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是誰發明的?
籃球是誰發明的?為什麼發明的?
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Dr. James Naismith,1861年11月6日-1939年11月28日),加拿大人,籃球運動的發明者和第一位倡導在美式足球運動中使用頭盔的人。他同時也是第一位籃球教練召集了5位球員組成一支球隊。
籃球的創始人是誰
1891年12月初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市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後為春田學院),由該校體育教師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當年的籃球規則只有13條,奈史密斯博士於1939年去世,終年78歲。他未曾料到,由他創建的籃球項目竟然在二百多個國家流傳市面著,而且至今美國籃球還譽滿全球。 為了紀念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的籃球的功績,在春田學院校園內修建了美國籃球名人館—詹姆斯·奈史密斯紀念館。
起初,奈史密斯將兩隻桃籃別釘在鍵身房內看臺的欄杆上,桃籃上沿距離地面3.04米,用足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以後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
到1893年,形成近似現代的籃板、籃圈和籃網。最初的籃球比賽,對上釘人數、場地大小,比賽時間均無嚴格限制。只需雙方參加比賽的人數必須相等。比賽開始,雙方隊員分別站在兩端線外,裁判員鳴哨並將球擲向球場中間,雙方跑向場內搶球,開始比賽。持球者可以抱著球跑向籃下投籃,首先達到預定分數者為勝。 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條比賽規則,主要規定是不準持球跑,不準有粗野動作,不準用拳擊球,否則即判犯規連續3次犯規判負1分;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時,各15分鐘;對場地大小也作了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步縮減為每隊10人、9人、7人,1893年定為每隊上場5人。
NBA是誰發明的
乃 斯密斯 發明的籃球 NBA是又以前幾個聯盟合併的
籃球是怎麼發明的?
想要了解NBA的發展脈絡,就不得不提到美國的籃球發明人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A. NAISMITH)。
四個學位
奈史密斯不是籃球行家。在體育方面,奈史密斯也是“說的多做的少”。十幾歲時,奈史密斯曾經當過伐木工人,後來當上了長老會的牧師,讓人生活更好始終是奈史密斯追求的目標。1890年,奈史密斯獲得了蒙特利爾神學院的學位。不過,畢業之後的奈史密斯沒有馬上擔任教職,而是在學校裡教體育。此後,奈史密斯又進入了格羅斯醫學院拿到了醫學學位,使得他在大學獲得的學位增加到了四個。
發明籃球
1891年,年輕的奈史密斯在美國東北部馬薩諸塞州的國際基督教青年會培訓學院(現在為斯普林菲爾德學院)出任體育教師。學監哈爾西·古利克要求奈史密斯發明一種“吸引人、容易學、容易玩,冬天可以在擁有人造燈光的體育館進行的體育運動”。美國東北部的冬天漫長,天氣寒冷,可供學生娛樂的體育項目不多。壘球、橄欖球、曲棍球和足球基本上屬於室外運動。缺乏體育鍛煉、無所事事的學生往往招惹是非,給校方增添了不少麻煩。
在學校看門人鮑普·斯蒂賓斯的幫助下,奈史密斯立起了杆子,縫製了籃球。為了讓學生打籃球時有法可依,奈史密斯與學校的祕書萊昂斯小姐制定了有關比賽的13條規定。這就是最初的籃球比賽規則。在得到校方的批准之後,奈史密斯組織了世界上第一場籃球比賽。
後來,奈史密斯回憶這場比賽的情景時說:“這個班級一共有18名學生,所有的學生都得上場比賽。我挑選了兩個隊長,一邊一個。然後我讓球員入場。每支球隊有三個前鋒、三個中鋒、三個後衛。我挑選了兩個中鋒跳球,然後我在他們中間將籃球拋起。世界上第一場籃球比礎開始了。從此之後,這個班級不再亂哄哄了。籃球比賽成為整個班級的重要娛樂活動。”
奈史密斯發明的籃球運動馬上取得了成功。幾周之內,籃球運動迅速傳遍了美國東北部地區的大學校園,並且依靠基督教青年會的網絡傳遍了全美國。
出席奧運
奈史密斯很早就希望過上輕閒的退休生活。可是55歲時,奈史密斯應邀擔任了堪薩斯國民衛隊的牧師,參加了與墨西哥的戰爭。在此期間,心靈手巧的奈史密斯又發明了橄欖球運動員的頭盔。
奈史密斯發明籃球運動沒有得到任何經濟上的好處。1936年,他應邀出席柏林奧運會,觀看第一次列入奧運比賽並且頒發獎牌的男子籃球比賽。不過,第二年,奈史密斯就離開了人世。儘管如此,他的發明已經成為世界上最為普及的體育運動。美國的職業籃球比賽也逐漸走向全美國和全世界。
籃球是誰發明的?
Naismith是加拿大安大略人,先在麥克吉爾大學攻讀牧師學準備作牧師,但讀了三年卻發現根本不適合,他的興趣是體育,但是麥克吉爾大學並沒有這一科系,因此忍耐到畢業,然後到了美國麻省的春田學院,謀得一個體育指導員的職位。由於春田學院是神職人員訓練所,所以學員都是年輕力壯的小夥子,剛出校門的Naismith和他們處的不錯。 麻省的冬天在十一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不得不停止,但當時的室內運動只有體操與器械操,學員們覺的無聊而無精打采。有一天,春田大學體育系主任高力克博士找Naismith問說:學員們是因為沒有適當的運動才如此無精打采,所以你去動點腦筋,想一種能引起同學活動興趣的室內團體運動,讓大家快活起來。於是他想起小時候曾玩過一種叫「趕鴉子上架」,兩夥人用一個卵石,看誰能把卵石先丟進一個凹洞裡就算嬴,他以足球代替卵石,並從市場工人裝梨子的動作中啟發靈感。於是以梨桶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二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由於懸廊有十尺高,因此決定梨桶就訂在十尺高的地方。再以美式足球、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的規則,擬定了遊戲規則共十三條。此時就在聖誕節假期前夕,也就是籃球運動是在一八九一年聖誕節假期前夕發明的。 就在聖誕節假期收假後的體育課上,Naismith將十八位學生分成兩隊,每隊九人。在Naismith原來的構想是每隊人數不拘,主要是能夠讓全部的學生參與活動即可,所以每隊上場球員最多允許四十名,最少三名。主要規則是把球丟進桶裡算得二分,防守者第二次犯規要下場禁足,直到對方進球後方可解禁再上場,.如果一隊犯規到第三次,則算對方得一分。值得注意是在最原始的規則中不允許球員運球或拍球,只允許傳球或擲球到某一點,然後擲球員跑過去接球。同時也沒有罰球的規定,罰球在一八九四年才納入規則。 Naismith在當初的比賽中為球員的職責與位置做一個劃分,但名稱都是沿用歐式足球與冰上曲棍球,如中鋒、左右鋒、左右衛、中場衛和守門員等。在比賽中Naismith不停吹著哨子糾正不合規則的動作,同時不停的叫到「傳球!傳球」,也還商請兩名校工,搬了兩張梯子在桶子邊侍候。可惜兩隊直到最後才投進一球,比賽結果一比零,雖如此學生們玩的興高采烈,渾身大汗,一個個精神煥發,恢復了應有的活力。 過沒幾天有弗蘭克、馬洪這位學生來問Naismith說;那是什麼運動?Naismith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這位學生建議說:叫Naismith球如何?Naismith說:不可,不可!弗籣克、馬洪這位學生再建議說:那就叫籃球(BasketBall)怎麼樣?Naismith即刻贊成。在初期打字的十三條規則中,只有標題,而手寫的「籃球」兩個字,是後來加上去的。「籃球J這兩個字一直使用到一九二一年才轉化成一個字「Basketball」。 一八九二年一月,Naismith的十三條籃球規則正式刊登在春田學校的校刊(三邊報)上。當年三月十一日,有史以來第一場正式公開比賽上場,比賽的兩隊是春田學校的老師聯隊與學生隊,現場有兩百多名聞風而至的觀眾,結果學生隊以五比一獲勝。 籃球的演進在前二十年非常緩慢,如籃板在一八九六年才發明使用,到一九二九年才開始由兩位裁判執法。在一九零四年奧運表演賽是由懷頓學院、赫瑞姆學院和摩門大學(現楊百翰大學),打了一場室外冠軍賽。結果赫瑞姆學院分別以25比20打敗懷頓學院,以25比18打敗摩門大學而獲冠軍。 另有兩項較為人不知的是,一九三六年奧運在柏林舉行,籃球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Naismith應邀參觀並頒獎,但這位籃球發明人卻不事積蓄,以致於沒有路費成行......
籃球是誰發明的
籃球 英文名稱:Basketball 籃球的起源 1891年12月初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市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後為春田學院),由該校體育教師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當年的籃球規則只有13條,奈史密斯博士於1939年去世,終年78歲。 他未曾料到,由他創建的籃球項目竟然在二百多個國家流傳市面著,而且至今美國籃球還譽滿全球。 為了紀念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的籃球的功績,在春田學院校園內修建了美國籃球名人館—詹姆斯·奈史密斯紀念館。 1891年,奈史密斯在 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這所學校體育系主任盧瑟·古利克為貫徹冬季體育課教學大綱委託他設計一項室內集體遊戲。他從當地兒童喜歡用球投向桃子筐(當地盛產桃子,各戶備有桃筐)的遊戲中得到啟發,創編了籃球遊戲。 起初,奈史密斯將兩隻桃籃別釘在鍵身房內看臺的欄杆上,桃籃上沿距離地面3.04米,用足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以後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人們稱這種遊戲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長一段時間之後,經過他與同事們反覆商量才定名為“籃球”。 奈史密斯30歲時便發明了籃球,但籃球誕生後近半個世紀始終被人們所忽略,直到1936年柏林奧運會上才受到應有的尊重。75歲高齡的奈史密斯隨美國籃球隊抵達柏林,但美國籃球隊教練只負責他從美國到柏林的機票費,不承擔其在柏林的旅館費和入場券費用。而美國奧委會對此置之不理,使得這位籃球之父心情十分沉重。 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首任祕書長威廉·瓊斯則很尊重和敬佩他,不僅解決了他的旅館費用,並邀請他為奧運會首場籃球比賽開球。開球前,瓊斯向全體參賽運動員介紹了這位籃球發明者,奈史密斯受到大家的熱烈歡迎。全部比賽結束後,瓊斯又安排奈史斯主持發獎儀式,並授予他一枚奧林匹克特別勳章,以表彰他發明籃球的功績。當一位德國小姑娘向他敬獻月桂冠時,奈史密斯欣喜若狂,激動得把帽子拋向天空。 奈史密斯於1939年逝世。為了永遠懷念這位籃球運動先驅,國際籃聯在1950年第1屆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期間舉行的第一次中央局會議上,決定把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的金盃命名為“奈史密斯杯. 到1893年,形成近似現代的籃板、籃圈和籃網。最初的籃球比賽,對上場人數、場地大小,比賽時間均無嚴格限制。只需雙方參加比賽的人數必須相等。比賽開始,雙方隊員分別站在兩端線外,裁判員鳴哨並將球擲向球場中間,雙方跑向場內搶球,開始比賽。持球者可以抱著球跑向籃下投籃,首先達到預定分數者為勝。 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條比賽規則,主要規定是不準持球跑,不準有粗野動作,不準用拳擊球,否則即判犯規連續3次犯規判負1分;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時,各15分鐘;對場地大小也作了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步縮減為每隊10人、9人、7人,1893年定為每隊上場5人。 1904年在第3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08年美國製定了全國統一的籃球規則,並有移種文字出版,發行於全世界,這樣,籃球運動逐漸傳遍美洲、歐洲和亞洲,成為世界性運動項目。 1936年第11屆奧運會將男子籃球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並統一了世界籃球競賽規則,此後,到1948年的10多年間,規則曾多次修改,與現行規則有關的重要變化是:將得分後的中圈跳球,改為失分隊在後場端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進攻隊必須在10秒鐘內把球推進到前場;球進前場後不得再回後場;進攻隊員不得在“限制區”內停留3秒鐘;投籃隊員被侵犯時,投中罰球......
籃球是誰發明的?
加拿大的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因為籃球能提高身體素質,增加團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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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發明的籃球?
據文字記載,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的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奈史密斯當時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籃球是這所學校體育系主任盧瑟-古利克教授為貫徹冬季體育課教學大綱而委託他設計的一項室內集體遊戲.他從當地兒童在室外喜歡用球投桃子筐(當地盛產桃子,各戶備有桃子筐)的遊戲中得到啟發,創編了籃球遊戲. 奈史密斯把兩個盛桃子的籃筐釘在室內運動房兩端看臺離地面3米多的地方,作為球籃,並用足球為比賽用球,擋板用鐵絲網代替.他還博採了足球,橄欖球,曲棍球等其它球類項目的特點,制訂出最初13條籃球比賽規則.這就是籃球這一名稱的由來和籃球運動開創時期的情況,當時人們稱這種遊戲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後來,詹姆斯奈史密斯被譽為"現代籃球之父". 最初籃球遊戲比較簡單,場地大小和參加遊戲的人數沒有限制.上體育課的學生分成人數相等的兩隊,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后,雙方隊員立即衝進場內搶球,併力爭將球投入對方的籃筐.當初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後就在籃子裡,人必須登上專設的梯子將球從籃筐取出,然後由裁判員重新向球場中央拋球,再次開始比賽,最後,以投球進筐多的一方為勝方. 隨著場地設施的不斷改善和改進,籃筐取消了筐底,並用鐵圈代替桃籃,用木板製成擋板代替鐵絲擋網,場地增設了中線,中圈和罰球線,比賽改由中場跳球開始.與此同時,場上比賽隊員也通常改為每隊9人,開始有後衛,守衛, 中鋒,前鋒,留守等位置之分.此外,奈史密斯制訂了一個不太完善的競賽規則,共13個條款,其中規定不允許帶球跑,抱人,推人,絆人,打人等.這大大提高了籃球遊戲的趣味性.
世界上第一個籃球是誰發明的?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的詹姆斯 奈史密斯發明的 據文字記載,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的詹姆斯 奈史密斯發明的.奈史密斯當時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籃球是這所學校體育系主任盧瑟-古利克教授為貫徹冬季體育課教學大綱而委託他設計的一項室內集體遊戲.他從當地兒童在室外喜歡用球投桃子筐(當地盛產桃子,各戶備有桃子筐)的遊戲中得到啟發,創編了籃球遊戲. 奈史密斯把兩個盛桃子的籃筐釘在室內運動房兩端看臺離地面3米多的地方,作為球籃,並用足球為比賽用球,擋板用鐵絲網代替.他還博採了足球,橄欖球,曲棍球等其它球類項目的特點,制訂出最初13條籃球比賽規則.這就是籃球這一名稱的由來和籃球運動開創時期的情況,當時人們稱這種遊戲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後來,詹姆斯 奈史密斯被譽為"現代籃球之父". 最初籃球遊戲比較簡單,場地大小和參加遊戲的人數沒有限制.上體育課的學生分成人數相等的兩隊,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后,雙方隊員立即衝進場內搶球,併力爭將球投入對方的籃筐.當初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後就在籃子裡,人必須登上專設的梯子將球從籃筐取出,然後由裁判員重新向球場中央拋球,再次開始比賽,最後,以投球進筐多的一方為勝方. 隨著場地設施的不斷改善和改進,籃筐取消了筐底,並用鐵圈代替桃籃,用木板製成擋板代替鐵絲擋網,場地增設了中線,中圈和罰球線,比賽改由中場跳球開始.與此同時,場上比賽隊員也通常改為每隊9人,開始有後衛,守衛,中鋒,前鋒,留守等位置之分.此外,奈史密斯制訂了一個不太完善的競賽規則,共13個條款,其中規定不允許帶球跑,抱人,推人,絆人,打人等.這大大提高了籃球遊戲的趣味性. 1892年1月20日,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舉辦了第一次較大範圍的籃球比賽.所以,籃球比賽史比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還要悠久.但直到1932年成立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後,男子籃球才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女子籃球則到1976年才登上奧運會的"大雅之堂". 1892年,籃球運動首先傳入墨西哥,並很快在墨西哥各地得到開展.這樣,墨西哥成了美國之外,第一個開展籃球運動的國家.此外,這項運動先後傳入法國,英國,中國,巴西,捷克斯洛伐克,澳大利亞,黎巴嫩等國家,在世界範圍內得到了開展,普及和發展. 美國人鮑-普利在1896年將籃球這一運動傳入中國,首先在天津,北京等地青年會中開展起來.在1910年舊中國首屆全國運動會上,籃球首次被列為表演項目.1913年籃球被列為我國國內正式比賽項目.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籃球后,被譽為"現代籃球之父".他生在1861年,1939年逝世,終年78歲. 加拿大,在64歲時才正式成為美國公民.他直到1936年在柏林舉行的奧運會上才得到應有的尊重.75歲高齡的奈史密斯隨美國籃球隊抵達柏林,但美國籃球隊只負責奈史密斯從美國到柏林的機票費,不承擔他在柏林的旅館費和入場券費用.而美國奧委會對此置之不理,使得這位籃球之父當時心情十分不好.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首任祕書長威廉-瓊斯則敬重和佩服他,不僅解決了他的旅館費用,並且邀請他為奧運會首場籃球比賽開球.開球前,瓊斯向全體參賽運動員和觀眾介紹了這位籃球運動的發明者,他受到大家的熱烈歡迎.全部比賽結束後,瓊斯又安排奈史密斯主持了發獎儀式,並授予他一枚奧林匹克特別勳章,以表彰他發明籃球的功績.當一位德國小姑娘向他敬獻了月季花後,奈......
籃球是哪個國家,在哪一年,是由哪個人發明的。
籃球運動起源於美國。1891年12月21日,由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現名為美國春田大學,Springfield College)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發明。1896年,籃球運動傳入中國。
1904年,聖路易斯奧運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36年,籃球在柏林奧運會中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開始,職業選手可以參加奧運會籃球比賽。
主要的國際性籃球組織是成立於1932年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的國際籃球聯合會(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