " 上兵伐謀 " ,高水平的論辯賽首先是認辯雙方在論辯思路與立場上的較量。對於一個已經確定下來的命題,如果能找到一個最佳的思路,確立好自己的立場,那麼就能為整個論辯的勝利奠定基礎。
在論辯賽中,論辯命題一般可分為價值命題、事實命題和政策命題三種。價值命題一般是討論某伯事是否較好,如 " 發展旅遊業利大於弊 " 。這類命題要求論辯員有很強的邏輯推理能力,對辯題的背景知識有通盤、深入的瞭解。事實命題是討論某件事是否真實,如 " 儒家思想是亞洲四小龍取得經濟快速增長的主要推動因素 " 。這類命題注重舉例實證,要求論辯者掌握大量材料:政策命題是討論某事該不該做,如 " 亞太區國家應該成立經濟聯盟 " 。它要求理信論與實踐的結合,既需邏輯推理,又應有大量材料佐證,所以論辯比賽中政策命題較為常見。對論辯命題分類的意義在於根據不同命題的特點和要法語來確定思路、建立框架、組織材料,最終的目的是要形成自己的立場。在確定思路時最重要的一點是必須知已知彼。對一個辯題,圍繞正、反方立場,可以有多種理解。這時候就不僅要找出自己論證辯題的各種思路,而且還要找出對方可能出現的各種思路,儘可能地把雙方可能的思路都逐一考慮,並找出應付之策,這樣對已對彼都心中有數,就為我方確立適當的立場找到了根據。
確立立場就是針對對方可能出現的思路,在我方可以選擇的各種思路中找出對本方觀點論證最有利、例證材料最豐富的思路。
確立立場的兩個基本原則是:
一弱化我方命題,強化對方命題。確立立場不僅應確立我方對辯題的理解,還須限定對方對辯題的理解,也就是必須明確指出對方應該論證的內容。儘可能擴大我方立論範圍,從而給我方留下較大的加旋餘地。其主要方法有兩種:一是對辯題中的主要概念作限制性解釋。如在南大隊對臺大隊 " 人類和平共處是一個可能實現的理想 " 論辯中,正方南大隊一辯開頭就指出: " 人類和平共處 "" 是和戰爭相對而言 " ,消除了戰爭也就實現了人類和平共處。這樣就把其他形式的暴力行為排除在外,為本方以後論述打下了較好基礎。另一個方法是對辯題加條作。如 1986 年亞洲大專辯論會北大隊對香港中文大學隊的比賽中,辯題是 " 發展旅遊業利大於弊 " ,北大隊是反方,正方中文大學隊舉出許多例子論證許多國家由於具備某些條件,發展旅遊業獲得了成功。北大隊馬上指出,正方的立場並不是 " 在一定條件下 " 發展旅遊業利大於弊,所以中文大學隊跑題了。這實際上是要正方證明" 在任何情況下 " 發展旅遊業都利大於弊,當然使正方無從論證,陷入被動。
二儘量選擇邏輯性強、不易受攻擊的立場。其主要方法是 " 高立論 " 。在任何一個細節上都和對方糾纏不休往往會喪失本方的優勢,到最後仍是 " 一筆糊塗帳 " ;不如干脆對一些顯而易見的事實、眾所周知的觀點予以承認,接著立即指出:這些僅僅是問題中一個方面,但我們應該討論的是更重要的東西,把爭論上升到更高層次,使對方精心準備的材料無從發揮,在我方熟悉的陣地上與其交鋒,高屋建瓴,勢如破竹。如在北大隊和澳門東亞大學隊的比賽中,辯題是 " 貿易保護主義可以抑制 " ,北大隊是正方。具備一點經濟學知識的人都知道,當今世界範圍內貿易保護主義愈演愈烈,而新加坡更是飽嘗貿易保護主義之苦。東亞大學隊開始就大談 " 貿易保護主義是否嚴重 " 這一層次上與對方糾纏,顯然要佔下風,而且很可能引起評委和觀眾的反感。所以北大隊經過仔細斟酌,論辯伊始就明確說明,當今世界範圍內貿易保護主義確實相當嚴重,在這一點上我們非但不否認,而且還可以舉出比你們多得多的例子。但是,我們應該討論的是貿易保護主義是否可以抑制,而不是貿易保護主義是否存在或是否嚴重。這樣就避開了對方擁有大量材料的事實,把論辯中心提高到對我方有利的 " 可以抑制 " 層次上來,避其鋒芒,爭取主動。
確立立場時還應該注意的是:立意要新奇,要能夠 " 言人所未言,見人所未見 " 。從新的角度來分析問題,給人以耳目一新之感,往往會起到很好的場上效果。同時,對手對此準備不足,也會措手不及,倉促應戰。當然不能故作驚人之語,應當在 " 意料之外 " ,又在 " 情理之中 " 。這就要求教練和隊員們對辯題仔細揣摩和思索,努力使自己的立場既無懈可擊、固若金湯,又新意迭出,令對方猝不及防,從而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辯論賽辯詞範例】
陳述
正方:錢不僅可以在商品領域呼風喚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僅是物質財富的象徵,而且成為了精神價值的籌碼。
反方:錢不是萬惡之源。因為錢無法涵蓋世間所有的惡。根據人類學的研究,我們知道惡的形態主要分為四大類,而其中有三大類就跟錢完全沒有關係。
正方一辯:《聖經》中"失樂園"的故事和中國先賢孟子的教誨都說明人之為惡並非本性使然,而是外在的誘惑使人迷失了自己的良知。那麼外在誘惑如此之多,為什麼偏偏是錢成為了萬惡之源呢?第一,錢具有與任何商品進行等價交換的現實合法性。
第二,錢不僅可以在商品領域呼風喚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僅是物質財富的象徵,而且成為了精神價值的籌碼。
第三,人對錢的崇拜還異化了人與錢之間的關係。錢本來是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一種工具,但在現實中,卻被人們當做了頂禮膜拜的上帝。
反方一辯:對方辯友剛才告訴我們,錢之所以是萬惡之源,因為她把錢等同於目的了。那我想請問二辯一個問題,我今天奉公守法地去追求錢,請問錢成為了萬惡之源嗎?第二,對方辯友告訴我們,錢有時不是萬惡之源,是因為有法律的制約。那法律是不是制約我們行為的準則呢?如果是制約行為的準則,那錢還是萬惡之源嗎?我方認為,錢不是萬惡之源。
正方二辯:對方同學有一個前提錯了,他們告訴我說,《辭海》中“萬”是一切,可是我方也查過《辭海》,無論是《辭海》、《辭源》,還是《說文解字》, “萬”從來就沒有一切的意思。其實錢是萬惡之源,就是說錢能夠產生數量極多,而且品種繁複的惡行。這一點,歷史早有憑證。想當年,羅馬帝國雄居一方,征服給帝國帶來了榮耀,也帶來了源源不斷的財富。但是很快,原本純樸的羅馬人就拜倒在金錢的腳下,沉迷於聲色犬馬的放蕩之中,而帝國終於也在這種腐朽和墮落中分崩離析。
事實勝於雄辯。古人云,“以史為鑑可以知興衰”,面對著東西方的歷史,我們不僅要問,金錢,究竟有多少罪惡由你而生和由你而亡?
反方二辯:既然對方列舉了很多例子,但其實就只有一種,那就是貪錢。而世間的萬惡真的就只有貪錢一種嗎?而且對方說,今天“萬”不叫做全,那我想問對方辯友,今天我說你萬萬不可同意我的立場,是不是說,你大部分時候不同意,偶爾可以同意一下呢?
正方三辯:首先,對方告訴大家,萬萬不可表明一切的意思,您搞錯了。萬萬不可的萬字是一個副詞,我們今天說的萬惡之源的萬字是一個形容詞。您把副詞和形容詞來做類比,是不是叫做馬嘴安到牛頭上了呢?
反方三辯:首先說“萬”是一個副詞,而不是一個形容詞。形容詞多得很,什麼叫萬全之策,萬無一失,什麼叫萬有一例,萬物之靈呢?這些“萬”難道不是指全部,難道是指有例外嗎?第二,對方今天邏輯其實很簡單,他告訴我們,因為錢有誘惑力,所以錢就是萬惡之源。第三,對方從一辯到三辯形形色色的告訴我們種種關於惡的型別,其實一句話,就只有一個貪錢而已。但是貪錢,惡在於貪,還是在於錢呢?如果說惡在於錢的話,那麼我告訴你,人類不只貪錢,還貪吃、貪喝、貪睡覺,那麼吃飯、睡覺本身難道又是萬惡之源嗎?
總結
正方:總有一種力量能讓我們迷失本性,那是金錢無所不能的魔力。然而同時也有一種力量,讓我們返回本心,那是我們心中永恆不滅的人性之光。
反方:有人為了錢去做惡事,有人為了錢也去做善事。如果這個萬惡之源一時為善,一時為惡,那它怎麼還會是萬惡之源呢?
反方四辯:其實剛才一連串的爭論都起源於對方一辯在開展論題的時候所犯下的幾個關鍵性錯誤。第一,他告訴我們,今天所有的萬不指全部。但是對方辯友用《辭海》斷章取義,只看到一個“萬”字,不看萬惡之源這四個字,是不是有點離題之嫌呢?對方辯友第二個假定是告訴我們,今天人本身是沒有惡性的,這個惡是從哪兒來的呢?是外在誘惑而來,然後他們就告訴我們說,錢怎麼重要,怎麼誘惑做惡事。我想請問各位,人類本身的那種獸性是從哪裡來的呢?
正方四辯:總結對方同學今天的觀點,其實無非是說惡源於人的本性。可是請大家想一想,什麼才是人的本性呢?我們人都有是非、惻隱、恭敬、羞辱這四端,這才是本性。外在誘惑就是我們人心中的雜質,而金錢作為一般等價物,則是這種種外部誘惑的抽象化身,所以我們才說錢是萬惡之源。
評委亮分:
正方對“萬”這個字的解釋,就是說它不等於一切,在策略掌握上由二辯點出,失了先機。反方一開始就把金錢和貪念劃分開來,金錢和念頭不同,不是一回事。在金錢不存在的時候,念頭照樣存在,也許在錢這個工具還沒有創造之前。正方把念頭定為獸性,但仍然預設念頭是存在的。反方一直強調金錢不是問題,而是人性貪念的問題,更何況貪不能代表一切的惡行。反方也強調,為了信念、愛情,或者是名譽而帶來的惡行,也是惡行,並不是錢帶來的。但是正方強調每一個例子後面都有錢的因素。正方為了應付這個局面就提出了“萬”不代表一切,所以只能證明有很多並不代表所有。
評委判定:反方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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