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包括的種類有哪些
當今社會,很多年輕人在結婚前,都會進行婚前財產劃分好,並切進行婚前財產公證。那麼,在法制常識裡,婚前財產包括哪些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們。
婚前財產的種類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後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財產。
認定婚前個人財產的方法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
***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
***3***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後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智慧財產權;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的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離婚財產協議包括哪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