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的條件
想要申請商標,然而申請商標有什麼條件呢?那麼就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商標註冊的條件是什麼,當事人申請商標註冊的條件有:
1、商標註冊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商標註冊的我國申請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時,商標局將按照其所屬國與我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輸,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2、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備的條件:
***1***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構成要素;
***2***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備顯著性;
***3***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標誌。
***4***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5***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登出未滿一年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網上如何查詢商標是否註冊
1、商標的查詢方法比較複雜,今天我們介紹一下網上查詢的基本步驟,同時我們還可以通過商標事務所委託查詢。
2、首先,我們進入中國商標網,官方提供了四種業務:商標近似查詢、商標綜合查詢、商標狀態查詢、錯誤資訊反饋。
3、我們點選進入商標綜合查詢:使用者可以按商標號、 商標、申請人名稱等方式,查詢某一商標的有關資訊。
4、裡面提供了5種查詢方法 國際分類號、註冊號、商標名稱、申請人名稱***中、英文***,對於查詢是否註冊來說,我們只需使用“商品名稱”來是即可。
5、我們以搜尋“百度”為例,在商標名稱中輸入百度,再點選查詢
6、如果查詢到有結果,說明商標已被註冊。那就只能換一個商標了
7、如果查詢到“抱歉!沒有查詢到任何結果”,那麼恭喜你,商標尚未註冊,趕緊去註冊吧
註冊商標流程
商標註冊流程一、形式審查
經過形式審查,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商標局發給受理通知書。
申請手續不齊備或者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申請手續基本齊備或者申請書件基本符合規定,但是需要補正的,商標局發商標註冊申請補正通知書。申請人在限期內補正並交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期;未作補正或者超過期限補正的,商標局發不予受理通知書,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商標註冊流程二、實質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後進入實質審查。經過實質審查,凡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商標局予以初步審定,並予以公告。
駁回申請的,發給申請人駁回通知書。
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可以修正的,發給審查意見書。申請人在限期內予以答覆的,商標局繼續審查。
對經審查後初步審定的商標,由中國商標局在《商標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對中國商標局初步審定的商標提出異議。
無異議或者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由中國商標局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准註冊。
複審請求
商標註冊流程中若申請人對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准予註冊或不予註冊的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若當事人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終局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侵犯商標權依法應負侵權責任
2014年1月2日,宜昌上大人餐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宜昌上大人”***突然收到了***以下簡稱“宜昌飯店”***發來的一份律師函,要求其停止使用“接堂”包子商標。宜昌上大人在收到商標所屬公司律師函後即修改了商標名稱,將“接堂”包更改為“大人接趟”包。但仍被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權,並公開道歉,賠償損失3萬元。4月27日,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稱,該餐館侵權行為發生在修改商標名稱前,遂判決餐館賠償經濟損失2000元。
“接堂包子”是宜昌本地老字號特色小吃。1998年,原宜昌市旅遊飲食服務公司將接堂包子作為品牌進行了商標註冊。2009年5月,該商標被核准轉讓給宜昌飯店。
2013年9月,宜昌上大人開業時,同樣推出了一種名為“接堂”的包子,與先前已經獲得了商標註冊的宜昌本地老字號重複。
2014年7月29日,該案在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上,原告代理律師指出被告侵犯了其商標所有權,並表示即使後來被告將宣傳招牌上的“接堂”包更改為了“大人接趟”包,但仍涉嫌侵權。被告方承認在自己使用“接堂”包名稱期間存在侵權事實,但自從將“接堂”包更改為“大人接趟”包後,就不再存在侵權行為。
判決結果:
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宜昌上大人成立後,未經“接堂”註冊商標所有人宜昌飯店許可,擅自在其經營服務場所使用“接堂”商標向消費者出售包子,侵犯了宜昌飯店享有的“接堂”商標專用權。
2014年1月後,宜昌上大人在餐館選單中改用“大人接趟”名稱出售包子,“大人接趟”與“接堂”商標在文字字形、含義、讀音方面存在明顯不同,且宜昌上大人僅在其經營的“上大人”餐館內使用“大人接趟”名稱出售包子,不會導致消費者誤認,因此不構成侵權。
法院表示,綜合上述情形,考慮到宜昌飯店對“接堂”商標的使用情況及商標知名度等因素,以及宜昌上大人在修改商標名稱前已經實施了侵犯他人商標權的行為,從該侵權行為中獲得了收入,法院判決宜昌上大人賠償宜昌飯店經濟損失2000元。
商標權知識擴充套件:
1商標權保護的範圍
我國《商標法》以註冊商標的專用權為保護物件。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這是區別和判斷侵權與否的一條重要界限。
“核准註冊的商標”是指經商標局註冊的可視性標誌。“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經商標局核准在案的具體商品。註冊商標所有人無權任意改變商標的組成要素,也無權任意擴大商標的使用範圍。對於不涉及商標權保護範圍的使用行為,則不作為侵權行為追究。
2商標權保護的期限
商標權保護的期限是指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的有效期限。我國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可以續展;商標權的續展是指通過一定程式,延續原註冊商標的有效期限,使商標註冊人繼續保持其註冊商標的專用權。
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註冊經核准後,予以公告。
真的需要註冊商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