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農藥需要什麼證?

General 更新 2024-11-22

如何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

你好,需要找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督局,需要申梗書、身份證、戶口簿,第三十條 農藥經營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農藥經營。申領農藥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不少於一名的植保專業技術人員;(二)有符合規定要求的銷售、倉儲場所和安全防護、環境保護等設施、設備;(三)有相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員工業務培訓制度;(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經營的農藥屬於危險化學品的,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第三十一條 申領農藥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向縣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根據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提供相關材料。縣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核發農藥經營許可證;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經營農藥要哪些證件

1、經營農藥要的證件:工商營業執照、農藥經營許可證、農藥危險品經營許可證。

2、農藥是指在農業生產中,為保障、促進植物和農作物的成長,所施用的殺蟲、殺菌、殺滅有害動物(或雜草)的一類藥物統稱。特指在農業上用於防治病蟲以及調節植物生長、除草等藥劑。

3、根據原料來源可分為有機農藥、無機農藥、植物性農藥、微生物農藥。此外,還有昆蟲激素。根據加工劑型可分為粉劑、可溼性粉劑、可溶性粉劑、乳劑、乳油、濃乳劑、乳膏、糊劑、膠體劑、薰煙劑、熏蒸劑、煙霧劑、油劑、顆粒劑和微粒劑等。大多數是液體或固體,少數是氣體。

4、農藥可以用來殺滅昆蟲、真菌和其他危害作物生長的生物。 最早使用的農藥有滴滴涕、六六六等它們能大量消滅害蟲。但它們的穩定性好,能在環境中長期存在,並在動植物及人體中不斷積累,為此被淘汰。 後來改用有機磷農藥,如敵敵畏等,替代最初的農藥。 然而它們含有磷元素,容戶造成水生物富營養化。近年來,一批高效低毒的農藥出現,現在人們已經找到了具有專一性的農藥,即激素類農藥。

開農藥公司需要辦哪些證

我國《種子法》明確規定,經營農作物種子實行許可證制度。凡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經營農作物種子的單位和個人,先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種子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種子經營許可證》,然後憑許可證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農作物種子經營。申請種子經營許可證時申請人應向審核機關提交以下材料:1、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申請表;2、種子檢驗人員、儲藏保管人員、加工技術人員資格證明;3、種子檢驗儀器、加工設備、倉儲設備清單、照片及產權證明;4、種子經營場所照片。許可證分為A、B兩種,經營種子範圍包括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親本種子、常規種原種種子的,用A證,經營種子範圍僅為主要農作物常規大田用種和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的,用B證,期限均為5年。對於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袋種子的,或受有《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種子經營者以書面形式委託代銷種子的,種子經營者在經營許可證規定的有效區域內依法設定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經營種子的,可以不再辦理許可證,但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冊登記。具有《種子經營許可證》經營者書面委託其他企業和個體戶代銷種子的,應當在經營許可證的有效區域和期限內委託,委託經營者憑營業執照、書面委託和加蓋公章的經營許可證複印件開展種子代銷業務,並不得再委託其他單位和個人。 我國《農藥管理條例》規定,具備農藥經營條件的單位經營的農藥屬於化學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申請《農藥經營許可證》的農藥經營單位,在從事經營工作的人員中應有兩名與農藥有關的相當中等專業以上學歷或經農業部門培訓取得上崗證的技術人員,要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專門的營業櫃檯,與其經營量相適應的倉儲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環境汙染防治措施,否則不予發放。申請辦理《農藥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須申報以下材料:(1)農藥經營許可證申請表;(2)農藥經營許可證驗證登記審批表;(3)企業(營業店)法人身份證(複印件);(4)企業、事業法人代碼證書(複印件);(5)農藥知識培訓合格證;(6)農藥經營人員工作經歷;(7)農藥經銷店倉儲設施情況;(8)農藥安全經營使用規章制度和措施。農藥經營單位通過審核並領取到《農藥經營許可證》後,可憑許可證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後經營農藥。 綜上所述,個人開農資店由於沒有資格經營農藥和他巴,最好的辦法就是接受有經營資格單位的委託,通過具體的業務培訓,搞一些代銷業務。這裡需要提醒的是,搞代銷也要有書面委託,這樣即使萬一出了問題,也有委託單位承擔民事責任。

希望採納

經營農藥.種子需要辦什麼手續

你說的這兩個證都是很難辦到的,下面把相關手續與注意事項給你說一下,供參考:

農藥經營證需要辦理的手續及相關流程

必須取得《農藥經營人員資格許可證》後方可賣農藥,可直接向工商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工商管理部門按照《農藥管理條例》及有關的規定審批。

如果是辦理個體經營類型的企業,請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租賃合同、3張1寸的黑白照片、暫居證(外地人口)、計劃生育證等資料及辦證所需的工本費到當地的工商部門辦理工商執照。

附:《農藥管理條例》相關條款

第十八條 下列單位可以經營農藥:

(一)供銷合作社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單位;

(二)植物保護站;

(三)土壤肥料站;

(四)農業、林業技術推廣機構;

(五)森林病蟲害防治機構;

(六)農藥生產企業;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經營單位。

經營的農藥屬於化學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經營許可證。

第十九條 農藥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經營農藥:

(一)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二)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環境汙染防治設施、措施;

(三)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規章制度;

(四)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種子經營證需要辦理的手續及相關流程

一、辦證對象資格(申辦條件)

1、經營農作物種子的單位或個人(不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2、不需辦理種子經營許可證的四種情況:

(1)農民個人自繁自用的常規種子有剩餘在集貿市場上出售、串換的;

(2)種子經營者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的;

(3)受具有種子經營許可證的種子經營者以書面委託代銷其種子的;

(4)種子經營者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的有效區域設立分支機構的。

3、申請領取種子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經營種子種類和數量相適應的資金及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能夠正確識別所經營的種子、檢驗種子質量、掌握種子貯藏、保管技術的人員;

(3)具有與經營種子的種類、數量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及加工、包裝、貯藏保管設施和檢驗種子質量的儀器設備;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辦材料

1、申請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以外(包括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的親本種子及常規種原種種子)的種子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具備的條件:

(1)申請註冊資本100萬元以上;

(2)有能夠滿足檢驗需要的檢驗室和必要的檢驗儀器,有1名以上經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檢驗人員;

(3)掌握種子貯藏、保管技術的人員;

(4)具有與經營種子的種類、數量相適應的加工、包裝、貯藏保管設施。種子倉庫面積必須達到50平方米以上;

(5)具有與經營種子的種類、數量相適應的營業場所。

2、申請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具備的條件:

(1)申請註冊資本500萬元以上;

(2)有能夠滿足檢驗需要的檢驗室,儀器達到一般種子質量檢驗機構的標準,有2名以上經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種子檢驗人員;

(3)有成套的種子加工設備和1名以上種子加工技術人員;

(4)掌握種子貯藏、保管技術的人員;

(5)具有與經營種子的種類、數量相適應的包裝、貯藏保管設施。倉庫面積必須達到300平方米以上;

(6)具有與經營種子的種類、數量相適應的營業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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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農藥化肥需要辦什麼證件

你好,需要找農業局、食品藥品監督局,需要申請書、身份證、戶口簿,第三十條 農藥經營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農藥經營。申領農藥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不少於一名的植保專業技術人員;(二)有符合規定要求的銷售、倉儲場所和安全防護、環境保護等設施、設備;(三)有相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員工業務培訓制度;(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經營的農藥屬於危險化學品的,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第三十一條 申領農藥經營許可證的,應當向縣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根據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提供相關材料。縣級以上農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核發農藥經營許可證;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並說明理由。

個人開公司銷售農藥需要辦哪些證件

很好辦理.首先你是要辦公司,那麼就會有個註冊資金.這個資金可以是揣個存摺就行,到時可以移走的.其次就是到工商所去辦理營業執照.稅務方面你就守株待兔吧,一般的做農藥批發是沒有國稅的.地稅你就看著辦了,呵呵.

有誰知道經銷農藥需要辦什麼證嗎

你好!你所提出的問題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第四章農藥經營中規定: 第十八條下列單位可以經營農藥: (一)供銷合作社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單位; (二)植物保護站; (三)土壤肥料站; (四)農業、林業技術推廣機構; (五)森林病蟲害防治機構; (六)農藥生產企業;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經營單位。 經營的農藥屬於化學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經營許可證。 第十九條農藥經營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經營農藥: (一)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二)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安全防護措施和環境汙染防治設施、措施; (三)錠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規章制度; (四)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第二十條農藥經營單位購進農藥,應當將農藥產品與產品標籤或者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核對無誤,並進行質量檢驗。 禁止收購、銷售無農藥登記證或者農藥臨時登記證、無農藥生產許可證或者農藥生產批准文件、無產品質量標準和產品質量合格證和檢驗不合格的農藥。 第二十一條農藥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農藥儲備工作。 貯存農藥應當建立和執行倉儲保管制度,確保農藥產品的質量和安全。 第二十二條農藥經營單位銷售農藥,必須保證質量,農藥產品與產品標籤或者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應當核對無誤。 農藥經營單位應當向使用農藥的單位和個人正確說明農藥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超過產品質量保證期限的農藥產品,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農藥檢定機構檢驗,符合標準的,可以在規定期限內銷售;但是,必須註明“過期農藥”字樣,並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 《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三章農藥經營中規定: 第二十條供銷合作社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單位,植物保護站,土壤肥料站,農業、林業技術推廣機構,森林病蟲害防治機構,農藥生產企業,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單位可以經營農藥。 農墾系統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單位、農業技術推廣單位,按照直供的原則,可以經營農藥;糧食系統的儲運貿易公司、倉儲公司等專門供應糧庫、糧站所需農藥的經營單位,可以經營儲糧用農藥。 日用百貨、日用雜品、超級市場或者專門商店可以經營家庭用防治衛生害蟲和衣料害蟲的殺蟲劑。 本《實施辦法》第二十條所列經營家庭用防治衛生害蟲和衣料害蟲殺蟲劑的單位,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營業執照。 第二十一條農藥經營單位不得經營下列農藥: (一)無農藥登記證或者農藥臨時登記證、無農藥生產許可證或者生產批准文件、無產品質量標準的國產農藥; (二)無農藥登記證或者農藥臨時登記證的進口農藥; (三)無產品質量合格證和檢驗不合格的農藥; (四)過期而無使用效能的農藥; (五)沒有標籤或者標籤殘缺不清的農藥; (六)撤銷登記的農藥。 第二十二條農藥經營單位對所經營農藥應當進行或委託進行質量檢驗。 第二十三條農藥經營單位向農民銷售農藥時,應當提供農藥使用技術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項等服務

農藥經營許可證要走什麼程序呢?

先帶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原來叫工商局)名稱審核——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理農藥經營危化證——最後再回到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營業執照——可以經營農藥啦

現在開個農藥店辦執照都需要什麼??

首先要有農藥經營許可證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下列單位可以經營農藥: (一)供銷合作社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單位;(二)植物保護站;(三)土壤肥料站;(四)農業、林業技術推廣機構;(五)森林病蟲害防治機構;(六)農藥生產企業;(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經營單位。經營的農藥屬於化學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經營許可證。 根據《國務院關於化肥、農藥、農膜實行專營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完善化肥、農藥、農膜專營辦法的通知》(國發[1989]87號)有關規定,我國化肥、農膜實行的是專營制度。1、中國農業生產資料公司和各級供銷社的農資經營單位是農資專營的主渠道;2、縣和縣以下的植保站、土肥站、農技推廣站(中心)開展技術推廣和有償技術服務所需配套的化肥、農藥、農膜(含地膜,下同),可按當地零售價有償轉讓給當地農民。3、化肥、農藥、農膜,生產企業可與專營單位合同訂購或聯銷、代銷或直接銷給農民自用。 以上單位經營農藥、化肥、農膜無需審批,除此以外任何單位不得經營農藥、化肥和農膜。供銷社系統農資公司改制後,只要供銷社仍然絕對控股,那麼改制後的農資公司仍可經營農藥、化肥、農膜。但是,農資公司控股或參股設立的企業及改制成其他形式的企業,均不能經營農藥、化肥、農膜。 對於已成立的除上述單位之外的經營農藥的公司,工商部門應當勸其變更經營範圍,去掉農藥經營項目。如果其農藥經營許可證尚未過期的,可暫不變更,但必須注意審查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視為過期。一旦其農藥經營許可證過期,必須責令其去掉農藥經營項目。 有了農藥經營許可證就可到工商和稅務辦理開業手續了

農藥經營許可證的辦理

一、政策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農業部農藥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河南省農藥管理辦法》。

二、辦證條件:

1、以下單位可以經營農藥:(1)供銷合作社的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單位;(2)土壤肥料站;(3)農業、林業技術推廣站;(4)森林病蟲害防治機構。(5)農藥生產企業。(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農藥經營單位。

2、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技術人員。

3、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安全防護和環境汙染防治設施、措施。

4、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規章制度。

5、有與其經營的農藥相適應的質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

三、提供材料:

1、《農藥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技術人員資格證明,或者經過培訓證明。

3、經營場所、倉儲設施的房屋證明。

4、經營農藥相應的規章制度。

四、辦證程序:

辦證大廳受理→市植保站審核→簽署意見→領導批准→辦證大廳發證。承諾時間:7個工作日內。

五、收費標準:洛市價費[1999]15號,30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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