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上態度包括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12-03

廣告心理學中態度的功能有哪些

調節的功能(效用功能)這項功能與基本的獎懲原則有關

自我防衛功能(自我防禦功能)為了防禦外來威脅和內在感覺,保護個體而形成的態度

價值表現功能 體現了消費者的價值觀或自我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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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心理學課程中,什麼是態度的學習理論

情感

社會心理學在態度三要素中,起核心作用的是:情感。

社會心理學三要素:認知,情感,行為傾向。

心理學作業態度與行為的關係有哪幾個基本類型

態度與行為的關係有五個基本類型:第一,與情緒、感情聯繫的態度-由一次情感反應(如歡快、恐懼、痛苦等)的經驗構成對某些客體的態度,當遇到類似情境就會出現同樣的體驗;第二,理智性或認知性的態度-當人們依據他人的介紹或書本知識而產生對事物的態度,其中有明顯的分析、聯想、類比與評判,而無強烈的情感伴隨;第三,動作定向的態度─由於某種需要的激活而產生對有關客體接近或迥避的反應,其中認知成分很不明顯;第四,知情意均衡的態度─這裡既有認知與思考、伴有強烈的情感,還有行動意向,三者交融在一起或交替出現;第五,自我防衛的態度-由於情勢不明、內心衝突或出於防衛的動機而產生某種疑惑、拘謹或暖昧不定的態度。

教師心理學中影響態度改變的信息溝通因素有哪些

影響態度改變的因素溝通者、溝通的內容、溝通方式、溝通對象等因素影響到態度的改變。溝通者威望高,溝通內容真實可信,內容方式符合溝通對象的需要,根據溝通對象的特點採用單向或雙向宣傳,有助於促進溝通對象態度改變。溝通者與溝通對象的態度距離,溝通對象原有的態度距離、人格特徵、智力水平、心理免疫力等因素也影響到他們態度的改變。

管理心理學中,改變態度的方式方法有哪幾種

態度的功能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也是態度的構成因素。

1,認識功能,即對某一對象的認識和理解。

2,情感功能,即對某一對象的態度和評價。

3,意向功能,即可能做出某種行為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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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上有沒有理論能解釋:相對態度的形成

這在心理學上叫“月暈”或“明星”效應,這樣的人往往會讓人覺得他的頭上籠罩著一輪像月亮一樣的暈輪,以致遮蓋了周圍的星星,讓人羨慕不已。

如何研究心理學

一、觀點 研究心理學最困難的是在適當的觀點。有許多人把心理學看得極抽象、極繁雜,有許多人又把心理學看得太簡單、太偏狹。研究心理學的學生往往費了許多工夫而仍未明白究竟什麼是心理學,或雖有詳細的片段的知識但缺少統一的觀念。這都是因為未得到適當的觀點的緣故。 但所謂適當的觀點也是很難講的。適當的觀點並非是一個固定的地位可以指示出來。如要說明適當的觀點是什麼,這實在是一言難盡。不過照著者看來,適當的觀點有兩個重要的條件,就是對象的認識和科學的態度。研究心理學者假如能滿足這兩個條件,大致所取觀點就不致如何錯誤了。 二、科學的目的 什麼是心理學的對象,我們在第一、二兩章已大略說過了。至於什麼是科學的態度,我們亦許要在此附帶說一說。我們知道科學的唯一任務是在把現象認識清楚。我們平時可知道的自然現象是限於片段的,很難了解,科學便想把這種片段的來路和去路探索出來,並且和別的片段聯綴起來,就容易明白了。我們平時所見的自然現象好像是雜亂無章毫無規則的,科學便想在這種雜亂無規則中抽尋出條理出來。結果,表面看來毫不關聯的科學卻能證明其是一貫的了,表面好像是許多不同的現象,科學也能證明其不過是一個原理的幾種表現罷了。因此尋常所視為繁雜的科學卻把它簡單化了,尋常所認為無規則的科學卻把它歸納入一個原則了。總而言之,這也無非是把現象認識得清楚。 科學的任務只在把現象認識清楚,所以科學只問如何而不問究竟為什麼。科學上一切為什麼的問題其實都是如何的問題。最後的原因的問題,科學是存而不論的。譬如心理學只是研究人的如何行為,如何認識世界,至於何以能如此的最後的原因,心理學是不問的。但科學並非承認這種問題不應該問,也並非承認答覆這種問題的權利是屬於另外一種絕不相同的什麼研究。科學不過承認現在還沒有作任何答覆的根據,所以只好暫時擱置以待將來罷了。科學並且不相信自己現在所不能答覆的問題別的什麼研究卻能答覆。有時科學雖對於不能答覆的問題不得不有所答覆,但也明白告訴人說這是假定,並非確鑿的事實。現在有許多心理學者因為要宣傳他的一種主張或建立一個一貫的學說系統,便一口氣把心理學上一切問題都作了一種確定的答覆,因此反喪失了科學的態度;並且把心理學變成紙上的空談、口舌的爭戰了。 科學還有一種重要的態度就是相信一切現象都是連續的。一切自然現象都前有所承,後有所繼,換言之都是服從因果律的。因為一切現象都是連續的,所以可找尋出條理出來。又因為因果關係是有一定的──是的,假如不一定我們就不能說它們是連續的了──所以我們能有知識。所以現象的連續是科學的所以能成立唯一的原因;相信一切現象都連續也是科學的根本態度。因為一切現象都是連續的,所以一切現象的前因後果也必都是現象。一切現象都可知,所以沒有什麼現象的因果是不可知的。科學和迷信的區別就是在一則承認有不可知的因果,一則不承認能有這種不可知的因果。把這種態度在心理學上應用起來,就是取消不知是什麼的心而承認行為動作的原因也必是可觀察的自然現象。 三、何謂客觀? 科學是社會化的知識,必須可傳授;如欲可傳授必須是客觀的。近來心理學的改革上最高的呼聲也就是方法的客觀化。但什麼叫做客觀呢?客觀的意義可有兩個,一是所觀察的現象必須同時能為第二個人觀察得到。客觀的另外一個意義是所觀察的現象不受觀察者自己的影響,換言之就是觀察者須不是產生所觀察的現象的情境之一。所觀察的現象完全和觀察者獨立然後能為任何人所觀察,這種觀察的結果才能成為可互相傳遞的知識。 但客觀的最後意義是在能證明。能證明給人的便是客觀的,便是有科學的價值的;反之不能證明的便不是客觀的,便沒有科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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