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General 更新 2024年11月07日

  兒童安全問題一直受到各方面廣泛關注,包括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在內的安全問題已經得到了普遍重視。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

  案例一:

  10月23日早上6點多,深圳福田區皇崗路與北環大道交匯附近發生一起貨車與在機動車道上行駛的電單車相撞事故,電單車上兩人當場死亡***一名35歲婦女,一名8歲男孩***,還有一名12歲男孩重傷送醫院搶救。

  據瞭解,被撞女士姓支,另外兩個男孩是她的兒子。兄弟二人都在福田同一家民辦小學就讀,當時支女士正送他們去趕乘學校校車。

  據瞭解,她們家就住在幾百米外的神彩苑小區。

  一位目擊者告訴記者,當時,支女士騎著一輛黑色電單車剛剛行駛到路口,被一輛正在拐彎的大貨車撞倒,兩個孩子還穿著校服。

  案例一:

  10月1日,某縣職技校學生李飛***男、17歲***和其弟東冶中學學生李某飛***男、15歲***無證騎乘一輛無牌五羊125型二輪摩托車行至城鎮李會腰路段時與一輛大貨車相撞,致二人當場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飛兩兄弟的慘禍是由於自身違反了“年滿18歲取得駕駛證方可在路上駕駛機動車輛”的規定而造成的。因此,學校要加強對中小學生及幼兒的交通法規宣傳教育,使他們學法、知法、守法,儘可能地避免車禍的發生。

  二:

  〖案例1〗司機大意花朵遭殃

  7月安徽某縣一名3歲幼兒,因為在高溫下被司機遺忘在幼兒園校車內6小時導致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這起案例將人們的視線再次吸引到幼兒園、小學校車的交通安全問題上。

  提示:校車司機一時疏忽大意,致使一個幼小的生命還未來得及享受多彩的生活就過早地夭折。痛定思痛,這起案例提醒幼兒園要加強對校車司機的教育和管理,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案例2〗司機酒後駕駛超載校車

  2月17日,廣東東莞交警支隊民警在樟木頭鎮趙林路口查獲一輛粵SV2966號中型客車,司機在接受檢查時躲躲閃閃。憑著職業敏感,民警覺得該司機肯定有問題,於是要求司機出示證件,司機開啟窗戶出示證件時,民警聞到一股酒氣,當即要求司機下車接受酒精測試。經檢查,該中型客車為某學校接送學生的車輛,核載19人,實載38人,超載100%,且司機思某屬酒後駕駛。民警對司機依法作出嚴厲處罰,同時責令司機聯絡該校有關人員前來處理及派出車輛轉運學生。

  提示:超載和酒後駕車都是交通法規明令禁止的。學校要加強對校車的管理,嚴禁酒後駕車,嚴禁超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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