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被告答辯狀怎麼寫?
離婚案被告怎麼寫答辯書
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及案件實際情況進行書寫,提出自己的意見及理由。如果自己不會寫,可以委託律師代書或委託律師代理案件
離婚案件被告答辯狀
民事答辯狀 ,如
答辯人司維新,男,1981年10月9日生,漢族,住臨漳縣杜村集鄉宋村。
被答辯人孫明星,女,1982年4月6日生,漢族,住臨漳縣狄邱鄉北孔村。
2011年11月14日,答辯人收到臨漳縣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孫明星訴答辯人離婚及撫養權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認真閱讀,答辯人認為,原告並沒有將案件之真實事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與原告感情基礎穩固,且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定之法定離婚情形,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2008年春節,答辯人與原告經人介紹相識,因對彼此都很滿意,雙方很快墜入愛河,並與同年農曆2月月舉行婚禮。婚後雙方感情穩固,家庭幸福,同年農曆11月,雙方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晶——兒子司佳一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無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輕微的爭吵,按一般的生活邏輯,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發生一些爭吵,倒是反常的。
以上事實,可以看出答辯人與原告感情並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礎穩固;且答辯人品行良好,奮鬥上進,並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定之不良行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辯人與原告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二、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問題
(一) 雙方婚後生有一子——司佳一,答辯人認為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反之,會使孩子的心靈充滿陰霾,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原告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由於原告堅持選擇離婚,並同時爭取孩子撫養權;答辯人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認為即便雙方最終離婚,孩子也應當由答辯人撫養。
1、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原告未盡到應有的監護義務 2010年,在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由於對孩子監護不力,使孩子誤食不明有毒物品,後經送往醫院搶救(另:醫院病例資料正在調取中),才得以生還,此事給孩子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靈上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
其他原告未盡到監護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2、原告無法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
原告因其工作性質,收入微薄(月薪1000元左右),按照現在的物質生活水平,原告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難提供給孩子,何來孩子的健康成長;而答辯人收入遠遠高於原告,且收入穩定,可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
根據《婚姻法》關於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以上事例來衡量,無論是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還是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孩子都應由答辯人來撫養。
綜上,答辯人認為,原告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又無法律依據,答辯人不能接受。因此,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臨漳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離婚答辯狀怎麼寫,離婚答辯時需要注意什麼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 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 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同時,答辯狀是被告、被反訴人、被上訴人、被申訴人針對起訴狀、反訴狀、上訴狀、再審申訴書的內容,在法定期限內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文書,是訴狀中使用頻率最高的文種之一。
其內容和格式沒有統一的標準和規定,只要能夠對起訴方的起訴提出質疑,並且表達自己的合理辯解即可。
例:首部應寫明下列內容:
①標題。標題寫明"刑事(或民事)答辯狀","刑事(或民事)被上訴答辯狀"。前者為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後者為上訴案件答辯狀。
②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寫答辯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著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並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託代理人,並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還要寫明他與答辯人的關係。如委託律師代理,只寫明其姓名和職務。
被告人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法人)的,先列寫答辯人及其單位全稱和所在地。另起一行列寫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職務。再另起一行,列寫委託代理人及其姓名、職務。
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不用單獨列寫,可在下面的答辯理由說明起訴人和上訴人是誰,起訴或上訴的案由是什麼。
③寫明答辯事由。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和上訴案件答辯狀其事由的寫法不同。現分別說明如下:第一審案件答辯人是被告人,答辯事由的具體行文為:"因××(案由)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上訴案件答辯狀的答辯人是被上訴人,答辯狀具體行文為:"上訴人×××(姓名)因××(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事判決(或裁定),提起上訴,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理由 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寫法沒有統一的規定,一定要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辯,並可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和理由,以證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是正確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尾部和附項寫明以下內容:
①呈送的機關。寫為"此致""×××人民法院"。
②右下方寫明。答辯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③附項。註明證物、書證的名稱和件數。
離婚的答辯狀要怎樣寫,我已經收到法院傳票了
可以根據起訴的內容辯解,如果沒有出入,就表述你是否同意離婚,不同意找根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不答辯不影響法院審理。具體可以法庭陳述。不想離婚,可以協商處理。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答辯狀怎麼寫,離婚答辯狀的範本是什麼
1.標題:寫“民事答辯狀”或“答辯狀”。
2.當事人欄:標題之下,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列答辯人姓名,性別,民族,住址、電話等。
3.案由部分,主要寫明對原告某人為什麼案件進行答辯。如:“答辯人因原告XXX提起XXXX(案由)訴訟一案,現答辯如下
4.答辯請求,提出自己的答辯意見。例如答辯請求:不同意離婚
(二)事實和理由。 這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或者說是關鍵部分。大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就事實部分進行答辯。對原告訴狀中所寫的事實是否符合實際情況表示意見。
2.就適用法律方面進行答辯。
3.針對之前答辯請求進行呼應。強調自己的答辯請求,引起法院的重視。
(三)尾部和附項
1.致送機關,分兩行寫:此致X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寫:答辯人:XXX(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3.附項:寫明:(l)本答辯狀副本X份;(2)證物或書證XX(名稱)X件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張某某,男,漢族,19**年月 日出生,住江西省南昌市**區##住宅區##單元##室,身份證號:36************,聯繫電話:。
答辯人因王某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特答辯如下:
答辯人不同意與原告離婚。答辯人張某某與原告2009年自由戀愛結婚,婚後感情一直很好。2011年月 日共同生育一子張某。家庭生活非常幸福。答辯人與原告婚前相互瞭解而結婚,婚後夫妻家人相互關心,互相扶助。並不存在原告訴稱的雙方性格嚴重不合,感情確已破裂情形。答辯人也從未對原告有過任何的毆打,更談不上禁足。答辯人認為夫妻之間應該互相忠實,相互尊重,共同維護和諧、和睦的婚姻家庭關係。答辯人一直對原告非常好,婚姻生活也很和諧。原告起訴沒有任何事實依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實,駁回原告起訴。
離婚官司 中被起訴方要如何寫答辯書
由於您提供的情況過於簡單,律師無法做出全面確切的判斷!
謹簡單回答如下:
被告在收到原告的起訴狀後,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應該在十五天以後提出自已的答辯意見。在簡易程序中,對於答辯的時間可能沒有那麼嚴格的要求,但最晚在開庭時,法官也會要求被告在法庭上發表答辯意見。
答辯狀主要是被告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理由及訴訟請求進行回答和辯駁,並發表自已的意見。民事訴訟中,法院遵循的是不告不理原則,如果被告提出起訴狀之外的事實或是請求,法院根本不會予以受理,而且在離婚訴訟中,是不存在反訴的。因此,書寫答辯狀的首要原則就是圍繞起訴狀的內容書寫。另外,被告如果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答辯狀對於被告而言,更多的是權利而不是義務,因為程序上給予了被告辯解的機會。
實踐中答辯狀如下擬定:
首部
標題:“民事答辯狀”或是“答辯狀”
當事人欄:直接書寫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等。
案由部分:寫明針對什麼案件進行答辯。例如:答辯人因XX起訴離婚一案,答辯人的答辯如下。
答辯請求:主要是針對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提出自已的答辯意見。例如:答辯請求:不同意離婚。
事實與理由
這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也可以說是關鍵部分,主要是說清楚為什麼提出答辯請求的理由是什麼?大體分為幾個方面:
(1)就事實部分進行答辯。原告在起訴狀中提出的事實是否符合實際情況,如果全部不屬實,就應全部予以否認,如果部分不屬實,則部分否認。被告在否認的同時,需要提出客觀真實的事實情況予以證明。切不可憑空的否認,最好是能提出反面的證據來予以支持。所謂的反面證據,是指二種,一種是指直接與原告所提的證據可對抗的證據,另一種是指可以否定原告所陳述的事實的證據。
(2)就適用法律方面進行答辯。事實改變了,相應的法律勢必會改變。這部分的論述可以從簡,因為事實勝於雄辯。
(3)對之前答辯請求的呼應。強調自已的答辯請求,引起法院的重視。
尾部
(1)致送機關:左下方分開二行書寫,例如:此致(一行)XXXX人民法院(第二行)
(2)答辯人:XXXX,書寫在文書右下方,必須本人親自簽名,切不可打印。
(3)註明年、月、日。
(4)可以增加附項:(1)本答辯狀附本XX份(2)證據XX份
另外,如果被告對於原告起訴的程序存在異議,例如:法院管轄權的問題,可以先單就原告的程序錯誤發表自已的答辯意見,對於案件實體部分暫不發表意見,因為解決程序問題是第一位的,只能解決了程序問題,才能進入案件實體的審理。
為慎重起見,建議您持相關材料到當地律師事務所詳細諮詢!
離婚民事訴訟答辯狀怎麼寫(我是被告)
要看你對於離婚的態度來寫。
如果同意離婚,就寫同意離婚,對財產與子女撫養有爭議的,寫清楚你的意見與理由就行,有證據的也要加以說明。
如果不同意離婚,就寫不同意離婚,要說明雙方夫妻感情尚好,感情未完全破裂,一般要寫雙方婚前感情狀態及婚姻基礎,婚後感情及變化與現狀,有證據的也要加以說明。
不同意離婚的離婚訴訟答辯書怎麼寫,範本是什麼
離婚答辯書主要針對對方的起訴書及相關證據來說。
給個你參考下,來源於網絡:
答辯狀
答辯人:張某,女,漢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區××社區××號樓×單元××號。身份證號碼:××××××××,電話:××××××××。
答辯人因×××訴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屬實,事實上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良好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婚姻基礎牢固。被答辯人所述“××××××××”不屬實。 事實上是在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認識近三年,經過充分了解以後,彼此之間都覺得性格、學歷、工作、生活都非常滿意合適才登記結婚。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婚後感情和睦。被答辯人所述“××××××××”不屬實。 事實上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恩愛,相互關心,體貼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顧護理。尤其是有了兒子以後,一家三口其樂融融,盡享天倫之樂。
(三)被答辯人提出離婚的真正原因是見異思遷,另有所愛。
(四)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不屬實。 事實上是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一直住在××市××區××社區××號樓×單元××號,即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一直住在一起,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夫妻感情甚篤,只是由於被答辯人一時糊塗方才起訴離婚。
二、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不屬實,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 被答辯人在民事訴狀中所述“××××××××”不屬實。 事實恰恰相反,兒子生下來後,就由答辯人一直照料,被答辯人基本上沒有帶過孩子,即便孩子發燒住院,被答辯人也是不管不問……,綜上所述,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
三、懇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定,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1、本案被答辯人與答辯人夫妻關係的現狀是雖有微小矛盾但屬於夫妻正常鬧彆扭,遠未達到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確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辯人有和好的願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來,本案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鬧離婚僅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鍋碗瓢勺交響曲中的一個小插曲,是幾乎每對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檻”,答辯人相信,只要合議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結合法律規定,輔以耐心細緻的說服工作,是能夠化解被答辯人與答辯人的“疙瘩”,幫助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邁過這道“檻”的,從而也維護了一個本來不該解體的家庭。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請沒有事實根據,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駁回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判決不準被答辯人與答辯人離婚。
此 致
××××××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起訴離婚被告答辯狀自己寫行嗎
當然可以,但是離婚訴訟活動屬於較為專業的法律行為,對你自身的利益影響較大,如果經濟上允許建議聘請律師協助實施,如有困難,可以聘請律師代為草擬起訴狀。
離婚答辯狀怎麼寫 離婚答辯狀的範本是什麼
某些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出於經濟條件的考慮,沒有經濟能力去聘請委託專
業律師為其代理離婚官司。
倘若當事人因為各種原因無法全權委託律師代理,
可以委託律師代為書寫相應的
訴訟材料,
並諮詢律師瞭解相關訴訟流程與應訴技巧。
以下是離婚案件的答辯狀
範本,僅供參考: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
***
,女,漢族,
****
年
**
月
**
日生,住
**********
,聯繫電話
*************
。
被答辯人:
***
,男,漢族,
****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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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
日生,住
*********
,聯繫電話:
**********
。
****
年
**
月
**
日,答辯人收到
**
市
**
區人民法院送達的被答辯人訴答辯人離
婚糾紛的民事起訴狀副本,
經認真閱讀,
答辯人認為,
被答辯人並沒有將案件事
實如實向法院陳述,
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
為澄清案件事實,
使人民法院能夠公
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如下答辯:
一、答辯人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
二、答辯人不同意將婚生女
***
交由被答辯人撫養。
首先,
***
是女孩子,已經
10
週歲多,讀五年級,處於青春期,正是課業負擔
日益加重與個人人格性格建立健全的關鍵時期,需要家長給予更多的陪伴與照
顧。可事實上,被答辯人本人長期在外打工,甚至時常出國打工幾年都不回家,
倘若將
***
交由被答辯人撫養,實際上被答辯人本人根本無法承擔起照顧女兒的
職責,
最終的結果就是將孩子丟給被答辯人的父母,
但兩位老人現畢竟上了年紀,
照顧孩子會越來越吃力。
考慮到兩位老人年齡較大且文化程度不高,
未來無法有
效負擔起對孩子生活的照顧與學業輔導,更談不上對孩子精神世界的交流與引
導。答辯人作為
***
的母親現長期在
**
生活,很少外出打工,會有更多的時間與
精力去陪伴與照顧孩子的成長。
因此,
答辯人認為孩子的撫養權交由自己,
會更
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其次,
需要向法庭澄清的是,
答辯人並非像被答辯人訴狀中所言的那樣對孩
子不聞不問,
缺乏承擔作為母親的責任。
而事實情況是這樣的,
答辯人因婚後至
今只生育有
***
一個女孩,被答辯人及其父母重男輕女的思想導致被答辯人父母
對答辯人多有埋怨,
一家人時常為了生育二胎一事爭執不休,
家庭關係日趨緊張。
孩子出生後的奶粉、
衣物等用品大多都是由答辯人用其婚前辛苦打工積累的錢支
付的,被答辯人收入明顯高於答辯人,卻鮮有在孩子身上花過錢。
被答辯人作為家庭中妻子與自己父母之間溝通的紐帶,
對雙方之間的矛盾不
僅不從中勸和調解,
反而一個人出國打工,
把問題全部交給了答辯人。
答辯人為
了避免與被答辯人父母矛盾的激化,
也考慮到家庭經濟狀況不好,
想多掙點錢貼
補家用,才被迫選擇外出打工。即便答辯人在外打工,也是時常回來探望女兒,
關心女兒的生活與學習,
在自己每月收入只有
800
元的情況下,
還堅持每年給孩
子購買
2500
元的保險。相反,被答辯人自己卻是先後兩次出國打工,每次一去
就是兩年,根本沒有承擔起作為父親的義務。
綜上,
答辯人已長期居住在
**
,
不再外出打工,
有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去照顧
關心孩子,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孩子的撫養權歸於答辯人一方更為妥當。
三、關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答辯人的意見如下:
第一,被答辯人訴狀中提出的位於
**
市
**
路
**
號商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被答辯人用婚後夫妻財產去購買時,
答辯人並不知情,
且被答辯人在第一次起訴
時也未予提及,
存在故意隱瞞的嫌疑,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