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辦法
事業單位如何制定一個合理的績效考核辦法呢?下文是小編收集的,歡迎閱讀!
一
一、總則
為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實現勞動貢獻與薪酬回報相掛鉤,進一步調動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參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省屬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甘人社廳發〔2011〕63號文***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機關各科室和機關全體在職人員***含借調和借用到機關工作三個月以上的工作人員***正常上班期間***除公休、節假日***的績效考核管理工作。但下列人員不予兌現當月績效工資。
1.當月請病、事假累計10天及以上的職工***含婚、喪、產假及函授學習***;
2.當月曠工累計3天及以上的職工;
3.停薪留職、內退、長期請假、脫崗或不上班的職工;
4.借調到外單位工作的職工;
5.脫產學習的職工。
三、績效工資基數及資金來源
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作為職工績效考核基數。績效工資資金來源由***籌措。
四、考核時限
***機關績效工資實行月考核兌現制,每月月底由各科室
完成對本科室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工作。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分值
績效考核實行百分量化和定性將結合的考核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兩部分組成:工作紀律佔50分,工作成績佔50分***附表一***。
***一***工作紀律。即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態度表現情況,包括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遵守機關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態度及出勤等,該項佔50%。
***二***工作成績。即所承擔或分工負責的具體工作和職責範圍的基礎工作完成情況,包括完成工作所具備的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的效率、結果、成績等,該項佔50%。
***三***考核等次劃分。考核等次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項,考核成績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為合格等次,7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次。
六、績效考核步驟及績效工資計算
***一***績效考核步驟
1.各科室負責人負責本科室工作人員的考勤工作,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員逐日簽到,工作人員請假、曠工、公差外出及公休節假日必須在考勤簽到表***附表二***上標註清楚。
2.各科室工作人員由所在科室主要負責人按辦法進行逐項考核,形成本科室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表***附表一***,連同本部門工作人員考勤簽到表***附表二***一併上報分管領導進行稽核。
3.各科室在規定考核時限內,將經分管領導簽字的工作人
員績效考核表、工作人員考勤簽到表於次月1日前交***行政辦公室彙總。
4.***行政辦將***機關所有工作人員月績效考核結果彙總後交勞資科,由勞資科根據此辦法計算績效工資,並由財務科按月負責兌現落實。
5.***機關工作人員月績效考核資料由***行政辦公室稽核後交勞資科負責儲存。
***二***績效工資計算
對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的人員兌現當月績效工資。並按照請假每1天扣20元,曠工每1天扣100元的標準計算績效工資。
七、附則
***一***各科室負責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嚴禁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將取消本科室相關人員績效工資兌現資格。
***二***在考核中,當被考核人調入、調出***含退休***時,當月在崗時間不足半月者,按半月兌現績效工資;超出半月,按照全月兌現績效工資。
***三***協理員另行考核。
***四***本辦法自2012年3月1日起執行,具體事項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
根據***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縣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通知》******府發〔2011〕62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若干具體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府辦發〔2011〕125號***等檔案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特提出本考核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將幹部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與崗位職責、工作量、工作效率、實際貢獻、群眾公認等直接掛鉤。
***二***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正,程式規範,力戒繁瑣。
二、考核組織
成立由單位主任***任組長,分管副主任***、紀工委書記***任副組長,副主任***、***和辦公室、規劃科、財務科、信訪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進行獎勵性績效考核。
三、考核物件
單位在編在崗所有人員。
四、考核週期
每季度考核一次,本季度的獎勵性績效考核原則在下季度首月10日前考核完畢。考核結束當月進入工資統發。
五、考核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定量獎勵性績效和定性獎勵性績效考核兩部分。其中定量獎勵性績效總量佔單位每季獎勵性績效總量的60%;定性獎勵性績效總量佔單位每季獎勵性績效總量的40%。定量部分主要突出“工作責任與實績”,定性部分主要突出“工作效率與群眾公認”。
***一***定量獎勵性績效考核分配辦法
1. 考核辦法:***總分100分***
①根據設崗定責的要求,認真履行自己所在崗位的工作職責。履職不力被黨委、單位通報一次扣1分,被縣級相關部門通報一次扣2分。
②按照年終縣綜合目標考核的要求,根據自己所分擔的工作,抓好目標任務階段性工作和全域性工作。未完成目標任務,每漏做一項扣1分。
③認真按時完成黨委、單位平時交辦的各項工作。因主觀原因未完成一次扣1分。
④積極配合單位其他科室的相關工作。因推諉扯皮貽誤工作一次扣1分。
2. 分配辦法
①根據單位考核物件崗位責任、工作量、實際貢獻大小,實行“係數”分配定量績效性績效工作。按照單位主要負責人、副職領導、二級班子正職、副職、一般工作人員的定量獎勵性績效工
資是單位本季度定量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1.2倍、1.1倍、1.0倍、0.95倍、0.85倍實行獎勵分配。
②定量獎勵性績效工資==本崗位對應的係數定量獎勵性績效工資×***定量考核得分÷100分***
③每季扣除部分納入當年12月獎勵性績效工作總量進行分配。
***二***定性獎勵性績效考核分配辦法
1. 考核辦法:***總分100分***
①工作紀律***40分***
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抽查脫崗一次扣0.5分;曠工一次扣1分;無故不參加黨委、單位或機關黨支部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學習培訓一次扣1分;上班期間違反規定上網聊天、打遊戲、看電影的發現一次扣1分;不服從工作調配,有頂撞或吵鬧行為的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該項得分為止。
當季度事假累計超過15天,當季度工作紀律不得分***特殊情況另行處理***;因個人違規違紀行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單位形象的當季度工作紀律不得分。
因病住院持有相關手續的不扣分,國家規定的公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等,休假期限內不扣分。
②幹部群眾民主測評***50分***
由局、公司全體幹部職工對考核物件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
個人幹部群眾民主測評得分=***50×得優秀票的票數+46×得稱職票的票數+42×得基本稱職票的票數+0×得不稱職票的票數***÷總有效票數。
③領導班子民主測評***10分***
由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對考核物件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
個人領導班子民主測評得分=***10×得優秀票的票數+8×得稱職票的票數+6×得基本稱職票的票數+0×得不稱職票的票數***÷總有效票數。
2. 分配辦法
定性獎勵性績效設一等獎2名,獎金1000元;二等獎9名,獎金800元;三等獎3名,獎金600元。根據個人定性考核得分從高到低確定獲得定性獎勵性績效的等級和獎金。
六、本考核辦法從2014年1月起執行。
特此通知。
***縣***局
2014年1月28日
三
為充分發揮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性,最大限度地激發廣大工作人員的潛能,切實加強局機關和事業單位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考核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市政府建設規範化服務型政府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指導思想
按照建設規範化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科學地評價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和服務的效果,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的水平,推動以人為本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的建立,減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則
建立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目標考核與績效考核相結合,績效考核與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相結合的績效評估考核體系,堅持考核的客觀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進和完善獎懲激勵約束機制。
三、考核範圍和內容
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為被考核人。
考核內容主要是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表現。側重從思想政治、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三個方面考核;
2.能:指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側重從政策理論水平、業務工作能力、協調管理能力、開拓創新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四個方面考核;
3.勤:指工作態度和敬業表現.側重從出勤情況和工作表現兩方面考核;
4.績:指工作量、工作質量、效益和貢獻。側重從本職位設定的考核要素與量化指標的實際完成情況方面考核;
5.廉:指廉潔從政表現。側重從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方面考核。
四、考核標準和等次
考核的標準:局機關公務員以《職位職責說明》和所承擔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為基本依據制定;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為基本依據制定。考核的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合格***、不稱職***合格***四個等次。
1.優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熟悉業務,工作勤奮,服務熱情,有改革創新精神,績效突出。
2.稱職***合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較好地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熱情服務,工作積極,能較好地完成工作目標任務。
3.基本稱職***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質基礎,業務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工作作風存在明顯不足,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誤。
4.不稱職***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未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失職,造成嚴重失誤。
五、考核量化
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比重為“德”佔20分、“能”佔25分、“勤”佔10分、“績”佔35分、“廉”佔10分。其中82—100分可推薦為優秀,62—81分確定為稱職,41—61分確定為基本稱職,40分及其以下確定為不稱職
六、考核實施
***一***平時績效考核
平時績效考核由局機關、各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自行組織實施。被考核人要對本職位職責、本年度工作目標、交辦的工作任務與實際完成情況等在平時績效考核記錄本上如實做好紀錄。局機關各科室***科長、主任***和各事業單位負責人作為本部門主考人應不定期對其進行檢查稽核並負責填寫有關內容。
***二***年度績效考核
年度績效考核以平時績效考核為基礎,在每年第四季度結合目標考核一併進行。其基本程式為:
局機關考核工作程式:
1.被考核人填寫《國家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
2.主考人根據被考核人的平時績效考核情況和個人年終總結,在民主評鑑的基礎上寫出評估意見,提出考核等次意見。分管局領導是所分管科室科長***主任***的主考人,各科室科長***主任***是本科室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及一般工作人員的主考人。局機關中層幹部由局考核領導小組進行考核。民主評議以科室為單位,由全科室統一對被考核人進行民主評議;局機關中層幹部和事業單位班子成員由局考核領導小組組織所在科室、單位全體職工評議。
3.局考核小組對各主考人提出的考核等次和評估意見進行稽核,並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見,報局黨組討論決定;
4.局黨組研究決定後,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上報相關部門稽核;
5.局考核負責人簽署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6.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並由其簽署意見。
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程式:
1.被考核人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
2.主考人根據被考核人的平時績效考核情況和個人年終總結,在民主評鑑的基礎上寫出評估意見,提出考核等次意見。事業單位班子成員的考核由局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進行,分管局領導在民主評鑑的基礎上提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意見,局考核領導小組進行稽核並提出考核意見後報局黨組討論決定。各事業單位班子成員的民主評議由局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在本單位全體人員中進行。
3.各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工作根據市人事局和我局的通知要求,由本單位組織進行,在提出考核等次意見後報局辦公室會同相關科室審查後報市人事局審定。
4.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並由其簽署意見。
***三***當年軍隊轉業幹部,調任、轉任、掛職鍛鍊、外出學習培訓、因公致傷以及受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的年度考核按市組織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公務員在年度績效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等次的,具有依照相關規定晉職、晉級、晉升工資的資格。績效***表現***特別突出的,可按照《國家公務員獎勵暫行規定》,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給予記功或嘉獎。
***二***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以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為標準,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
***三***連續2年以上獲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晉職或竟爭上崗時任職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公務員在年度績效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可視同稱職等次正常晉升級別和職務工資檔次。
2.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3.不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
4.公務員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次年前3個月為誡勉期。在誡勉期內,應接受不少於10天的培訓學習。誡勉期間,主考人應對其進行誡勉談話,並作談話記錄。誡勉期滿,被誡勉人應做出誡勉期間的思想、學習、工作的書面總結。
5.公務員在被確定為基本職稱等次的次年,仍不能達到稱職或稱職以上等次的,確定為不稱職。
***五***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不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
2.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予以降職。降職決定按照公務員管理許可權由任免機關在3個月內作出。降職後,其職務工資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職務工資檔次。其原級別在新任職務對應級別內的,不降低原級別;原級別高於新任職務對
應最高級別的,降到新任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並將本人原級別工資額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倒級工資標準,若本人原級別工資額等於新任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的倒級工資標準的,不得降低級別工資。
3.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局各事業單位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的使用可參照以上規定和其他有關政策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八、考核的組織
局成立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局機關、各事業單位行政執法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領導、局紀檢組長、局辦公室主任、各單位一把手和局辦公室負責人事的代表組成,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領導任組織,日常工作由局辦公室承辦。
各事業單位參照以上辦法成立績效考核工作小組。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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