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城市管理的一封信
建立美好城市,共建優秀的家園,城市管理需要好好管理城市。下面小編整理了,供你參考。
篇一
尊敬的各位業主: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新都城市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援。為落實“大城市、細管理”要求,共建整潔、有序、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制度的相關規定,請您履行以下責任:
一、維護門前清潔,積極配合垃圾收運工作,不隨意將垃圾、廢棄物置於門外公共區域。
二、愛護店外秩序,不越門經營、亂擺攤點,不在店外牽繩掛物、晾晒衣物、放置雜物。
三、維護建築物和店面立面整潔,不私自牽掛標語,不在玻璃櫥窗、牆面張貼、書寫廣告,不將店名或單位名稱直接書於牆壁,或以紙張、布幅等形式懸掛、張貼於牆面。
四、遵守招牌、廣告設定規定,依法辦理設定手續,不佔用公共道路、綠地及公共設施設定招牌、廣告、標識牌,自覺維護店招整潔美觀,無破損。
五、維護車輛停放秩序,保持門前車輛停放有序,不佔用盲道、亂停亂放非機動車。
六、遵守文明規範,不從事越門佔道打麻將、下棋、打牌、臥椅睡覺等不文明行為。
七、注重環境保護,按規定設定店內設施,不將排油煙口、排汙水口、爐口面向道路,不亂排放廢水、廢氣。
城市就是我們的家,創造優美環境靠大家。整潔、有序、優美的城市環境需要大家共同愛護,讓我們攜起手來,從我做起,為建設創業環境更優、發展活力更強、幸福指數更高的現代化國際化新型衛星城而共同努力。
謝謝您的理解和支援!
篇二
尊敬的市民朋友和各經營商戶:
xxx開頭,好運連連。值此春節來臨之際,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局***、市文明城市建設管理指揮部辦公室全體幹部職工向廣大市民和各經營商戶致以節日的問候,恭祝各位春節愉快、生意興隆、事業興旺、身體健康、閤家幸福、萬事如意!
過去的xx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上下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推進二次創業,再造一個天門”,奮力爭當全省縣域經濟發展排頭兵為目標,埋頭苦幹,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呈現出速度加快、效益提高、活力增強、民生改善、社會進步的良好態勢,全市各項主要經濟指標增幅均高於全省平均水平,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天門的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長足的發展。
與此同時,城區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城市功能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進一步規範,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有了明顯改觀。這些都得益於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廣大市民及社會各界的理解、配合、支援、參與。在此,謹向所有為天門城市管理作出貢獻的廣大市民朋友及社會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隨著社會的日益進步和城市的不斷髮展,廣大市民對城市市容和環境的期望越來越高,城市管理也容不得絲毫鬆懈。目前,我市中心城區還突出存在佔道經營、伸店經營、亂擺亂賣、亂潑亂倒、亂堆亂放等不良現象,直接影響了廣大市民的生產生活。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名片,必須加強城市建設與管理。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為人民。城市管理只有更好,沒有最好,建立整潔、優美、文明、和諧的城市環境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和義務。為此,我們真誠希望廣大市民和各經營業主自覺、共同遵守有關規定,不要出現下列行為:
1.臨街經營超出門窗、外牆;
2.擅自在店外擺攤經營、展示商品;
3.擅自佔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加工製作商品;
4.在樹木、電杆、路牌等設施上晾晒、吊掛物品;
5.擅自在城市道路兩側堆放物料、搭建構築物;
6.擅自設定戶外廣告,宣傳促銷;
7.在建築物等公共設施上亂寫亂畫亂貼;
8.在道路、公共場所拋撒、焚燒物品;
9.隨地吐痰、便溺、亂潑亂倒、亂扔廢棄物;
10.不按規定的地點和方式傾倒生活垃圾;
11.不及時清除生產作業產生的渣土及廢棄物;
12.未經核准擅自處理建築垃圾;
13.運載物品遺漏、散落汙染路面;
14.違規在城市道路場所洗車;
15.洗車、修理、廢品收購產生汙水外流;
16.擅自佔用或挖掘城市道路,或不按審批時間、面積而佔用、挖掘城市道路;
17.機動車擅自在非機動車上行駛、停放,損壞路面;
18.擅自佔用城市綠地、損壞城市綠化和設施;
19.從事商業經營或娛樂活動發出高噪音汙染環境;
20.排放油煙對居民環境造成影響;
21.商販無照經營;
22.機動車輛違規裝載、違規停靠;
23.“麻木”、“摩的”載客營運;
24.自行車亂停亂靠。
同時,有戶外廣告設定、佔用城市道路、處置建築垃圾、經營洗車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請到市行政服務中心城管局視窗辦理審批手續。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新年的鐘聲即將敲響,在這辭舊迎新的時刻,我們滿懷信心,將始終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改善民生,把科學發展觀落到實處,著力構建和諧城管。我們相信,只要我們一起攜起手來,同心協力,齊抓共管,有城管人堅持不懈的努力,有城管人默默無聞的奉獻,有全社會的共同支援,我們的城市就一定能夠更加靚麗多姿,天門必將建設成為文明有序、舒適和諧的美好家園!
篇三
縣城廣大經營業戶:
您們好!
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建設和諧社會,打造城市管理亮點,實現城市環境率先突破,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濟南市關於公佈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的通告》***206號令***,縣政府決定,自4月1日起集中整治佔道經營。
佔道經營是縣城“髒、亂、差”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危害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佔道經營侵害了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使守法經營者利益受損;二是佔道經營嚴重汙染環境衛生,是危害居民身體健康、誘發疾病傳播的重大隱患;三是佔道經營使城市道路交通功能大大弱化,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而且極易誘發交通事故;四是佔道經營大大降低了城市品位,不利於建立良好投資環境和發展環境。因此,取締佔道經營,符合廣大居民的共同願望,是社會經濟事業發展的必然趨勢,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
這次集中整治佔道經營,將把過去以“勸、喊、攆”為主的柔性執法手段,改為以“收、罰、拆”為主的剛性執法手段,標本兼治,嚴管重罰,使縣城環境發生根本改變。整治範圍:府前街、東關街、翠屏街、錦水河街、振興街、尖山路、五嶺路、榆山路、青龍路等9條道路,以及老廣場周邊、文化廣場周邊、黃河市場周邊、巨集源市場周邊、車站周邊、中小學幼兒園周邊和醫院周邊等18個重點場所。整治標準:以上9條道路和18重點場所,無任何流動攤點、商販,無任何落地廣告燈箱、牌匾,無任何店外***戶外***經營、作業、加工、展示、擺放、懸掛、拉扯等現象,無任何亭、棚等佔道設施,無任何亂停亂放車輛,門前自行車、摩托車停放整齊有序,並取銷榆山路的夜市。整治步驟:自4月1日起至9月3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一是宣傳教育階段***4月1日至4月10日***,廣泛宣傳動員,督促單位個人進行自查和整改,在10日以前進店經營或遷至上述9條道路和18個重點場所以外的地方經營。二是重點整治階段***4月11日至4月30日***,集中整治府前街、五嶺路、翠屏街、榆山路四條道路,4月11日至4月20日,先集中整治府前街中段、五嶺路中段、翠屏街中段、榆山路中段圍成的環行路段;4月21日至4月30日,全面完成四條道路的整治任務。三是深化整治階段***5月1日至9月30日***,逐街逐片地集中整治其餘五條道路和重點場所。整治措施:對不按整改期限進行整改的,扣押、沒收經營工具***物品***,並處以400元***,強制拆除亭、棚等佔道設施。沒收的經營工具***物品***不再返還。公安幹警將隨隊執法,嚴厲打擊一切暴力抗法行為。
廣大經營業戶,這次整治佔道經營,目的就是創造良好人居環境、發展環境,維護好廣大居民的共同利益,希望大家理解和支援。這次整治佔道經營,決心做到徹底根治、永不反彈,請廣大經營業戶不要再抱任何幻想,積極進行自查自改,主動尋找新的經營場所,確保整治佔道經營取得預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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