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醫院實習週記
在寵物醫院實習的日子是什麼樣的,具體工作是什麼呢?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了,希望大家喜歡!
篇1
這個星期和張春健一起做了幾次稿子,感覺最深的就是記者一定要學會懷疑,以及怎麼去懷疑,然後怎麼去證實你的這些懷疑。
懷疑,我現在的理解就是千萬不要只聽一方當事人的話,尤其是當你面對一個利益受到損失的人的時候,他對你陳述他的不幸和憤怒,不能隨便就相信他說的一切,然後還帶著感情-色彩地去問另一方。我自己的性格來說,我是非常容易相信別人的話的,但是作為一個記者,我覺得輕信別人是非常危險的。
然後就是怎麼去懷疑?有些要根據自己的採訪經驗和生活經驗,這樣才能發現對方的疑點,有些則需要必要的證據來支援。
發現疑點,一定要通過各方求證,就是利用一切方式來消除這些疑點。然後把求證到的事情寫出來,把失實的部分去掉。
篇2
在採訪中,一定要把儘可能多的方面都採到,有很多方面看似好象不重要,但是仔細思考之後,如果缺失了這些,其實是非常不完整的。比如,我和張春健去採訪學校路樓,學生因為怕被狗咬不敢上學。這條狗以前是不咬人的,但是前幾天生下小狗後就繼續傷人。我注意到了這個細節,但是我根本沒想到我應該給寵物醫院的醫生打電話,問一下狗突然咬人與它生小狗有沒有必然的聯絡。後來問了一以後,才知道這是有必然聯絡的。這樣稿子也就完整了。然後就是在求證中,一定要把所有的要素記清楚,比如給網通客服打電話諮詢,就應該記住是多少號接線員回答的問題。這樣的事情看似好象很小,但很多時候應該會避免糾紛吧。
所以,我感覺採訪中很多事情看似很小,似乎無關緊要,但是絕對不能疏忽,不能小看,任何一個小問題都必須認真而細心地去對待。
篇3
這個星期印象最深的就是和向芳一起的採訪,事情是200多個民工去討住處27人被打傷住進醫院。當時我們就去了現場和醫院,但是回來後發現事情的起因與四個方面都有關,可是我們僅僅採訪到了兩方。當時是晚上十點,我給其中的一方就是韓國公司的律師打電話,他讓我們馬上去他的律師事務所他給我們提供全部的資料。可是等我們去了以後,他們一直給我們談到了十二點,此時已經過了截稿時間,這樣第二天我們的稿子就沒能發出來。第二天,我們又採訪了第四方就是中建四局後才寫稿報道。這樣我們的報道就比〈新京報〉和〈信報〉晚了一天。可是,根據後來這四方的反映,他們都覺得我們的報道是所有的報道中最客觀,是最接近事實的,有兩方的人給我打電話的時候都說,他們認為《-新-京-報-》的報道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這樣我就有了疑問,在實效和客觀實在不能同時保證的時候,我們應該舍誰取誰?在這個事件中,第一天我們的確沒有時間採訪完成,也沒有辦法聯絡到中建四局的人,所以我們放棄了實效,保證了客觀。但影響力在第二天卻被大大弱化了。那麼,這種情況下,我們到底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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