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建設工程招投標?
建築投標是什麼意思
投標是指投標人(有意承包、承攬該招標建築工程施工、貨物或服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按照招標人(發包方)編制的招標文件要求,編制並向招標人提交投標文件的方式響應招標,參與投標競爭。投標文件屬於要約,中標通知書屬於承諾。
簡單來說,投標就是參與競爭,如果中標的話,就獲得了與招標人簽訂承包合同的資格。
工程項目是如何招投標的
一、建設工程招投標簡介
1、招標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3條)規定的強制招標範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1)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大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國家計委3號令)規定的強制招標範圍: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招標方式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3、招標方式的選擇
公開招標:達到法定招標範圍和規模的;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
邀請招標:
(1)項目技術複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2)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
(3)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4)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4、招標的組織形式
招標可以採用委託招標代理機構招標或自行招標兩種形式。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二、建設工程招標流程
1、確定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上網發佈招標公告
邀請招標:向投標人發出邀請書,邀請其參與投標。
2、招標公告(公開招標)
通過公共媒體向社會公開招標。招標公告應當寫明項目的名稱和性質、實施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宜。並且應在網上公示五天。在這五天時間裡,進行接待報名工作及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和編制招標文件。
3、資格預審
在上網公示階段,招標人可根據投標人報名情況進行資格預審,瞭解各投標人的企業經營狀況、工程業績及其各項能力等,為今後評標掌握第一手資料。
4、製作招標文件
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項目的技術要求、效果要求、付款方式、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5、發售招標文件
編制的本項目招標文件,經審核同意後,下發給各投標人,各投標人依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及工程實際情況編制投標文件。
6、組織開標
依據招標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公開唱標,公開演示,並公佈各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
7、評標:
由招標人與專家評委組成評審小組對本項目進行詳細評審,最終選出企業實力強、綜合業績優良、投標報價屬合理低價位的企業來承擔......
我國建築工程項目必須進行招標的規定是什麼?
國務院3號令《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
第一條 為了確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規範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的範圍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
(二)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交通運輸項目;
(三)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郵電通訊項目; (四)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塗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
(五)道路、橋樑、地鐵和輕軌交通、汙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等城市設施項目;
(六)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七)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第三條 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的範圍包括:
(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三)體育、旅遊等項目;
(四)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五)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
(六)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第四條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範圍包括:
(一)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第五條 國家融資項目的範圍包括:
(一)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
(四)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
(五)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第六條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範圍包括:
(一)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第七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範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八條 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採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或者其建築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經項目主管部門批准,可以不進行招標。
第九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應當公開招標。
招標投標活動不受地區、部門的限制,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第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規定本地區必須進行招標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但不得縮小本規定確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範圍。
第十一條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本規定確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進行部分調整。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的標的是什麼意思
標底是由業主組織專門人員為準備招標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設備,或工程和設備都有而計算出的一個合理的基本價格。它不等於工程(或設備)的概(預)算,也不等於合同價格。標底是招標單位的絕密資料,不能向任何無關人員洩露。我國國內大部分工程在招標評標時,均以標底上下的一個幅度為判斷投標是否合格的條件。在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中, 標底的編制是工程招標中重要的環節之一, 是評標、定標的重要依據, 且工作時間緊、保密性強, 是一項比較繁重的工作。
什麼是工程投標?
招標是採購的一種方式,根據標的物的性質分為工程採購、貨物採購和服務採購。
先說什麼是工程,招標投標法中所稱的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築物或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以及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再說什麼是投標,根據合同法規定招投標是訂立合同的一種方式,投標的行為屬於要約,是指希望與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簡單來說,工程項目招投標的過程和意義就是有意承包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的潛在投標人通過編制和遞交投標文件參與競爭,招標人通過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評審原則進行評審,最終確定承包商的活動。
在什麼情形下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招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六十六條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祕密、搶險救災或者屬於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除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的特殊情況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招標: (一)需要採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二)採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三)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標人採購工程、貨物或者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國家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什麼是建設工程招投標?
項目法人根據國家招標法,合理選擇項目建設承包商的一種方式。
招投標是什麼意思
招標投標,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大宗貨物的買賣、工程建設項目有發包與承包,以及服務項目的採購與提供時,所採用的一種交易方式。在這種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項目採購(包括貨物的購買、工程的發包和服務的採購)的採購方作為招標方,通過發佈招標公告或者向一定數量的特定供應商、承包商發出招標邀請等方式發出招標採購的信息,提出所需採購的項目的性質及其數量、質量、技術要求,交貨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務的時間,以及其他供應商、承包商的資格要求等招標採購條件,表明將選擇最能夠滿足採購要求的供應商、承包商與之簽訂採購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採購所需貨物、工程或服務的報價及其他響應招標要求的條件,參加投標競爭。經招標方對各投標者的報價及其他的條件進行審查比較後,從中擇優選定中標者,並與其簽訂採購合同。招標投標的交易方式,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採用這種交易方式,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一是要有能夠開展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運行機制。在8180636.html" target="_blank">計劃經濟條件下,產品購銷和工程建設任務都按照指令性計劃統一安排。沒有必要也不可能採用招標投標的交易方式。二是必須存在招標採購項目的買方市場,對採購項目能夠形成賣方多家競爭的局面。買方方才能夠居於主導地位,有條件以招標方式從多家競爭者中擇優選擇中標者。在短缺經濟時代的賣主市場條件下,許多商品供不應求,買方沒有選擇賣方的餘地,賣方也沒有必要通過來競爭來出售自己的產品,也就不可能產生招標投標的交易方式。招標方式通常是作為一種採購方式,招標人是花錢採購的買方,投標方是有意向買方提供貨物、工程或服務,以取得相應的貸款、工程款或服務報酬的賣方。但實踐中也有以招標方式出賣的。即所謂的"標賣"方式。在標賣交易方式下,由賣方作為招標人,提出出賣的標的物及出賣條件,由買方作為投標人投標競買,賣方從中選擇在出價等方面最符合自己要求的投標人中標,與其簽訂標的物買賣的合同。標賣與拍賣相似,二者同為由出人發起的競爭交易方式,但它們之間的區別是明顯的。拍賣方式中,由於所有競買人通常都在同一時間集中於同一場合公開報價,因此每一競買人(第一個叫價的除外)都是在知道其他競買人報價的基礎上競爭:每一競買人都有多次增價競爭的機會:拍賣標的應出售給報價最高的競買人。而標賣方式下,投標競買人只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報價,彼此之間不知道各自的報價;投標報標也只有一次;中標的條件也不一定只限於出價最高。以標賣方式出售的通常是資源緊缺、供不應求的商品或財產權利等標的物。我國法律已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採取招標方式出讓(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十二條),國務規定某些進口商品的配額指標可以採取招標方式分配,以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建設工程招投標的特點?
(1)具有中國特色的招標範圍和管理機構;
(2)全國性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互為補充的招標投標法規體系;
(3)包含編制標底的投標報價體系;
(4)以百分制為主體的評標定價辦法;
(5)逐步建立起來的工程交易中心;
(6)注意扶植招標投標中介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