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的差額納稅
“租賃”對於從事經濟金融活動的人並不陌生,但真正瞭解租賃的獨特功能優勢,並掌握其運作規則的人並不多。下面讓小編來告訴你,希望能幫到你。
只有轉讓不動產才,並且不動產非自建的,才可以是差額徵稅,至於租賃不動產沒有差額納稅的。
營改增後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租賃服務納稅如下:
假設是一般納稅人,房子是15年4月30號之前取得的按照簡易徵收的,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5%****5%
假設是一般納稅人,房子是15年5月1號之後取得的,或者15年4月30號之前取得的按照一般徵收的,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11%****11%
假設是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5%****5%
假設是小規模或者個人,出租的房屋是住房,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5%****1.5%
差額納稅
舉個例子來講:比如說A律師事務所接受客戶一項業務,收取服務費1000萬元。其中該業務涉及到會計師事務所的一些內容,於是該A律師事務所又委託一個B會計師事務所辦理該部分內容,支付給B會計師事務所500萬元。如果該業務發生在天津:按現行的營業稅計算方法,A律師事務所應就其收取的1000萬元服務費計提營業稅50萬元。B會計師事務所應就其收取的服務費500萬元再計提營業稅25萬元。總計該業務應繳納營業稅75萬元;如果該業務發生在上海,那麼按《關於印發本市<營業稅差額徵稅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地稅貨[2010]28號***規定,事務所之間開展協作專案,視同代理業務,可按取得的全部收入扣除支付給協作方相關費用後的餘額為計稅營業額。即A律師事務所及B會計師事務所分別按各自實際取得的500萬收入計提營業稅25萬元。總計該業務應繳納營業稅50萬元。兩種方式應納營業稅差額為25萬元。 從上例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實行營業稅差額徵稅對於營業稅納稅人的稅負影響是巨大的。而且自上海等地開始執行營業稅差額徵稅以來,各大金融、證券等等服務行業紛紛向上海地區靠攏及搞業務傾斜。
融資租賃的定義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裝置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2015年8月26日國務院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加快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行業發展的措施,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會議指出,加快發展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於緩解融資難融資貴,拉動企業裝置投資,帶動產業升級。會議確定,一是厲行簡政放權,對融資租賃公司設立子公司不設最低註冊資本限制。對船舶、農機、醫療器械、飛機等裝置融資租賃簡化相關登記許可或進出口手續。在經營資質認定上同等對待租賃方式購入和自行購買的裝置。二是突出結構調整,加快發展高階核心裝備進口、清潔能源、社會民生等領域的租賃業務,支援設立面向小微企業、"三農"的租賃公司。鼓勵通過租賃推動裝備走出去和國際產能合作。三是創新業務模式,用好"網際網路+",堅持融資與融物結合,建立租賃物與二手裝置流通市場,發展售後回租業務。四是加大政策支援,鼓勵各地通過獎勵、風險補償等方式,引導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同時,有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加強風險管理。 融資租賃是新的金融模式,融資公司和承租人所承擔的風險都相對比較低。
融資租賃的主要特徵
融資租賃的主要特徵是:由於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只是出租人為了控制承租人償還租金的風險而採取的一種形式所有權,在合同結束時最終有可能轉移給承租人,因此租賃物件的購買由承租人選擇,維修保養也由承租人負責,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務。租金計算原則是:出租人以租賃物件的購買價格為基礎,按承租人佔用出租人資金的時間為計算依據,根據雙方商定的利率計算租金。它實質是依附於傳統租賃上的金融交易,是一種特殊的金融工具。
融資租賃不動產的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