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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1日

  一生至少要好好愛一次才不算辜負生命,愛情要好好珍惜才不至於後悔。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相關資料,供您參考!

  篇1:最堅固的愛情,是懂得一個人的心

  作者:雪小禪

  太過用力,會糾纏於內心,會讓所有的飽滿太過張力,是一張拉滿了的弓,射得一定遠嗎?怕是會斷掉。

  一場情事,潑墨太多了,用力太猛了,自己都收不住。洪水氾濫的結果是將自己淹沒了。

  也許好的愛情應該是雲淡風輕,安靜地看著對方,對方是自己的一塊清新的糖,想起時,安靜地抿一下,就夠了,有的時候,愛情需要距離,需要空間。

  愛上一個人,總會動盪些時日,半夜跑去寫情書,私情這東西總怕沉溺。但不沉溺又是錯的。

  愛這個人,哪怕知道他壞他爛,可是,因為貪戀這人世間的一點點愛一點點溫暖,便飛蛾一樣,撲向了火。這一場盛宴,是一個人的盛宴,與現實的愛情如此格格不入,不溫暖,不體貼,不妥當,帶著***的邪惡與放蕩——但她一意孤行,一定要一意孤行。

  最堅固的愛情是懂得一個人的靈魂與心,就像楊絳懂得錢鍾書,這種懂得,似讀一本值得讀的好書,讀一生,也不會倦。而他們的用力,是持續的溫度,是持續的力度,一直是這樣,不高,不低,不溫,不火。

  用力地愛一個人,趁著還有一顆愛的心,其實是幸福——哪怕最後碎了滅了,而心裡,永遠會有這個人,永遠會有。

  女人總對事物有所迷戀,而迷人比迷東西更誘人。大體說來,一是迷戀衣服,二是迷戀男人。衣服和男人同時到來,則男人第一。

  愛情是最不實用的東西,傷筋動骨的,不如迷戀別的東西實惠。迷戀這個東西,帶著痴的成分,愛情這個東西,當個點綴時還好,可是,一用力起來就會盛大,又驚心動魄又無聊。

  太濃烈的愛情,來得快,一定去得也快。

  愛情原來是有條件的,原來是和別的氣氛在一起的——特別是人前,如果感覺到他們在相愛,一個眼神就足夠了。

  最乾淨的愛情,一定清淡似水,應該濃烈時濃烈,應該清淡時就清淡。

  只剩下愛情,一定離分手很近了,因為再也沒有別的話——有趣的愛情,是和趣味、氣味、氣場相互聯絡的,比如兩個人的共同愛好,哪怕一起愛上美食,其實最後拼的是生活習慣和靈魂距離。如果單純色相吸引,愛情最難維持,時間最短的愛情一定是一見鍾情——只憑貌相,那樣的愛情過於單薄,連維持下去都要努力。

  最厚實的愛情,一定是踏實肯定,連缺點也要喜歡,連習慣都雷同,愛到忘記了愛是怎麼回事,只記得他愛吃茴香餡,她愛穿安瑞井……如果只是為愛而愛,哪怕私奔到天涯,一定還要離散。

  愛一個人,需要傻到沒有自己,和愛情相比,自己太輕了,太單了,太勢孤了,而只有愛情,可以讓人煥發了光彩,那樣的熠熠奪目,是自己沒有過的樣子。就像張中行老先生說,還是男女之情最有意思。因為像***,有癮,有毒,離不了,忘不了,相互吸引,又相互刺痛。

  愛情之外的東西其實更能打動人。有一位大師說如何畫好畫,最讓人動容的一句話是:“沒用的東西要多。”特別是你喜歡的,越沒用的東西最後會變成有用。而愛情也一樣吧?那愛情之外的邊邊角角,終能形成一個巨大保護網,順利把愛情轉化成親情。

  一生中總有這些時日,是熱戀著的,是黏著的,是情痴花痴一樣,病態的纏綿,晝夜不分,朝也思暮也想全是他,全是他呀!

  問了一遍又一遍,傻子一樣:你想我嗎?你愛我嗎?其實內心裡早就知道答案,可是,有什麼用?就是不能肯定,就是想要讓他說出來。他說了,還是再問,有多愛,有多想。真是傻呀。繾綣到最後,被愛情圍困了,總以為會有多濃稠,卻聞到了涼意,最簡單、最乾淨的信愛上一個人,當然會有清涼意。

  情到深處,卻總是欲說還休,欲說還休。最深情的繾綣,倒不一定是身體的纏綿,到了靈魂的糾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片刻分離都覺得難以割捨,才真是更要命。

  情到深處,何以表達?無語是最高境界。千溝萬壑,都不記得了,時光掉落地板的聲音,砸在兩個人身上,似在前世的驚夢裡,兩個人靜默成一幅明媚的山水畫,人還是那個人,景還是那個景,卻因為無語,而起了一片喜悅,所有時光,亂雲飛渡,飛雲也無語,飛雨也無語,用手輕輕地撥開那夜晚的底色,居然是一片藍色,透明而惆悵。

 

  篇2:最美好的事情是我這輩子暗戀你

  作者:四毛

  這種隱祕、曲折、青澀、矛盾的少年情懷,在他這一生中,只有這一次,所以才彌足珍貴,所以才難以忘懷。這些,都是他後來才懂得的。

  16歲的時候,他梳莫西幹頭,喜歡看古惑仔,並像大哥陳浩南一樣,在學校收了一群小弟,很有幾分威望。一個初冬的下午,他逃了課在校外遊蕩,被隔壁技校的一群混混看到。他暗暗罵了一句髒話,心想,自己的兄弟正巧不在,今天怕是要見血了。

  可是沒有。就在混混們逐步逼近的時候,她騎著摩托車停在他的身邊,讓他上車。

  他回頭,看見穿白色棉衣的年輕女子對他笑說:“大白天的,穿著校服,怎麼不好好待在學校上課?”

  他覺得很奇怪,因為自己壓根不認識她。更奇怪的是,他鬼使神差地上了她的摩托車。

  再次見到她,是在一週後,彼時她站在講臺上,笑意盈盈地作為新班主任介紹自己——他所在的這個班,是學校裡有名的老鼠窩,女生只知道化妝打扮,男生個個是橫行的霸王,而他就是那隻領頭羊。就在不久前,他領頭氣走了最後一個班主任,自此學校裡再沒老師願意來接這個燙手山芋。

  她剛進學校,人事不知,懵懵懂懂就被領導推進了火坑。

  可是對她,他卻做不出任何惡作劇了。他告訴自己,因為她曾經也算是救了一次自己,當大哥嘛,好歹要講江湖義氣。

  沒想到,過了一陣,慫恿他做惡作劇的同學,便全體倒戈,偃旗息鼓了。因為,在一群古板枯燥的女老師中,只有她永遠掛著溫和的笑容;當全校都對他們班橫眉冷對不屑一顧時,她仍帶著全班氣勢雄壯地走過升旗臺,似乎把他們當成最大的驕傲;找她說話的學生哪怕成績再差,她都會用含笑的目光看向對方;她在課堂上講文學,那些古詩詞從她嘴裡出來,如涓涓細流,一群從不學習的孩子,個個如痴如醉地盯著她。

  女生們下課和她聊服裝和星座,男生們圍著她開些無傷大雅的玩笑,他一向能說會道,總是故意說些吊兒郎當的笑話,引得眾人哈哈大笑,當他看到她也被自己逗樂時,就會難以抑制地欣喜。她的名字裡有個“雅”字,大家叫她雅姐。他也跟著喊,雅姐。

  有一天下午,他和班上的男生在操場上打籃球,突然聽到她叫了自己的名字,他一回頭,看見正從操場路過的她笑著對他說:“籃球打得不錯,很帥噢。”他瞬間覺得甜蜜漫過心尖。

  他看金庸小說,看到楊過感嘆,“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又望一眼講臺上的她,終於明白,如果楊過沒有遇到小龍女,那他永遠不會成為一個鐵骨柔情的真正的大俠。

  他真的收斂了很多。曠課、遲到、打架,統統成為過去。可是,和技校混混的仇怨不是一天兩天,收到對方的挑戰書時,他還是帶著一幫兄弟去迎戰了。在那種熱血的年紀,這叫為光榮而戰。

  沒想到對方這次是有備而來,他自己做掩護,讓兄弟逃跑,打完架,他帶著滿身的傷和血,不知道該去哪兒。

  他打了她的電話。她很快就來接他了,看到他的樣子,又震驚又擔憂。用摩托車載他去醫院的路上,她一句話也不說,倒視鏡中她的表情始終陰沉。

  她帶他去醫院上藥,醫生說額頭得縫兩針,最好還是檢查一下有沒有腦震盪。她一聽,眼睛就紅了。

  縫針的時候,醫生偷偷地對他笑說:“你看你姐姐多關心你,可別打架了,你看她都急哭了。”

  她的眼淚讓他堅信,自己在她心裡有著凌駕於他人的地位。小龍女用了十六年,終於等到楊過來找她。而他希望她也能等他。高考結束,大學畢業,不會太久的,到時候他也一定會來找她。

  學校舉辦籃球賽,她不僅鼓勵全班同學積極參加,而且自己帶著女生成立拉拉隊。每次打球的間隙,他都在人群中努力搜尋她的位置。他使出渾身解數,只是為了投一個漂亮的三分球,讓她看見。

  比賽那天,他們班奪得全校第一,所有人都在操場上扔東西,歡呼雀躍,大家都喊著“雅姐,雅姐”,激動地和她擁抱。輪到他時,他故作輕鬆地耍酷道:“雅姐,剛才在球場上,我帥吧?”

  她不語,笑著向他走近,主動張開雙臂擁抱他。

  這個象徵性的擁抱不超過三秒,可是此後他的心臟卻劇烈跳動了一整天。

  轉眼就到了高三,在做題奮鬥時,他把自己想成了冷兵器時代勇猛無畏的騎士,高考是最後一道險阻,她是城堡裡被圍困的公主,只要跨過高考,他就能騎著汗血寶馬,前來找她。

  高三的寒假,他每天學習完後唯一的休閒,就是去她家附近四處遊蕩。有那麼幾次,他真的碰見了她,她看起來像是籠罩了一層幸福-恬淡的柔光。

  直到那一天。她穿著白色棉衣,手臂挽著一個男人,時而把頭搭在男人的肩上撒嬌,一副小鳥依人的樣子。

  你人生中,是什麼時候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又是什麼時候第一次想要痛哭流淚?對他而言,這兩個第一次,都發生在那一天。

  再次開學後,高考倒計時的牌子已被高高掛起。她不再回家,而是住在學校的單身公寓,陪著這幫孩子共同進退。他的成績突飛猛進,她注意到他疲倦的神態,關切地讓他勞逸結合,注意休息。他好想告訴她,這疲倦,並不是因為學習壓力呀。

  南方的夏季溼熱漫長,她某次上課時無意間透露公寓靠近小樹林,學校小店的蚊香大概是盜版,害她天天造福蚊子。他偷偷記住。當天他就逃課打車去附近最大的超市選了十幾種不同的驅蚊產品,裝滿一整個箱子,趁午休時間放在她的宿舍外面。

  第二天她在班上說,不知道是哪位同學這麼關心老師,送了這麼多蚊香,這下用到明年也用不完了。

  他緊張地握了握拳頭,看著講臺上笑眯眯的她,既希望她猜出是他,又希望她永遠不知道。

  這種隱祕、曲折、青澀、矛盾的少年情懷,在他這一生中,只有這一次,所以才彌足珍貴,所以才難以忘懷。這些,都是他後來才懂得的。

  那麼,後來的後來呢?

  再沒有後來了,他走進高考考場,他被名校錄取,他離開小城市去了遠方。他戀愛,畢業,工作,創業,結婚,有了小孩。他在這混濁人世清醒地活,平凡地幸福,認真地向上。

  高三那年的暑假,她在舉辦婚禮的前一個月意外去世。他去了她的靈堂,黑白照上的她仍舊素淨淡雅,那時她28歲。從此以後的每一天,無論他是18歲、28歲、38歲,還是48歲,她都將永遠28歲。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他28歲那年想起她的時候,心想,原來“十年生死兩茫茫”,說的是這個意思呀。

  騎士趕來了,公主卻不見了。他的青春在那一天終結。

  篇3:遇見你是生命裡最好的事情

  作者:居經緯 來源:《意林》

  我是怎麼跟陳瀟走到現在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甚至回想起來,自己都會嚇一跳。

  我跟陳瀟完全屬於兩個世界的人,她喜歡享受生活中每個不經意的瞬間,從來不替未來著想。大學三年,她早已把五道口附近各式各樣的美食吃了個遍,跟她出去吃飯,她會習慣性地掏出一大堆會員卡。

  而我有著自己日復一日的夢想與追求,愛情和食物在我眼裡從來都不會顯得那麼重要。 但是,她在潛移默化地改變著我,我自己都不知道。

  看著她的體重夜以繼日地往上長,我也顧不上恰當的語氣,直截了當地告訴她:“陳瀟,你這個死胖子,別一天到晚就知道吃。 ”

  陳瀟的語氣沒有半點生氣,她說:“吃你家大米了,哦,不對,我將來是要喝你家粥的。”

  我真是拿她沒辦法,但一開始卻不是這樣子的。

  認識陳瀟是因為部門活動,那天部門的人在一起吃飯的時候,突然間門口站著一個長相稚嫩的女生,後來她入座後做自我介紹,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叫陳瀟。我對她第一印象沒什麼好感,簡而言之就是身高不夠,顏值也不夠,只能靠一臉嬰兒肥來湊。而且我是個特別討厭在時間觀念上不準時的人——第一次部門聚餐,她就遲到,這樣的人,我絲毫沒有興趣結識。

  最關鍵的是,當時我有個很愛的女朋友,即便遇到什麼特別中意的女孩,我也不會造次。所以在認識她一年以內,我們都沒有什麼交集,甚至都沒說過話。

  當然這一年內也發生了其他的事,比如我跟女朋友分手。

  分手得不夠和平,搞得人盡皆知,每個認識我們的人都知道我被她甩了,這其中也包括陳瀟。

  那陣子我心情不好,有次部門開會討論活動方案,討論了十幾分鍾無果的時候,陳瀟突然出現在會議室門口,臉上愧疚的表情一覽無餘,我沒給她好臉色,劈頭罵道:“下次你遲到就可以***了。”

  陳瀟沒有摔門離去,而是默默找了個空位坐下來。

  會議結束後,大家都直接離開了,唯獨陳瀟沒有直接離開會議室,而是在我手旁邊放了一張紙條。我剛想問她寫著什麼的時候,她已經走出門外。

  開啟紙條一看,上面寫著一行字:倘若你心情不好,我可以帶你去吃好吃的。

  我心想我們之間很熟嗎?然後把紙條扔進垃圾桶,但第二天晚上,我給她打電話,問她在哪兒,讓她帶我去領略美食聖地。

  從那個時候,我才知道她是個生性活潑的女孩,她樂觀向上,好像在她身上從來沒有隱藏悲傷,最重要的是她真的能在街道的每一個角落找到久違的味道。

  之後的一年裡,她帶我吃了很多地方,我也漸漸走出失戀的陰影。有時候我也跟她開玩笑:“陳瀟,你是不是對我有什麼企圖呀?做我女朋友門檻挺高的。”

  她從來不會讓我佔上風:“你得了吧,要是我看上你,你早就是我的盤中餐了,還等到今天。”

  其實在一件事之前,我根本沒想過讓陳瀟做我女朋友。雖然跟她在一起是件非常輕鬆愉快的事,但是談戀愛和做朋友是兩碼事,我總覺得在她身上找不到衝動去愛的感覺。我不知道她對我到底有著怎樣的情愫,是不是跟我的想法一樣,我也不想知道。

  前女友跟我提出複合的時候,陳瀟好不容易幫我收拾整理有序的世界一下子混亂了。那陣子我開始躲著陳瀟,我怕陳瀟知道後說我沒骨氣,當然我也沒有給前女友回覆。陳瀟是在我不理她一週後在我常去的咖啡廳找到我的,她好像知道什麼似的,直接問我考慮得怎麼樣了,沒有給我回旋的餘地。

  我說:“我不知道。”

  陳瀟說:“既然沒有忘記,就要好好在一起。”

  我說:“但是有些東西已經回不去了,我並不想傷害她。”

  陳瀟說:“那你約她好好說清楚。”

  我沒有約前女友吃飯,我給她回覆了簡訊: 對不起,我想我已經不是當年那個我了,我不能再像當年那樣喜歡你了。

  前女友並沒有說我敬酒不吃吃罰酒,她給我回復的簡訊出乎意料般地透著善意:是那個經常跟你走在一塊的女生嗎,看她的樣子挺單純的,挺適合你的。

  跟陳瀟在一起後,我們的生活與之前並沒有什麼兩樣。我們約會常去的地方還是各種各樣的小吃街或者新開的餐廳。她對我說:“我喜歡你,所以我要帶你一起去吃好吃的。我願意跟你分享我喜歡的一切。”

  有時候我也會問她:“除了吃,你還會做些什麼?” 她倒也不生氣,就像遞交挑戰書似的語氣跟我說:“喜歡你呀。”

  說實話,陳瀟這種型別我之前從來沒有喜歡過。我覺得這種女生成不了什麼氣候,太小家子氣,目光短淺。跟這種女生在一起久了就會覺得渾身不自在。

  我就這樣開始嫌棄陳瀟了。

  我打電話告訴她:“陳瀟,我不喜歡什麼都不會的女生,更不會喜歡一個什麼都不會的胖子,你好自為之吧。”

  我說出這句話就有點後悔了,我想我應該委婉一點比較好。

  陳瀟很敏感,那天晚上零點已過,我收到她的簡訊:我知道我自己從來都不是你喜歡的模樣,我知道自己好吃懶做、沒什麼目標,但是跟你在一起後,我真的已經在努力追逐你的步伐了。我從來就沒有奢望你會一直陪著我,如果你要離開,我也會像一開始那樣送你走。所以,我同意你走,我們分手吧。

  看到簡訊的時候,我心裡很不是滋味。我給她打過去電話,電話響了很久也沒人接。我給她發簡訊:我在你宿舍樓下等你,如果你願意原諒我的話。

  跑到她宿舍樓下的時候,平常情侶的身影也早沒了蹤影。我掏出手機看時間,都快凌晨一點了。手機也忘記充電了,那個時候我咬牙切齒地自言自語:“你最好不要下來,下來絕對不給你好臉色看。”

  我坐在草坪邊上想起了一些往事。

  還是我之前失戀的那會兒,陳瀟帶我出去吃完飯,我不想早早回學校,就讓她陪我在學校附近轉了轉。我帶她走的路毫不陌生,都是之前跟前女友走習慣的路徑。

  陳瀟當時跟我提了一個非常無理的要求,她讓我做她的引路人,她說她要閉上眼睛走一段時間,問我她可不可以拉著我的衣角。

  我沒有拒絕。

  後來如願以償——我一個人走在那條路上的時候,我第一個想到的再也不是前任,我反而會不經意想到陳瀟拉著我衣角走路的那幾分鐘。我會無緣無故地笑出聲來。

  快凌晨兩點的時候,我聽見她宿舍門口有人出來,路燈漸漸照亮她的臉龐的時候,我毫無計劃地跑過去擁抱了她。

  “傻瓜,誰說要離開你了。”

  那一瞬間,我覺得即便她什麼都不會,但只要她在我身邊就夠了。 我跟她的第一次分手就這麼未遂了。

  後來,陳瀟再也沒有跟我提出分手。 雖說她開始有意識地去學習在我看來有價值的東西,但是她對吃的熱愛絲毫不減。

  她就這麼理所應當地胖了。

  後來,有人問我,你喜歡陳瀟什麼呀? 我說,不知道,就是拿她沒辦法。

  我想當你拿一個人沒辦法時,就是徹頭徹尾愛上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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