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公司名稱所需材料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16日

  辦理變更公司名稱首先需要準備好什麼材料?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公司名稱變更登記提交的材料規範及說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修訂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5、《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6、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7、股東決定。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股東加蓋公章或簽字

  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一、公司印章的種類

  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這三個,需根據相關規定到工商、公安、開戶銀行備案或預留印鑑。公司也可以根據需要刻制稅務章、報關章、內部使用的部門章等。

  1、企業公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徵,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2、法人章

  法人章在規定的有限用途內使用,如稅務申報、開支票等。在法律上,蓋章是法人的行為,而不是一個自然人的行為;在代表人簽署個人名字的檔案上,再蓋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確定該簽字行為是屬於職務行為,而不是簽字人的個人行為。如印章所有人基於自己的意思將印章交與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權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須為該意思內容承擔責任。

  3、電子簽名章

  電子簽名章,隨著社會的進步,網路的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也隨即出臺,其中第三條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檔案、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這部法律宣告了電子簽名在市場經濟往來活動中的法律效力,標誌著能夠表明企業法人法定身份和資格條件的方式有了一個新的突破。這必將為今後的電子招投標活動即網上招投標活動,開拓了一個新的、廣泛應用的模式。

  4、財務專用章

  財務專用章的用途為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等。

  5、合同專用章

  合同專用章,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範圍內代表單位,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使用。

  二、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對印章法律效力的評判,是價值判斷而非事實認定,所以主要體現在發生爭議時。簡單舉幾個經常會碰到的情形:

  ***一***偽造印章。如果經鑑定與工商、公安備案的印鑑不一致,一般可認定不代表公司意思,也就是公司無需對此負責。但是,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時有簽字***不是簽章***,一般會推定對公司有約束力;如果與相同的交易物件有類似交易並已履行完畢***典型如之前的合同、對賬等***,也會推定對公司有約束力。

  ***二***錯用印章。內部印章對外使用,如人力章、行政章對外簽訂合同。印章型別錯誤使用,如對賬單上加蓋稅務章,勞動合同加蓋財務章。一般情形下僅有印章不發生效力,但如蓋章的同時有經辦人簽字,則是否對公司生效取決於該經辦人是否為代理人或合同指定的特定經辦人。

  ***三***分公司印章的效力。根據公司法,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產生的責任由公司承擔,其地位類似於公司的內設機構。但分公司與普通內設機構因公司法的特殊規定而產生不同的後果,如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糾紛中的被告,而內設部門就不行。公司的事務加蓋分公司的印章,一般會對公司有約束力。

  ***四***電子印章的效力。《電子簽名法》已經承認了電子印章的合法效力,因此不得僅因為採用電子簽名、資料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三、公司怎樣才能做好對自身印章的保管工作

  1、一般公章由行政主管保管,財務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開管理。

  2、建立公章登記簿,經濟類合同的進行公章使用登記,合同總經理審批同意方可蓋章,合同影印一份交財務,合同原件由專人保管。

  3、公章帶出公司,需經總經理審批同意,領用人書面提出申請,領用、歸還時簽名寫日期。

  4、禁止在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空白檔案上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總經理同意。

  5、一般性介紹信及身份證明,須經行政主管稽核後,方可蓋章。嚴禁給個人開具相關證明,特殊情況需要開具的,須經總經理同意。

  6、對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圖形清晰,對多頁的合同等檔案要蓋騎縫章。

  7、需要簽名和蓋章的檔案,應先簽名後蓋章。

  8、對外出具的函件、法律文書使用公章應經總經理審批同意。

  9、明確印章管理人員的職權,未依規私蓋印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

  公司名稱變更內容:

  1、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2、公司變更名稱要求公司註冊時間在一年以上。

  3、公司變更名稱時,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領取核名通知書。網上名稱變更預核准通知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原件、公章。

  ***2***將材料交給受理視窗。變更申請書、法人及股東身份證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公司章程、授權委託書、產權證明、核名通知書、《股東名錄》、《董事、經理、監事成員名錄》、《註冊資金繳付情況表》、股權轉讓協議。

  ***3***領取營業執照。受理單、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4***刻章備案。授權委託書***刻章公司製作***、法人身份證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5***變更機構程式碼。原組織機構程式碼正副本***含程式碼卡***、變更後的法人身份證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6***變更登記證。稅務變更登記表***視窗領取***、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組織機構程式碼原件及影印件、舊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章程影印件、房產證明覆印件、房租合同、房租發票原件及影印件、法人身份證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7***銀行變更基本賬戶。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副本、稅務登記正副本、法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原件、租房合同、產權證明、原公司支票購買證、未用完的支票、財務章、人名章、公章。

  6、變更登記稽核表

  7、營業執照頒發及歸檔記錄表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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