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的定義?
什麼是小微企業,其定義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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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簡介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
二、劃分標準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制定本[1]。
2、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三、各行業劃型標準
1、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工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3、建築業
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4、批發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5、零售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6、交通運輸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7、倉儲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8、郵政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9、住宿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0、餐飲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
什麼是小微企業?劃分標準是什麼?
一、簡介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二、劃分標準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制定本[1]。2、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三、各行業劃型標準1、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2、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3、建築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4、批發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5、零售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6、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7、倉儲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8、郵政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9、住宿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10、餐飲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11、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
郎鹹平提出小微企業定義是在哪一年
您好!2011年經濟學家郎鹹平提出小微企業概念,自此,圍繞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等問題的討論開始成為金融界的熱點,歷時近一年之久,仍沒有消退的跡象。小微企業融資難固然是此次金融熱點的成因之一,然而,小微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及小微信貸所帶來的巨大商業潛力,才是人們緊追小微企業的主要原因。浦發小微貸的開展就很具代表性,用浦發銀行一句話來說,得小微者得天下。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是由中國首席經濟學家郎鹹平教授提出的。2011年11月,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決定在未來3年免徵小型微型企業2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以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
小微企業是什麼意思
一、企業所得稅法中的小型微利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第九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二十八條規定,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為: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併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下同)的;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本條第一款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佔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 因此,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和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在判定時條件是不同的。
如何認定一個企業為小微企業?
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制定本規定[1]。 第二,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第三,本規定適用的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包括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包括電信、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1]
編輯本段行業劃型標準
農、林、牧、漁業
營業收入2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工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建築業
營業收入80穿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批發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零售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交通運輸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倉儲業
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郵政業
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住宿業
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
什麼是小微企業,我國是怎樣劃分小微企業的
國家大力扶持小微企業的意義——
如果說國企、多種形式的大型企業是中國市場經濟的主力軍,那麼小微企業就是對中國市場經濟取到舉足輕重的游擊隊,輕騎兵,他可以輕裝上陣,快速前進和撤退;
如果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在各地能落到實處,他將影響中國勞動力的分佈,由密集型向分散型逐步轉化,這對改革開放以來大量勞動力轉向大中城市將會取到一定程度的制約作用;
有利於城市瘦身,加快城鄉經濟的發展,縮小地區差別,由此而引起的連鎖反應也將是多方面的,比如勞動力的就地使用將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的嚴重社會問題,還有相對應的教育問題等。
工業企業小微企業認定標準是什麼
你好!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92條規定,稅收上的小型微利企業除了要求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業以外,還包括三個標準,主要體現在一個是小型、一個是微利,這三個標準一個是資產總額,資產總額我們要求是工業企業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的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二是從業人數,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三是稅收指標,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符合這三個標準的才是稅收上說的小型微利企業。
如滿意請採納!
“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到底有何區別不同
小型微利企業的概念來源於《企業所得稅法》國務院令第號第二十八條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中對小型微利企業做出了具體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人資產總額不超過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人資產總額不超過萬元
3.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條件不是企業利潤總額企業在進行年度彙算清繳申報時應據實填報所屬行業當年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和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等有關指標
通過比較兩者定義小型微利企業與小型微型企業主要有幾個方面不同,
首先是適用對象不同:小型微利企業的適用範圍只包括企業,但小型微型企業的適用範圍除一般企業外還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其次是劃分標準不同:小型微利企業是根據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這三項指標來劃分的,而小型微型企業的劃分指標,包括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如建築業營業收入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萬以下的為小型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小微企業是指那些企業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是由中國首席經濟學家郎鹹平教授提出的。2011年11月,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發出通知,決定在未來3年免徵小型微型企業2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以減輕小型微型企業負擔。
根據分類劃分情況:
1、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2、工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3、建築業:營業收入8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8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60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且資產總額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4、批發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5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5、零售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7、交通運輸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8、倉儲業:從業人員2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9、郵政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0、住宿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1、餐飲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12、信息傳輸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000萬元以......
小規模納稅人和小微企業的區別
一、 “小型微利企業”是企業所得稅中的一類特定納稅人,完整的表述應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該名詞來源於企業所得稅法,但並未對小型微利企業直接作出界定,而是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20%的優惠稅率。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繼而規定,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的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
二、“小規模納稅人”源自增值稅的規定,特指增值稅納稅人中的一類。按照現行稅法規定,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取得的銷售額乘以徵收率計算應納增值稅額。
以納稅人連續不超過12個月的經營期內累計取得的應徵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為劃定標準,不超過以下標準的為小規模納稅人:
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生產性加工、修理修配應稅勞務(含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的;
從事銷售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含)的;
提供營改增試點應稅服務的納稅人,應稅服務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含)的。
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營改增試點應稅服務,且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另外,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如符合相關規定條件,也可以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