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實施細則全文解讀***5***
***十四***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銜接。
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淘汰類專案和限制類新建專案,根據《國務院關於釋出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 號***關於“對淘汰類專案,禁止投資”、“對屬於限制類的新建專案,禁止投資”的要求,在禁止准入類清單中直接引用,不再逐條列出。有關部門要適應產業結構調整和新產品、新技術層出不窮、千變萬化的新形勢,及時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今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作出修訂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直接與之銜接。
***十五***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政府核准的投資專案目錄》的銜接。
對《政府核准的投資專案目錄》明確實行核准制的專案***專門針對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的除外,另行規定***,在限制准入類清單中直接引用,不再逐條列出。有關部門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加快研究制定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政府核准和備案投資專案管理條例,適時調整《政府核准的投資專案目錄》。今後,國務院決定修訂《政府核准的投資專案目錄》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修訂後的《政府核准的投資專案目錄》直接銜接。
***十六***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市場準入管理事項的銜接。
對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設定的市場準入管理措施,經審查後分類納入禁止准入類清單和限制准入類清單。有關部門要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制修訂和國務院檔案清理等情況,及時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作出相應調整。其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沒有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作為前置審批;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除確有必要保留外,都要通過修改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不再作為前置審批。
五、保障措施
***十七***建立健全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准入機制。
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政府不再審批。對應該放給企業的權力要鬆開手、放到位,做到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事項由市場主體依法自主決定。要堅持放管結合,有關部門要統籌考慮國家安全、生態環境、群眾利益、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因素,完善綜合考量指標體系,落實企業首負責任,依法加強監管,建立安全審查監管追責機制,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新格局。對屬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事項,可以區分不同情況探索實行承諾式准入等方式,進一步強化落實告知性備案、准入資訊公示等配套措施。承諾式准入,是指各類市場主體承諾履行法定義務、承擔社會責任、踐行社會誠信並向有關部門提交書面承諾書後,即可准入;告知性備案,是指各類市場主體投資經營行為發生後,即向有關部門履行告知性備案義務;准入資訊公示,是指各類市場主體要依法履行《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規定的義務。
***十八***完善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審批體制。
對限制准入事項,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根據審批許可權,規範審批權責和標準,按照《國務院關於規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國發〔2015〕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精簡審批事項規範中介服務實行企業投資專案網上並聯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4〕 59號***要求,精簡前置審批,實現審批流程優化、程式規範、公開透明、權責清晰。其中,涉及國家安全、安全生產等環節的前置性審批,要依法規範和加強。鼓勵各地區在省、市、縣三級政府推行市場準入事項***限制類***行政審批清單,明確審批事項名稱、設定依據、適用範圍、實施主體、辦理條件、申請材料清單及要求、辦理程式及時限等。要加快建立“統一規範、並聯執行,資訊共享、高效便捷,陽光操作、全程監督”的網上聯合審批監管平臺,實現所有審批事項“一網告知、一網受理、一網辦結、一網監管”。
***十九***建立健全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監管機制。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各司其職、依法監管的原則,加強對市場主體投資經營行為的事中事後監管。要按照簡政放權、依法監管、公正透明、權責一致、社會共治原則,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優化對準入後市場行為的監管,確保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事項放得開、管得住。有關部門要強化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標準規範等的制定、調整和管理,嚴格依法設定“紅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鼓勵各地區在省、市、縣三級政府推行監管清單,明確監管事項、監管依據、監管主體、監管許可權、監管內容、監管方法、監管程式和處罰措施,構建法律約束、行政監督、行業規範、公眾參與和企業誠信自律有機結合的監管格局。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範、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建立健全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行業自律機制。
***二十***建立健全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和激勵懲戒機制。
要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完善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將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納入“信用中國”網站和全國統一的信用資訊共享交換平臺,作為各類市場主體從事生產、投資、流通、消費等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推動建立市場主體准入前信用承諾制,要求其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若違法失信經營將自願接受懲戒和限制。信用承諾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根據市場主體信用狀況實行分類、動態管理,對守信主體予以支援和激勵,對失信主體在投融資、土地供應、招投標、財政性資金安排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將嚴重違反市場競爭原則、擾亂市場經濟秩序和侵犯消費者、勞動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市場主體列入 “黑名單”,對嚴重違法失信者依法實行市場禁入。
***二十一***建立健全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資訊公示制度和資訊共享制度。
要依託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完善企業年報及即時資訊公示、公示資訊抽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等制度。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資訊,以及政府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能夠反映企業狀況的資訊,要按照《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及時公示。對不按時公示或隱瞞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採取信用約束措施,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國家總體要求,推動本行政區域和本領域的信用資訊系統建設,並通過全國統一的信用資訊共享交換平臺實現資訊互聯共享。
***二十二***完善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
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要堅持改“舊法”與立“新法”並重。有關部門要依照法定程式全面清理涉及市場準入、投資經營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以及各類行政審批,應當修改、廢止的及時加以修改、廢止或提出修改、廢止的建議。對未納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事項,要及時廢止或修改設定依據。涉及突破現行法律的,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或其會修改或者暫停實施相關法律後,再向社會公佈;涉及突破現行行政法規的,由國務院修改或者暫停實施相關行政法規後,再向社會公佈。同時,要加快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相關立法,確保市場準入管理措施職權法定、事中事後監管有法可依。
六、加快相關體制改革和制度建設
***二十三***建立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投資體制。
企業投資專案,除關係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佈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專案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發展改革委要按照國務院要求,改革企業投資專案核准制,適時按程式修訂和釋出實施《政府核准的投資專案目錄》,最大限度地縮小企業投資專案的核準範圍,實現專案核准網上並聯辦理。要加強規劃、國土資源、環保、技術、安全監管等部門的聯動和監管,通過環境保護、資源節約、技術、安全標準等實行准入控制。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專案,按照國民待遇原則與內資企業適用相同的核準或備案程式。
***二十四***建立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商事登記制度。
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推行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制度。要精簡前置性審批事項,削減資質認定事項,凡是市場主體基於自願的投資經營行為,只要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禁止和限制的領域,不得限制進入。要清理現有涉及市場準入的管理措施,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依據的,一律取消。
***二十五***建立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外商投資管理體制。
有關部門要按照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抓緊制定外商投資負面清單。按照規範化、便利化的要求,逐步簡化外商投資領域的許可手續,探索實行一站式審批,減少許可環節。根據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抓緊完善規範嚴格的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外商投資涉及國家安全的,按照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和有關辦法進行安全審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外商投資資訊報告制度和外商投資資訊公示制度,形成政府部門間資訊共享、協同監管,社會公眾參與監督的外商投資全程監管體系。
***二十六***營造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公平交易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
有關部門要按要求清理和廢除制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和懲處各類違法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防止相關政策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完善產權界定、運營、保護的一系列體制機制,依法保護物權、債權、股權和智慧財產權等各類財產權。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制定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自然壟斷、特許經營領域的具體辦法。
各地區各部門要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充分認識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制定和實施工作,加快推進相關改革和配套制度建設,及時發現並解決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確保這項改革取得實效。
公司法實施細則全文解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