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申請書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5日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那麼你知道要怎麼寫嗎?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歡迎參閱。
篇一
申請書
XXX土地局:
我叫XXX,現年XX歲,住XXXXX地,身份證號XXXXX。
我於XX年XX月XX日,用XX方式在XX地段取得了XX土地的使用權,但由於XX原因,土地使用證至今未辦理,根據《土地法》等法律規定,現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證,請給予辦理為盼。
申請人:XXX
年月日
篇二
富寧縣國土資源局:
茲有申請人:李元金,現申請將位於富寧縣田蓬鎮田蓬街,土地使用證號:富國用***20XX***字第329號,地號:OA-02-23-2,用途:住宅,使用權型別:出讓,使用權面積136.66平米,因繼承遺產,經家庭協商,把李正平位於富寧縣田蓬鎮田蓬街的土地使用權分為兩宗,一宗為李元金名字,面積為52.51平方米,一宗為全天分的名字,面積為86.03平方米,望貴局給予辦理相關手續為謝!
申請人:
20XX年 月 日
篇三
申請人,###,現年##歲,###縣人。因屬我所有在##村###小組祖上遺留房屋,因我與我的女兒##於###年#月分家,需對房屋進行了分割,為便於管理使用,特申請對土地使用證進行變更,請有關部門給予辦理為謝。
申請人:####2011年11月1日
投標資格預審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