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的最終價值體現是?
辯論是否有價值?
關於辯論的價值吧,我也說說我的看法。因為自己也是打過辯論賽的,準備一個辯題有一點很關鍵,就是要讓觀眾知道:即使從某些角度看來雙方的觀點都是正確的,然而己方的觀點在價值上是高過對方的。而這,往往通過對辯題做出一定的昇華來實現。因此辯題的價值更多的是要讓辯手來提煉,然後傳達給觀眾,而不是看完比賽去猜測這場辯論的價值是什麼。
成功是否體現人的全部價值辯論賽,正方觀點,該怎麼說
首先是成功?怎麼樣的情況才算是成功?是單一的方面,例如事業上的、學業上的還是其他。成功是指一件事的成功比如說一個合同,一次考試。還是人生的方方面面?把這個要設定好。
其次是價值、全部價值、和人的全部價值。這個要定義清楚。簡單的說人的價值包含哪些方面(這主要關係到是否能達到“全部”)。人的價值是否包含負面價值?(這就需要在價值和人的價值)這關係到是否成功能不能體現全部的價值。
再次是體現。怎麼才能算是體現。是直接就能看到,還是可以通過分析判斷進行了解的。比如說我看到了一個人在考試上獲得好成績算是成功,那我可以認為他知識方面的價值得到了一定的瞭解,這算是體現嗎但如果分析一下,我就可以看到他某個學科的分數很低,那我就可以看到他成績的全部方面。成功也是如此,一方面的成功可能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我就有可能通過信息獲得更多的方面的價值表現無論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個人覺得在沒有完全定義好前面幾條的時候這個觀點知識僅供參考,這裡要說的什麼是體現)。這樣算不算體現?在體現二字的定義上其實也就是要更仔細的闡述成功與人的全部價值的關係。
最後,當以上所有定義都已經瞭解清楚之後,我們就要詳細闡述成功和人的全部梗值之間的關係了,也就是說成功是如何體現人的全部價值的。這就需要將以上三個定義用合理的邏輯關係表述清楚就可以了。這也是整場比賽的的立論了。
簡單想了想希望能幫到你
我參加一個辯論賽,論題是媒體的價值更體現於發掘事實還是倡導價值,
邊導價值是媒體人的使命,零零散散的具體事實如果不總結出,創導出價值,讓讀者分辨出善惡是非,不會上當受騙,少女失聯,被強姦,被殺死,被分屍,電信詐騙,中老年被損失,大學生加入傳銷,邪教發展會員,這些片面的所謂事實,面對血淋淋的邪惡現象,媒體人必須旗幟鮮明,倡導正確的價值導向,否則讀者會越來越孤獨,處於盲目緊張,害怕,糊塗,狀態,不去主動和壞人壞事作鬥爭,犯罪分子更會囂張,侵犯社會正義的底線,所以媒體倡導正確價值觀,任重道遠,大有可為
辯論:財富是否能體現一個人的價值?
我有一些觀點。
1、個人價值是體現在對社會對他人的貢獻多少的。
2、財富分精神和物質兩方面,不解釋。
3、精神財富不像物質財富般真金白銀,一目瞭然。所以,精神財富很難界定,也很難判斷。
4、如果說,精神和物質財富都可以用來斷定一個人的價值。那麼請問,冰心和蓋茨,誰的價值更大?沒法判斷啊。
5、所以,財富只能體現你的個人能力。
粗粗一想,就這些。揣想法可以追問。沒細想。不好意思
辯論賽:過程重要還是結果重要?
我們都說,不要在乎結果,最重要的是過程。
其實,有時候,結果比過程更重要,比如說高考!!很多時候,我都是抱著求勝心理去做事情。也許這些事情並不需要分出勝負,亦或者輸贏也並不十分重要,淡然處之就好。甚至,我也知道,世上大多事如此,但固執的認為結果比過程重要。只要有個好結果,不就什麼都不重要了麼。重在參與只是失敗者為自己找的冠冕堂皇的託詞,社會可只看你的結果
如果過程真的重要,那會有什麼“黑色七月”,只用短短數個小時,宣判一個學子 十年的寒窗?
如果過程中要,那年底考核的幾個分數,就會決定一個工人,一年辛勞工作的認同與否?
有人說只問耕耘不問收穫,總覺得這是自欺欺人,也許是辛苦努力而毫無收穫的自我安慰,再如,的奧運會上,我想所有的運動員都付出了常人無法想象的辛苦,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得到了最終的榮譽與輝煌.沒有一個比較完美的結果,會使所有的過程更加的充滿無奈。。。
我們努力的過程是為什麼呢?不是為了一紙文憑,為了能夠找到更好的單位或在原單位擁有更強的實力嗎?而且這個結果也不單指是文憑結果,我們在努力的過程是指學習中的方法、樂趣、和是否順利,而是否學到知識也是這個過程的結果之一,所以我說,文憑與知識都是學習過程的結果,所以結果更重要。
一個律師他打官司如果不是為了幫當事人討個說法這一結果,難道是為了感受論辯的快感嗎?
一個醫生他畢生的追求如果不是治癒患者,救死扶傷這一結果,難道是為了體味庖丁解牛,遊刃有餘的樂趣嗎?
一個消防員如果不是為了撲滅大火才在火海中穿梭難道是為了感受撲火過程中的驚險和刺激嗎?
我們承認過程重要,然而一切過程都指向結果,為結果服亥。
預期的結果指引著過程。正如黑格爾所言:“假如一個人的人生之舟不知駛向何方,那麼它的航行將會是痛苦並徒勞的。”
根據《漢語大辭典》的解釋,
過程,指事物發展的中間狀態。
結果,是一定階段,事物發展的最後狀態
從辯題中可以看出,自我實現既不是結果,也不是過程,而是蘊涵在其中的價值光輝。
既然它是價值體現,所以便不難得出判斷的標準,那就是看誰是自我實現價值的導引,誰是自我實現價值的集中體現。
在人自我實現的體系中,結果是過程中價值的檢驗和經驗的總結。過程之中各種因素紛繁複雜,自我實現的價值往往被掩蓋被沖淡。而結果正是自我實現價值的凝結和對過程的評判,是自我實現價值的集中體現。
從以上論述可以看出,結果是自我實現價值的導引,是自我實現價值的集中體現,也是對這種最高層次心理需求的滿足。因此人的自我實現,結果比過程更重要。
地位是人生的價值的辯論詞 跪求
人生,應該是一個生命的起點到生命終點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有沒有意義或產生的意義,是個人能感知的,這種感知是主觀性的(亦即是自譽的),既然個人的人生的意義與所處的社會有著密切的關係,其人生的意義也應由社會對其客觀的評價。如一個人一生都偷搶拐騙,其個人是肯定其個人價值的,不然其就不用做這種行當,難道這也能說明這是其人生的意義嗎?再從另一角度說,一個人的一生都在助人行善,其個人認為這一生是有意義的,這不也正是社會也肯定了其價值,才倍感人生的意義嗎? 其次,人生的意義並不等同於一個人人生中某“一事一物”的意義,不要試圖用一二件事來概括整個人生,人生是反映一個人生命的整體。就算人生的意義在於某一事一物,社會對其的肯定一直都在貫穿於其中,這種肯定就在於當時的第三方。由此可以說:個人可以肯定某一事物的價值和意義,但不是整體人生的價值和意義。 正方一辯用生命的一瞬(終點)來定論人生的意義,正方二辯三辯也用人生中的某“一事一物”來立論人生的意義,這些能概括其整個人生嗎?是完整的人生嗎?
人生就是一個多姿多彩的大舞臺。不同的人甚至同一個人的不同時期,對生活的感悟亦可能不同。對人生意義的理解也不相同。
有人說,當羅蜜歐與朱麗葉決定為愛死去,只是他們兩人認定有意義而已。可是不管我們願不願意,我們的愛情和家庭都被放在社會大環境中。無論我們做什麼,都將受到鄰居、朋友以及同事的評論。只有符合整個社會的標準,我們的愛情才會甜蜜,我們的家庭才會幸福。就像羅密歐和朱麗葉,正是由於社會對他們的愛情不認可,他們才痛苦地走向死亡這條絕路! 個人不能離開社會而單獨存在,這就註定個人要以社會價值為標準,時時調整自己的個人目標。只有個人的所做所為得到社會的認可,人才能活出自己的價值。因此,人生的意義在於社會對個人價值的肯定。
日月如梭,光陰似箭。看看周圍的人,面對眼角眉梢的皺紋,仍然要反思曾經歲月的得失,思慮來日的生活。面對理想,人世間有幾人能如願以償?多少流芳百世的名人亦感嘆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何況我輩?謀生問題、家庭問題、子女問題、情感問題……哪能事事如意,萬般順利?想得到的得不到,想愛的不能愛,應該來的卻偏偏不來,可以做的卻沒有機會做。面對生活,有人現實得只要吃飽穿暖也是不可能。面對生活必須的柴米油鹽。人生的責任和意義似乎在這些生活瑣碎中慚慚領悟。記得一位著名醫學專家暢談生活方式與健康的報告,他提出的以健康為中心的四項原則(合理膳食,適量運動,戒菸限酒,心理平衡),但現實生活中,就是這簡簡單單的原則許許多多的人卻沒有條件做到。
人的生活不是自己一人能說了算的,更不是孤立的個人行為,經濟水平,地理環境,風俗習慣,家庭背景等都是制約因素。也有人夢想“醒掌天下權,醉臥美人膝。” 面對生活,我要說:豈能盡如人意,但願無愧我心。
儒家學者塗維明說:“人生的最終意義見於人的日常生活。”也就是說,只有活著的人,人生才有意義。 自然地活著,人生的意義就在於“活著”的本身,就在於活著的“過程”。無論是酸甜苦辣,還是悲歡離合;無論是像一根小草那樣“弱不禁風”地活著,還是像太陽那樣“燦爛輝煌”地活著,只要悅納自己是自己,真誠地神聖地經歷自己活著的生命,就是自然的“真理”,就是人生的“意義”。小草從不因為自己的“頑強堅韌”而“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更不會對自己作“苦樂、好壞”的評價,小草只是“自然的,心平氣和”地接納自己所有的朝朝暮暮與點點滴滴而活著。
做為一個人何嘗不是這樣呢?活著就活著,象一朵花兒靜靜地綻放,象一滴雨絲悄悄地落入塵埃,花開和雨落的過程就是“意義”的本......
學什麼專業才可以在賽車隊中工作啊?? 5分
來吉大的汽車學院吧,全國最猛,呵呵
應該可以的!~