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道德主題演講稿
關於文明道德主題的演講稿有哪些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3篇,歡迎大家閱讀。
篇1
前些天,我也遇到了一個道德問題。那次,周君叫我去市府廣場溜冰,我同意了。我走到了市府廣場,迎面走來了一個叔叔,他問我:“小朋友,你來溜冰嗎?”我點了點頭,他拉著我走到了一個攤子前,找了一雙溜冰鞋給我穿。我穿上溜冰鞋付了錢滑走了。
我找到了周君,兩個人一起玩了將近一個小時,這時周君的阿姨和叔叔要走了,周君要坐三輪車回去了。我跟周君說:“周君,你等我一下我去換鞋!”周君好象沒聽到自己走了。
我去找租鞋的人,他們都收攤了。哎!這可怎麼辦呢?我還不會穿著溜冰鞋過馬路,就算我穿回家租鞋的人就虧了。雖然我的鞋在那不過只有五十元的鞋還交了錢,他還是很虧,一雙溜冰鞋少說也要一百來塊。
經過了“千辛萬苦”,我終於回到了家,爸爸、媽媽全說沒關係鞋子沒了再去買一雙就行了,這下太好了,下次去租溜冰鞋這雙就不要還回去了。我堅決說要找個機會找到他還回去。
我完全可以拿回來不還回去歸自己所有,可心裡總是過不去。有個細小又有點顫抖的聲音一直在對我說:“陳樣樣,你不能這麼做,這麼做是不道德的,老師也教了誠實是金呀!如果每個人都像你一樣世界不都亂了嗎?想要,自己去買呀,快把鞋還給人家吧!”我終於對媽媽說:“媽媽我覺得這麼做不是很好,哪天抽空還回去吧!”
媽媽豎起大拇指對我說:“你這麼做才是好孩子!”原來剛才媽媽就是要考驗我才這麼故意那樣說的。
每個人都會碰上這樣的問題,這就要看你的意志是否堅定的站在正義的一邊,或許這個選擇決定著你的未來。
篇2
《清稗類鈔·敬信類》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叫蔡嶙的人向一位朋友借了一千兩黃金,沒打借條。不多年,朋友去世了,他就把朋友的兒子叫到家,把一千兩黃金還給他。但朋友的兒子很驚愕,堅決不受,笑道:“沒有這回事,父親沒有留給我借條,也沒有口頭告訴我有這事。”蔡嶙說:“借條就在我心裡,不在紙上,心中的誠信才是根本,你父親知道我是個講誠信的人,才沒有告訴你。他如此相信我,我又豈能失信呢?”最後還是把黃金還給了他。該故事發人深思之處在於蔡嶙所言,借條、契約、合同等外在的法律性約束固然很重要,但人心中的誠信更重要。如果一個人沒有誠信,沒有道德上的“慎獨”自律,就可能去鑽外在的、法律的空子,甚至為了一己私利而置法律義務於不顧。
人們對道德規範的敬重,人們心目中的誠信、道德人格和做人的尊嚴,就是人們的道德信仰。道德是一種實踐理性,它要解決的是“我應該怎麼做?”的問題。“我應該怎麼做?”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我應該怎麼做事?二是我應該怎麼做人?二者不可分割,後者比前者更根本,且要通過前者表現出來。道德信仰涉及這兩個方面,但其核心是第二個方面。道德信仰是對道德理想目標的確認和篤信,是對怎樣做人的設定,是對理想人格的設定。道德信仰以人格來證明或顯示人性的神聖和尊嚴,顯示人的價值。一種道德信仰的確立,代表著一個道德價值體系的形成,又是對人們的道德認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人格、道德觀念、道德動機的整合,從而將人們的各種關於道德的零散的信念和價值觀念統一起來,形成一個高低有序的道德價值觀系統,成為規範一個人全部人生活動和行為選擇的基本框架。整合一旦完成,作為一個價值系統整體,道德信仰又對道德生活的各個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誠”非常接近道德信仰。孟子說:“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孟子所說的“誠”是真實無欺的意思。天是真實無欺的,人也應該追求真實無欺。達到至誠就能使人感動,達不到至誠就不能使人感動。荀子也重視“誠”,認為“誠”是所有德行的基礎。他說:“君子養心莫善於誠,致誠則無它事矣。”把“誠”當作最重要的道德觀念的是《中庸》。《中庸》說:“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可見,至誠是一種儘性知天並達到天人合一的崇高境界。這是中國特色的道德信仰,它不依靠宗教,不通過神學,而從人性與天性、人道與天道的合一,從相信人性善並通過儘性知天的途徑,達到天人合一的理想的人生境界。
令人遺憾的是,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人經不起利益的誘惑,做出了很多傷天害理之事。出現這類現象的原因儘管是多方面的,但缺乏道德信仰是其中最普遍的原因。當前,在認真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中,在加強誠信教育中,我們應高度重視道德信仰的重要性!
篇3
我不知道別人是怎樣去看不起待一把普通雨傘的,至於我,則是從戴望舒先生的雨巷中,看到那位有著丁香花味的姑娘,撐著一把油紙傘,很鬱悶地走出時,雨傘,才有了人文上的意義。
雨傘自從有了這種人文上的意義,它就與情感有了關聯,乃至有了一種極深刻的內涵。所以,關於傘的另一個話題,也是極為人文的。愛我論壇女作家施寄青,曾用雨傘設譬,來議論現代人的外遇問題:“買一把傘,借一把傘,偷一把傘。”
這個比喻靈妙無比,也尖刻無比,透著一種不言而喻的睿智與狠勁。
買一把傘,說起來簡單,做起來不易。能隨便買一把傘,當然最是闊氣的事。但這也似乎只是“潘、驢、鄧、小、閒”如西門大官人之類的,才能享有的特權。
一般人對此只能“心嚮往之,實不能至”。不說別的,獨出心裁自收藏一把身價不菲的雨傘,單是財力這一關,就不好過。
至於借,在如今這個凡事都講契約的時代,無論你借多久,終究是要還的。在“借”的這種方式裡,“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的誓言,你只能把當作是心靈上的約定,千萬別把它會意成三生石上前世註定的緣份。
唐明皇當年,曾從自己兒子的手中,強借來一把他非常喜愛的雨傘,可結局又如何呢?他以為憑著九王之尊,他就可以永遠受用這把借來的雨傘,一借永不還。
魯迅先生對此倒是獨具隻眼,他看穿唐明皇與楊玉環兩人間的愛情早就衰竭了,不然何以會有“七月七日長生殿”,兩人密誓願世世為夫婦的情形呢?在愛情濃烈時候,哪裡會想到來世呢?可見,借來的東西,該還的時候,終究是要還的。
偷一把傘,是普通人常玩的把戲。在下雨的時候,順手偷一把傘,為自己撐出一片無雨的天空,滿足一下一時之需,何樂而不為呢?這種隨意拿來的“偷”,是很多都非常向往的事。
可他們大都忘記遼樣一個事實:使用偷來的東西,除了良知有愧以外,畢竟不算是正大光明的事,常會有做賊的感覺吧?
在這三種“拿來主義”的取傘形式之外,生活中似乎還有另一種情形:“蹭一把傘”。這種以蹭代玩的手法,恰恰如張愛玲所說的:“下大雨,有人打著傘,有人沒帶傘。沒拿傘的挨著有傘的,鑽到傘底下去躲雨,多少有掩蔽。”
喜歡玩外遇遊戲的不少人都有此嗜好。可他們在雅好此道的同時,卻不知張愛玲在下文對他們還有一種善意的告誡:“可是傘的邊緣滔滔流下水來,反而比外面的雨更來得凶。擠在傘沿下的人,頭上淋得稀溼。”
但,現代的紅塵中人,無疑是很聰明的。他們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去取另外那把原木不屬於自己的傘。他們會為自己找到許多要取的理由:那麼多雨傘放在一起,當然難免有拿錯的時候,自己一疏忽取錯了,責不在已。這種給自己臺階下的人,其實在與自己捉迷藏:光是不讓別人抓不到尾巴還不夠,他更不願露出自己的膽怯。
這種類似取“傘”的外遇形式,打個不恰當的比喻,它就是一個見縫就鑽的白相人,你一不留神就會著了他的道。在現實生活中,家庭是社會和諧的基本細胞。但是,任何家庭都應注意外遇這個問題。道理很簡單:因為人除了有其社會性之外,還有其生理性的一面,倘若自己婚姻的明鏡臺不能得以細胞呵護,時久必會惹塵埃。人一旦喪失理性,可能就剩下動物的本能了。
其實,每個人沒有必要去擁有兩把雨傘。一個人的生活中同時有兩把傘,就會像《金瓶梅》中的潘金蓮所說的那樣:“一隻碗放兩把湯匙,不是燙著,不是抹著。”這種尷尬的處境,讓喜歡額外取傘的人活得很累。
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呢?有的。
阿·喬·加德納,一位英國著名的智者,他在《論雨傘道德》一文中,對所有缺乏雨傘道德的人們,給出了一個極好的方案:“想要不取錯你的雨傘,你就一定要在你的雨傘上用心刻下你自己的名字。”
這句話,按我的理解就是:各人手執自己的一把傘,各自守護自己的一片雲。那片雲,就是你獨一無二的家,就是你今生矢志不移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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