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周國平的散文

General 更新 2024年12月27日

  一個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時,看重的是它們在自己生活中的意義,而不是它們能給自己帶來多少實際利益,這樣一種生活態度就是真性情。下面是小編精心為您整理的,希望您喜歡!

  一:簡單

  在五光十色的現代世界中,讓我們記住一個古老的真理:活得簡單才能活得自由。

  自古以來,一切賢哲都主張過一種簡樸的生活,以便不為物役,保持精神的自由。

  事實上,一個人為維持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物品並不多,超乎此的屬於奢侈品。它們固然提供享受,但更強求服務,反而成了一種奴役。

  現代人是活得愈來愈複雜了,結果得到許多享受,卻並不幸福,擁有許多方便,卻並不自由。

  如果一個人太看重物質享受,就必然要付出精神上的代價。人的肉體需要是很有限的,無非是溫飽,超於此的便是奢侈,而人要奢侈起來卻是沒有盡頭的。溫飽是自然的需要,奢侈的慾望則是不斷膨脹的市場刺激起來的。富了總可以更富,事實上也必定有人比你富,於是你永遠不會滿足,不得不去掙越來越多的錢。這樣,賺錢便成了你的唯一目的。即使你是畫家,你哪裡還顧得上真正的藝術追求;即使你是學者,你哪裡還會在乎科學的良心?

  仔細想一想,我們便會發現,人的肉體需要是有被它的生理構造所決定的極限的,因而由這種需要的滿足而獲得的純粹肉體性質的快感差不多是千古不變的,無非是食色溫飽健康之類。殷紂王“以酒為池,懸肉為林”,但他自己只有一隻普通的胃。秦始皇築阿房宮,“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但他自己只有五尺之軀。多麼熱烈的美食家,他的朵頤之快也必須有間歇,否則會消化不良。多麼勤奮的登徒子,他的床笫之樂也必須有節制,否則會腎虛。每一種生理慾望都是會饜足的,並且嚴格地遵循著過猶不足的法則。山珍海味,揮金如土,更多的是擺闊氣。藏嬌納妾,美女如雲,更多的是圖虛榮。萬貫家財帶來的最大快樂並非直接的物質享受,而是守財奴清點財產時的那份欣喜,敗家子揮霍財產時的那份痛快。凡此種種,都已經超出生理滿足的範圍了,但稱它們為精神享受未免肉麻,它們至多隻是一種心理滿足罷了。

  一切奢侈品都給精神活動帶來不便。

  人活世上,有時難免要有求於人和違心做事。但是,我相信,一個人只要肯約束自己的貪慾,滿足於過比較簡單的生活,就可以把這些減少到最低限度。遠離這些麻煩的交際和成功,實在算不得什麼損失,反而受益無窮。我們因此獲得了好心情和好光陰,可以把它們奉獻給自己真正喜歡的人,真正感興趣的事,而首先是奉獻給自己。對於一個滿足於過簡單生活的人,生命的疆域是更加寬闊的。

  許多東西,我們之所以覺得必需,只是因為我們已經擁有它們。當我們清理自己的居室時,我們會覺得每一樣東西都有用處,都捨不得扔掉。可是,倘若我們必須搬到一個小屋去住,只允許保留很少的東西,我們就會判斷出什麼東西是自己真正需要的了。那麼,我們即使有一座大房子,又何妨用只有一間小屋的標準來限定必需的物品,從而為美化居室留出更多的自由空間?

  許多事情,我們之所以認為必須做,只是因為我們已經把它們列入了日程。如果讓我們憑空從其中刪除某一些,我們會難做取捨。可是,倘若我們知道自己已經來日不多,只能做成一件事情,我們就會判斷出什麼事情是自己真正想做的了。那麼,我們即使還能活很久,又何妨用來日不多的標準來限定必做的事情,從而為享受生活留出更多的自由時間?

  在人的生活中,有一些東西是可有可無的,有了也許增色,沒有也無損本質,有一些東西則是不可缺的,缺了就不復是生活。什麼東西不可缺,誰說都不算數,生養人類的大自然是唯一的權威。自然規定了生命離不開陽光和土地,規定了人類必須耕耘和繁衍。最基本的生活內容原是最平凡的,但正是它們構成了人類生活的永恆核心。

  二:不佔有

  所謂對人生持佔有的態度,倒未必專指那種唯利是圖、貪得無厭的行徑。據我的理解,凡是過於看重人生的成敗、榮辱、福禍、得失,視成功和幸福為人生第一要義和至高目標者,即可歸入此列。因為這樣做實質上就是把人生看成了一種佔有物,必欲向之獲取最大效益而後快。

  但人生是佔有不了的。毋寧說,它是僥倖落到我們手上的一件暫時的禮物,我們遲早要把它交還。我們寧願懷著從容閒適的心情玩味它,而不要讓過分急切的追求和得失之患佔有了我們,使我們不再有玩味的心情。在人生中還有比成功和幸福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凌駕於一切成敗福禍之上的豁達胸懷。在終極的意義上,人世間的成功和失敗,幸福和災難,都只是過眼煙雲,彼此並無實質的區別。當我們這樣想時,我們和我們的身外遭遇保持了一個距離,反而和我們的真實人生貼得更緊了,這真實人生就是?種既包容又超越身外遭遇的豐富的人生閱歷和體驗。

  一般來說,人的天性是習慣於得到,而不習慣於失去的。呱呱墜地,我們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後,我們不斷地得到:從父母得到衣食、玩具、愛和撫育,從社會得到職業的訓練和文化的培養。長大成人以後,我們靠著自然的傾向和自己的努力繼續得到:得到愛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錢、財產、名譽、地位,得到事業的成功和社會的承認,如此等等。

  當然,有得必有失,我們在得到的過程中也確實不同程度地經歷了失去。但是,我們比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應該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應該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們暗暗下決心要重新獲得,以補償所失。在我們心中的藍圖上,人生之路彷彿是由一系列的獲得勾畫出來的,而失去則是必須塗抹掉的筆誤。總之,不管失去是一種多麼頻繁的現象,我們對它反正不習慣。

  道理本來很簡單:失去當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現象。整個人生是一個不斷地得而復失的過程,就其最終結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為本質。我們遲早要失去人生最寶貴的贈禮??生命,隨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過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災人禍造成的意外損失,但也是無所不包的人生的題中應有之義。“人有旦夕禍福”,既然生而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禍福的精神準備和勇氣。至於在社會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尋常遭際了。由此可見,不習慣於失去,至少表明對人生尚欠覺悟。一個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於進取心,實際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後一蹶不振。

  為了習慣於失去,有時不妨主動地失去。東西方宗教都有佈施一說。照我的理解,佈施的本義是教人去除貪鄙之心,由不執著於財物,進而不執著於一切身外之物,乃至於這塵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佈施列為“六度”之首,即從迷惑的此岸渡向覺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橋樑。俗眾借佈施積善圖報,寺廟靠佈施斂財致富,實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經。我始終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徹的人生哲學,對它後來不倫不類的演變深不以為然。佛教主張“無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這回事了。無物屬於自己,連自己也不屬於自己,何況財物。明乎此理,人還會有什麼得失之患呢?

  當然,佛教畢竟是一種太悲觀的哲學,不宜提倡。只是對於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劑。我們在社會上儘可以積極進取,但是,內心深處一定要為自己保留一份超脫。有了這一份超脫,我們就能更加從容地品嚐人生的各種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我們總是以為,已經到手的東西便是屬於自己的,一旦失去,就覺得蒙受了損失。其實,一切皆變,沒有一樣東西能真正佔有。得到了?切的人,死時又交出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斷地得而復失,習以為常,也許能更為從容地面對死亡。

  另一方面,對於一顆有接受力的心靈來說,沒有一樣東西會真正失去。

  我失去了的東西,不能再得到了。我還能得到一些東西,但遲早還會失去。我最後註定要無可挽救地失去我自己。既然如此,我為什麼還要看重得與失呢?到手的一切,連同我的生命,我都可以拿它們來做試驗,至多不過是早一點失去罷了。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損失,包括名譽、地位、財產等等,只要不影響基本生存,實質上都不應該帶來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傷不了。

  守財奴的快樂並非來自財產的使用價值,而是來自所有權。所有權帶來的心理滿足遠遠超過所有物本身提供的生理滿足。一件一心盼望獲得的東西,未必要真到手,哪怕它被放到月球上,只要宣佈它屬於我了,就會產生一種愚蠢的歡樂。

  耶穌說:“富人要進入天國,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困難。”對耶穌所說的富人,不妨作廣義的解釋,凡是把自己所佔有的世俗的價值,包括權力、財產、名聲等等,看得比精神的價值更寶貴,不肯捨棄的人,都可以包括在內。如果心地不明,我們在塵世所獲得的一切就都會成為負擔,把我們變成負重的駱駝,而把通往天國的路堵塞成針眼。

  肖伯納說:“人生有兩大悲劇,一是沒有得到你心愛的東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愛的東西。”我曾經深以為然,並且佩服他把人生的可悲境遇表述得如此輕鬆俏皮。但仔細玩味,發現這話的立足點仍是佔有,所以才會有佔有慾未得滿足的痛苦和已得滿足的無聊這雙重悲劇。如果把立足點移到創造上,以審美的眼光看人生,我們豈不可以反其意而說:人生有兩大快樂,一是沒有得到你心愛的東西,於是你可以去尋求和創造;另一是得到了你心愛的東西,於是你可以去品味和體驗?

  有一個人因為愛泉水的歌聲,就把泉水灌進瓦罐,藏在櫃子裡。我們常常和這個人一樣傻。我們把女人關在屋子裡,便以為佔有了她的美。我們把事物據為己有,便以為佔有了它的意義。可是,意義是不可佔有的,一旦你試圖佔有,它就不在了。無論我們和一個女人多麼親近,她的美始終在我們之外。不是在佔有中,而是在男人的欣賞和傾倒中,女人的美便有了意義。我想起了海涅,他終生沒有娶到一個美女,但他把許多女人的美變成了他的詩,因而也變成了他和人類的財富。

  大損失在人生中的教化作用:使人對小損失不再計較。

  “無窮天地,那駝兒用你精細。”張養浩此言可送天下精細人做座右銘。

  數學常識:當分母為無窮大時,不論分子為幾,其值均等於零。而你仍在分子上精細,豈不可笑?

  三:真性情

  我的人生觀若要用一句話概括,就是真性情。我從來不把成功看作人生的主要目標,覺得只有活出真性情才是沒有虛度了人生。所謂真性情,一面是對個性和內在精神價值的看重,另一面是對外在功利的看輕。

  一個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時,看重的是它們在自己生活中的意義,而不是它們能給自己帶來多少實際利益,這樣一種生活態度就是真性情。

  一個人活在世上,必須有自己真正愛好的事情,才會活得有意思。這愛好完全是出於他的真性情的,而不是為了某種外在的利益,例如為了金錢、名聲之類。他喜歡做這件事情,只是因為他覺得事情本身非常美好,他被事情的美好所吸引。這就好像一個園丁,他僅僅因為喜歡而開闢了一塊自己的園地,他在其中培育了許多美麗的花木,為它們傾注了自己的心血。當他在自己的園地上耕作時,他心裡非常踏實。無論他走到哪裡,他也都會牽掛著那些花木,如同母親牽掛著自己的孩子。這樣一個人,他一定會活得很充實的。相反,一個人如果沒有自己的園地,不管他當多大的官,做多大的買賣,他本質上始終是空虛的。這樣的人一旦丟了官,破了產,他的空虛就暴露無遺了,會惶惶然不可終日,發現自己在世界上無事可做,也沒有人需要他,成了一個多餘的人。

  在我看來,所謂成功是指把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情做好,其前提是首先要有自己真正的愛好,即自己的真性情,舍此便只是名利場上的生意經。而幸福則主要是一種內心體驗,是心靈對於生命意義的強烈感受,因而也是以心靈的感受力為前提的。所以,比成功和幸福都更重要的是,一個人必須有一個真實的自我 ,一顆飽滿的靈魂,它決定了一個人爭取成功和體驗幸福的能力。

  人做事情,或是出於利益,或是出於性情。出於利益做的事情,當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我常常看見名利場上的健將一面叫苦不迭,一面依然奮鬥不止,對此我完全能夠理解。我並不認為他們的叫苦是假,因為我知道利益是一種強制力量,而就他們所做的事情的性質來說,利益的確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出於性情做的事情,亦即僅僅為了滿足心靈而做的事情,愉快就都是基本的標準。屬於此列的不僅有讀書,還包括寫作、藝術創作、藝術欣賞、交友、戀愛、行善等等,簡言之,一切精神活動。如果在做這些事情時不感到愉快,我們就必須懷疑是否有利益的強制在其中起著作用,使它們由性情生活蛻變成了功利行為。

  “君子喻以義,小人喻以利。”中國人的人生哲學總是圍繞著義利二字打轉。可是,假如我既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呢?

  我相信,在義和利之外,還有別樣的人生態度。在君子和小人之外,還有別樣的人格。套孔於的句式,不妨說:“至人喻以情。”

  義和利,貌似相反,實則相通。“義”要求人獻身抽象的社會實體,“利”驅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質利益,兩者都無視人的心靈生活,遮蔽了人的真正的“自我”。“義”教人奉獻,“利”誘人佔有,前者把人生變成一次義務的履行,後者把人生變成一場權利的爭奪,殊不知人生的真價值是超乎義務和權利之外的。義和利都脫不開計較,所以,無論義師討伐叛臣,還是利慾支配眾生,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總是緊張。

  如果說“義”代表一種倫理的人生態度,“利”代表一種功利的人生態度,那麼,我所說的“情”便代表一種審美的人生態度。它主張率性而行,適情而止,每個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義,也不是你所佔有的物品,你之為你僅在於你的真實“自我”。生命的意義不在奉獻或佔有,而在創造,創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積極展開,是人在實現其本質力量時所獲得的情感上的滿足。

  你說,得活出個樣兒來。我說,得活出個味兒來。名聲地位是衣裳,不妨弄件穿穿。可是,對人對己都不要衣帽取人。衣裳換來換去,我還是我。脫盡衣裳,男人和女人更本色。

  人生中一切美好的事情,報酬都在眼前。愛情的報酬就是相愛時的陶醉和滿足,而不是有朝一日締結良緣。創作的報酬就是創作時的陶醉和滿足,而不是有朝一日名揚四海。如果事情本身不能給人以陶醉和滿足,就不足以稱為美好。

  我的確感到,讀書、寫作以及享受愛情、親情和友情是天下最快樂的事情。“定力”不是修煉出來的,它直接來自所做的事情對你的吸引力。人生有兩大幸運,一是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另一是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所以,也可以說,我的“定力”來自我的幸運。

  此生此世,當不當思想家或散文家,寫不寫得出漂亮文章,真是不重要。我唯願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夠安靜聆聽別的生命也使別的生命願意安靜聆聽的純真,此中的快樂遠非浮華功名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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