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課調課管理制度範本
為了使代課調課工作更加規範化、制度化,確保各項教學任務圓滿完成,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一、調課、代課原則
1、教師無正當理由不允許私自換課、頂課、代課、或合併課程,學校行政每週不定時巡查,如發現有與課程表或任課教師不相符的情況,則視為課程表計劃中的當事人缺課。
2、教師因公外出參加市區級各種培訓、學習、聽課、賽課***半天內***,由本人自行換課,填寫好代***調***課通知單,憑代***調***課通知單到教務處備案。一天以上由本人協同教務主任進行調課或由其他教師代課。如部分課程無法調整,由主管校領導簽字,由教導處協調安排,教導處出具代課條,學校將按6元/節的標準補貼給代課教師。
3、病假***半天內***由本人或委託年級組長自行換課,填寫好調***代***課通知單報教務處備案。病假***一天以上***無法安排換課的病假教師,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憑請假條由教導處協調安排課務,並出具代課條,學校將按6元/節的標準補貼給代課教師。
4、教師因私事請假***半天內***,由當事人自行換課,安排好課務,並報教導處備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實行學校零薪假。教師因私事請假***一天以上***,無法自行調課的,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憑請假條由教導處協調安排課務,並出具代課條,學校將按6/節的標準補貼給代課教師。
5、教師因突發事件請假,確實無法自行調課的,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憑請假條由教導處協調安排課務,並出具代課條,學校按6/節的標準補貼給代課教師。
6、因公外出、病假、事假一個半月以上由校長室、教務處協同共同解決。
二、調課、代課獎扣原則
1、因公請假缺課,在履行正常手續的情況下,不扣除任何費用。
2、因病或私事請假,參照學校考勤制度和代課制度執行。
3、誤課***未請假、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一經查實由教務記載實際情況,作為每月績效考核依據。
4、教師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上課超過一週時,可以分別安排教師代課。代課教師的安排由教導處、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共同協商提出安排意見,並報校長批准。為了保證學校教學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
5、教師代***調***課通知單***附一***由本人填寫,並上交教導處。教務安排課務憑代課通知條***附二***通知代課教師。
6、本制度從公佈之日起施行,未盡事宜由校長室解釋。
篇二
為了加強教學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規範教學行為,順利實施教學計劃,科學有效地進行教學工作,特制定學校調課、代課制度。
一、調課
1、臨時調課
***1***教師因公事外出必須臨時調課,一般由教師自行調課,上報教導處備案並下發調課通知單。如教師無法安排,則上報教導處統籌安排。
***2***教師因私事請假必須臨時調課,請假人先根據學校請假制度履行請假手續,再自行把課調好,上報教導處備案並下發調課通知單。如教師無法安排,則上報教導處統籌安排。
2、長期調課
長期調課必須報校長室同意後由教導處統一安排,並同時向調課所涉及的教師、班級和班主任下發調課後的課表。
3、責任追究
凡沒有上報教導處備案並下發調課通知單,無論何種原因,均視為教學事故,追究調課和被調課兩位教師責任,雙方各承擔元經濟處罰。上報教導處備案並下發調課通知單,出現無人上課等現象,無論何種原因,均視為教學事故,追究被調課教師責任,同時被調課教師承擔相應經濟處罰。
二、代課
1、教師因公事外出或因突發事情請假,必須由其他老師代課,一般應先報教導主任批准,並由教導處安排代課,並下發代課通知單。
2、教師因病請假超過一週,必須由其他老師代課,必須先上報校長室,由分管校長視具體情況協同教導處安排本校教師或外請教師代課。
3、由教導處安排的代課並下發代課通知單的課程,如出現無人上課等現象,無論何種原因,均視為教學事故,追究代課教師責任,同時代課教師承擔相應經濟處罰,扣除該節課課時津貼。
篇三
為了加強教學紀律,規範教學行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順利實施教學計劃,科學有效地進行教學工作,現制定雙泉小學請假調課、代課制度。
一、調課
1、調課分為因公調課和因私調課兩種型別。凡由學校安排的外出開會、教研、培訓、學習等情況視為因公調課;其他因個人私事而調課視為因私調課。所有調課均需在調課前先填寫調課登記表。
2、臨時調課***三天及三天以內***
***1***教師因公事外出必須臨時調課時,由教師自行安排調課,上報教導處備案。
***2***教師因私事請假***含事假、病假等***時,半天以內持書面請假條到值周領導領導處***一天及以上、三天以內到校長辦公室***履行請假手續,由請假教師自行安排調課,上報教導處備案。
***3***教師因急事、急病等情況不能到校請假的,需自行調好課務,半天以內致電值周領導,一天及以上、三天以內致電校長請假,回校後再及時補填調課登記表及請假記錄。
3、長時段調課***三天以上***
長時段事、病假必須報校長室批准後,由教導處統一安排課務調整,並同時向調課所涉及的教師、班級和班主任下發調整後的調課通知。
二、代課
1、教師因公事外出3天內自行調課,3天以上的,其課程必須由其他老師代課的,由分管校長協調教導處安排代課。請假結束後須將所調課程自行補回***期限從請假結束之日算起一個月內***。
2、教師因私事***含事假、病假等***請假超過3天以上的,其課程必須由其他老師代課的,必須先上報校長辦公室批准,再由分管校長視具體情況協同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請假結束後須將所調課程自行補回***期限從請假結束之日算起一個月內***。
3、教師因學校整年級以上的集體活動或突發事件***急救學生***、緊急公務***緊急會議等***,由分管校長和教師本人報告教導處相關同志後,教導處負責安排教師代課。
三、備註
1、凡沒有上報教導處備案並自行調課,無論何種原因,均視為教學事故***私自調課一律按曠課處理***,追究相關教師的責任。上報教導處備案並下發調課通知後,出現無人上課等現象,無論何種原因,均視為教學事故,按學校考勤等相關制度追究被調課教師責任。
2、准假許可權:教師請假時間在半天以內的,可由行政值周領導批准,報教導處備案;一天及以上的寫好書面請假條由校長簽字批准後,報教導處備案。若未向任何相關領導請假,擅自離校,不上班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學校安排的代課,如代課教師不履行職責,出現空堂現象,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學校考勤等相關制度追究代課教師的責任。
本規定從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相關未盡事宜將根據實際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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