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登出清算
分公司做登出,這時候要做一些清算,但是清算怎麼做的?看完小編整理的後你就會明白了!文章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決定
公司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撤銷分公司的,應當自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分公司登出登記的程式是:
1、自做出登出決定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
2、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3、清償分公司債務,到稅務部門辦理完稅證明;
4、填寫登出登記申請書,提交登記檔案、證件,按約定日期領取核准通知書。
公司清算的程式包括哪些
清算組織正式成立後,公司即開始進入實質性清算程式。具體包括: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清算組織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財產,不僅包括固定資產,還要流動資產;不僅包括有形資產,還包括無形資產;不僅包括債權,還包括債務。在清理後,清算組需要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作為下一步工作的基礎。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並進行債權登記。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為了防止清算組對個別債權人進行優先清償,新法增加規定了在債權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的法定義務。
***三***提出財產估價和清算方案。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債權和清償債務的具體安排,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四***分配財產。清算的核心任務是分配財產。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財產的分配順序依次為:***1***支付清算費用;***2***支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3***繳納所欠稅款;***4***清償公司債務;***5***上述四項款項清償完畢之後的公司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取得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權,是公司股東自益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公司股東的基本權利。在分配方式上可採取貨幣分配、實物分配或者作價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要最大限度保護股東的權益,又要體現平等和公平分配的原則。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照上述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分公司登出
第一:公司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登出: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3、公司因合併、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第二:登出程式:
一、形成登出公司的決議
二、稅務審計***清算審計***
三、稅務登出
四、工商登出
第三:具體操作
一、清算的步驟:
***一***成立清算組。
***二***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
1、接管公司財產;
2、了結公司未了業務;
3、收取債權、清理債務;
4、分配剩餘財產;
5、登出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三***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
1、清算費用;
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
3、應繳納的稅款;
4、清償公司債務。
***五***分配剩餘財產。
六、終結清算工作。
清算組在終結分配後,應制作清算終結報告,報股東會或主管機關認可後,申請登出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二、辦理稅務、工商登出
***一***具體步驟如下:
***1***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後,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國稅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
***2***拿著國稅的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後,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你一張地稅登出稅務登記通知書。
***3***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
***4***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然後吊銷營業執照。
***二***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6***銀行出具的帳戶登出證明;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新註冊一家公司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