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場所管理辦法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25日

  辦公場所安全管理規定範文是為了規範公司辦公場所的安全管理,保障辦公人員的身心健康而制定的。下面是,歡迎參閱。

  一

  為維護機關辦公秩序,做好防火、防盜、防止失洩密等安全防範工作,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多元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望遵照執行。

  一、各種印鑑的安全管理制度

  1、各單位、部門的公章要設專人保管。

  2、公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可鐵櫃內。

  二、現金的安全管理制度

  1、財務部門,儲存現金必須設定保險櫃,保險櫃鑰匙必須由負責人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下班前將超額部分送存銀行。

  3、到銀行取送款要有兩人以上,其中必須有男同志並且要乘車取送,數額較大的須由安全保衛人員護送,數額巨大的與銀行聯絡由銀行派人接送。

  4、非財會部門不準儲存現金,個人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一律不準放在機關。

  三、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像機、錄影機、計算機、彩電及其分貴重儀器裝置,均應設專人保管,並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2、所有貴重物品,要存放在門窗牢固有可靠安全設施的房間,要建立卡片,寫明品種、名稱、型號、本機號、價值、購入時間和保管人姓名職務。

  3、建立檢查制度,對上述物品每年至少要和卡片對照一次防止遺失。

  四、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必須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本室安全保衛工作。

  下班前,責任人要對本室進行認真檢查,關閉電燈及其他電器、關好門窗後離開辦公室。

  2、辦公室的門窗必須牢固。財會室、保密室門窗必須牢固,要安裝保險鎖或防***,門上亮和窗戶要安裝鐵欄杆。財會室、保密室應設在夜間值班人員視線之內。各種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

  3、辦公室內各種檔案、資料、報表應按保密制度管理,嚴防失密。非財會部門不準儲存現金,財會現金按銀行規定限額,存放於金庫內。個人的現款和貴重物品,不準存放在辦公室內。

  4、嚴禁將燃易爆、劇毒物品帶入辦公室內。

  5、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熨斗,不準私拉電線,隨意安裝電器裝置。離開辦公室前應關閉電源。

  6、辦公室走廊內,不準堆放紙張,書籍和資料,不準在走廊內焚燒廢紙和其他物品。

  7、節、假日應安排專人值班,並對下屬單位進行嚴格檢查,不要把節日值班流於形式。

  8不準在辦公室內會客,更不準在辦公室內留宿。辦公室鑰匙不能轉借,人員調出要及時收回

  二

  一、目的:

  為保證公司財產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保障公司正常工作及秩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辦公大樓安全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工作。

  三、定義:

  1、原則

  1.1 分類原則即可控可不控分類原則。

  1.2 事前預防原則。

  1.3 誰使用誰負責。

  1.4 檢查處理到位。

  2、組織架構

  3、崗位職責

  3.1 機關安全主管對機關安全負管理責任,有制訂機關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事務直接調查、調配、宣傳、處理的權利,對其下屬有安全考核權利。

  3.2 機關安全主任、機關安全助理對機關安全負直接管理及培訓責任,對辦公室安全工作有調查、協調、宣傳權利,對其下屬人員有直接領導權。

  3.3 辦公室各部領導對其所屬轄區負間接安全責任,對安全制度、安全工作有配合及諮詢權,對自身下屬有安全培訓及安全管理權利。

  3.4 機關安全員執行機關安全管理制度,對辦公室安全負直接安全責任,有培訓、警告、

  巡查權利。

  3.5 機關人員執行機關安全管理制度,對自屬安全負直接責任,有接受安全培訓、諮詢安全工作的權利。

  四、管理辦法

        1、類別

  1.1 可控類別即根據現有條件人為工作可以避免的辦公室安全事故:電腦操作不當引起的安全事故、電源使用不當引起的安全事故、行走及上下樓梯安全事故、未做好防盜措施引起的安全事故、人為火災、資料丟失及被盜、資金財產被盜等。

  1.2 不可控類別即根據現有條件人為工作不可避免的辦公室安全事故:使用裝置的老化、

  被搶劫、被暴力侵害、自然災害等。

  2、具體工作

  2.1 日檢:機關安全員每天晚上十二點進行巡檢,並填寫巡檢表,如遇突發且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上級安全管理人員回報。機關安全助理當日稽核巡檢表。

  2.2 周檢:機關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辦公室安全不定期進行四次檢查,並出檢查報告。報告闡述一下內容:檢查專案、問題、處理方式、合理性意見。

  2.3 月會:機關安全人員及各部領導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會議,會議闡述以下內容:工作

  概述、已解決的問題、未能解決的問題、合理性意見、下月工作。

  2.4 監控室安全:監控室由機關安全主任及機關安全助理管理,由機關安全助理對監控室使用人進行操作培訓。

  2.5 三樓化驗室安全:三樓化驗室定為危險區,唐總直接負責。

  2.6 出現安全事故應保護好現場。 3、考核辦法

  3.1 損失承擔:由於可控類別工作未做到而導致的安全事故,根據損失額度,直接責任人承擔60%責任,直屬領導負5%責任,安全專員負10%責任,機關安全主任負10%責任、機關安全助理負10%責任,機關安全主管負5%責任。承擔不了者法律處辦。

  3.2 免責條款:不可控事項免除安全責任,但應建立公司是我家意識。

  3.3 日檢工作未做、日檢表不真實均扣除1分/次,月度彙總納入績效考核;日檢表未稽核扣除1分/次,月度彙總納入績效考核。

  3.4 周檢工作工作未做、周檢報告不真實均扣除1分/次,月度彙總納入績效考核。 3.5 月會未舉行扣除機關安全人員5分/次,部門領導未參加或未委派下屬參加扣部門月度績效3分/次。

  3.6 監控室安全工作:任何人員未經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否則進行5元至500元***。資料丟失、裝置非正常損壞,機關安全人員扣除當月考核。

  3.7 安全事故發生後,機關安全人員應立即到達現場,未來者應電話通知機關安全主管,否則取消當月考核,現場未保護視具體情況扣除5-20分當月考核。

  3.8 月度未出安全事故,機關安全人員當月考核獎勵10分;年度未出現安全事故,給予年度安全獎金。

  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辦公區域的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本著“預防為主,杜絕隱患”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盜和用電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辦公室為公司辦公區域安全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安全防範措施的制訂、落實、檢查及安全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各部門、機構應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北京總公司全體人員,各部門應遵照執行

  第二章 用電安全管理

  第五條 公司辦公室區域應配電容量配置設施裝置,並留有餘地

  第六條 員工使用各類設施裝置時,應遵守相關的操作程式和要求,禁止違規操作,以保障用電安全

  第七條 員工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具;下班時應切斷辦公設施裝置的電源

  第三章 加班事項

  第七條 每日19點後仍需在辦公室進行辦公人員視為加班

  第八條 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以上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加班

  第九條 加班人員應填寫各樓層加班領取鑰匙表格***附表二***後領取各樓層鑰匙,並於下班後進行鎖門工作

  第十條 加班人員離開前需確認周圍電器裝置及空調開關關閉後方可離開***包括洗手間各項設施***

  第十一條 加班人員離開前應確認鎖門事項無誤後方可離開

        第十二條 本辦法從 2011年9 月1 日開始生效執行
 

致哥哥的一封信
《女兒的故事》讀後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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