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撤銷職務決定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7日
撤銷職務簡稱撤職,指解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現任職務。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各市國土資源局,廳機關各處室***部門***,廳屬各事業單位,各開發區土地分局:
廳黨組2010年12月29日決定:
撤銷杜生林的大同市國土資源局南郊分局副調研員職務。
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範文二
諸暨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了市人民政府提請的關於撤銷郭琦職務的議案。鑑於郭琦涉嫌犯罪並依法逮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第十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決定撤銷郭琦的市林業局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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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範文三
鑑於葉斌在任省委黨校黨委書記、校長***後改任常務副校長***期間,嚴重違紀違法,根據中共海南省紀委關於撤銷葉斌省政協、委員資格和提案委員會主任職務的建議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規定,決定撤銷葉斌政協海南省第四屆委員會、委員資格和提案委員會主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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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公司先進個人表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