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稿寫作技巧分享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2日

  演講要讓聽眾聽懂。如果使用的語言講出來誰也聽不懂,那麼這篇演講稿就失去了聽眾,因而也就失去了演講的作用、意義和價值。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演講稿寫作技巧,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一要口語化。

  “上口”、“入耳”這是對演講語言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說演講的語言要口語化。演講,說出來的是一連串聲音,聽眾聽到的也是一連串聲音。聽眾能否聽懂,要看演講者能否說得好,更要看演講稿是否寫得好。如果演講稿不“上口”,那麼演講的內容再好,也不能使聽眾“入耳”,完全聽懂。如在一次公安部門的演講會上,一個公安戰士講到他在執行公務中被歹徒打瞎了一隻眼睛,歹徒彈冠相慶說這下子他成了“獨眼龍”,可是這位戰士傷愈之後又重返第一線工作了。講到這裡,他拍了一下講臺,大聲說:“我‘獨眼龍’又回來了!”會場裡的聽眾立即報以熱烈的掌聲。演講稿的“口語”,不是日常的口頭語言的複製,而是經過加工提煉的口頭語言,要邏輯嚴密,語句通順。由於演講稿的語言是作者寫出來的,受書面語言的束縛較大,因此,就要衝破這種束縛,使演講稿的語言口語化。為了做到這一點,寫作演講稿時,應把長句改成短句,把倒裝句必成正裝句,把單音詞換成雙音詞,把聽不明白的文言詞語、成語改換或刪去。演講稿寫完後,要念一念,聽一聽,看看是不是“上口”、“入耳”,如果不那麼“上口”、“入耳”,就需要進一步修改。

  二要通俗易懂。

  演講要讓聽眾聽懂。如果使用的語言講出來誰也聽不懂,那麼這篇演講稿就失去了聽眾,因而也就失去了演講的作用、意義和價值。為此,演講稿的語言要力求做到通俗易懂。列寧說過:“應當善於用簡單明瞭、群眾易懂的語言講話,應當堅決拋棄晦澀難懂的術語和外來的字眼,拋棄記得爛熟的、現成的但是群眾還不懂的、還不熟悉的口號、決定和結論”。《社會民主黨和選舉協議》魯迅也說過:“為了大眾力求易懂”。《且介亭雜文·論舊形式的採用》

  三要生動感人。

  好的演講稿,語言一定要生動。如果只是思想內容好,而語言乾巴巴,那就算不上是一篇好的演講稿。廣為流傳的恩格斯、列寧、斯大林的演講,毛澤東的演講,魯迅的演講,聞一多的演講,都是既有豐富深刻的思想內容,又有生動感人的語言。語言大師老舍說得好:“我們的最好的思想,最深厚的感情,只能被最美妙的語言表達出來。若是表達不出,誰能知道那思想與感情怎樣好呢?”《人物、語言及其他》由此可見,要寫好演講稿,只有語言的明白、通俗還不夠,還要力求語言生動感人。怎樣使語言生動感人呢?一是用形象化的語言,運用比喻、比擬、誇張等手法增強語言的形象色彩,把抽象化為具體,深奧講得淺顯,枯燥變成有趣。二是運用幽默、風趣的語言,增強演講稿的表現力。這樣,既能深化主題,又能使演講的氣氛輕鬆和諧;既可調整演講的節奏,又可使聽眾消除疲勞。三是發揮語言音樂性的特點,注意聲調的和諧和節奏的變化。

  四要準確樸素。

  準確,是指演講稿使用的語言能夠確切地表現講述的物件——事物和道理,揭示它們的本質及其相互關係。作者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對錶達的物件熟悉瞭解,認識必須對頭;其次,要做到概念明確,判斷恰當,用詞貼切,句子組織結構合理。樸素,是指用普普通通的語言,明晰、通暢地表達演講的思想內容,而不刻意在形式上追求詞藻的華麗。如果過分地追求文辭的華美,就會弄巧成拙,失去樸素美的感染力。

  五要控制篇幅。

  演講稿不宜過長,要適當控制時間。德國著名的演講學家海茵茲·雷德曼在《演講內容的要素》一文中指出:“在一次演講中不要期望得到太多。寧可只有一個給人印象深刻的思想,也不要五十個證人前聽後忘的思想。寧可牢牢地敲進一根釘子,也不要鬆鬆地按上幾十個一撥即出的圖釘。”所以,演講稿不在乎長,而在乎精。五,認真修改,精益求精從事任何文體的寫作都要重視修改,認真修改,精心修改,寫作演講稿自然不能例外。例如,林肯在接到要他作上述演講之後,在指揮戰爭、通權國是的情況下,親自起草演講稿,並把演講稿念給白宮的傭人聽。直到演講的前一天晚上,他還在旅館的小房間裡再次推敲、修改這篇演講稿。再如,1883年3月14日,馬克思與世長辭。恩格斯作了《在馬克思墓前的講話》的著名演講。演講草稿是這樣開頭的:“就在十五個月以前,我們中間大部分人曾聚集在這座墳墓周圍,當時,這裡將是一位高貴的崇高的婦女最後安息的地方。今天,我們又要掘開這座墳墓,把她的丈夫的遺體放在裡邊。”作者考慮後進行了修改,寫成:“三月十四日下午兩點三刻,當代最偉大的思想家停止了思想。讓他一個人留在房裡總共不過兩分鐘,等我們再進去的時候,便發現他在安樂椅上安靜地睡著了--但已經是永遠地睡著了。”兩者比較,後者入題較快,演講一開始就抒發了對逝者的無限敬愛和萬分惋惜的心情,使現場的人們也沉浸在對馬克思的緬懷與崇敬之中。正是這種認真的態度和精心的修改,才為他的每次演講的成功提供了有力的保證。

  演講的三種分類:

  第一從功能上劃分,可分為五種。

  1、“使人知”演講。這是一種以傳達資訊、闡明事理為主要功能的演講。它的目的在於使人知道、明白。如美學家朱光潛的演講《談作文》,講了作文前的準備、文章體裁、構思、選材等,使聽眾明白了作文的基本知識。它的特點是知識性強,語言準確。

  2、“使人信”演講。這種演講的主要目的是使人信賴、相信。它從“使人知”演講發展而來。如惲代英的演講《怎樣才是好人》,不僅告知人們哪些人不是好人,也提出了三條衡量好人的標準,通過一系列的道理論述,改變了人們以往的舊觀念。它的特點是觀點獨到、正確,論據翔實、確鑿,論證合理、嚴密。

  3、“使人激”演講。這種演講意在使聽眾激動起來,在思想感情上與你產生共鳴,從而歡呼、雀躍。如美國黑人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的《在林肯紀念堂前的演說》,用他的幾個“夢想”激發廣大的黑人聽眾的自尊感、自強感,激勵他們為“生而平等”而奮鬥。

  4、“使人動”演講。這比“使人激”演講進了一步,它可使聽眾產生一種欲與演講者一起行動的想法。法國前總統戴高樂在二戰期間的英國倫敦作的演講《告法國人民書》,號召法國人民行動起來,投身反法西斯的行列。它的特點是鼓動性強,多以號召、呼籲式的語言結尾。

  5、“使人樂”演講。這是一種以活躍氣氛、調節情緒,使人快樂為主要功能的演講,多以幽默、笑話或調侃為材料,一般常出現在喜慶的場合。這種演講的事例很多,人們大都能聽到。它的特點是材料幽默,語言詼諧。

  第二從表達形式上劃分,可分為三種類型。

  1、命題演講,即由別人擬定題目或演講範圍,並經過準備後所做的演講。它包含兩種形式:全命題演講和半命題演講。全命題演講的題目一般是由演講組織部門來確定的。某單位搞“讓雷鋒精神在崗位上閃光”主題演講,為了讓演講員各有側重,分別擬了《把愛送到每個顧客的心坎上》、《練好本領,為民服務》、《從一點一滴做起》三個題目,給了三個演講者,要求以此組織材料,準備演講。半命題演講指演講者根據演講活動組織單位限定的範圍,自己擬定題目進行的演講。1986年,中央電視臺和《演講與口才》雜誌社聯合舉辦的“十城市青少年演講邀請賽”命題演講即是以“四有教育”為範圍,具體題目自擬。命題演講的特點是:主題鮮明、針對性強、內容穩定、結構完整。

  2、即興演講,即演講者在事先無準備的情況下就眼前場面、情境、事物、人物臨時起興發表的演講。如婚禮祝辭、歡迎致辭、喪事悼念、聚會演講等。它的特點是:有感而發、時境感強、篇幅短小。它要求演講者要緊扣主題,抓住由頭,迅速組合,言簡意賅。

  3、論辯演講,即指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的人們因對某個問題產生不同意見而展開的面對面的語言交鋒。其目的是堅持真理、批駁謬誤、明辨是非。比如,我們生活中常見的法庭論辯、外交論辯、賽場論辯,以及每個人都曾經歷過的生活論辯等。它的特點是:針鋒相對,短兵相接。論辯演講較之命題演講、即興演講更難些,要求演講者必須具備:正確的思想、高尚的品質、嚴密的邏輯性、較強的應變性。

  第三從內容上劃分,大致可分為五種型別。

  1、政治演講。凡是為了一定的政治目的,出於某種政治動機,就某個政治問題以及與政治有關的問題而發表的演講均屬此類。它包括外交演講、軍事演講、政府工作報告、政治宣傳等。

  2、生活演講。指演講者就社會生活中存在的各種問題、風俗、現象而作的演講,它表達了演講者對這些問題的看法、見解和觀點。這種演講涵蓋的內容更加廣泛,如:親情友誼、吊賀、迎送、答謝等均屬此類。

  3、學術演講。指演講者就某些系統、專門的知識和學問而發表的演講。一般指學校和其他場合的專題講座。一般指學校和其他場合的專題講座、學術報告、學術發言、學術評論。它必須具有內容的科學性、論證的嚴密性和語言的準確性三大要素。這是與其他型別演講的一大區別。4、法庭演講。即指公訴人、辯護代理人在法庭上所作的演講、律師的辯護演講。法庭演講有自己的突出特徵:公正性和針對性。

  5、宗教演講。指的是一切與宗教儀式、宗教宣傳有關的演講。它主要包括佈道演講和一些宗教會議演講。這種演講在我國的影響不大,聽演講和作演講的人都不多。由於演講的內容、形式、功能複雜多樣,我們以上對演講的分類不可能作到絕對的劃一和標準。這裡介紹的幾種基本型別,旨在為演講愛好者提供一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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