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基金用完了怎麼辦?
如果房屋的維修基金用完後,再維修時怎麼辦
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該辦法沒有明確房屋的維修基金用完後,再維修時資金來源的問題,按民法通則相關規定,按誰受益誰出錢的原則,當房屋的維修基金用完後,再需維修時,需由受益方即業主共同承擔。
房屋維修基金如果用完該怎麼辦
維修基金歸業主所有,是用來房屋的大中修的,一般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假如房子拆遷維修基金沒有用完應該返回給業主,平時維修基金不足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這個可以參照建設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什麼是大修基金 怎麼使用
專項維修基金足額歸集到位,維修項目符合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屆滿;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樓業主的,申請單位已事先徵詢2/3以上業主的書面同意;涉及物管區域全體業主的,已經業主大會書面批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1、維修基金的使用範圍:維修基金的使用範圍主要包括小區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具體來講,公共部位是指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
2、維修基金的管理:在業主大會成立前後,法律規定了兩種不同的管理主體和模式。在業主大會成立前,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代管。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業主大會成立後,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業主委員會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通知專戶管理銀行將該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餘額劃轉至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並將有關賬目等移交業主委員會。維修資金劃轉後的賬目管理單位,由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大會應當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
3、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1)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A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B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範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C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C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列支;E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F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2)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的使用程序辦理:A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範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B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C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D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E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建設主管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F業主委員會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G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另外,維修基金是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物業管理條例大修基金使用完怎麼辦
根據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維修基金使用完畢,房屋、設備設施、場地場所仍然處於正在使用的範疇,需要對其進行更新、改造、大修、更換的,由全體產權所有者,也就是全體業主續籌。如果抗性比較大,由政府住建部門、辦事處、居委會組織自召開業主大會,臨時續籌也可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根據當地的產權面積的分攤,續籌維修基金,確保後期房屋和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
如果不續籌,而且業主也不願意自動分攤,那就只有等著小區不保值、增值、設施老化落後、場地破損不堪、小區負重超額、小區品質下降。
房屋維修資金用完了,怎麼辦
你好,如果維修基金用完了,只能自己花錢維修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指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用完了怎麼辦
如果你在這之後不修房子的話就不用管哈,反之就只有另外掏錢了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公共維修基金使用後還要再補上嗎
公共維修基金交起來容易,用起來難,是不少小區管理者和業主的共同心聲。近日,住建部和財政部印發《通知》,出臺多項舉措,鼓勵使用公共維修資金對老舊小區和電梯更新改造,破解維修資金使用中的諸多難題。
上半年,華都商業廣場的兩臺電梯需要維修,要動用公共維修基金。
一個多月,上下不方便,業主們也很苦惱。
根據之前規定,物業公司或業委會想要動用維修基金,必須得到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而在現實生活中,由於種種原因,物業公司經常湊不到足夠票數,達不到上述的“雙三分之二”原則,導致問題得不到解決,維修資金卻長期閒置。此次,針對“雙三分之二”難題,《通知》創造性地提出委託表決,一次性集合表決、默認表決、異議表決等四種方式。
《通知》同時明確,在面臨電梯故障,外立面脫落等7種緊急情況下,可不通過業主表決,直接申請使用維修基金。
而通知中更引人注意的是,維修資金可用於老舊小區改造和電梯更新,沒有電梯的小 區可以使用維修資金加裝電梯,但需要經“雙三分之二”業主表決同意。(陸敏 沈彧)
【背景知識】
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職工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商品房的公共維修基金
商品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在購房時交納,比例為購房款的2%,自2008年02月01日起執行新標準辦法。
建立維修基金是完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的保障機制。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都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改造。由開發商代為收取,由房管部門監管,所有權歸購房人,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維修基金如果用光之後怎麼辦
房屋不能不維修,維修基金用光了`就要再交。
大修基金如何使用
市房管局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雖然我市房屋維修基金的政策實施較早,但仍有部分老舊小區沒有趕上相關政策,導致部分住戶維修基金徵收沒有到位,存在維修費用分攤困難現象。而一些新建小區的業主,已按照《住房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繳存了維修基金,繳存標準為經濟適用房(含拆遷安置房)多層40元/平方米、高層60元/平方米;商品房多層50元/平方米、高層75元/平方米。
據瞭解,使用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專項維修基金足額歸集到位,維修項目符合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屆滿;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樓業主的,申請單位已事先徵詢2/3以上業主的書面同意;涉及物管區域全體業主的,已經業主大會書面批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房屋維修基金的相關申請程序為: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委員會作為申報主體申請辦理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手續。申報時需提供2/3以上的業主同意簽字和維修預算;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已實施物業管理或者有房屋管理單位的,物業服務企業或房屋管理單位可以作為被委託申請單位辦理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手續;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沒有實施物業管理,也沒有房屋管理單位的,由相關業主作為申請人辦理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手續。屬於公有住房的,申請維修項目如涉及多家售房單位,可由其中一家售房單位經委託後辦理使用申請手續
房子超過保修期漏水,維修基金又用完了,怎麼辦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指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如果沒有維修基金,只能自己維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