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優什麼意思?
在日本徘優是什麼意思?
首先更正您一下是
"俳"而非"徘"
俳:本義為雜戲,滑稽劇 日本的俳句是特有的一種詩體,也叫“俳諧”,(它本是“詼諧”的意思)。所以現在日本的俳類似於相聲.
那麼俳優從現在的角度講
就是演俳的藝人,理解為"日本相聲"的演員也可
在日本的是什麼意思
皇家以及幕府出身的姬,就是中文的公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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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可及,愚不可及 是什麼意思
“智可及,愚不可及”,從字面上,“智”就是“智慧”,“愚”就是“愚蠢”,似乎是一褒一貶,其實在句子裡都是褒義的。
這裡的“智可及”可以理解成“一般的智慧”或“表面的智慧”人們是可以達到的;而“愚不可及”是指“不一般的智慧”人們是無法比的。“愚”字,道是無智勝有智,是“大智若愚”,是表面裝作笨拙的樣子,而內心卻運籌千里,深藏機智而不露。往往這樣的人不是出於謙虛,就是避免因才智過人而遭暗算,所以用“愚蠢”把自己“包裝”起來。
當年曹操評荀攸“智可及,愚不可及”,是由於“攸深密有智防,自從太祖征伐,常謀謨帷幄,時人及子弟莫知其所言。”所以“太祖(指曹操)每稱曰:公達外愚內智,外怯內勇,外弱內強,不伐善,無施勞,智可及,愚不可及,雖顏子、寧武不能過也。”
故,“智可及,愚不可及”,雖然表面是說“(你的)智慧(人們)可以達到,(你的)愚蠢(人們)比不上”,但絕不是貶低而是誇讚人的“大智若愚”!
求袁宏道《觴政》全文
一之吏
【原文】凡飲以一人為明府,主斟酌之宜。酒懦為曠官,謂冷也;酒猛為苛政,謂熱也。以一人為錄事,以糾座人,須擇有飲材者。材有三,謂善令、知音、大戶也。
【譯文】凡飲酒時,先推選一人做令主,主持斟飲事項。如果他和荒廢政務的曠官一樣懦於管事,會讓筵席冷清,如果管事嚴罰酒猛,有如苛政,則會使筵席熱烈。再推一人為副手,專門負責對違犯酒令人的糾察。這兩位都須要有飲酒之材的人充當。飲材須具備三個條件;就是精通酒令、通曉音律和酒量大。
二之徒
【原文】
酒徒之選,十有二;款於詞而不佞者,柔於氣而不靡者,無物為令而不重者,令行而四座踴躍飛動者,聞令即解不再問者,善雅謔者,持屈尊不分訴者,當杯不議酒者,飛斝騰觚而儀不愆者,寧酣沉而不傾潑者,分題能賦者,不勝杯杓而長夜興勃勃者。
【譯文】
選擇酒徒,有十二條標準:說話誠懇不巧語媚人的人,氣色溫柔但不淫靡的人,隨意行令而不重令的人,酒令一行就讓滿座踴躍的人,聽到宣令立時就能理解不再詰問的人,善於開高雅玩笑的人,未犯令而被委曲罰酒不自我分辯的人,面對酒杯不議論酒好酒壞的人,酒杯飛傳而儀容端正的人,寧可醉眠而不偷著潑酒的人,得到題目就能作詩題賦的人,不勝酒力但長夜飲宴而興致不衰的人。
三之容
【原文】
飲喜宜節,飲勞宜靜,飲倦宜詼,飲禮法宜瀟灑,飲亂宜繩約,飲新知宜閒雅真率,飲雜揉客宜逡巡卻退。
【譯文】
飲酒高興時應有節制,飲酒疲勞時應安靜休息,飲酒倦怠時應說笑話,飲酒有禮法制約時要態度瀟灑,飲酒亂性時要用禮法規矩約束自己,和新交的朋友飲酒應該雅靜真誠,和圈外的雜客飲酒要須臾離開退出。
四之宜
【原文】
凡醉有所宜。醉花宜晝,襲其光也。醉雪宜夜,消其潔也。醉得意宜唱,導其和也。醉將離宜擊鉢,壯其神也。醉文人宜謹節奏章程,畏其侮也。醉俊人宜加觥盂旗幟,助其烈也。醉樓宜署,資其清也。醉水宜秋,泛其爽也。一雲:醉月宜樓,醉暑宜舟,醉山宜幽,醉佳人宜微酡,醉文人宜妙令無苛酌,醉豪客宜揮觥發浩歌,醉知音宜吳兒清喉檀板。
【譯文】
開懷酣飲,應當有適宜的時光和場景。在花蔭間酣飲,應當在白天,可以更光亮地享受花姿的美態。對著雪景飲酒,應當在夜晚,可以更好地領略雪的皎潔。飲酒得意時,應該放喉高歌以使心境更和暢。為離別而痛飲,應手擊鉢盂,可以壯人神色。和文人對飲,應當注意節奏、慎依章程,以免失禮招來羞辱。與才智出眾的豪傑暢飲,應當增加酒杯、添插旗幟,可以顯示壯烈。在樓上酣飲宜在夏日,高樓有清風降暑。在水邊痛飲宜在秋天,秋水依依,更加爽人。另有一說:對月痛飲時宜登高樓,暑天酣飲最好在船上,在山間飲酒應找幽靜處,與佳人飲酒到臉色微紅時即可,與豪壯的客人痛飲,可時時揮動杯盞放聲高歌,和知音人對飲,最適宜請吳伎拍擊檀板曼聲清唱。
五之遇
【原文】
飲有五合,有十乖。涼風好月,快雨時雪,一合也;花開釀熟,二合也;偶而欲飲,三合也;小飲成狂,四合也;初鬱後暢,五合也。日炙風燥,一乖也;神情索莫,二乖也;特地排檔,飲戶不暢,三乖也;賓主牽率,四乖也;草草應付,如恐不竟,五乖也;強顏為歡,六乖也;草履板折,諛言往復,七乖也;刻期登臨,濃陰惡雨,八乖也;飲場遠緩,迫暮思歸,九乖也;客佳而有他期,妓歡而有別促,酒醇而易,炙美而冷,十乖也。
【譯文】
飲酒,有五種適合,十種不適合。清涼的月色、爽人的好風、疾雨剛停、適時的瑞雪,在這些時候飲酒,是一適合;鮮花開放,新酒釀成,這時飲酒,是二適合;偶然有了酒興,端起杯子就飲,是三......
臺灣有一個名叫 優人神鼓 的打擊樂團,其中 優 是什麼意
優就是表演者之意
優人亦即臺灣目前通稱之藝人在我覺得啦
戲子和演員
都和優人差不多意思吧
古代姓氏如何劃分?何為姓,何為氏?
現代人說起姓和氏,往往混為一談。事實上,從姓氏的本意來看,二者的初義大相徑庭。 (一)什麼是姓氏 在當今,某個重要會議發佈新聞公報或某一部集體編寫的大型書籍公佈代表或作者排列名單時,往往按姓氏筆畫為序。這裡的姓氏指的是姓,因為現在姓氏不分了,成了一個概念。在上古,姓和氏是兩個意思,在讀先秦古書時,我們必須分辨清楚。 現在先說“姓”,姓是代表有共同血緣關係的族號,是氏族的標記,它標誌著一個人由哪個氏族生出。《說文解宇》說:“姓,人所生也。”我們看姓字從“生”、從“女”,表明了出生血緣關係,清楚地說明同姓的人都是一位女性祖先的子孫,這正是遠古母系社會制度的反映,可見,姓起源於母系社會。 我國最古從女而成的原姓很多,如姬、媯(gui)、姒(si)、姜、嬴、妘、姞。這些氏族都是母系血緣關係。當社會發展到父系制度後,姓也就轉變為以父系血緣關係來計算了。這時出現的姓就不再加女字旁了。相傳黃帝二十五個兒子,為四母所生,分為十二姓:姬、姞、酉、祁、己、滕、箴、荀、任、僖儇、依。這十二姓中除姬、姞二姓還保有女字旁外,其他十姓都沒有女字旁了。說明這時社會已基本過渡到男系制度。 下面再說“氏”,氏是由姓衍生出來的分支,在古代同一姓族的人,由於人口繁衍,遷居到各地,加上身份職業的變化,同一祖先的後代子孫,便逐漸分成一些支派,每支又用一個特殊的號來做標誌,這就是“氏”。例如:商朝的祖先為“子姓”,後來分成殷、時、來、宋、空同等氏;周朝的祖先“姬姓”,後來分成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邨、鬱、邗、晉、應、韓、凡、蔣、邢、茅、昨、祭、吳、虞、虢、鄭、燕、隋、巴等氏;秦國的祖先“嬴姓”,後來分成趙、樑、徐、郯(tan)、江、黃、葛、麋、秦等氏;齊國的祖先“姜姓”,後來分成申、呂、許、紀、州、向、齊等氏。所以說姓是氏族的標記,氏是家族的標記,姓因生而定,是不變的,氏則因家族而分,是可變的。 (二)姓氏的作用 關於姓氏的作用,古人作過一些解釋,宋朝劉恕《通鑑·外紀》篇說:“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班固《白虎通·姓名》篇說:“所以有氏者何?所以貴功德、賤伎力……聞其氏,即可知其德,所以勉人為善也。”宋朝鄭樵《通志·姓氏略序》說:“氏所以別貴賤……姓所以別婚姻……三代之後,姓氏合一,皆所以別婚姻。”清初顧炎武《日知錄》說:“氏焉者,為男別也;姓焉者,為女坊也。” 根據以上四種解釋,我們可以歸納姓的主要作用是:①別種族;②明世系;③別婚姻。在上古同姓不婚,如《左傳·信公二十三年》說:“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國語·晉語》也說:“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古人從長期實踐中領悟到近親婚配會產生不良後代的道理,為了辨別男女雙方姓的異同,從而決定婚娶與否,在貴族女子稱謂中著之以姓是非常必要的。 在古代,貴族婦女姓比名重要,待嫁女子如果要加以區別,則在姓上加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如孟姜、叔隗(kui)、季姬;出嫁後,如果嫁的是國君,要在姓上加孃家的國名,如齊姜、晉姬、秦嬴;如果嫁給大夫,就在姓前加大夫的氏,如趙姬(趙衰妻),棠姜(棠公妻);如丈夫去世,要在姓上加丈夫的諡號,如武姜(鄭武公妻),文嬴(晉文公妻)。這樣做的用意,都是為了避免同姓婚配。鄭樵《通志》說:“姓所以別婚姻,故有同姓、異姓、庶姓之別;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這件事古人看得很重要,當時不一定是從優生優育角度考慮的,而更看重的卻是禮。所以,即使是買妾,那個妾不知自己的姓,也要用占卜的方法來判定。春秋時,魯昭公娶了......
現在姓都的人古代是什麼性
現代人說起姓和氏,往往混為一談。事實上,從姓氏的本意來看,二者的初義大相徑庭。 (一)什麼是姓氏 在當今,某個重要會議發佈新聞公報或某一部集體編寫的大型書籍公佈代表或作者排列名單時,往往按姓氏筆畫為序。這裡的姓氏指的是姓,因為現在姓氏不分了,成了一個概念。在上古,姓和氏是兩個意思,在讀先秦古書時,我們必須分辨清楚。 現在先說“姓”,姓是代表有共同血緣關係的族號,是氏族的標記,它標誌著一個人由哪個氏族生出。《說文解宇》說:“姓,人所生也。”我們看姓字從“生”、從“女”,表明了出生血緣關係,清楚地說明同姓的人都是一位女性祖先的子孫,這正是遠古母系社會制度的反映,可見,姓起源於母系社會。 我國最古從女而成的原姓很多,如姬、媯(gui)、姒(si)、姜、嬴、妘、姞。這些氏族都是母系血緣關係。當社會發展到父系制度後,姓也就轉變為以父系血緣關係來計算了。這時出現的姓就不再加女字旁了。相傳黃帝二十五個兒子,為四母所生,分為十二姓:姬、姞、酉、祁、己、滕、箴、荀、任、僖儇、依。這十二姓中除姬、姞二姓還保有女字旁外,其他十姓都沒有女字旁了。說明這時社會已基本過渡到男系制度。 下面再說“氏”,氏是由姓衍生出來的分支,在古代同一姓族的人,由於人口繁衍,遷居到各地,加上身份職業的變化,同一祖先的後代子孫,便逐漸分成一些支派,每支又用一個特殊的號來做標誌,這就是“氏”。例如:商朝的祖先為“子姓”,後來分成殷、時、來、宋、空同等氏;周朝的祖先“姬姓”,後來分成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邨、鬱、邗、晉、應、韓、凡、蔣、邢、茅、昨、祭、吳、虞、虢、鄭、燕、隋、巴等氏;秦國的祖先“嬴姓”,後來分成趙、樑、徐、郯(tan)、江、黃、葛、麋、秦等氏;齊國的祖先“姜姓”,後來分成申、呂、許、紀、州、向、齊等氏。所以說姓是氏族的標記,氏是家族的標記,姓因生而定,是不變的,氏則因家族而分,是可變的。 (二)姓氏的作用 關於姓氏的作用,古人作過一些解釋,宋朝劉恕《通鑑·外紀》篇說:“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班固《白虎通·姓名》篇說:“所以有氏者何?所以貴功德、賤伎力……聞其氏,即可知其德,所以勉人為善也。”宋朝鄭樵《通志·姓氏略序》說:“氏所以別貴賤……姓所以別婚姻……三代之後,姓氏合一,皆所以別婚姻。”清初顧炎武《日知錄》說:“氏焉者,為男別也;姓焉者,為女坊也。” 根據以上四種解釋,我們可以歸納姓的主要作用是:①別種族;②明世系;③別婚姻。在上古同姓不婚,如《左傳·信公二十三年》說:“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國語·晉語》也說:“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古人從長期實踐中領悟到近親婚配會產生不良後代的道理,為了辨別男女雙方姓的異同,從而決定婚娶與否,在貴族女子稱謂中著之以姓是非常必要的。 在古代,貴族婦女姓比名重要,待嫁女子如果要加以區別,則在姓上加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如孟姜、叔隗(kui)、季姬;出嫁後,如果嫁的是國君,要在姓上加孃家的國名,如齊姜、晉姬、秦嬴;如果嫁給大夫,就在姓前加大夫的氏,如趙姬(趙衰妻),棠姜(棠公妻);如丈夫去世,要在姓上加丈夫的諡號,如武姜(鄭武公妻),文嬴(晉文公妻)。這樣做的用意,都是為了避免同姓婚配。鄭樵《通志》說:“姓所以別婚姻,故有同姓、異姓、庶姓之別;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這件事古人看得很重要,當時不一定是從優生優育角度考慮的,而更看重的卻是禮。所以,即使是買妾,那個妾不知自己的姓,也要用占卜的方法來判定。春秋時,魯昭公娶了吳女為夫人,因兩國都......
中國古代的基本姓氏
1李 2王 3張 4劉 5陳 6楊 7趙 8黃 9周 10吳 11徐 12孫 13胡 14朱 15高
16林 17何 18郭 19馬 20羅 21樑 22宋 23鄭 24謝 25韓 26唐 27馮 28於
29董 30蕭 31程 32曹 33袁 34鄧 35許 36傅 37沈 38曾 39彭 40呂 41蘇
42盧 43蔣 44蔡 45賈 46丁 47魏 48薛 49葉 50閻 51餘 52潘 53杜 54戴
55夏 56鍾 57汪 58田 59任 60姜 61範 62方 63石 64姚 65譚 66廖 67鄒
68熊 69金 70陸 71郝 72孔 73白 74崔 75康 76毛 77邱 78秦 79江 80史
81顧 82侯 83邵 84孟 85龍 86萬 87段 88章 89錢 90湯 91尹 92黎 93易
94常 95武 96喬 97賀 98賴 99龔 100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