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哲理愛情故事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2日

  愛情是我們心中一種無限的情感和外界一種有形的美好理想的結合。在愛情的世界裡是充滿哲理的,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1:最善意的謊言

  一對相愛的青梅竹馬,男孩叫——斌,女孩叫——凌,從初中開始就喜歡上了對方,他們一起長大、一起努力、一起學習,彼此都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同一所大學,一起大學畢業。

  畢業後,男孩迷上了網路遊戲,什麼也不做,一天到晚都在網咖玩遊戲,每次女孩找到,都會連哭帶罵的說男孩,女孩說:“你不要這麼沉迷遊戲了,再這樣下去,我們就沒辦法生活了。”男孩就連忙答應。

  然而沒過幾天,女孩又在網咖找到了男孩,這次女孩生氣了,“李斌!你還是個男人嗎!你還有責任心嗎!我一天在外面上班忙到晚,而你呢,一天到晚就知道在網咖裡玩遊戲!你想過我的感受嗎?”男孩什麼也沒說,默默地回家了。

  又過了幾天,當男孩拿著最後一筆生活費去打遊戲時,女孩再也忍不住了“斌,我們分手吧!”男孩聽了很衝動的說:“為什麼要分手?”“我已經不想再和一個沉迷遊戲、沒有責任的男人在一起了!”男孩知道已經留不住女孩了,任女孩收拾完東西,拎著行李箱哭著走了.......

  當晚,男孩失眠了,也哭了。沒了經濟來源的男孩,被迫尋找工作,生活下去。漸漸地,男孩不再沉迷遊戲,開始致力投入工作當中,慢慢地.....男孩有了穩定的收入,被公司一次次升職.......

  兩年過去了,男孩在某一家公司裡當上了總裁,銀行卡存款已經過7位數字。晚上男孩躺在床上,想起了自己曾最愛的女孩,越想越覺得溫暖,於是男孩決定會老家向女孩求複合。

  男孩回到了老家,遠遠看見一位身形高個、身材嬌小、飄逸著長髮的姑娘,男孩遠遠地喊了聲“凌”女孩轉過頭來,看見不遠處有一名男子,遠遠望去感覺很眼熟,仔細一看.....哦!原來是自己曾愛過的男孩。女孩也喊了聲“斌”男孩這時才發現那是自己心愛的人,急匆匆的跑到女孩面前,二話不說就把女孩攏進懷裡,說:“凌,當初是我辜負了你,是我不對,謝謝你當初和我分手,不然我還在網咖裡沉迷遊戲呢。現在我有工作、有收入了,但我還愛著你,我們和好吧,行嗎?”女孩說:“傻瓜,當然行!但如果我當初不和你分手,你怎麼會乖乖的去找工作,賺錢生活下去呢?這是給你最善意的謊言”。”

  男孩聽完,高興得差點跳了起來,一把將女孩摟進懷裡,倆人吻了起來,從此他們和好了。不久後,女孩就跟著男孩回到城市工作、生活,彼此又過上了幸福、甜蜜、溫暖的生活。

  篇2:錯過了一次,請別錯過兩次

  有這麼兩個人,他們在網路裡認識了彼此,漸漸地,他們對彼此產生了好感,慢慢的,他們喜歡上了對方,後來,他們發展成了一對情侶,一對很純潔的初戀,那時他們還在上初中。

  戀愛期間,他們過得很幸福甜蜜,也很開心,彼此對對方更是疼愛,在男孩眼裡,女孩是他心目中那美麗的天使、是他的唯一。他們曾一起許下誓言:終有一天,我們要牽著手一起走入婚姻的殿堂。

  過了有兩年多,因為他們在感情上互不相讓,有時常常會大吵大鬧,漸漸地他們的愛情出現了危機,那時候他們還不懂得如何去珍惜對方,最後還是沒能逃脫分手的命運。

  分手後,因為他們心裡還愛著對方,又捨不得彼此的那份純真美好、甜蜜的回憶,後來他們當了好朋友。

  就這樣,他們以著好朋友的關係過了很多年,直到現在彼此都還沒有物件。

  有一天,當他們講起當年彼此相愛時那段幸福甜蜜的回憶時,男孩心裡一陣暖意湧上心頭,這讓男孩有了向女孩求複合的想法。

  某天,男孩向女孩提出了複合的那一刻,女孩跑到男孩的懷裡哭了,二話不說就同意了與男孩複合。

  當女孩抱著男孩哭的那一刻,男孩想起了當初他們許下誓言時,男孩也默默地流下了眼淚,因為他覺得虧欠自己心愛的女孩太多了,他發誓一定要讓自己心愛的女孩過上比以前還要幸福的生活。

  過了不久,女孩的生日到了,女孩生日那天,男孩把買給女孩的生日禮物悄悄地藏在一根棒棒糖裡***其實生日禮物是鑽戒***。

  男孩想給女孩個驚喜,當晚,女孩的老同學和朋友們都來為女孩慶生,女孩許願完吹蠟燭的那一刻,男孩拿出那枚閃耀的鑽戒向女孩求婚,女孩看到那枚白淨透明的鑽戒時,既驚喜又感動得捂臉落淚,在場的所有人一片驚呼!都大喊:嫁給他!嫁給他!嫁給他!落淚得女孩接受了,所有人見證了這對戀人的愛情。

  沒過多久,這對戀人的愛情終於修成正果,最終牽著手一起走進了婚姻的殿堂,他們的誓言在此刻如願以償。

  這一對純潔的初戀,曾在戀愛中分手,儘管他們經歷了許多困難與感情挫折,但兩條生命最終走到了一起。

  篇3:我所有的夢,只有你曾看過

  清晨的雨,淅淅瀝瀝,半掩的窗簾在風的吹拂下,毫無規則的擺動著。床頭的檯燈,麻木的傾灑著慘白的燈光。燈光落在我的臉龐上,灼燒著我這一路的理想。

  坐在床沿邊,我的目光掠過窗前的風鈴。如果不是此刻的注意,我可能已經忘了,原來我的世界裡,還有一個風鈴。它看上去有些疲勞,滿身的灰塵並沒有隱去它外表的嬌豔。

  風鈴像一根線,糾纏著我剪不斷、理還亂的心事。我起身走近風鈴,風鈴上印著一顆顆粉紅的心。

  記得靈禪那天一臉俏皮的把它放在我的手中,故作神祕的笑道:初,我把這個世界送給你吧!

  當時的我,正在埋頭讀著一本從路邊攤買來的三毛文集,雖然印刷的文字有些粗糙,但絲毫不影響閱讀。我頭也不抬,淡淡的問道:“你送給我的世界裡,有你嗎?”我抬頭,偷偷她一眼。靈禪有些嬌羞的低頭不語。我看得出來,她對我隨意的這一問,上升到了人生這個高度。

  靈禪傻愣在那裡,似乎是在憧憬著未來的幸福,又似乎是在面臨重大抉擇。其實我不用眼睛看,也能知道她是欣喜的,至少她喜歡我這樣有意無意的把我們聯絡在一起。我心想,這傻丫頭又得樂上個半天了。

  靈禪用愉悅的語氣說:“我幫你把風鈴掛起來吧!”我打趣回道:“只要你不把我掛起來就行。”她背過身去,我抬起頭,看著她。靈禪熟練的開啟包裝精緻的禮物盒子,裡面是一個飄亮的風鈴,看上去應該不便宜。

  我不知道我是否喜歡風鈴,就如同我不能確定我是否真的喜歡靈禪一樣,我甚至不能確定我說過想要一個風鈴的話語。

  看著靈禪忙碌的樣子,猛然間,我覺得她像隻身姿曼妙的雨燕。在那時,我就有種不好的預感,這隻雨燕早晚會飛離我的屋簷。

  靈禪的背影看上去有些迷人,我享受著這樣的注視,就像在欣賞一件藝術品一樣。尤其是那一頭的齊腰長髮,這也正是我第一次主動搭訕她的理由。我似乎對這樣長髮披肩的清純女孩,毫無抵抗力。

  今天的靈禪,看上去是特意打扮了一番,空氣中瀰漫著桂花的香水味,清香宜人。靈禪遇見我之前,她喜歡的香水不是桂花味,只因那次我們一起散步公園時,秋風吹來桂花的芳香,我久久的佇立,不願離開。

  桂花的香簡單,不做作,聞起來清爽,就像靈禪一樣,一個簡單的女孩,心裡永遠藏不住話,說話直來直去,毫無城府。

  記得我追求她的第一百二十五天,那天已是深夜,我拖著疲憊的身軀,剛回到家不久,我的手機就響起了老狼的那首《情人劫》鈴聲,當歌曲唱到“我所有的夢只有你曾看過”時,我略帶驚喜的接起了電話。她的第一句話就是:“初,做我男朋友好嗎?”

  我愣在那裡,半天回不過神來,比起最初那些日子的冷漠,靈禪的態度突然轉了一百八十度,我有些驚訝,半天回不過神來。過了好一半會兒,我才高興的回道:“好啊!”之後,就是她不斷訴說著我那些日子帶給她的感動。

  是啊,回想起那些日子,我真的覺得自己有些痴傻,每天除了老套的發條簡訊問候她之類的話外,我偶爾會給她發我的一些生活感悟。剛開始,靈禪隻字不回。哦,不對,她回過一次,簡訊內容大意是不要再打擾她了。

  當然,我不會傻到只發簡訊就能追求到她的地步。每天早上,我都會提前半個小時起床,買著早餐在她的必經之路等她。當然,結果可想而知,她直接從我身邊走過。我一連堅持了一百多天,我清楚的記得,在一百零八天,當她走過我的身旁,還不待我討好的送上時,她就一把從我手裡奪了過去,回頭對我莞爾一笑。

  其實在這之前,我已經隱隱發現她對我態度有所改變,從最初隨意的素面朝天,到淡妝笑臉。

  偶爾我也會寫一些所謂的情詩給靈禪,那些情詩,後來被她用一個小盒子珍藏了起來。偶爾她想找我麻煩時,就會拿出一兩張,故意朗聲讀了起來。每次聽著,我都會起一身雞皮疙瘩,真恨自己當初寫了這些情詩,然後我就乖乖的束手就擒。

  與靈禪第一次正式的約會,是在我們相遇的那個公園裡。約會的地點是靈禪提出的,一開始我還以為是在電影院之類的地方。我早早就去了,心裡有些激動,也有些緊張。我就是這樣,如果不是喜歡的女孩,就算她長得太漂亮,我也不會多看一眼。

  靈禪來了,靈禪這次的打扮,竟然和我們第一次遇見時一模一樣。她沒有化妝,白淨的肌膚和一頭的長髮,依舊令我心潮澎湃。她的第一句話:嘿,小子,情詩寫的不錯啊?

  “哪有,不過是信手塗鴉之作?”我有些緊張的說道。

  靈禪直愣愣的看著我,過了好一陣子,她說道:“我喜歡上了一個男孩,你能幫我寫首情詩給他嗎?”我心頭一驚,難道靈禪是在暗示我放手嗎?但是她前幾天才說過要和我做朋友。

  我勉強維持笑臉,故作鎮定的說:“好啊!不過你得在信封上寫下我的名字。”我說話再也不像平日裡那樣順溜了。

  後來,我和靈禪圍著公園轉了幾圈,最後在幾棵桂花樹坐了下來。靈禪開始說起她的故事,我認真聽著,偶爾插上一兩句話。這次約會,基本上都是靈禪在說話,我就像個配角。我從沒想過,我會在一個女孩面前,緊張到這個地步。

  看著眼前的靈禪,我的心,泛起絲絲漣漪。我悄悄的走上前,突然抱住她,然後用流氓的口吻說道:“喲西,花姑娘的幹活。”其實,從後抱住靈禪,是想營造一種浪漫的,不知為何就變成低俗的調戲了。

  與靈禪在一起,已經三年有餘,那些時光,是快樂的。上班時,她一臉清高,就如我的靈魂一般。下班回來的她,完全換了一個人似的,一會兒撒嬌讓我削蘋果,一會兒讓我幫她開飲料瓶蓋。每次我都會無條件的依從,她也樂於這樣的呼來喚去。

  靈禪從一個不會做飯的掌上明珠,變成了的一個會洗衣做飯、燒菜和整理房間的賢惠女人。

  在我們一起兩年後,靈禪開始有意無意的暗示我去見她父母,她說她想要一個家。那時的我,以自由為人生基調,不願過早的被婚姻束縛。至於另外一個原因,我難以啟齒。靈禪的家庭條件優越,父母都是國家公務員。而我呢?我除了每個月那微薄的收入外,我一無所有。

  我是個自卑的人,我想逃避。我明知道這種事是早晚要面對的,在靈禪一次次提起後,我有些反感,那次,我們吵架了,也是我唯一一次凶她。她哭著說:我變了,我不再愛她了。

  第二天,靈禪就收拾著行李,搬出了出租屋,我有些懊悔,但又礙於面子,開不了口。就這樣,靈禪走了。幾天後,我才厚著臉皮,又是講笑話,又是送禮物,又是捶背,又是做鬼臉,反正是一臉討好。終於,在靈禪忍不住噗嗤的一聲笑後,我們和好如初。但是,這次我答應了要去見她的父母。

  那天,我穿著靈禪買的西裝皮鞋,提著一大堆見面禮上了靈禪家。靈禪的父母很熱情,我禮貌的問候了一番後,然後就自覺的跟在靈禪身後幫忙切菜做飯。靈禪看周圍,見阿姨叔叔不在,用手指戳了一下我的腦袋:“記得待會兒機靈點,把你平時的聰明勁兒都用上,少說話,看我臉色行事。”

  在來靈禪家之前,靈禪向我詳細介紹了一番叔叔阿姨,從他們的喜好到他們的性格,我都大概瞭解了。

  吃飯時間到了,我依然有些拘謹。飯桌上,阿姨問這又問那,有些問題我正面回答,有些問題我打了擦邊球,回答的模稜兩可。靈禪不時替我說好話,說我對她如何如何好之類的。叔叔聽完,覺得我踏實,關鍵是對靈禪好,臉色依舊春風滿面。根據靈禪所說的,我知道叔叔的性格和我幾分相似,年輕時面對愛情時也是傻頭傻腦的。

  阿姨似乎看起來是那種精明的人,當我回答他我的工作和家庭情況時,她的臉色變得凝重起來,笑容在她的臉上僵住了。一旁的靈禪眼見形勢不妙,用腳踢了我一下。

  其實我當時也挺憋屈的,我看出來了,阿姨不喜歡我的家庭條件,大概是覺得我配不上靈禪,給不了她想要的幸福。

  靈禪是獨生子女,自然甚得叔叔阿姨疼愛。這點,我還是能理解的,誰不想自己的女兒有個好歸宿啊?

  飯吃到後面,我早已經沒有了胃口,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熬過的?如果不是為了靈禪,我估計早就摔門而去了。自從這次之後,靈禪的臉色變得憔悴起來了。我問她是不是有什麼煩惱時,她都說沒事。

  以我的聰明,我早就看出來了,大概是阿姨讓靈禪和我分手。是啊,我的確是個窮小子,我真的不能給出什麼像樣的幸福。那幾天,我總是在想著,怎樣出人頭地之類的問題?

  靈禪來見我的次數越來越少。一天黃昏,我正開啟電腦書寫自己煩悶的心情時,靈禪突然闖了進來,眼角的淚痕清晰可見。我抱著她,她在我懷裡嗚嗚的哭了起來。我猜測,她因為我,又和阿姨吵了起來。

  之後的三個月裡,阿姨不時打電話,說的都是些打擊我的話,讓我離開靈禪。我每次都強忍怒氣,冷靜的聽著,然後在電話裡說些我愛著靈禪之類的話。

  終於,我上班的那天,阿姨找到了我上班的地方,當著所有同事的面,把我罵了個狗血淋頭,並說我欺騙了她的女兒。我在同事的面前,顏面掃地。

  為了靈禪,我依然堅持著,但我的心裡,已然有些逃避的想法。我真的受夠了,每天都壓抑的活著。

  阿姨連續幾次的無理取鬧,讓我徹底認了輸。我決定辭職,離開這座城市。我不得不佩服,果然薑還是老的辣。諷刺的是,當初是以我的死纏爛開啟始的愛情,今天卻要以阿姨的死纏爛打結束。

  第二天,我便遞交了辭職申請表,領導同意的很爽快,大概是因為我的事鬧得公司雞犬不寧的緣故吧!回到出租屋,我到房東那裡,退了房。然後快速的收拾完行李。我看窗前的風鈴,剛伸出手,又立馬收了回來。

  在網上定好火車票後,臨走的前一夜,我一夜未睡,不停的抽著香菸,菸頭掉了一地,屋裡瀰漫著煙的味道。

  出門,我打了一個的,直奔火車站,火車快要開動的前夕,我給靈禪打了一個電話,向她提出了分手。她抽泣的聲音傳來,我說了句好好保重,然後就掛掉電話,關了機。

  下了火車後,來到這座陌生的城市,我不知何去何從?我走在人群裡,我想,我是此刻最傷痛的那個吧!

  我找了一個廉價的賓館,躺在床上,我一直髮著呆,像個活死人一般呼吸著。

  幾天後,我找了一份工作,每天做事都是魂不守舍。第七天後,我打開了手機,手機的來電提醒幾十個,都是靈禪打來的。我點開靈禪的號碼,剛播出,我就結束通話了。

  晚上回到宿舍,靈禪又打來電話,我還是沒有接。我知道,一旦我接了她的電話,我就永遠別想放下。

  三個月後,靈禪的電話越來越少。突然少了靈禪的來電提醒,我我心裡空落落的。我翻身而起,跟以前的房東阿姨打電話說,那間房給我留著,每月房租我照付。幸運的是,那間房在我走後沒有人租住。

  三個月零五天,靈禪給我發來一條簡訊——阿姨給她介紹了相親物件,是一家公司老闆的兒子。

  我回簡訊說:“祝你幸福。”我的心,從沒那麼痛過。然後她回了句——我會幸福的。之後,靈禪再也沒有給我打過電話,發過簡訊。我們的愛情,就這樣被時間沖淡。我苦笑著說:“就這樣吧!讓時間去證明一切。”

  半年後,公司來了一位剛畢業的漂亮大學生清,當一個個單身狗都爭相獻殷勤時,我則站的老遠。她似乎注意到了我。我看的出來,她開始對我感到好奇。

  不知為何,每次上班空閒時,清都會過來找我聊天。說句實話,有那麼幾次,我曾為她心動過,但都非常短暫。儘管她面容漂亮,可我的心裡,除了靈禪,今生,不會再有別人?

  公司裡有一個瘋狂追求者,對清非常痴迷。他見清跟我走得較近,經常不給我好臉色看,甚至故意在工作上為難我。終於,我再也受不了,我打了有生以來的第一次架。由於我是突然出手,我在打架初始處於上風。等他反應過來後,他魁梧的身材讓我有些招架不住。被同事們拉開後,我們互有損傷。第二天,我就被公司開除了。

  在宿舍也待不下去了,我整理好行李後,我想起了上次離開的場景,在此刻,我非常想靈禪。我撥通靈禪的號碼,電話那頭是一個男人的聲音。我掛掉了電話,心情有些複雜。

  思來想去,我還是決定買火車票,返回靈禪的那座城市。經過幾夜顛簸,我又回到了當初和靈禪住在一起的那間屋。

  房東阿姨見我回來,就跟我提起我走後的那幾天,靈禪都守候在出租屋門口,無論誰來勸,都無濟於事。最後還是叔叔過來強行把靈禪接走的。

  聽到這裡,我的眼睛有些溼潤。房東阿姨走後,我胡亂的吃了一點泡麵後,就打了個電話給靈禪的好朋友林。林在電話裡從頭到尾把靈禪這半年的情況說了一遍。最後,林問我到底拿不拿阿姨給我的那五萬元?

  我心頭一震,五萬元,什麼五萬元?我有些蒙了。林說:阿姨告訴靈禪,你收了五萬元的分手費,就答應離開靈禪了。聽完,我感覺晴空霹靂。本來想這次回來,我是想再次牽起她的手,況且上次靈禪也沒有同意我們的分手。

  掛完電話,我忐忑不安的奔向靈禪家。在小區的大門外,我正好看見了她,就如我第一次在公園裡看見她一樣。她走下轎車,著裝打扮頗為時尚,我有些自慚形穢。

  我衝她喊了一聲——靈禪。她循聲過來,她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她淡淡的問了句:你過得好嗎?

  我剛想走近,車上下來一個英俊帥氣的男子,我猜測他就是那位公司老闆的兒子。他似乎知道我是誰,她牽著靈禪的手,有些小人得志的說道:“我和靈禪已經訂婚了,記得以後可要來喝我們的喜酒哦!”

  本想和靈禪說清那五萬元的事,可我已經沒有了心情,就讓我揹負這個汙名,只要靈禪她能幸福。

  我不發一言,直到靈禪他們走出了老遠,我依然還是呆呆的站在原地。我自我安慰道:也許,這才是靈禪的幸福。

  回到出租屋後,清打來電話,問我什麼時候回去,我無心聊天談心,隨便敷衍了幾句,便匆匆掛了電話。

  那晚,是我人生中最漫長的一個夜晚。音響裡迴圈播放著老狼的歌曲《情人劫》,每當歌詞唱到“我所有的夢,只有你曾看過”時,我的心在剎那間,輕鬆了不少。靈禪就像一塊壓在我心頭的石頭,落了地。

  靈禪,你知道嗎?我初心不改,我所有的夢,都不會再給別人。因為,你就是我那個永遠也不會醒來的夢。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於成都,竹鴻初

  後記:首先宣告,這是一篇小說,不是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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