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中常見的邏輯問題有哪些
辯論是智力、能力的競爭,更是意志的競爭,在辯論時,辯論者的辯論技巧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提高辯論技巧是獲得辯論成功的關鍵。下面小編為你整理辯論賽中常見的十四種邏輯問題,希望能幫到你。
一、強加因果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這種錯誤往往很具迷惑性,許多辯手場上反應不過來。
前幾年很熱門的一本書叫《貨幣戰爭》,裡面有這樣的描述“林肯總統表面上看是被南方暗殺,實際上他是在簽署了XX金融協議X天后被殺害的...肯尼迪總統遇刺前簽署了XX金融協議,試圖打擊大財團利益....里根總統在簽署XX金融協議後,旋即遇刺....”這些煽動性的描述讓許多讀者自行聯想,從而腦補出“美國金融集團控制了美國政壇,如果總統試圖限制他們的利益,那麼他們連總統都敢殺掉”這個結論。
這就是犯了“把前後聯絡偷換成因果聯絡”的錯誤。
打個比方,我每次考砸前都會吃早飯,但我不能說“我因為吃了早飯所以考砸了”。同樣的,美國總統每年都會簽署無數的檔案,不能把遇刺總統都簽署過金融相關檔案就得出“總統遇刺和金融檔案”有關。這裡打個比方,宋鴻兵試圖以總統遇刺前都簽署過金融協議來論證相關性,但每個總統遇刺當天都會吃早飯,難道能證明總統遇刺是因為吃了早飯麼?顯然不能。何況,林肯、肯尼迪、里根等人的遇刺,顯然和金融體系不直接相關。
一般情況下,因果聯絡都有前後聯絡,但前後聯絡不一定有因果聯絡。
二、倒果為因
個人認為,如果要挑選一本最重要的必讀書給辯手,那非《統計陷阱》莫屬。這本書裡面的邏輯講解和案例分析既生動有趣,又嚴謹科學,我5遍,每遍都能學到很多。
裡面提到了一個案例:美國某州的麻風病患者全國最多、比例全國最高,因此許多人得出結論“這個州的氣候一定是很容易得麻風病。”
但其實恰好相反,這個州的氣候是全國最有利於麻風病患者治癒的,所以全國的麻風病患者都會來這裡治療,所以這個州的麻風病患者才全國最多、比例全國最高。
前幾天的熱門狀態也是一個道理:“二戰時,盟軍請了一位科學家來研究該加強飛機哪塊機身的防護。這位科學家統計了飛機的中彈區域分佈圖,發現機翼是中彈最多的部位,座艙和發動機則是中彈最少的。那麼是不是該加強機翼的防護呢?事實是,能統計到的樣本都是中彈後活著回來的飛機,而那些中彈後墜毀了的是不在統計範圍內的。也就是說,機翼中槍只是輕傷,中彈最少的座艙和發動機才是致命部位,這裡才是最需要加強防護的。”
在辯論場上時,當對方提出了一個讓你覺得很突然的資料比如X州麻風病人最多時,不要本能地逃避或者害怕,而應該仔細思考一下,對方的資料是否能推出相應的論據。
偷換概念/偷換前提
將辯題的前提和定義偷換成與公眾認可的定義不相符的前提和定義。
它有以下幾種情況:
1,偷偷改變一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使之變成另外一個概念。比如“情在理先/理在情先”,這個題目本來討論的就是人際關係中人情和道理的比較,可許多反方會把“理”定義成“宇宙萬物的生存規律”等奇怪的定義,就屬於偷換概念。
2,利用多義詞混淆不同的概念;比如02全辯“網聊有聊”,“有聊”在語境中是“有意義”的意思,可是正方電子科大偷換成了“存在有聊天這一活動”,就是典型的偷換。
3,混淆集合概念與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類事物的整體屬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組成一事物類的每個分子的屬性。
4,偷換論題。在論證過程中故意違反論題要明確、要同一的規則,偷偷地轉移論題。
這裡說個題外話,由於語境的區別,出現定義分歧是很正常的事情,定義分歧一般都要先交鋒定義。一般原則是第一常識定義不需要過多演繹,但是反常識定義必須開展論證演繹。比如上週六的南京09明星表演賽,反方將“夢想”定義成“永遠不可能實現的憧憬”,這個定義違反第一常識,所以反方就進行了很長時間的演繹論證,雖然這個定義很難得到評委的認可,但是也成功打亂了正方部署,使得比賽一直在反方的節奏中展開。
三、攻擊辯題
也就是常說的不合題,嚴重違背出題人的本意。
打個比方,以前有個題目叫“生產安全問題可以/不可以避免重複發生”。正方的立論是這樣的:“人不可能同時踏進一條河流,世界上也沒有兩片一樣的葉子,所以生產安全問題再類似也不可能完全一致,自然可以避免重複發生”。這個立論在邏輯上毫無問題,但卻是典型的攻擊辯題。
還有“人類需要/不需要時光機”這個題目中,許多反方的論點是“時光機是造不出來的,造不出來的東西自然是不需要的”。這種論點也有攻擊辯題的嫌疑,因為這個命題的討論就是以“時光機可以造出來”為前提的。
攻擊辯題最嚴重的惡果是無法交鋒,在論點裁眼中會直接判負,但在白紙裁眼中,則需要看對方是否應對。比如本屆華語辯論錦標賽,天津大學與馬來西亞國能的比賽“泰囧熱映是否是中國電影之福”,反方馬國能的論點是“任何電影的熱映都無法解決盜版的問題,因此任何電影的熱映都不是中國電影之福”。這個立論明顯是攻擊辯題的,但是正方天津大學相關反駁不夠,因此輸掉了比賽。
四、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是指僅根據少數事例得出一般性結論的簡單化的歸納方法。由於任何例項都不難找到,因此在嚴肅的科學思維中,僅僅靠個例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說,而不能證明任何命題。
在辯論賽的舉例中,一般有兩個原則:1、一個好的反例,比十個好的正例都要有效果,尤其是在比較性辯題的討論時;2、正例一定要舉那些不偏激、具有典型性、社會性,最好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例子,這樣一下子就能夠起到良好的說服效果。比如我如果要討論奢侈品消費問題,拿我自己做例子肯定是不科學的,必須要有社會性、典型性的資料或例子。
在資料的選取也是一樣,首先要保證資料來源的真實、廣泛,其次要保證資料口徑的科學有效,最後在資料到論點的橋接上也必須有充分的關聯,不然效力也很難保證。
五、類比不當
在運用類比推理時, 僅僅根據兩事物為數很少的又不具備典型性的共同屬性,就推斷類比物件具有與已知屬性相關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屬性, 這種錯誤的類推邏輯上叫做不當類比。
這裡說一句題外話,汪一峰學長和武大的周帥都曾經說過“一切類比都是不當類比”,意思就是所有的類比和你原來想要討論的東西都具有一定的差異性。這時候你經常需要告訴評委,你的類比並不是要直接佐證命題,而是要演繹你體系中某一個論點。
這裡打一個比方,周帥很喜歡的一個例子,來自安徽大學。
“請問對方辯友,夏蟲可以語冰麼?”
“夏天的蟲子不可以語冰,因為它根本活不到冬天,自然不知道冬天是什麼樣的。同樣的道理,大學生剛畢業,如果不鍛鍊兩年,又怎麼知道怎麼做好省級公務員的工作呢?”
這個類比嚴格意義上不嚴謹,但是現場效果極佳,大家一下就聽懂了意思。
六、雙重標準
雙重標準是一種實用主義的詭辯術,指在同一問題上對不同物件採取不同的是非標準和取捨標準, 以混淆是非, 達到有利於自己的目的。
這裡需要講清楚,如果兩者性質不同的話,採用不同的標準是相當正常的。但如果兩者性質完全一樣,採用一樣的標準就很扯淡了。比如同樣是分離主義運動,美國有時候支援並說這是“民主自決”,有時候則暴力壓制,這就是典型的雙重標準。
雙重標準在生活中和辯論賽都很常見,但也非常隱蔽。這裡就不展開了,避免被扣上五毛或者美分的帽子,但大家可以看看網路上那些人的論戰,雙重標準都表現得極其明顯。
七、包含式論證
偷換概念的一種特殊形式,將對方的立場也包進自己的立場進行論證,也叫包辯題。
比如“為什麼說管理比服務更重要,因為服務也是一種管理。”這種論正在現在已經比較少見了,以前在邏輯時代比較常見,價值時代大家都更喜歡受身打法。
八、迴圈論證
論題的真實性是要靠論據來證明的,而論據的真實性又要靠論題去證明,就是迴圈論證。
這也就是常說的“套套邏輯”,打個比方:“我愛你!”——“你為什麼愛我呢?”——“因為你值得我愛”——“我哪裡值得你愛呢?”——“在我愛你的那些地方”。
在辯論賽中,迴圈論證經常被暗藏在定義之中。比如“師者以傳道為先”的立論是“一般的老師以授業為先,但師者高於一般老師,他們是專門用來講授天地道理的,自然以傳道為先”。這就是一個典型的迴圈論證,經過包裝後會很難發現。
這裡說一個題外話,網上有許多90年代的辯論理論文會把迴圈論證、偷換概念甚至捏造論據等都作為“正確技巧”來推廣,大家一定要擦亮雙眼。
九、充分必要條件
這東西本沒必要單獨講,但我發現許多辯手在實戰中對此掌握差到了極點,故簡單提下。
所謂必要條件,其實就是你必須有我才行,沒我就不行。比如吃飯是活下去的必要條件,因為不吃飯的話肯定沒法活下去。
所謂充分條件,是指有了你會帶來我,但沒有你,嘿嘿,可能我還在。比如喝牛奶可以長高,但是不喝牛奶未必不能長高。
在辯論賽的實戰中,必須界定清楚。比如“英雄莫問出處”中,正方要證明出處是一個充分條件,反方則可以證明出處是必要條件,基於此才能開展要不要問的討論。
十、全稱判斷
同樣也是邏輯時代的產物,那個時候的辯論講究“我全對、你全錯”,所以任何立場的成立都必須保證沒有反例,因此不得不在前提上做文章。比如上面提到的英雄莫問出處,如果在邏輯時代你得論證每一個英雄都別問;還有前天的南京09明星告別賽,反方也是說“在全稱判斷下雙方都無法成立,所以我們才必須使用別的定義”。
應該說全稱判斷這個概念更多涉及的不是辯論技術層面,而是辯論理念層面,因此在這裡就不展開了。但一般辯手準備題目時都需要思考一個問題:如果出現了反例時,我應該怎麼解決?
十一、邏輯自洽
其實也就是自相矛盾的問題,這裡不展開了。一般肉搏的隊伍都喜歡找尋對方的邏輯矛盾予以攻擊,但這幾年推戰場太過流行,大家都自說自話,邏輯不自洽一來很少出現,二來出現了也很少被攻擊了。
大家可以去看夏局長的辯論小說《阿瑞斯的青春生活》以及《Y的神祕郵件》,裡面有詳盡論述。
十二、三段論
三段論包含了大前提、小前提、結論三個概念;並且要求在兩個前提中,中項必須被周延一次。中項,是指前提中重複的那個概念,周延,是指被判定全部外延。所以,三段論的錯誤主要分為四種:偽三段論;大前提錯誤;小前提錯誤;周延中項錯誤。
比如,如下就是一個三段論:大前提:五班的男生都會踢足球。小前提:顧博立是五班的男生。結論:顧博立會踢足球。此三段論中的中項:五班的男生。
舉例加反駁:①是大前提,②是小前提,③是結論
A類:①我的鄰居是中國人②我的鄰居不勤勞③中國人不勤勞。這裡的2個“中國人”不是一個概念,前者“中國人”表示的是“某個中國人”,不是集合概念;後者“中國人”表示的是“中國人群體”,屬於集合概念。故這裡面出現了4組概念,三段論不成立。
B類:①賣國賊是說謊的②你是說謊的③所以你就是賣國賊。周延中項錯誤,在這個詭辯中,“說謊的”是大前提和小前提的應該被周延的中項大小前提的共同項,然而實際被周延的卻是“賣國賊”。“賣國賊”和“你”都不能涵蓋說謊的的全部外延。
三段論中其他要注意的錯誤:
1、兩個否定前提不能推出結論:①甲不是明星②明星都不輕鬆。此三段論得不出任何結論。
2、一個前提否定,則結論否定:①甲不是明星②明星都不輕鬆③甲不輕鬆。成立
3、兩個特稱前提不能退出結論:①有的同學是運動員②有的同學是影星。此三段論得不出結論有的人說結論是③有的同學是運動員而有的同學是影星,這是迴圈論證,而非三段論。
4、一個前提特稱,則結論特稱:①所有學生都是青年②有的影星是學生③有的影星是青年。
5、中項在前提至少被周延一次重要:如果在一個判斷中斷定了全部的外延,則該主項或謂項是周延的。在三段論中,如果中項在兩個前提中一次都沒有被做出全稱肯定判斷,則稱為沒有被周延,那麼大小前提就不能產生必然聯絡,就無法推出任何結論。
例1:①運動員需要鍛鍊身體②我不是運動員③我不需要鍛鍊身體。在大前提中,“運動員”只是需要鍛鍊身體的人的一部分,而非全部。中項“運動員”沒有被周延,推理無效。
例2-1:①一切金屬是可塑的②塑料是可塑的③塑料是金屬。在大前提和小前提中,金屬和塑料都是“可塑的”的一部分,無法斷定金屬和塑料有無關係,所以無法推理出結論。
例2-2:①一切金屬是可塑的②鐵是金屬③鐵是可塑的。推理有效,在這裡,“金屬”在大前提中被做出了全稱肯定的判斷,因此被周延了,所以可以退出結論。
十三、濫用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
這個現象在新生中極其普遍,主要體現在對“物質決定意識”/“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內外因”的錯誤理解上,許多新生辯手用錯了還覺得自己很有理。
1、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一理論經常被新生應用於類似“大學畢業應該以待遇為先”的辯題,來證明有錢的重要性。然而在馬哲中,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這兩概念,只能用來指代類似生產關係、社會制度、法制建設等巨集觀概念,絕對不能用在微觀和個人層面。
2、物質決定意識:經常被新生應用於類似“大學生應該堅持現實”或者“地震孤兒物質援助更重要”之類的辯題。然而,物質決定意識並不意味著物質比意識更重要。成吉思汗的爸爸媽媽決定了我的出生,但不一定就意味著成吉思汗的爸爸媽媽比他更重要。所以,A決定B不等於A更重要。同樣的,A是B的基礎也不等於A更重要。念小學是念大學的基礎,難道就說明念小學比念大學更重要嗎?通過物質決定意識,其實很難推出辯題的結論。
蘭蒂斯回覆物質決定意識這裡的錯誤實際上分這樣兩種:1、A決定B反映了A與B的對應關係,好比說A是自變數,B是應變數,但這個關係是客觀的。而A和B誰更重要是一個主觀的價值判斷,討論的不是A和B的關係,而是A、B分別與人或其他事物的關係。因此討論的物件不同,所受的主客觀限制也不同。2、“物質”和“意識”分別是對客觀世界和主觀世界的抽象,因此這是兩個集合的對應,而不是兩個元素的對應。辯論中一方所討論的比如“金錢”、“硬體”等只是“物質”的個別元素。集合間的關係不能直接傳遞給元素。這就好比,“男人比女人力氣大”,是推不出“男人A比女人B力氣大”的。
3、內外因理論:這個是新生應用最廣泛也是最容易出錯的,新生往往將“內因”和“主觀能動性”相混淆。“內因”是指事物的本質屬性,比如石頭的內因決定了裡面蹦不出猴子,比如蘋果籽的內因決定了它種下去長出來的不會是桃子。所以人的內因是指人的本質屬性,包含了人的自然屬性比如基因等和社會屬性比如其社會關係,所以“人的意志和精神”絕對不能用“人的內因”來概括,而只能用“主觀能動性”來概括。
4、價值決定價格理論:價值決定價格,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是古典政治經濟學理論。然而,用這條理論來解釋當今經濟現象,如石油、糧食、經濟危機是明顯不合適的,因為這個理論適用前提是“商品—貨幣—商品”模型,而在金融期貨中,這一模型並不成立。
十四、比直接指出更有效的反駁法:歸謬法
歸謬法是指先假設對方邏輯是正確的,然後舉出一個極端的例子,推匯出一個荒謬的結論,以此證明對方的錯誤。在辯論裡面,歸謬法是最有現場效果也是最能深入人心的,這需要辯手充足的準備、知識的積累和敏銳的反應。但與上面的反駁方法不同,歸謬法必須針對具體辯題和具體情況進行,沒有通用規律,下面舉3個例子,都採用了歸謬法。
辯題:“真理越辯越明/不明”針對狡辯是不是辯,雙方均採用了歸謬法
正方:對方把狡辯都叫辯,那麼請問,海馬難道也是馬,蝸牛也是牛,青春痘也是痘嗎?
反方:對方說狡辯不算是辯,但是請問對方辯友,複製羊不是羊嗎?試管嬰兒不是嬰兒嗎?
辯題:大學生兼職利大於弊/弊大於利針對飯碗問題,正方回答採用了歸謬法
反方:大學生兼職會搶掉全職員工的飯碗。
正方:如果按照對方這個邏輯推斷下去,那麼我們大學四年畢業後最好不要找工作,因為這樣就不會影響任何人的飯碗,這成立嗎?
辯題:金錢是/不是萬惡之源針對“萬”是不是“全”,雙方均採用了歸謬法
正方:對方辯友說“萬”是指“全”的意思。我們說一個人經歷了千辛萬苦,是不是說他要經歷一切的苦呢?那這個人肯定不是男人,因為男人再苦也沒有受過女人生孩子的苦;不過他也肯定不是女人,因為女人再苦,也沒有受過男人怕老婆的苦。萬是一切嗎?
反方:今天對方說,今天“萬”不叫作“全”。那我想問對方辯友,今天我說“你萬萬不可同意我的立場”,是不是說,你大部分時候不同意,偶爾可以同意一下呢?
辯論賽中常用語句
1.對方辯友是沒有聽見,還是沒有聽懂啊。
2.對方辯友不要急不要急,你看我還沒急您先著急了…… 用法:質詢時“禮貌”地肆意打斷對方。
3.大家說我帥,其實錯了,因為我是才貌雙全……
4.某比賽回答質詢時,我說:這個問題我方三辯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此時我方三辯還從未站起來發過一次言。涉及隱私,出處不表。
5.地球是圓的,世界是多元的~ 去年浙大啟真杯新生辯論賽表演賽……
6.飯要一口一口吃,事要一件一件說
7.我方之所以不回答對方辯友的問題是因為對方辯友一直沒有回答我方的問題,如果對方辯友回答了我方的問題,我方自當回答對方辯友的問題。
8.對方辯友風度翩翩,偏頗之處在所難免。
9.對方辯友,您別緊張啊,這不過是一場很普通的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鍛鍊啊,別發抖麼,時間還有,非常長呢,慢慢提問,沒事的,我會盡量按照您的思路回答的。
10.對方辯友你腦不腦殘我不知道。。。
11.對方辯友, 說到鳥我就想起, 我以前就養過一隻笨鳥, 我非常討厭它. 因為它老是嘰嘰喳喳, 說一些我聽不懂又沒有什麼意義的話。對方辯友, 我們現在可以討論一些有意義的話了嗎?
12.某學長在攻辯結把對方立論拆的差不多了之後:總的來說,對方辯友前提錯誤,總的來說,對方辯友標準錯誤,總的來說—— 對方同學立論錯誤!
關於如何成為辯論高手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