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黨員什麼意思?
在職黨員是指機關事業單位的黨員嗎
在職是指正在任職,相對於離職、退休而言。
在職黨員包括所有國家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正在任職工作的黨員。
什麼是在冊黨員和在職黨員
在冊黨員指被登記於某單位黨員的名冊之中。 包括在職、下崗、停薪留職等黨員。
在職黨員指目前仍然在某單位工作的在冊黨員。
全體在職黨員幹部是什麼意思
就是上班的黨員幹部,退休的除外。
什麼是在職黨員
就是有工作職位的黨員
什麼是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活動?
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志願服務是新形勢下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密切黨群幹群關係的有效舉措。今年以來,各地各單位高度重視,黨員領導幹部率先垂範,廣大在職黨員積極參與,社區黨組織主動對接,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志願服務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實踐證明,開展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志願服務,加強了黨員幹部與群眾的直接聯繫,促進了黨員作風轉變,彰顯了黨員先進性,強化了黨員教育管理,增強了社區工作力量。中央領導同志對我省做法給予充分肯定。各地各單位要結合正在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志願服務。
如何發揮在職黨員的作用
健全機制,讓在職黨員身份“亮”出來。實施“三卡一冊”。三卡:分別是《社區在職黨員登記卡》,社區黨組織對每一位在職黨員所從事的職業、特長等內容進行登記亮身份;《社區在職黨員服務意向卡》,結合宏偉區域實際,設立了政策宣傳、治安巡邏、法律諮詢、黨建工作指導、參與公益、敬老助殘等25項服務社區內容,供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時結合自身條件自願選擇,承諾履諾;《社區在職黨員服務社區反饋卡》,建立在職黨員表現情況及時反饋制度,社區黨組織認真收集社區居民群眾的意見,結合支部掌握的情況,向在職黨員所在單位,反饋在職黨員在社區發揮作用情況。逐步形成黨員持卡服務社區、社區組織向單位組織定期反饋、黨員8小時內外形象如一、組織監督考評雙向互動、在職黨員自覺聯繫服務群眾的工作機制。一冊:就是《社區在職黨員活動手冊》。每名在職黨員準備一個活動手冊,將個人參加社區活動、服務居民、聯繫鄰里的情況都記錄在冊。
同時,以樓門黨小組為單位,通過製作並在黨員所在單元樓門醒目位置懸掛標有黨員姓名、承諾事項和小組長電話的“黨員承諾”公示牌,向樓棟、樓門居民亮身份,接受鄰里監督,身份“亮”出來了,黨員責任意識和自我約束力得到了強化。
設崗定責,讓在職黨員在社區“動”起來。為使在職黨員真正融入社區,主動參與社區建設與服務,各社區黨組織根據在職黨員的服務意向和居民群眾實際需求設崗定責,設置政治宣傳、幫困扶貧、日常義務服務等多個在職黨員服務社區公益崗位,發揮在職黨員在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中的帶動作用。同時,根據在職黨員人數和分佈情況,採取就近、自願與組織安排相結合的方式,在社區建立“在職黨員服務站”,由社區黨組織成員或有一定影響、熱心社區服務的黨員擔任站長,從而構建起縱向以街道黨工委、社區黨支部、樓門黨小組為主體,橫向以在職黨員活動服務站為主體的社區組織網絡體系。
共駐共建,讓在職黨員的優勢“顯”出來。轄區許多在職黨員瞭解政策多、思維方式新、組織能力強,其中有一部分是所在單位的領導幹部,服務社區潛力非常大。各街道工委按照“業餘、小型、多樣、靈活活動為主,集中大型活動為輔相結合”的原則,將在職黨員職業特點和個人專長與社區實際充分結合起來,創新活動載體和活動方式,不斷豐富在職黨員服務社區的內容。開展“黨員進社區模範遵守社會公德”承諾活動,設立在職黨員公開承諾牆,引導在職黨員從“八不要三管好”做起,帶動身邊人遵守社會公德,帶頭搞好鄰里關係,推動文明和諧幸福社區建設;開展“理論宣講進社區” 活動,引導在職黨員為改進社區工作獻計獻策。
@中國在職共產黨黨員有多少
黃皮書數據顯示,目前,全世界共有130多個共產黨,總人數約1億人,其中社會主義國家,中國有共產黨員約8500萬人,朝鮮約400萬人,越南約300萬人,古巴約100萬人,老撾10多萬人,總計約9300萬人;資本主義國家有120多個共產黨,總人數約800萬人。
《黨費收繳規定》對在職黨員交納黨費有什麼新規定
黨費收繳
第一條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第二條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第三條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四條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個人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五條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第六條 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第七條 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第八條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在職黨員“雙重管理”指的是哪雙重?
雙重管理是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黨組(黨委)和地方黨委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及幹部管理職責,以一方為主、一方協助的管理方式,對部分部門、單位的幹部進行共同管理。為主管理的部門或單位稱為主管方,協助管理的部門或單位稱為協管方。
實行雙重管理的部門和單位主要有:
(1)對一些業務管理實行雙重領導的。
(2)流動性大、工作範圍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
(3)全國性專業公司、對國民經濟有重大影響的骨幹企業。
(4)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在地方的直屬單位。
(5)地方各級黨的機關中的紀檢、組織、宣傳、統戰、政法、對臺、機要等部門。
(6)地方政府工作部門中的公安、安全、司法、監察、國土資源、工商、稅務、統計、審計、質量技術監督、環保等部門。
(7)地方各級法院、檢察院。(8)地方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人民團體
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要做什麼工作
交黨費,定期參加組織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