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法律事務管理辦法
高職法律事務專業課程體系改革是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的內容之一。高職法律事務專業課程體系改革應該以法律事務專業就業現狀為導向,以增強法律事務專業學生的職業能力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1目的
為規範集團法律事務的管理工作,維護集團的合法權益,保障集團經營管理有序執行,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控股集團、各子集團***公司***、事業部及專案部的法律事務管理。
3關鍵詞語解釋
3.1訴訟是指以本公司為一方當事人或作為第三人,通過人民法院,採用訴訟方式解決糾紛的法律事務活動。訴訟案件包括:民事訴訟案件***包括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訴訟***、行政訴訟案件、刑事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3.2非訴訟是指以本公司為一方當事人,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複議等方式解決有關糾紛或爭議的法律事務活動。
3.3資信調查是指專業機構對企業的註冊登記情況、股權結構、人力資源、經營業績、管理水平、財務狀況、行業聲譽、以往信用情況等進行調查研究,必要的時候進行實地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出具信用報告。
3.4盡職調查是指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中,公司對對方企業的歷史資料和文件、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調查稽核。
4職責
4.1法務部為集團法律事務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集團法律事務管理工作。
4.2其它部門***法律事務起因等部門***負責配合法務部門法律事務管理工作。
5法律事務內容
集團的法律事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為集團的經營、管理決策提供法律風險分析;參與集團重大經濟活動的談判工作,提出降低或規避法律風險的措施和法律意見;起草、審查、修改、會籤經濟合同、協議、承諾書、擔保函、宣告等法律文書;負責處理訴訟案件、經濟仲裁案件、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等訴訟和非訴訟
法律事務;
參與處理重大或複雜債權債務的清理和追收工作;協助集團相關職能部門辦理企業開業註冊、合併、分立、兼併、解散、清算、登出等工商事務及公證、抵押、招投標等法律事務並審查相關法律檔案;協助集團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管理中相關法律檔案的審查;協助辦理企業上市的相關法律事務及上市後的企業依法規範經營、管理事宜;參與集團制度建設等規範性檔案的稽核,提出法律意見;負責集團外聘律師***律師事務所***、諮詢調查公司的遴選、聯絡及相關工作,並對其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根據集團業務需要,開展資信、盡職、侵權等法律調查;收集、整理、保管與企業經營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檔案資料,負責集團的法律事務檔案管理;開展相關法律諮詢,協助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相關法律宣傳、教育、培訓;其他法律事務。
6法律調查的管理
6.2資信調查由法務部作為牽頭部門主持開展,其他相關部門給予協助,通過工商、稅務、土地部門、銀行、相關企業等等各種渠道獲取資料,綜合分析利用形成書面報告,或者由法務部牽頭尋找合適的專業諮詢調查公司委託調查,為企業合理做出選擇合作伙伴等重大決策提供參考。
6.3盡職調查由法務部作為牽頭部門主持開展,其他相關部門給予協助,在企業發生收購時,開展上述內容的調查,事後形成書面報告,或者由法務部牽頭尋找合適的專業諮詢調查公司並委託調查,為企業做出專案質量判斷,確定併購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提供參考。
7規範性檔案的審查
7.1法務部按集團制度建設相關規定,對集團規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規性提出規範性建議和意見。
7.2法務部對集團的規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執行情況提出風險防範建議。
8合同的規範性管理
8.1法務部依照集團《經濟合同管理辦法***試行***》、《經濟合同稽核管理辦法***試行***》等制度規定,履行合同稽核等管理職能。
8.2法務部參與對各項法律性合同的起草、稽核與會籤;合同的履行、變更和解除;合同的履行監督和糾紛處理;合同檔案管理等合同的全過程規範性管理,並針對具體實際情況提出防範法律風險建議和意見。
9訴訟與非訴訟案件管理
9.1集團的訴訟與非訴訟案件的處理須遵循有效維護集團合法權益的原則。
9.2案件相關部門***人員***與法務部門的配合
9.2.1案件起因人、起因部門負責人以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負有配合、協助法務部門案件處理、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證據及相關依據的責任。
9.2.2集團所有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發現集團的利益可能或正在受到損害且可能涉及法律風險的,如可能涉及訴訟,則有義務及時向所在部門、單位的負責人反映;部門、單位的負責人應在得知情況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法律事務報告書***見附件1***的形式說明案情,與相關材料一同呈報法務部,需要採取緊急處置措施的,應及時與法務部商榷緊急處置的措施。
9.2.3對於案件處理程序中所需要的必要條件和關係協調,案件關聯部門、單位及相關人員應積極、主動配合法務部開展相關工作,保證案件處理的順利進行。
9.2.4案件知情人應堅持保密原則,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洩露案件的相關資訊。
9.3案件的善後處理
9.3.1在案件審結後,依據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法務部協助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應繼續作好執行階段的工作,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的協議、裁決、判決時,承辦部門或承辦人應會同法務部及時向集團分管總裁彙報,由法務部在法定申請執行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9.3.2案件處理完畢後,由法務部負責對全案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材料向集團領導、有關部門彙報。
9.3.3法務部負責對案件材料進行整理並組卷,按集團檔案管理要求做好相關檔案資料的歸檔工作。
10法律事務諮詢指導
10.1法務部對集團各部門及各子集團***公司***涉及的法律事務以諮詢、指導的方式提供服務,使集團的經營管理活動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10.2集團法律事務的諮詢、指導以集團各單位及事務經辦人員主動諮詢與法務部門專題指導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必要時,法務部門可出具書面指導建議。
10.3集團各單位及事務經辦人員在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遇到疑難的事項,應主動向法務部尋求法律諮詢,並提交相關材料,以取得法務部的專業指導意見。
10.4法務部接到法律事務諮詢,必須及時做出解答和指導;情況複雜的案件應作必要的調研準備,針對所諮詢的事項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和建議。
10.5法務部針對集團各部門及各子集團***公司***各級的經營管理活動存在的相關法律風險問題提出法律建議和意見,經總裁辦公會批准後,相關部門必須整改實施。
10.6需要法務人員參與或配合的事項***包括參與執行、起草法律檔案、談判等***,需求單位應在談判前五個工作日將主要內容告知法務部。
10.7集團公司從事兼併、收購、分立、清算、破產、投資、資產轉讓、招標、投標等重要經濟活動時,法務部應按集團相關規定指派法務人員全程參與,並提出法律意見或建議。
11法律培訓與法律事務檔案管理
11.1法務部依照《法律培訓管理制度》參與法律培訓、教育活動。
11.2法律事務過程形成的檔案資料按照控股集團《檔案管理規定》、《文書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定期歸檔。
12法律事務責任追究
12.1法律事務責任追究,是指對相關工作人員在工作職責範圍內,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導致出現重大法律爭議或嚴重法律風險,給集團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進行責任追究。
12.2相關工作人員有下列違規行為之一的,追究其法律事務管理責任:
本單位、部門發生重大、特殊法律糾紛未按規定及時上報集團法務部,影響案件及時有效處理的;
在處理法律糾紛過程中,不及時有效地收集相關證據材料或遺失重要證據,遺失重要技術資料資料或消極辦案致使案件敗訴的;未履行集團內部審批程式,擅自對外提供證據資料和確認對外證據資料的;不在法律規定有效期限內正確行使權利的;無正當理由不按時依法參加庭審等法律程式,導致缺席判決、裁決的;違反制度規定,未經授權或未按規定報審合同、越權或無權簽訂合同的;合同簽訂後,無正當理由,未切實履行合同的;發生合同糾紛未按規定報告、處理不及時或處理不當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或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形成訴訟或造成其它嚴重後果的;其他違反集團法律事務工作管理規定的。
12.3對違規責任人員的處理,根據違規責任情節和集團相關制度規定分別給予責令檢查或行政處分。違規行為給集團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責令承擔賠償責任。
12.4對由單位、部門集體研究做出違反集團關於法律事務管理相關規定的決定的,須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12.5對違反集團法律事務工作管理規定行為由稽察室按規定負責查處。
12.6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按相關法律規定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3其它
13.1本辦法於2012年5月21日首次頒佈,第一次修訂沿革說明見附件2。本版為第三版,系沿用制度,具體內容未作變動,僅對制度編號、有效期及標註欄作調整。
13.2本辦法由控股集團法務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13.3本辦法經控股集團總裁批准後實施,前版制度同時停止執行。
法律事務資訊化管理平臺
伴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日益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深入,企業面臨的競爭壓力日趨加大,所面臨的經營風險也愈來愈嚴峻。如何規範管理、提高效率和規避經營風險方面,面臨著諸多挑戰。同時也對企業自身法律風險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傳統手工管理模式已不能滿足今後企業高效運轉的要求,法律事務管理手段和工具相對滯後,是許多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併成為制約企業進一步發展的掣肘。企業法律事務管理工作與企業發展相脫節,成為企業快速發展所亟需解決的難題。企業法律事務資訊化管理已成為今後企業管理髮展的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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