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護人的職責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8日

  監護制度是指在工作中對工作職員的行為、狀態進行監視和控制,以防止發生威脅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威脅電氣裝置安全執行的一種工作方式。下面是小編帶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閱讀!

  一

  1. 監護人應是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熟悉檢修作業點情況的人員。

  2. 監護人的職責是保證作業人員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業的安全負責人和責任人。

  3. 監護人應認真學習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如有問題需及時聯絡方案編寫人員,必要時應根據現場情況增加安全措施。

  4. 負責確認作業票的有效性;檢查、落實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監護作業人員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工具使用是否正確,履行監護職責。

  5. 堅守監護崗位,在檢維修監護期間,不準脫崗,不得兼做其它工作,發現作業人違章作業時,應立即制止。

  6. 當作業點或區域突然發生排放有害物質或發現其他異常情況時,立即停止檢維修作業,並採取必要的應急處理措施。

  7. 檢修作業完成後,要會同作業人員檢查、清理現場,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現場。

  二

  ***1***正確安全組織工作;

  ***2***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

  ***3***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安全規程;

  ***4***負責檢查工作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到位;

  ***5***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6***工作人員變動是否合適。

  三

  1.在作業過程中必須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得違章作業。

  2.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3.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及時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主要負責人報告。

  4.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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