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講章怎樣得永生講章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人人都想得永生,所以到處求永生,但得不到門徑,常找錯路。不但得不到永生,反得永死。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路18:18-30

  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共同記載一個故事,有一個人問耶穌,“我該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將三本福音書合起來看,可以更全面地瞭解此人的身份。馬太福音說他是個少年人;馬可福音說他是個富有的人;路加福音說他是個官。少年人固有的帥氣,加上他的財富和很高的官員身價,這個少年人佔全了,用今天的話說,他是個典型的“高富帥。”這個富有的少年官比今天的“高富帥”更勝一籌的是,他身上沒有明顯的淺薄和傲慢,而且他對屬靈的事物有興趣和追求,所以他問耶穌:“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太19:16***

  為什麼年輕人來問耶穌?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路18:18***

  這個年輕人對耶穌的問題表明兩件事實:第一,他相信有永生;第二,他對自己能否得到永生沒有把握。

  人人都有追求永生的傾向,這是人被造的天性。有人說,我只想今生好好地活著,對於永生的事我不在意。這樣說辭的潛臺詞是:我不相信有永生這回事。這中看似無所謂的說辭其實是無知和愚昧的表現,因為他***她***不知道人如果沒有永生就是永刑,那樣的結局是何等的可怕。

  這個年輕人知道有永生,但他對自己能否得著永生沒有把握。他內心的思緒是:我一向遵循律法,謹守誡命,但我做得到底夠不夠呢?我還需要做哪些更多的善事呢?

  這個少年官以為遵守誡命和律法,靠自己的好行為可以賺得永生。

  於是耶穌便用律法來考一考這個少年人。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路18:20***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路18:21***

  聽他說話的口氣,這少年官不像是自傲和誇口,他很可能是真誠的,他真的這麼想。平心而論,這個少年官比今日許多人做得好。這個年輕人很可愛,聖經也確實記載說,耶穌看見他就愛他。

  這個年輕人也代表今天不少道德高尚、有理想和追求、事業心強、並且各方面都做得不錯的青年人。在此對這些品學兼優的青年人們又一點善意的提醒:這個少年官所擁有的你可能也有,但他在遺憾中所失去的,你可能也會失去。

  今天,也許有不少青年人,像這個少年官一樣,以為自己各方面做得還不錯。但很多時候,我們對自己究竟什麼樣並不明白,儘管我們的心很真誠。

  你真的各方面都做得不錯嗎?

  讓我們看看聖經中最簡單的十誡,我們能否不折不扣地遵守。如果十誡中哪一條你切實遵守,就做一個記號,看看你能遵守幾條。

  1。不可有別神。聖經告訴我們主耶和華是獨一的神,要求人要盡心、儘性、盡意、盡力愛耶和華神。基督徒朋友們,你是否每分每秒、時時刻刻都盡心盡意愛耶和華你的神嗎?非基督徒朋友們,如果你不信耶和華神,怎能談得上愛他呢?如果你說我什麼神也不信,那是虛話,你總要信個什麼,或者你自己就是你的神。這十誡中的第一條,你能完完全全地遵行嗎?

  2。不可拜偶像。聖經吩咐人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去跪拜,但廣義地講,任何超過或佔據神之地位的人、事、物,都是你心中的偶像。如果你從來沒有拜過假神,那麼錢財、名利、地位、明星、兒女,也都有可能是你的偶像。這樣你拜過偶像嗎?

  3。不可妄稱神的名。無論英文還是中文的俗語中,都有一些人們經常使用的詞彙,是妄稱神的名,廣義上說,你的說話、行事、為人使神的名受虧損、受羞辱的都是褻瀆了神的名。

  4。守安息日為聖日。安息日是要身心休息,全心敬拜神、思想神、默唸神、感謝神,你有過在禮拜日***或禮拜六***為自己的私事、方便、甚至懶惰而故意跳過或略去敬拜感謝神的時候嗎?

  5。當孝敬父母。你是否任何時候都對你的父母百般孝敬、盡心盡力?你有過頂撞父母、使他們傷心、生氣或令他們擔憂、掛慮的時候嗎?

  6。不可殺人。你會說,這一條我可以堅定地說,我沒有犯過。等一等,新約馬太福音耶穌說,凡恨人的就是殺人了,因為恨人是殺人的開始。你有過恨人的時候嗎?你如果有過自己或強迫他人墮胎的經歷,那就是謀殺自己的親生骨肉。

  7。不可***。在今天的社會,***已經是人們習以為常的事了,婚前同居、婚外戀、同性戀、包養、二奶、小三等等,連名字都是五花八門。不過也不否認,有少數道德高超的人,他們的確作風純正令人尊敬。但即使是這些道德高尚的人,若照耶穌的標準,恐怕是少之又少。耶穌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了。”***太5:28***

  8。不可偷盜。凡是佔有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的,都屬此列。你拿過單位的一張紙、一支筆嗎?你報稅是百分之百地誠實嗎?你上班是百分之百地分秒不差,沒有過遲到、早退、閒散、偷懶、聊天、上網、打電話等情形嗎?你使用過盜版的軟體、光碟、書籍或其它物品嗎?你有過剽竊、作弊的行為嗎?

  9。不可作假見證。你從小到大從來沒有說過一句哪怕些微的謊話嗎?你有過所謂善意的謊言嗎?你有過欺騙的行徑嗎?你說過誇大之詞、言過其實的時刻嗎?

  10。不可貪戀。你有過貪心的時候嗎?你有過把持自己所有的決不放手的時候嗎?你有過羨慕別人所擁有的財富、姿色、妻妾、兒女、權勢、地位的時候嗎?

  假如這十條誡命,你能遵守一條就得一分。你得了十分嗎?如果沒有得滿分,那就完了,說明你是個犯了法的人。如果你說你得了五分以上,那就可以肯定你正在違背第九條“不可作假見證”的誡命。

  因此得出結論,任何人想要靠遵守律法、廣施善行而賺取永生都是徒勞無益行不通的。這也正是為什麼這位少年官來到耶穌面前的原因:雖然他自認為從小就遵守了律法,但他心裡對永生還是沒有把握。

  耶穌叫那少年人做什麼?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路18:22***

  耶穌在這裡吩咐少年人兩件事:

  第一,要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

  耶穌向這少年人提到舊約的十誡,那少年人自信地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說,“你還缺少一件。”

  一般認為,十誡中的前四條是人對神的誡命,後六條是人對人的誡命。姑且不說少年人是否完全遵守了針對神的四條誡命,仔細讀耶穌對少年人提到的關於人與人之間的誡命,他似乎故意將六條誡命中的最後一條省去了:不可貪戀。

  貪戀有兩種情形,一是抱持自己所有的不肯鬆手;二是覬覦別人所有的奢望佔有。

  這個少年官正是違背了這第十條不可貪戀的誡命,所以他說誡命他從小都遵守了,如果不是誇口就是無知。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

  中國現行刑法共約450條,只有違背其中任意一條,就是犯了法。如同一塊兒價值不菲的鑽石,只要有一點點的破損,其價值就不存在了。

  很顯然,這個少年官若想要以遵守律法來賺取永生,是沒有可能的了,雖然他其他方面做得可能真的不錯。但他捨不得將自己的財富分給窮人,違背了舊約“愛人如己”***未19:18***的律法,也至少違背了十誡中“不可有別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貪戀”等三條誡命。

  既然律法不能使人得生命,那麼律法的功用是什麼呢?律法的功用在於,它作為標杆和尺度,顯出人的過犯和罪惡。

  耶穌向這少年人吩咐的第二件事是:來跟從我。

  回頭看耶穌對少年官說的話。少年官問耶穌,“良善的夫子,我該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路18:18***

  耶穌回答說,“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路18:19***

  耶穌的回答並不是否認他自己的神性,他是要這位少年官仔細揣摩、認真思想,站在他面前的耶穌、他稱為“良善”的夫子,到底是誰?

  當少年官稱耶穌為“良善的夫子”時,一個隱含的推論是,他必須確信耶穌是神。因為舊約聖經顯示,只有神是良善的,***這也是英文“good”一詞的來歷***Godisgood***。***所以“良善”***good***一詞只能用在神***God***身上。

  “耶和華是良善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詩25:8***

  “你們要嚐嚐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詩34:8***

  “主阿,你本為良善,樂意饒恕人,有豐盛的慈愛,賜給凡求告你的人。”***詩86:5***

  “耶和華本為善,他的慈愛,存到永遠,他的信實,直到萬代。”***詩100:5***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詩106:1***

  因此,耶穌吩咐這少年官話語的內在邏輯是:一個人必須完完全全地遵守律法才可以獲得永生;但只有神才是絕對完美、良善和公義的;因此沒有人能以靠遵守律法來獲得永生;所以,這少年官只剩下唯一的選擇:放下一切跟隨耶穌。

  少年官對耶穌的反應是什麼?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路18:23***

  “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可10:22***

  那少年官聽見耶穌的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

  這少年官大概是福音書中唯一一個遇見耶穌後的遭遇還不如見到耶穌之前情形的例子了。通常的情況是,有疾病、有愁苦、有罪孽、受捆綁的人,遇見耶穌後被醫治、被赦免、被釋放、得自由、有喜樂,只有這個少年官,在見耶穌之前一個樣樣做得不錯的人,最起碼是自我感覺良好的人,但他在見了耶穌之後,反而是憂憂愁愁的離去了。

  聖經告訴我們,他甚至跑到耶穌那裡,跪在耶穌面前,可見他不是沒有誠意。“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可10:17***

  少年官憂愁地離開,不能不說是他莫大的悲哀。

  還記得稅吏撒該的情形吧?“他就急忙下來,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撒該站著,對主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19:6-8***

  耶穌討厭這個少年人嗎?不!正相反,馬可福音告訴我們,耶穌很喜歡他。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可10:21***

  耶穌何等渴望這個少年人能夠跟隨他得著那上好的福分,但他從不剝奪人選擇的自由。

  耶穌是大光,照亮人內心的黑暗。

  那些神揀選得著救恩的人,是神的恩典和憐憫;而那些沒有得著救恩的人,不是神預定他們滅亡,乃是他們自己選擇了拒絕耶穌!

  少年官的情形對所有的人都是個嚴重的警告!

  耶穌看著少年官離去的背影,不由得心中感嘆,“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路18:24-25***

  關於“駱駝穿過針眼,”有人替耶穌圓場,說那是指耶路撒冷城牆上有一個比較小的“針眼門,”負重的駱駝若是屈身,勉強可以擠進去。實際上,耶穌不需要人替他圓場,耶穌的意思,明白無誤,“針眼”就是指婦女做針線活的針眼,有錢財的人進入神的國真比駱駝穿過婦女用的針線眼還要難。他們進入神國的艱難不是財富本身,而是他們的心被財富所佔據。

  你如果有什麼是你不能自由給出去的,那麼你並沒有真正擁有它,而是它擁有了你!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路18:26***

  猶太人相信財富時神的賜福。如果這個富有的少年人尚且不能得救,那誰能得救呢?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路18:27***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可10:27***

  這個少年官離開耶穌憂憂愁愁地走了,意思好似是對耶穌說,“耶穌啊,你所要求的,我做不到,我不能!”

  但耶穌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

  今天你所信的神或者你將要信的神,還是那位當年用口中的話語創造天地萬物的神;還是那位吩咐摩西分開紅海使以色列人行走乾地的神;還是那位命令烏鴉為先知以利亞叼餅叼肉的神;還是那位使大衛用一顆石子戰勝巨人哥利亞的神;還是那位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的神;還是那位使死了四天的拉撒路走出墳墓的神;還是那位令彼得約翰這些無知小民成為放膽無懼傳講福音的神;還是那位伴隨使徒保羅歷雖盡艱難卻將救恩傳遍地極的神!

  你所不能的事,在他凡事都能!

  耶穌給跟隨他之人的應許

  故事到此本該結束,又是彼得快言快語,又多問耶穌一個問題。也多虧彼得多問了一句,使我們從耶穌那裡得著更大的確據。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路18:28-30***

  彼得的問題:“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太19:27***

  耶穌的回答給當時的聽眾和今日的讀者指明瞭兩件確定的事情。第一,跟隨他的必得永生;第二,永生的內涵到底是什麼。

  “今世得百倍,”這是主耶穌對跟隨他的人的應許。所以,跟隨耶穌看來有很多犧牲,但神的祝福是豐盛的。

  當少年官問耶穌當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時,耶穌要他做兩件事情,一是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這個吩咐是要測驗少年人的心到底在哪裡;二是要少年人跟隨耶穌。現在,耶穌藉著回答彼得的問題再次重申,想要得著永生唯一的途徑是跟隨他。

  那麼,永生到底是什麼?永生不僅是死後上天堂,雖然很多人就這樣簡單地認定。

  根據耶穌的回答可以知道,永生是一種嶄新生命的特質,它包括兩部分:現今在地上的生命和將來在天上的生命。

  在地上的生命是什麼樣的?

  耶穌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

  所以,永生是指在今世認識神、信靠神、順從神、有信心、有平安、有喜樂、有依靠、有盼望、有力量、有愛心、有價值、有意義、有使命的一種生命特質。

  在天上的生命是什麼樣的?

  保羅告訴我們,神“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30***

  神藉使徒約翰在聖經最後一本書中向世人傳遞這樣確實的資訊:“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21:3***

  因此,將來在天上的生命,總括說來就是在榮耀中永遠與神同在!

  在結束本文時再重複開頭的問題:“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認識耶穌、信靠耶穌、跟從耶穌,因為,“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23***

  基督教講章:如何承受永生

  這段經文記載的是一個律法師與耶穌之間的一番對話,對話的主題則是圍繞"如何承受永生"。其中還提及了"好撒馬利亞人"這一個基督徒耳熟能詳的故事。那麼,永生是什麼?人如何才能承受永生呢?讓我們從耶穌對律法師的教導中,一起來探尋承受永生的祕訣何在?

  一、知曉聖經教導

  《路加福音》10章25節記載:“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這裡提到有一個律法師,‘律法師’是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屬法利賽教派。“起來試探耶穌”表明這個律法師向耶穌發問的動機,並不是真心向耶穌尋求永生之道,乃是為要試探耶穌,是自認為熟悉律法誡命,想要考問主耶穌,藉此顯明主耶穌的聖經知識不過如此,讓祂在群眾面前出醜。

  律法師是怎樣向耶穌發問的呢?他說:“夫子”,從律法師對耶穌的稱呼表示他看待耶穌不是救人的‘救主’,而是教導人的‘師傅’***參約3:2***。他的問題是:“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這問話裡包含了四個意思:***1***他認識‘承受永生’的重要性;***2***他承認在自己裡面沒有永生;***3***他認為‘作什麼’可以承受永生,亦即他認為永生是可以賺取的;***4***但他不知道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那麼,究竟什麼是永生呢?‘承受永生’就是‘名記錄在天上’***參路10:20節***,亦即‘得救’——得著神永遠的生命,免受永遠的沉淪。

  面對律法師的問話,耶穌是怎樣回答的呢?《路加福音》10章26節記載:“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我們看到,主耶穌並沒有正面回答律法師的問話,而是反問律法師,主耶穌的話向我們表明,承受永生之道是在聖經中。從聖經的記載中就可得知永生之道,正如主耶穌教導的:"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又如《約翰福音》3章16節所記:"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還有《約翰福音》6章47-51節記載:"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我就是生命的糧。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這些經文告訴了我們,人承受永生是要藉著信。信誰呢?信神為世人所賜下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信的人就有永生。如果我們不讀聖經、不聚會、不聽道,就不會知道聖經中所向我們顯明的承受永生之道。

  所以親愛的弟兄姐妹,承受永生的第一步,就是要知曉聖經的教導,因為聖經中有永生之道。今天的我們知曉聖經的教導有多少?從剛才的分享中,我們知道了信耶穌就能得永生,這個認識非常重要。但是,如果只停留在這個認識上又是遠遠不夠的,因為我們還不知道到底要信耶穌的什麼?當如何去信?怎樣信才是正確地信?什麼樣的信才是真實的信?這些問題的答案都在聖經中,要想得到,就須通過各種方法,知曉聖經的教導。所以,基督徒要讀經、聚會、聽道、交通並尋求聖靈的光照與指引,這些都是我們知曉聖經教導的方法和渠道。

  《何西阿書》6章3節記載:“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他出現確如晨光,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 《提摩太後書》3章16-17節記載:"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所以,今天的我們若願意承受永生,就當竭力追求認識神,多讀聖經、多聽道、多默想聖經的道理,因為內中有永生之道。

  二、非靠行為賺取

  面對耶穌的反問,律法師是怎樣回答的呢?《路加福音》10章27節記載:“他回答說:‘你要盡心、儘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盡”譯為全部;“愛”譯為神聖的愛***agapao***。這節經文在原文直譯為“...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魂、全部的力量、全部的心思愛主你的神。” 在此四重的說法旨在表強調之意,意即當以整個人,全生命的貫注去愛神***參申6;4~5***。“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引自《利未記》第19章18節:"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其實,耶和華在西奈山上所頒佈的十條誡命就可分為‘對神’和‘對人’兩大部分***參出20

  ;3~17***。因此,作為耶和華選民的猶太人,在他們的禱告文中有一段就是引用本節的話--你要盡心、儘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也可見,一般的猶太人都知道,整個舊約的大道理就是愛神、愛人,這也是律法和先知道理的總綱。這對於一個精通律法的律法師來說,是再簡單不過的問題了,因此,他毫不猶豫的回答了出來,就如同今天的我們一樣,凡是受洗加入教會的人都知道信耶穌得永生的道理。然而,單單知曉道理就能得到永生了嗎?不是的。

  《路加福音》10章28節記載:“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主耶穌首先肯定了律法師的回答--你的回答是對的,你的認識是對的。與此同時,主耶穌還告訴他,“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或許我們會問,難道永生是靠著人的行為換取的嗎?聖經不是告訴我們,只要信耶穌就有永生嗎?主耶穌為什麼告訴律法師,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呢?讓我們回過頭來,重溫律法師的問題,他問耶穌說:"夫子,我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 律法師認為,永生是可以藉行為賺取的,只是他不知道該作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於是耶穌對他說: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即以整個人,全生命的貫注去愛神,又要愛人如己,也就是說,如果你想要通過行為換取永生的話,那麼,你需要完全照著律法的要求去行。當你所行的完全了律法,你便得到了永生,即人若真的能作到以全人來愛神,並且愛鄰舍如同自己的話,就可以承受永生。但問題是我們根本無法達到這個要求,人根本無法完全遵守律法的教導。如《羅馬書》3章20節所記:“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因此,主耶穌這樣說是要讓他明白,人根本無法靠著自己的行為賺取永生,律法師也不能靠遵行律法得到永生,人只有投靠救主,仰望祂施恩拯救,才能得著永生。所以,主耶穌的話語, 並不是要他藉著遵行律法的字句規條來承受永生,而是要他從律法的精髓掌握‘承受永生’的訣竅。讓他認識到,律法的用處乃是要把我們引到基督那裡,如《加拉太書》3章24節所記:“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又如《羅馬書》10章4節所記:"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今天,依然有人想要通過自己的行為賺取永生,賺取神的祝福。奉獻多、服事多的弟兄姐妹,會覺得自己為主擺上很多,所得的祝福必定也多,於是容易陷入自義的陷阱之中;還有的弟兄姐妹想要奉獻多、服事多或是傳福音多、禱告多、讀經多……但當自己做不到時,心中又時常充滿自責,以至在靈程路上軟弱無力,其實,這兩種情形都不是健康地基督徒生活。因為都是想要通過自己的行為來換取上帝的恩典和祝福,都是在追求律法的義,如《羅馬書》9章30-32節所記:“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所以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當認識到,永生並非靠行為所能賺取,人既不能靠遵行律法得救,因為人根本遵守不了律法;也不能靠錢財與善行得救,因為聖經《以弗所書》2章8-9節明明告訴我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因此,今天的我們當放下一切的重擔,單單地來到主面前,相信耶穌並祂釘十字架,接受祂作我們生命的救主,只要我們相信就必得著這白白地恩典--—永遠的生命。如《羅馬書》10章9-10節所記:“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三、乃靠基督救贖

  《路加福音》10章29節記載:“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律法師因為主耶穌所說: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參路10:28節***的話暗示他並沒有這樣行,所以想要尋找藉口,為他自己‘知而未行’有所辯護:,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意思是‘究竟誰是那配得我如同愛自己一般地愛的鄰舍呢?’這話暗示他的難處並不是沒有‘愛’,而是沒有‘愛的物件’。

  接下來,主耶穌便用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來回答了這個問題。《路加福音》10章30節記載:“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耶路撒冷”在原文字意中是指平安的根基***參來7:2***;‘耶利哥’則是被神咒詛的城***王上16:34***;“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耶路撒冷的地勢較耶利哥為高,故說‘下耶利哥’,二地之間路徑迂迴,沿途盡是多岩石的曠野地帶,常有盜賊出沒,埋伏襲擊手無寸鐵的客旅;“有一個人”暗指這一個自義的律法師;***參路10:29節***。“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象徵他從平安的根基***耶路撒冷***墮落到被咒詛***耶利哥***的光景中;“落在強盜手中”中‘強盜’象徵拘守律法的猶太教領袖***參約10:1***,他們勉強人遵守律法的字句,結果使罪趁機會發動***羅7:8***,把人擄去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7:23***。“他們剝去他的衣裳,”象徵律法顯出人的羞恥。“把他打個半死,”象徵律法反倒傷害了人***羅7:9~10***。“就丟下他走了,”象徵猶太教領袖只顧叫人遵守律法,而不顧人的生死***參路6:6~11***。

  《路加福音》10章31節記載:“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祭司’對神的百姓負有訓誨、教導律法的責任***參代下15:3***。“就從那邊過去了:”可能是為了自己的安危,也可能為了避免觸著死屍,致沾染汙穢***參利21:1***。從靈意講,‘祭司’象徵宗教制度,對於被律法傷害的人毫無幫助。

  《路加福音》10章32節記載:“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是指利未支派中祭司以外的人,他們的職任主要是協助祭司處理聖殿的事務***參民3:5~13;8:23~26;代上23:4***。從靈意講,‘利未人’象徵忙碌的聖工,對於被律法傷害的人也毫無幫助。

  《路加福音》10章33節記載:“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撒瑪利亞人在猶太人的心目中,無論在血統上或信仰上都不純正,根本不納入他們的‘鄰舍’之列。從靈意講,“一個撒瑪利亞人”象徵人子救主;主耶穌在地上行走時,像撒瑪利亞人那樣為一般猶太人所藐視。“行路來到那裡,”象徵主耶穌降世來到猶太人中間;“看見他就動了慈心”象徵主耶穌看見猶太人被祖宗的遺傳誤導,以致受到傷害的情景,就以憐憫為懷。

  《路加福音》10章34節記載:“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油’能止痛、‘酒’能消炎,兩者都為古猶太人常用的藥物,本節表明人子救主給予罪人如下的救恩:1.‘油’象徵聖靈***參路4:18***;‘酒’象徵神的生命***參路5:38***,用聖靈和神的生命來醫治罪人。2.“包裹好了”象徵主的保養顧惜***參弗5:29***。3.“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象徵主的卑微俯就***參亞9:9***,揹負我們前行。4.“帶到店裡去照應他”象徵將我們帶到教會中照料。

  《路加福音》10章35節記載:“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羅馬貨幣‘二錢銀子’是當時一個普通工人兩天的工資***參太20:2***,約夠在小旅店食宿月餘。從靈意講,本節表明人子救主如何在教會中照顧得救的人:1.‘銀子’象徵服事的恩賜***參太25:15***。2.‘店主’預表受主託付在教會中成全聖徒的工人***參弗4:11~12***。3.“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象徵當主再來的時候,必要照我們服事的情形報償。

  《路加福音》10章36節記載:“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那個自義的律法師,以為他能愛他的鄰舍***參路10:29節***,卻不知他自己就是那“落在強盜手中”的人***參路10:30節***;而他的“鄰舍”:既不是‘祭司’也不是‘利未人’***參路10:31~32節***,竟是他所看不起的撒瑪利亞人***參路10:33~35節***——耶穌基督。這比喻給我們看見,不是那律法師能愛鄰舍,而是鄰舍愛了他;不是我們能愛別人,乃是主先愛了我們。

  《路加福音》10章37節記載:“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是憐憫他的”就是指那個撒瑪利亞人;“你去照樣行吧”意即‘你照樣去愛吧’。

  從這個比喻中,我們不難看見,祭司和利未人代表律法,他們***律法***對死在罪中的罪人是完全無能為力的;律法吩咐“要愛鄰舍如同自己”,但卻沒有給人遵行的能力。然而,那一個好撒瑪利亞人就好比主耶穌,祂來到我們身處的環境中救我們脫離罪,從地上至天上一直到永恆,祂已為我們提供全備的照應。因此,祭司和利未人所代表的律法也許會叫我們失望,把我們陷在罪中,但好撒瑪利亞人--—救主耶穌卻絕對不會,祂乃是來救贖我們脫離罪惡的。

  因此,主耶穌藉這個比喻是要告訴律法師,承受永生之道非靠遵行律法,乃靠人子耶穌的救贖。祂滿有憐憫,付上代價救贖了我們,使我們不再靠自己的行為得救,而是白白得蒙救贖,得著永遠的生命。正如《羅馬書》3章21-24所記:“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也就是說,永生是因基督耶穌的救贖,白白得來的。

  面對主耶穌白白的恩典,我們當怎樣做呢?耶穌對律法師說:你去照樣行吧。似乎又回到行為上面,但是弟兄姐妹,此行非彼行。用一個事例來說明:有一位丈夫對他的妻子說,你必須每天做美味可口、營養健康的飯菜給我吃;每天把房間整理的乾乾淨淨、溫馨無比;當我回家時,站在門口笑臉相迎,此外,還有很多妻子應該盡的本分,丈夫要求妻子都要做到盡善盡美,才配稱為他的妻子; 否則的話,丈夫會很不高興,甚至會大聲斥責她。弟兄姐妹,試想一下,這位妻子會生活在一種什麼樣的光景中呢?充滿壓力、膽戰心驚,深怕自己哪裡做的不夠好,惹動丈夫的怒氣與責怪。這是一種情景。但是,如果丈夫很疼愛妻子,對妻子說,你已經是我的妻子了,我愛你!你在家裡,如果有精神,就把房間整理一下;如果有興致,再為我做一頓美餐,那就更好了;如果身體不太舒服,也不要勉強自己,不管你做到什麼樣,你都是我的妻子,我的最愛,你只要盡力就好,做不到也沒關係,你也一樣是我最愛的妻子。如果是這樣的話,做妻子的還會感到有壓力嗎?顯然不會了,她不再需要用行為來討好丈夫,而是會在丈夫愛的激勵下,去盡好妻子的本分。

  今天的我們若靠自己的行為換取永生、換取神的祝福,就如同前面的事例一樣,要麼自義,要麼自責;但靠耶穌救贖,白白地領受恩典,在基督大愛的激勵下盡力活出愛的生活來,這是一種截然不同的生命。因此說,此行為非彼行為。

  所以,主耶穌願每一位蒙祂救贖,白白稱義的人,都來效法祂的樣式存憐憫的心去愛人,不單愛主,也要愛人。因為愛人乃是愛主的流露。如《約翰一書》4章19-21節使徒約翰教導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並且真正的愛一定是帶有行動的,盡我們所能給予有需要之人幫助。這樣行並不是為了賺取神的祝福,也不是為了換取永生,乃是因我們白白的得了神的憐憫,得蒙救贖,也當這樣把神的愛傳遞給更多的人。盼望今天的我們都能被主的愛激勵,在我們每日的生活中,去力所能及地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成為有需要之人的鄰舍,活出基督的生命和樣式來。

  回顧今天的分享,這段經文記載了一個律法師向耶穌詢問永生之道的事件。從主耶穌與律法師的對話中讓我們認識到:承受永生之道非靠行為賺取,乃靠基督救贖;但與此同時,人當知曉聖經的教導,因為聖經中有永生之道,給主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盼望今天的我們能夠放下一切重擔,存喜樂的心來跟從主耶穌基督走永生的道路,並在主的愛中去顧念那些有需要的人,活出基督之愛來。

  基督教講章:我改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太19:16-22

  16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17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18他說,什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19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20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21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22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這裡的故事在馬可福音10:17-22和路加福音18:18-23也有同樣的記載。

  19:16:這裡指的“一個人”是什麼樣的人?在這段經文中,馬太說他是“少年人”***19:20***,而且“他的產業很多”***19:22***,是富人或財主;路加說他是“一個官”***路18:18***,可能是在猶太教裡擔任職務,因為似乎他過的是猶太人的敬虔生活方式。他來見耶穌的方式,在馬可福音記載是“跑來跪在”耶穌面前問:“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可10:17***,可以想像,這個問題已經使他思考很久了,但沒有一個滿意的答案。也可以相信,這個問題也是許許多多人的問題。

  19:17:那個少年人的問題就可以看出他的信仰觀:一是以永生作為自己信仰的終極目標,二是認為行善事是達到這終極目標的途徑。這也是今天大多數人的宗教觀。耶穌又用當時常用的方法,就是用問題回答問題,這種方法好處在於讓提問題的人,首先思考他的問題合理不合理,用問題來提醒對方,問題背後的假設是不合理的。耶穌提的問題的意思就是:萬物中只有神才是絕對良善的,只有祂能判別誰的行為是善的。耶穌用這問題來告訴這少年人以及所有與他一樣看法的人:第一,善不善是神說了算,不是人說了算;第二,最大的善事就是要認識這位絕對良善的神;認識耶穌就是認識神。然後,耶穌提到一個實際可行的行善標準,遵守神頒佈的十誡。耶穌的意思很清楚:照神所教導的話,即聖經的話去行就是善。聖經會告訴你如何認識這位神,以及神的良善標準是什麼。

  19:18-19:少年人問:“什麼誡命?”口氣是希望耶穌告訴他一些他不知道的行善的祕訣,結果耶穌告訴他的就是猶太人最熟悉的十誡中後五條,耶穌很有智慧地把十誡的次序調換了一下,祂先把十誡中不許做的事放在一起:“不可殺人,不可***,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這是一般人認為的,壞事不做就是好人的標準,然後,耶穌把“孝敬父母”,和“愛人如己”這誡命的核心放在後面,因為這兩點人做得如何是很難評價的,也是那些喜歡在人面前行善的人容易忽略的。耶穌知道這後面兩點正是這位少年人的弱處,希望他對聖經所說的,也是神的善惡標準有正確認識。

  19:20:因為少年人是希望聽到耶穌能向他說些得永生的祕訣,結果聽到的是他早已知道的十誡,所以他回答的口氣是又失望,又傲慢。

  19:21:首先耶穌說這句話的態度是很溫和的,用“你若願意作完全人”的規勸口氣;在馬可福音裡,還形容耶穌在聽到少年人那種失望的回答後,“看著他,就愛他”,然後說了他應該做的兩件事:一是把財產分給窮人,再就是做耶穌的門徒。這裡耶穌的意思是:

  ***1***你認為自己在行善上做得很好了,耶穌說若按“愛人如己”這標準衡量,你為何不可把你財產分給窮人呢?這不是有點假冒為善嗎?

  ***2***回到一開始耶穌反問這少年人的問題,耶穌告訴他,行善的標準是我***神***定的,不是自己認為的,或別人說的;我現在要求你把財產分給窮人,這是我對你要行善的標準。***不是對每個人的標準,神對每個人行善的具體標準一定是不一樣的,因為神給每個人的情況是不一樣的。***

  ***3***似乎耶穌還有一層意思,耶穌知道少年人的財產已經成為他信仰的主要障礙,在下節經文得到證明。所以,耶穌告訴他,你若真正追求你的信仰,重視永生過於今生的話,你必須把這信仰的障礙挪走。

  ***4***耶穌對少年人說過,神是唯一真正良善的;在這裡耶穌向這少年人宣告,我耶穌就是那位絕對良善的,你必須跟隨我。這是許多人想靠行善得永生的一個解不開的情節。實在很簡單可以想通的:神是生命的主,如耶穌說的:“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11:25***;所以“永生”是耶穌給的,你不信耶穌,從哪裡得永生呢?

  19:22:很遺憾,這少年人面對神子耶穌,居然與祂擦肩而過;失去了一次得救的機會。

  財主真的很難進天國嗎?

  太19:23-30

  23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24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5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26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27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28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29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有古卷添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30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19:23-24:這段經文是緊接上一段經文,當耶穌看見這少年人,因為要他分財產給窮人,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很感慨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難的程度超過“駱駝穿過針的眼”。根據丁道爾的解釋:駱駝是一種很普通的動物,體格最為高大***參二十三24***,卻要擠過人能想像出來的最小的一種孔洞,在這裡耶穌比喻的要點是:在人這是“不能的”***26節***。另一種解釋是,這裡“針的眼”不是指縫衣服的針眼,而是指小的城門。耶路撒冷城門有兩個,一個是大門,開的時候,人和牲畜都能進出;另一個是旁邊的小門,俗稱“針眼門”,開的時候,只能人低頭進出。

  19:25-26:耶穌的話對祂門徒來說,相當吃驚,當時的猶太人包括耶穌的門徒雖然不認為可以靠財富進天國,但認為人有財富是神祝福的證據,而神祝福的人應該沒有問題會進天國。所以,像這個年輕富有加上敬虔的少年人,都很難進天國,門徒不由得要問:“這樣誰能得救呢?”這裡我們要分析一下,門徒和耶穌對如何進天國的看法有什麼根本差異:

  ***1***耶穌的真正意思,不是說富人極難進天國,或因此有人得出結論是:窮人極容易進天國***在中世紀許多基督徒有這種看法***;在聖經中有許多非常富的人,是神重用的僕人,如亞伯拉罕,約伯,所羅門等。耶穌的意思是:這個少年人的財富已成為他生活的依靠和中心,與他追求永生的信仰背道而馳,這樣的人很難進天國。這個道理也適合很多人,他們口頭上都信神,希望得到永生,但實際生活中卻抓著一些東西不放,或是財富,或是名譽地位,或是自己所謂理想;這樣的人信仰與實際生活是不一樣的,當然很難進天國。這樣的基督徒也不少。

  ***2***耶穌也不認為:人在世的日子富裕,就一定是神的祝福,在聖經中有許多非常富的惡人,如創世記中的拉麥***創世紀第4章***,大衛遇到的拿八***撒上第25章***;耶穌更不同意這些富裕的人就容易進天國。再從深裡思考,當時的猶太人,也包括現今許多人總有種傾向:從人的表面行為來判別義人與惡人,可是耶穌把這種價值觀徹底推翻了,耶穌的義人與惡人的區別,在於心裡是否真正信神,真正追求真理,若是的話,他們一定會信耶穌;耶穌也看行為,祂看重的是言行一致,沒有假冒為善。

  ***3***19:26節經文也告訴我們:進天國不是靠人,而是神的揀選,是神的憐憫,是神的保守引領。

  19:27-29:門徒在聽了耶穌要求這少年人把財產分給窮人並跟隨耶穌,而且提到:“必有財寶在天上”,所以又是彼得代表大家問耶穌,我們已經做到了你要求這少年人做的,那麼我們將得到什麼?可能的意思是得到什麼財寶?耶穌對這個不那麼屬靈的問題,沒有批評,卻給予正面回答,這也是對所有跟隨耶穌基督的門徒的應許:

  ***1***在世界末了,耶穌再來時,十二個使徒將要與耶穌一起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路加福音22:30***我們基督徒在末日復活後,“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6***。

  ***2***凡因為我們信仰所失去的,在天上有加倍獎賞。如何理解耶穌說的,是包括物質的和屬靈的,還是僅僅是象徵意義,譬如,在天上你會得到成百個如同親生父母兒女那樣的兄弟姐妹。我們不知道,但有豐富的獎賞是一定有的。這裡,耶穌也間接肯定,每人的獎賞是不一樣的,是根據他在地上“為主的名撇下”多少有關。

  ***3***得到永恆生命。換句話說,與賜生命的主永遠同在。

  19:30:“在前的將在後,在後的將在前”這是人生的一個基本道理,俗語說:“長江後浪推前浪”。若根據上面談的是獎賞,這節經文後談的是葡萄園工人的比喻,那麼耶穌的意思是:在天上得到獎賞的多少,與你信主的先後沒有多大關係,卻與你為主撇下多少有關係;更與主的恩典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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